一、论“德治”的“法治”基础(论文文献综述)
何阳,王俊[1](2022)在《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机理及增效策略——基于“三治”环境的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表明人民调解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工具,工具效能的高低必然受到环境因素影响。从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调解环境出发构建分析框架,对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机理及增效策略展开探讨。研究发现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最优态势的形成主要缘于自治环境和德治环境相对平衡,法治环境影响力小,且特定的社会背景对法治环境要求低,但原有环境从动态平衡转向暂时失衡,即自治环境嵌入行政,法治环境日渐成熟,德治环境受到破坏,打破了原有环境系统的和谐性,从而降低了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导致当前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难以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相媲美。新时代国家增强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需要高度重视调解环境要素,树立自治、法治、德治环境有机平衡的立法理念,坚持农村人民调解村民自治属性,提升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引导农村人民调解德治环境回归。
殷辂[2](2022)在《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及整体效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真正的自治是"公序良俗"的体现,它需要法治和德治的配合;法治如果缺乏自我治理和道德基础,最终会变异为法家之治或刑名之术;德治在现实中的落实,也离不开自我治理及法律的规范。自治、法治、德治是相合相属的关系。虽然,三者均可以"独立成治",但是,它们各自的"独立成治"都包含了其他二者的内容。只有认清它们各自的本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在具体实践中因地制宜地找到三者结合的方式,整体效应才能显现出来。
陈潮辉[3](2022)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三治结合”及其宪法逻辑》文中提出乡村治理体系包含自治、法治和德治三个系统,乡村"三治"各系统分具不同的内涵,也有着互补性。《宪法》是沟通"三治"各系统的桥梁,促使"三治"各系统形成一个整体,同时通过《宪法》这一制度性媒介,转换"三治"彼此的价值,防止它们相互激扰,进而促进"三治结合"的整体效能。在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从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
江国华[4](202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范畴"乃哲学思想的逻辑表达形式。基于思想学术体系构成之视野,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抽象和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核心范畴,是呈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真精神及其学术化的必要环节。作为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与中国特色法治事业相结合的产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中有关理论与实践、政治与法治、民主与法治、权力与权利、法治与德治等辩证关系的创新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精神,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王朴选[5](2021)在《“三治融合”视域下昆明市吴井街道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文中提出
韦熠阳[6](2021)在《社会治理新趋势: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融合”》文中指出在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下,自治、德治、法治的融合正逐渐成为社会治理改革的主流新趋势。三治的融合有着深刻的科学内涵与各自明确的运行地位,它以严密、科学的内在逻辑为基础,在各个地区的城乡治理中既展现出无比的优越性,同时也在遭遇行政过度干预、群众自治意识弱、三治融合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阻碍。
王蕾[7](2020)在《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国乡村自治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与治理经验,并在治理实践中得以丰富与创新,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应有之义,其既是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要素,也是乡村社会处于一种良好秩序状态的制度基石,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德治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的道德治理方式,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并成为新时代乡村践行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乡村治理的价值支撑。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求三者有机融合与协同治理,而并非各行其道。法治与德治要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为基础践行落实;自治与德治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自治与法治要以道德规范、道德精神等良善的道德元素维系与引领乡村治理。因此,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应然性需求,更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性与追求善治目标的实然性路径。毋庸置疑,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中,法治与德治均是围绕提升自治水平与自治能力而深入展开的,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逻辑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应形成德治与法治的良性互补关系,应用道德等“软性”或“隐性”规范有效支撑“硬性”或“显性”的法律制度。乡村治理法治化是法治要素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实践路径与运行机制,同时需要道德的滋润与支撑。在理论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正当性证成;在实践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从客体满足主体价值需求的角度来说,德治是解决乡村治理法治化实际问题的道德需要,而道德教育、道德激励、道德约束、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等道德功能是实现这一“道德需要”的载体形式或具体方法。本文围绕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善治要求,将德治的价值性要素嵌入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中,在分析乡村治理道德现状的基础上,以道德价值、道德建构为向度,探讨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之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功能。因此,通过丰富乡村道德内涵,培育优良道德文化,形成充满时代新意的乡村道德规范,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通过德治与法治的融合发展,将法律规范的具体调整与道德规范的价值指引有机结合,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以道德需要作为切入点,通过道德的“利他性”评价机制,树立法治信仰并强化法治认同,将法治价值转化为乡村治理的道德力量,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保障作用。
薛奥[8](2020)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乡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显露出许多矛盾。在此背景下,就需要及时进行乡村治理体系的创新以适应复杂的乡村社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其中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且对于乡村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在战略高度上为乡村治理的未来发展走势指明了方向。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三者在传统社会至新中国成立前,建国至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之后不同时期的沿革凝聚下来的宝贵经验奠定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理论基石。“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发源于桐乡,在浙江乃至全国大范围试点,最终写进中央文件,形成国家基层治理方略。总结各个地区的“三治结合”治理体系经验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坚持自治为基,协商共治,创新自治载体;坚持法治为本,群众参与,塑造法治精神;坚持德治引领,弘扬正气,凝聚道德共识;坚持科技助力,拓展示范基地。该治理体系的三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为:自治为法治与德治明确治理主体;法治为自治和德治框定刚性边界;德治为自治和法治注入人文内涵。但是目前“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一是配套制度建设滞后:自治制度存在空隙、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督奖惩机制不健全;二是治理主体存在问题:乡村精英缺位、乡镇政府存在越位现象、村两委关系不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多元治理主体主体缺乏良性互动;三是治理环境复杂多样:对“三治”整体理念认知不足、宗族势力干扰严重、村规民约和民主法治的冲突、乡土文化衰落与断层等。稳步推进“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包括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乡村干部思想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包括完善自治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普法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三是强化法治作用,包括激发治理主体自觉意识、重构乡村权力关系、厘清村两委职能、积极发挥乡村社会组织作用;四是推进德治引导,包括培育“三治结合”的整体理念、引导宗族良性发展,培育乡贤治村、运用村规民约,构建道德秩序、重塑乡村文化体系,增强治理软实力等。
王微[9](2020)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提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良好的乡村治理体系对我国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乡村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仍需要结合乡村现实、特别是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宏观分析框架,研究“三治”融合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旨在构建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乡村治理体系模式,并提出具体的实践路径,以丰富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促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发展。全文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理论基础,以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问题为目标。通过对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依托的基础进行梳理,对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而理清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趋势及成就。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是对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历史总结和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经历了初始阶段、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阶段、多元主体建设阶段、“三治”融合新探索阶段。通过深入剖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呈现出来的历史特点以及取得的成就,揭示乡村治理体系演进的历史逻辑和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逻辑结构。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为根本要求;以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要素;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实现目标,分析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逻辑结构和三治融合的联动机制,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第四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及生成原因。面对乡村社会转型,乡村治理环境的深刻变化,要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治理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集中在主体结构、国家制度、精神文化等多个方面,只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乡村治理体系由理论变为实际地治理效能。第五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径。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治、德治、法治的实现路径和具体实行措施。通过完善自治制度,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增强法治观念和制度性供给。弘扬德治,与自治、法治刚柔并济共同引领乡村新风尚。从而,“三治融合”走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总之,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的主要目标。在坚持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衔接,总结历史与未来、改革与创新、问题与目标相统一的多重维度下,通过自治、法治和德治相融合的有效实践路径,构建起具有中国农村特点的、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的动力支撑和制度支持。
伊文[10](2020)在《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文中研究表明基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对于法治与德治二者关系的深化认识,是十分必要的。法治与德治,在习惯上会被理解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将法治与德治中的“治”理解为“治理”这一动态上的意义。然而,在这种赋义下,产生的问题不容忽视:法治与法制在理解上的混淆以及传统德治所造成的弊端。为此,需要对法治与德治中“治”在定义上进行多重探索,从而对法治与德治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法治是他律环境下的秩序,而德治是在自律氛围下形成的秩序,法治存在的他律环境与德治存在的自律氛围同属于社会秩序范畴;基于法治与德治的内涵,对法治与德治在价值上的正当性进行充分论证。基于这两点,不难发现,法治与德治是并存的两种秩序,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他律环境下的法治包含着某种自律性的认同,自律氛围下的德治亦包含着某种他律性的示范。为了更好地完善法治与德治二者的并存状态,需要对法治与德治本身的完善为追求,并以此进一步地追求二者的统一。
二、论“德治”的“法治”基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德治”的“法治”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机理及增效策略——基于“三治”环境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调解环境: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的三维分析框架 |
三、调解环境平衡: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最优的历史检视 |
1.自治环境相对单纯 |
2.法治环境影响力小 |
3.德治环境氛围浓厚 |
四、调解环境失衡: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降低的发生机理 |
1.自治环境嵌入行政 |
2.法治环境日渐成熟 |
3.德治环境受到破坏 |
五、调解环境塑造:增强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的策略 |
1.树立自治、法治、德治环境有机平衡的立法理念 |
2.坚持农村人民调解村民自治属性 |
3.提升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 |
4.引导农村人民调解德治环境回归 |
(2)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及整体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一、自治、法治、德治的本质含义 |
1. 自治是法治精神和德治精神的体现。 |
2. 法治是德治基础上的良法善治。 |
3. 德治通过调动人的内在自觉性实现和谐有序的治理状态。 |
二、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 |
1. 当“三治”独立成“治”时,均包含有其他二者的内容。 |
2. 自治、法治、德治,相合相属。 |
3.“三治”结合,乡村善治。 |
三、自治、法治、德治的结合方式及整体效应 |
1. 自治是制度性规定。 |
2. 法治是底线。 |
3. 德治是基础。 |
(3)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三治结合”及其宪法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乡村“三治”各系统的内涵 |
1.乡村自治系统的内涵 |
2.乡村法治系统的内涵 |
3.乡村德治系统的内涵 |
二、乡村“三治”各系统的互补性 |
1.乡村自治系统与法治系统的互补性 |
2.乡村法治系统与德治系统的互补性 |
3.乡村自治系统与德治系统的互补性 |
三、乡村“三治”各系统相互结合的必然性 |
1.宪法是沟通乡村“三治”各系统的桥梁 |
2.宪法是乡村“三治”各系统价值转换的媒介 |
四、“三治结合”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
1.“三治结合”有利于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有效 |
2.“三治结合”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充满活力 |
3.“三治结合”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和谐有序 |
结 论 |
(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与实践 |
(一)“问题是时代的格言”,实践是理论的源泉 |
(二)法治实践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引 |
(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永无止境 |
二、政治与法治 |
(一)社会主义法治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二)社会主义政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三)社会主义法治与政治统一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践之中 |
三、民主与法治 |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前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 |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
四、权力与权利 |
(一)权利是权力的正当性基础 |
(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② |
(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
(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
五、法治与德治 |
(一)法治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良法”为“善治”提供运行基础 |
(二)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德治为法治塑造成长空间 |
(三)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国家治理需德法并重 |
六、结语 |
(6)社会治理新趋势: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融合”(论文提纲范文)
1 “三治融合”的科学内涵和地位 |
1.1 三治的内涵 |
1.2 “三治融合”中各单元的地位 |
2 “三治融合”的内在逻辑 |
2.1 德治与法治的内在逻辑 |
2.2 自治与德治、法治的内在逻辑 |
3 “三治融合”的社会实践与实施路径 |
3.1 城市社区视角下三治融合的实施路径 |
3.1.1 去行政化与依法健全社区自治体系 |
3.1.2 强化责任意识,共建治理道德观 |
3.2 乡村视角下三治融合的实施路径 |
3.2.1 填补乡村自治法律漏洞,杜绝政府机关暴力干治 |
3.2.2 建立健全乡村自治教育平台,深化群众自治权观念 |
4 结语 |
(7)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学术史梳理 |
二、国内研究学术史梳理 |
三、学术史的简要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之处及重难点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二章 相关基本概念的梳理分析 |
第一节 社会治理与乡村治理 |
一、社会治理的概念 |
二、乡村治理的概念 |
第二节 自治、法治、德治的概念 |
一、自治的概念 |
二、法治的概念 |
三、德治的概念 |
第三节 善治、法治化、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一、善治的概念 |
二、法治化的概念 |
三、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第四节 道德需要与道德功能 |
一、道德需要的内涵 |
二、道德功能的内涵 |
三、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 |
第三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引领功能 |
第一节 道德观念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观念的内涵 |
二、乡村的消极道德观念 |
第二节 道德规范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规范的内涵 |
二、乡村道德规范的演变发展 |
第三节 道德文化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文化与法治文化 |
二、乡村道德文化的现况 |
第四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融合功能 |
第一节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概述 |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理论 |
二、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 |
第二节 法律与道德的融合治理机制 |
一、法律与道德的价值融合机制 |
二、法律与道德的实践融合机制 |
第三节 乡村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发展 |
一、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内在逻辑 |
二、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实践路径 |
第五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评价功能 |
第一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概述 |
一、道德评价 |
二、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道德评价 |
第二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成因 |
一、彰显法治价值的需要 |
二、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 |
第三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内容 |
一、基础内容:法治认同与自觉守法 |
二、核心内容:涉及纠纷解决的公正司法 |
三、目标内容:实现乡村善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8)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 文献小结 |
三、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写作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四、基本概念界定 |
(一) 治理的相关概念 |
(二) 自治、法治、德治的概念 |
第一章 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溯源 |
一、乡村自治的沿革 |
(一) 传统社会至新中国成立前 |
(二) 建国至改革开放 |
(三) 改革开放以后 |
二、乡村法治的沿革 |
(一) 传统社会至新中国成立前 |
(二) 建国至改革开放 |
(三) 改革开放以后 |
三、乡村德治的沿革 |
(一) 传统社会至新中国成立前 |
(二) 建国至改革开放 |
(三) 改革开放之后 |
第二章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及其实践经验 |
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 |
(一) 初级探索期 |
(二) 发展推广期 |
二、“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经验 |
(一)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工作 |
(二) 坚持自治为基,协商共治,创新自治载体 |
(三) 坚持法治为本,群众参与,塑造法治精神 |
(四) 坚持德治引领,弘扬正气,凝聚道德共识 |
(五) 坚持科技助力,拓展示范基地 |
三、“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各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
(一) 自治为法治与德治明确治理主体 |
(二) 法治为自治和德治框定刚性边界 |
(三) 德治为自治和法治注入人文内涵 |
第三章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实践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
一、配套制度建设滞后 |
(一) 自治制度有在空隙 |
(二) 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 |
(三) 监督奖惩机制不健全 |
二、治理主体存在问题 |
(一) 乡村精英缺位 |
(二) 乡镇政府存在越位现象 |
(三) 村两委关系不顺 |
(四) 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
(五) 多元治理主体缺乏良性互动 |
三、治理环境复杂多样 |
(一) 对“三治”整体理念认知不足 |
(二) 宗族势力干扰严重 |
(三) 村规民约与民主法治的冲突 |
(四) 乡土文化衰落与断层 |
第四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握“三治结合”体系前进方向 |
(一)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
(二) 加强乡村干部思想建设 |
(三)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
(四)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制度体系 |
二、完善配套制度,构建“三治结合”系统完整局面 |
(一) 完善自治制度建设 |
(二) 提高法治普法建设 |
(三) 完善监督机制 |
三、强化法治作用,协调治理主体发挥治理能力 |
(一) 激发治理主体自觉意识 |
(二) 重构乡村权力关系 |
(三) 厘清村两委职能 |
(四) 积极发挥乡村社会组织作用 |
四、推进德治引导,改善治理环境提高治理水平 |
(一) 培育“三治结合”的整体理念 |
(二) 引导宗族良性发展,培育乡贤治村 |
(三) 运用村规民约,构建道德秩序 |
(四) 重塑乡村文化体系,增强治理软实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
一、核心概念及分析框架 |
(一)治理 |
(二)乡村治理 |
(三)国家治理分析框架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治理理论 |
(三)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蕴含的乡村治理基因 |
(四)现代治理理论的借鉴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现实依据 |
(一)新时代乡村社会矛盾转化的迫切需要 |
(二)基层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要求 |
(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
(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步骤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趋势及成就 |
一、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演进 |
(一)乡村治理体系的初始阶段(1978—1988) |
(二)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1988-2006) |
(三)乡村治理主体能力的建设阶段(2006—2012) |
(四)乡村“三治结合”新体系的探索阶段(2012至今) |
二、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趋势 |
(一)在治理方式上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
(二)在治理主体上从一元向多元转变 |
(三)在制度上从路径依赖向不断创新转变 |
三、乡村治理体系实施取得的成就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与乡村治理体系有机结合 |
(二)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不断推进 |
(三)精准扶贫体系日益完善 |
(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稳步实施 |
第三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逻辑结构 |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目标 |
(一)党的基层组织 |
(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
(三)以广大村民为主体的自治组织 |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逻辑结构 |
(一)以自治为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
(二)以法治为本,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 |
(三)以德治为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精神引领 |
(四)理顺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运行机制 |
(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中的双向互动机制 |
(二)三治融合的内在联动机制 |
(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机制 |
第四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环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
(一)乡村治理现实环境的复杂性 |
(二)乡村治理现实环境的多样性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 |
(一)乡村多元主体发育不成熟 |
(二)乡村自治机制不健全 |
(三)乡村法治规范不到位 |
(四)乡村道德文化引领作用不强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困境生成的原因 |
(一)乡村多元治理格局尚未建立 |
(二)乡村自治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
(三)乡村法治保障机制相对缺乏 |
(四)乡村精神文化建设相对薄弱 |
第五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实践路径 |
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乡村自治 |
(一)加强与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
(二)培育充满活力的民间自治组织 |
(三)创建多方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 |
(四)提高现代农民的民主意识和能力 |
(五)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 |
二、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乡村法治 |
(一)推进政府涉农法律法规实施 |
(二)增强基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 |
(三)构建农村法律公共服务体系 |
(四)健全乡村法治化监督和保障体系 |
三、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乡村德治 |
(一)传承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
(二)强化乡村思想道德与公共文化建设 |
(三)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 |
(四)发挥习俗和村规民约的独特治理功能 |
(五)建设村民认同的乡村“精神共同体” |
(六)充分调动“新乡贤”的人才支撑作用 |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 |
(一)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的乡村共建平台 |
(二)依靠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的乡村共治机制 |
(三)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乡村共享分配制度 |
(四)“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新篇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10)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法治与德治的概念 |
(一)法治的概念 |
(二)德治的概念 |
二、法治与德治关系的历史沿革 |
(一)传统德治时期 |
1.中国:“德主刑辅”的传统 |
2.西方:“理想国”的乌托邦主义与“万流归宗”的政教合一 |
(二)德治向法制过渡的历史动因 |
1.经济因素 |
2.政治因素 |
(三)法治与德治的二元并存 |
1.法制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过渡 |
2.传统德治社会向当代德治社会的过渡 |
三、法治与德治关系的应然形态 |
(一)对立的主张 |
1.相斥论 |
2.并存论 |
(二)应然状态;并存共治 |
四、法治与德治并存的根据 |
(一)法治与德治的价值正当性 |
1.法治的价值正当性 |
2.德治的价值正当性 |
(二)法治与德治调整领域的相对独立性 |
1.法治的调整领域 |
2.德治的调整领域 |
(三)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包容 |
1.他律中的自律 |
2.自律氛围下的他律性因素 |
五、法治与德治并存状态的完善路径 |
(一)对法治的完善 |
1.法治秩序中公民意志的合理选择及理性表达 |
2.法治秩序的正当实现 |
3.法治秩序的底线维护 |
(二)对德治的完善 |
1.道德认同与道德选择的特性 |
2.充分包容自主多元的道德认同与道德选择的做法 |
(三)法治与德治的并存共治 |
1.他律环境下自律性的发挥 |
2.自律氛围下他律性的发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论“德治”的“法治”基础(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机理及增效策略——基于“三治”环境的分析框架[J]. 何阳,王俊.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1)
- [2]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及整体效应[J]. 殷辂.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22(01)
- [3]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三治结合”及其宪法逻辑[J]. 陈潮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01)
- [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J]. 江国华.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 [5]“三治融合”视域下昆明市吴井街道城市社区治理研究[D]. 王朴选. 云南财经大学, 2021
- [6]社会治理新趋势: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融合”[J]. 韦熠阳. 现代商贸工业, 2021(33)
- [7]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D]. 王蕾. 江苏大学, 2020(06)
- [8]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研究[D]. 薛奥. 河南大学, 2020(02)
- [9]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D]. 王微.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D]. 伊文. 黑龙江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