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刊被中南财经大学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文献综述)
李燕林[1](2021)在《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文中指出我国《宪法》序言第十一段表明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一直是政治实践中的重要一环,更是宪法所规范的重要命题之一。中国共产党经过全面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发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在1954年经《宪法》确认后,成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总纲条款首先确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国家机构章节通过专章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细化。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来说,民族区域自治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主要是通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作为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合了“自治”和“立法”两个因素,既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地方治理法制化的表现。因此,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进行研究是宪法学的重要命题之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逻辑前提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产物,还具有一定的宪制意涵。这一制度既是我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从清末开始的民族治理模式的转变,也是民族国家建构上制度演进的结果,这一结果同时整合了民族认同与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实现了民族地方的政治重塑。其次,还可以看作是大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权限划分中民族因素的考量。也就是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形成和发展都是在国家建构及央地关系这一基本框架下发生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既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包含于广义的地方立法之中,但是又区别于普通的地方立法。从概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内涵主要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进行的立法活动;其外延主要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变通或补充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立法权,其法理基础和立法功能也应当围绕民族、自治和立法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应当从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期待通过立法权的行使实现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然而,实践表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实效性较差,并未完全实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主要表现为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单行条例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淆,且立法的民族特色不明显;变通或补充规定性质不明确导致立法情况较为混乱。司法方面适用情况也不乐观,但是可以看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行政机关行为规范的来源之一,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立法及司法适用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在于规范层面并未明确界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范围和效力,立法程序方面未明确规定特殊的立法程序,导致条例立法事项的特色不足。因此,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优化路径应当围绕上述立法权行使欠佳的原因展开,即在理论层面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权限和效力进行界定,然后结合自治立法的实践,通过程序设计在实践层面优化立法权的行使。首先,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以立法主体的确定为基础。从法律条文的规范分析看,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无需做过多解释,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对于“人民代表大会”不应作扩大解释,将其解释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且实践中也并无扩大立法主体的必要性。其次,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分为纵向立法权限与横向立法权限。纵向立法权限主要指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权限。自治条例立法权限的法教义学分析主要以《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规范条文为依据,通过分析认为自治条例相较于单行条例来说,呈现出一种“综合性”特征,主要是用于规定自治机关组织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这一点既能从法律条文中推衍而知,也能从制定自治条例的起源得知。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权限应当适用《立法法》第75条第2款,即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就自治条例的效力而言,无论从自治条例的内容看,还是从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看,自治条例都无凌驾于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特殊效力位阶,并且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单行条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的法理依据并非效力优先原则,而是适用优先原则。这种适用优先原则,不能仅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进行解释,该原则的适用对象应当是同位阶法律规范,也不能将其视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例外情况,应当以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适用问题作为理论基础进行阐释。横向立法权限主要是指自治州双重立法权的立法形式选择问题。目前,从《立法法》对两类立法权限的规定看,可以通过法教义学的方法对规范条文进行分析,但是仍然无法直接形成立法形式选择方案。在立法选择方面,对“非自治权”事项的立法选择,立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大,主要是看侧重点或者立法视角,并结合立法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差别进行选择;对于同时兼具地域性和民族性因素且二者缺一不可的事项,则应当归于自治立法权的范畴内。单行条例的效力方面,同级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无效力位阶上的差别,但是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彰显民族性因素的单行条例在适用上优于自治州自治条例、自治州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然而,若单行条例既不包含变通内容,条例事项和内容也不体现任何民族特色,则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位阶较高。从理论上对立法主体、立法权限以及法规效力问题进行澄清之后,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的设计优化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行使。主要以正式的立法程序为中心,将自治法规的立法程序分为立法准备——正式立法——立法监督三个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包括立法项目调研与立法项目论证两个主要的程序。立法项目或者立法内容如何反映本地民族的特色,可以通过前期的项目调研对少数民族习惯法或少数民族风俗进行吸纳。立法前的项目论证充分发挥着民意汲取和整合以及认定客观事实的功能,并且这种民意性信息的采纳是形成立法决策的关键,实质是从源头上对立法民主性进行控制,为后续立法程序设置了来自民主的意志。立法项前的项目论证,实现了对立法项目的筛选。草案内容的适当性与合法性问题唯有在审议阶段才会显现,因此正式的立法程序中审议程序较为重要。加之,2015年《立法法》修改,第41条增加了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机制,各地立法程序也有对此条款的吸纳。自治立法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的特殊立法权,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无论是单独的变通规定还是单行条例中的变通条款,都可以被视为“重要条款”,单独进行表决。在草案公布程序中,一般附带立法草案说明,应当通过立法草案说明展现立法过程中的协商过程。此外,在立法批准阶段,仍然需要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变通规定的审查批准依据“间接不抵触”原则,也包含于合法性审查中。最后,还有后续立法监督程序对条例的行使进行监督,主要是备案审查机制以及合宪性审查机制。无论在哪种监督机制中,都应当注重调和普通条款和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条款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法制统一和宪法的有效实施,也要实现对少数民族公民权利的保护。
李凤营[2](2020)在《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绩点管理模式改进研究 ——以B大学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和重要动力。地方高校在普通本科高校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科研绩点制管理模式因其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能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科研环境,受到地方高校的普遍认可,在地方高校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因过分量化导致了不利于科研团队的形成、科研功利化、违背科研规律等现象的产生。这就亟需建立一种新型科研管理模式来适应地方高校科研工作的发展。为了使本文的研究建立在牢固的根基上,本文对所涉及的地方高校、高校科研、高校科研质量、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的主旨、结构、功能等,提出了以五大理念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工具,建立了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体系。并针对上述管理理念,提出了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创新思路,分析了科研绩点的内涵与特点、科研绩点与科研工作量的关系等内容。为了掌握获得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的现实情况,本文采取案例研究的方式,通过对B大学绩点制科研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地方高校绩点制科研管理改革的可能方向。首先以B大学为个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在分析了地方高校B大学科研质量管理历程的基础上,概括了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的实施宗旨、实施过程、保障措施,并结合B大学部分院系的调研,利用科研成果数据对比了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实施前后的效果,对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实施进行了灰色关联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发现了B大学绩点制管理科研模式实施后的成效,发现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B大学的科研质量,整体上说是科研质量管理的可行方向。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影响高校科研管理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绩点制科研管理模式做出改进。基于这一定位,本文通过编制、发放、回收问卷等程序,按照从宏观影响因素、微观影响因素、环境影响因素对问卷结果进行了统计,通过对统计结果的分析进一步探寻B大学实施绩点制科研管理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重数量轻质量、不利于科研团队形成、违背科研规律、科研全过程管理不到位、科研环境不理想、科研与人才培养脱节、不能持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等,为改进绩点制科研管理模式提供了方向。本文提出建立科研绩点银行制管理模式以解决地方高校实施绩点制科研管理存在的上述问题,相应地对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模式的生成、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理论模型和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论述后,具体对操作层面内容进行探讨。包括科研绩点认定方法的有效改进、建立科研绩点银行的运行机制、科研绩点银行环境的保障三个方面内容。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共同建立了科研绩点银行制科研管理模式。
孙吉娟[3](2020)在《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方梦之是我国当代着名的翻译理论家,其在科技翻译研究、译学辞典编撰、翻译期刊创办等领域均作出了卓越的奠基性工作,其构建的应用翻译学范畴框架开中国乃至世界应用翻译学科体系研究之先河。方梦之用宏观、中观、微观的三分法来研究翻译:宏观上,翻译的原则有达旨、循规、共喻三端,“一体三环”的时空图展示了当代翻译理论的不同发展阶段及其内涵,翻译活动参与者以作者、译者、读者为三要;中观上翻译策略追溯其理论渊源、目的指向和技术手段,以直译、意译、零翻译的三元图包罗其详;微观研究则侧重在语法、修辞和逻辑三科。本文重点对方梦之一分为三的方法论与应用翻译学研究成果之间的关联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阐述该方法论对当下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借鉴意义。与文学翻译研究的历史悠久,理论庞杂相比,国内的应用(文体)翻译起步较晚,理论视域窄化。具体来说,在方梦之等国内学科领航人的带动下,应用翻译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精的发展历程,走出了理论建构的困难期,在本体论、认识论、教学论、方法论、技术论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走上了独立学科的发展方向,走出了一片不断拓展的学科体系疆域。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国内学界对此尚未展开系统研究。本文的价值之一就是完善学术思想史上这一重要的环节。在方梦之的学术研究中处处体现着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意识。打破二分的对抗和隔阂,继承古代文论、借鉴西方译论学说,提倡“一”中不仅有“二”,更要有“三”的整体、动态、分层、发展的译论观。笔者在文中有意识地揭示该方法的独特性、合理性和现代性,努力尝试提升此法在翻译研究中的普遍性。所以,一分为三正是方梦之译学思想和翻译活动的主旨要害,是其译学观的关键,也是方梦之整体译学思想方法论的高度浓缩。因此,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三:一是国内首次对方梦之的翻译学思想进行系统的专题研究,具有丰富翻译家史料,完善中国应用翻译思想史的历史价值;二是方梦之作为我国应用翻译学科体系建构的领军性代表人物,对其个体的研究也是对我国应用翻译学发展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反思,具有学科建构、发展、反思和批判之学科促进建设意义;三是一分为三哲学方法论视角的提出,对方梦之译学思想和译学活动具有提纲挈领之用,同时也为翻译学的元理论发展提供方法论的哲学关照和启示。论文正文共分为八章内容,以一分为三的译学方法论为主线,以方梦之对应用翻译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论的本体研究为主体,以同时期东西方相关译论为参照,以方梦之的翻译学思想与翻译学术活动(创办期刊、主持会议、编撰辞典等)之间的内在关联为呼应。宏、中、微三论结构平衡,翻译理论探究与翻译活动实践同条共贯,共显其一分为三的要义。“绪论”中,在综述方梦之的学术成果、代表作评论、学术思想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本课题的研究缘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是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总论,也是本文的灵魂。笔者通过梳理“一分为三译学观”的历史渊源和前沿要点,将一分为三定位于翻译学的哲学方法论层面,其在方梦之的学术研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意义。后面三至五章侧重阐发方梦之在应用翻译学理论体系建构中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研究主张及其一分为三方法论的研究意义。分别指向:方梦之构建一分为三的应用翻译理论研究体系,应用翻译的中观策略研究,翻译技巧微观研究的三基础:语法、修辞和逻辑。宏观体系建构系统、辩证;中观凸显“三”的要素,具有拓展学科理论发展的潜力;微观研究三位一体,激活了翻译实践提升为翻译理论的生命力。基于以上翻译理念,紧接的两章分别探讨了方梦之翻译学术活动之创办《上海翻译》期刊和编纂译学辞典。这一部分既是作为对方梦之翻译学术活动的总结,也是对应用翻译(学)学科建设的反思和批判,同时,论述过程本身特别加强了对方梦之提出或者应用的一分为三方法论的逐层剖析。结语部分,一方面对方梦之的译学贡献进行总结和研判,尤其是充分肯定其对一分为三的译学方法论的成功运用;另一方面指出本研究的局限和未来的可拓展领域。总之,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背景下,挖掘具有中国哲学色彩的一分为三方法论与应用翻译理论研究的契合,具有重要的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和复兴民族精华的现实意义。
施佳露[4](2020)在《基于知识图谱的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可视化分析》文中提出文化产业是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有利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能够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软实力。长三角文化资源丰富、经济基础雄厚、创新活力强、人才储备充裕,拥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强劲优势。以长三角文化产业为对象的研究,已有30年左右的历史,产生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基于此,本文以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文献为研究对象,融入知识图谱分析方法,探讨其中的核心作者、核心机构、重要期刊,揭示研究热点及前沿发展方向。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一)对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文献的外部特征进行分析。确定本研究所需文献数据来源及检索方式,获取1989-2019年间CNKI收录的4338篇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期刊和硕博士论文,以此为样本数据绘制文献产出量年度分布图并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划分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发展阶段,分析了每个阶段文献数量变化特点及背景。使用SATI和Cite Space对作者和机构发文数量进行统计并基于共现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法绘制作者合作网络、机构合作网络等,分析该研究领域的主流学术群体及其合作关系,同时统计期刊文献的来源以此确定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重要刊物。(二)对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热点内容进行分析。使用Vosviewer、Pajek、Cite Space统计高频关键词并采用共词分析法,绘制高频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结合文献内容发现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有五大研究热点。为了进一步了解研究热点的演变状况,依据前文的阶段划分,绘制每个阶段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做到整体性研究和阶段性研究相结合。(三)结合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现状及文化产业实践发展状况,提出一些发展建议,并分析在这些样本文献当中,与设计相关的文献主要讨论的内容。本次研究运用知识图谱的方式进行研究热度变化、研究力量、研究热点、内容演变等情况进行分析,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丰富了文化产业研究的方式,同时,将研究视角放在长三角这一特定区域,相比于以往同类研究以全国文化产业为研究对象,此次研究更具有针对性。本文将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分为四个阶段,并发现研究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并不明显,具有封闭性,地区之间有一定发展差距。目前已经具备“政学研”相结合的研究力量,形成五大研究热点。文创产品设计、文化产业集聚区设计以及设计人才培养是该研究领域内与设计相关的三个主要方面。此次研究成果能够为未来长三角文化产业实践和理论发展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李俊[5](2020)在《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研究 ——以Y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期刊,推动科技期刊数字化转型升级”这一伟大战略,让数字出版为数字经济添翼赋能,学术期刊公司探索新型出版模式势在必行。在5G时代和“互联网+数字出版”的背景下,传统学术期刊数字出版盈利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基于我国数字出版国情,如何创新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成为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办刊人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有针对性的利用相关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理论,通过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个案研究法、经验总结法、实地调研法等方法归纳并认识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本质,揭示其内在的规律;重点分析学术期刊公司Y公司数字出版目前的盈利模式及盈利状况,指出大多数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存在的特殊性及普遍性问题,并基于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理论及实践改进现有方案和路径,使之理论化、系统化,最后完善为经验,以期在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方面得到推广。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章,研究的目的及意义。第二章,界定学术期刊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第三章,分析国内外学术期刊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利弊。第四章,基于学术期刊公司Y公司,通过各种研究方法分析其盈利模式的问题、产生原因,利用盈利模式7要素相关理论提出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并评价。第五章,从盈利模式构成要素的7个方面进行改进,构建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佳结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第六章,对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进行研究总结及展望。
陈沛酉[6](2019)在《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环境的急剧变迁导致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日益严峻。这一情形使得“转型”成为各类组织解决危机、谋求生存的不二法则。高等职业院校组织亦是如此。但转型不是对未来的空想式建构,须是站在已有积淀上的优化与完善。因此,亟待从组织的视角和历史的眼光来审视改革开放40年来高职院校转型的过程、要素及逻辑。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考察法、历史研究法以及延伸个案法等质性研究方法和基于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组织场域”、“制度逻辑”以及伯顿·克拉克创业型大学组织转型理论搭建的分析框架,深入考察了围绕着高职院校组织的诞生与转型所形成的场域关系、转型要素及其中的多重制度逻辑。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本研究基于国家(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以及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等多方行动体的核心利益考量,本研究将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发生、变化及解决作为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核心议题”,从而确立了高职院校组织从升本导向到就业导向再到生涯导向的转型历程:(1)升本导向阶段(1980年~2003年)。1980年,“收费、走读、短学期、不包分配”的短期职业大学的相继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蹒跚起步。而后经由1996年“三改一补”、1997年规范命名、1998年“三教统筹”、1999年高校扩招以及2000年管理权下放等等正式制度供给,以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科为组织形式的高职院校组织种群获得了数量上的跨越式发展。(2)就业导向阶段(2003年~2010年)。2003年,在扩招后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就业之际,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爆发。基于此,中央政府部门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转型目标,并综合运用择优项目引领示范与人才培养评估等举措,引导建立“地方政府主责、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实施”的组织转型场域关系。高职院校组织场域行动体对“高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高职应该如何办”达成多项规范性共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顶岗实习等等办学观念深入人心。(3)生涯导向阶段(2010年至今)。就业导向组织转型带来了就业率显着提升,但以数字为单一表征方式的一次就业率并不能完全、真正地反映各高校的就业情况。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质量和职业生涯发展等指标上的表现却不尽如意。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新危机引起高职院校组织场域中的行动体围绕着“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式转型策略。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顶层设计推动下,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组织间的互动关系得以制度化,高职院校组织亦与四年制大学重新建立起合作交流。同时,高职院校组织自身开始强调职业素养教育。其次,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在升本导向阶段,受国家政策分层歧视与升格诱导、市场生源选择偏好以及大学理性神话的规范性和模仿性力量等多重逻辑制约下的高职院校选择了模仿本科院校学科教育,即把升为本科院校当做规划目标,把大学课程进行“压缩饼干式”删减、把毕业生“专升本”率高低当做招生噱头的“漂移性”组织生存策略。在就业导向阶段,支配组织场域行动体实现就业导向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有:“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国家逻辑,“项目驱动”的科层制逻辑,“生源充盈”、“满足企业需求”的市场逻辑以及“职业主义”的教育逻辑。在生涯导向阶段,高职院校组织场域行动体受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国家逻辑、“国家推动、地方创新”的科层制逻辑以及“生源危机”、“产业转型升级下的企业新需求”的市场逻辑和教育“成人”逻辑的共同支配。
甘子成[7](2019)在《基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是关于人类精神生产实践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对人们的精神生产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具有实践性、人本性、自由性、观念性和创新性,体现出精神生产实践的普遍特征,是精神生产实践的具体形态之一。在坚定不移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以及迫切需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维背景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探究和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尝试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文献研究、社会实践调查、定性分析和跨学科研究等方法对该论题进行研究。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是本论文的理论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近代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精神生产理论是最先系统化的精神生产理论。但是,它们都明显存在着片面化、绝对化的缺陷。其中,近代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中的精神生产理论只是从物质生产、财富增长的角度分析精神生产实践,存在“见物不见人”的不足;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精神生产理论只是从人的本质发展的角度探索精神生产实践,存在“见人不见物”的不足。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主义社会急剧变迁和弊端明显暴露的背景之下,以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作为立足点,对过去的思想材料进行批判地吸收,既从物质生产角度又从人的发展角度进行探索分析,构建起了系统的、科学的精神生产理论。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确定了精神生产是人类重要的社会实践形式,是人类重要的认识活动,是人类本质属性的根本体现;表明了精神生产是社会全面生产的子系统之一,与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紧密相联系,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不断运行的过程,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构体系;阐释了精神生产具有以社会意识形态、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为中心的形态范畴。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具有方法论的本质,对于人们解决精神生产实践的问题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不仅以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为方法依据解决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精神生产问题,同时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向前发展,形成了新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具体应用是本论文的落脚点,是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但是他们对古代文学、史诗、诗歌、音乐、戏剧、绘画、宗教、习惯和风俗等的探讨,实质已经涉及到了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能够给予人们物质支持和为人们提供精神养分,在现代化进程中有必要对其传承和发展进行研究。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属于精神生产的具体形态范畴之一,它体现出精神生产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特点,体现出精神生产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为目标的特点,体现出与精神生产的观念性、自由性和创造性具有相互契合的特点,所以运用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分析和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存在可行性和必要性。以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作为基础,可以把握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具有以环境基础为依托、以社会力量为驱动、受自内生力量作用的历史合力系统;可以充分肯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具有促进物质发展、精神发展和人的发展等多维的社会价值;可以深刻洞悉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受环境变迁、社会作用力变化以及自身局限性制约的挑战;可以收获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应该遵循精神生产规律的方法启示。
李稷民[8](2019)在《《行政诉讼法》框架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构造》文中研究指明在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问题逐渐引起了更多学者的重视,同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实践也显露出了诸多问题。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相关的研究已经囊括了许多重要的问题,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性问题、审查的方式与审查深度问题、司法权的界限问题、审查的标准问题等等。但目前的理论研究中普遍忽略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构造上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现行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构造中实际存在着两种交错在一起的审查权。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后,逐渐在司法实践中确立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本文中简称为“规范审查”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法官法律选择适用权衍生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14年《行政诉讼法》对法院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权力进行了立法确认,但这种合法性审查权仍然无法脱离法律选择适用权的框架。不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政策的推动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权”已经显现出了逐步脱离“法律选择适用权”的倾向性。然而行政规范的合法性审查仍然在形式上被“锁定”在法律选择适用的情境之中,与域外规范审查的构造相比,我国的规范审查并不是“完整”的行政规范审查制度。可以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范审查权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法院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定的“合法性审查权”,另一部分是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能否作为审查依据的“法律选择适用权”,以往的研究对此实定法现象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认为现行《行政诉讼法》规范审查构造中的核心问题,就是行政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权”与法官“法律选择适用权”的交错状态所引发的一系列审查实践难题(在后文中笔者将此问题简称为“权力交错”问题)。只有以此问题为核心,明晰规范审查中“依据审查”与“合法性审查”间的区别和界限,才能逐步将这种复杂的审查构造梳理清晰,从而构建符合我国规范审查构造的审查方式与方法,也能为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权的进一步发展明确路径。本文在法解释学的基本立场下采取“实定法描述——问题析出——问题分析——提出建议”的论证思路,综合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描述我国规范审查的实定法现状,在借鉴与比较外国法的基础上析出我国规范审查构造中的问题,运用理论法学中规范理论、法学方法论、法律论证理论等知识对规范审查构造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依据我国规范审查的构造提出审查方法上的建议。本文从架构上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进行总结与分析,描述目前司法实践中规范审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析出我国行政规范审查在构造上的核心问题:行政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权”与法官“法律选择适用权”的交错问题。第二章对我国规范审查构造中存在的两种审查进行界分,指明以法律选择适用权为基础的“依据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之间的区别。第三章依据两种审查的区别,对“权力交错”造成的审查方式上的混乱进行疏解,分析两种审查在逻辑上的关系与顺序,指出我国规范审查构造中审查顺序倒置的问题,并提出在这种构造下符合逻辑的审查路径。第四章以我国审查构造的特点为基础探讨规范审查中司法权的界限。最后一章依据我国规范审查构造中“依据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区别、关系、顺序与界限,提出审查标准与审查方法上的建议。
郑茹[9](2018)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研究(1949-201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学术期刊是以探索、积累和传播人类的科技知识、先进思想为基本目标的特殊出版物。学术期刊凝聚着学者的智慧,对科学研究具有导向作用,学者以期刊为阵地分化出动态聚合的论域,催化新的成果的产生。学术期刊的出版研究目的在于考察学术期刊出版活动的诸多环节以及出版要素,揭示学术期刊出版的演化历程,探索学术期刊出版规律,揭示出版活动的影响因素,分析贯穿出版活动始终的准则和规范等。相比于自然科学期刊而言,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出版研究更容易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与制约。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具有为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独特功能,因此对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出版进行长时段研究,能够揭示不同历史阶段下社会对学术知识、先进思想的需求情况,以及不同时期的学术研究所呈现出的表现形态和差异性,可以镜观不同时期的学术发展情况。本研究采集1949-2016年CNKI近60年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征稿启事,作为研究的数据来源,并且有针对性的利用CNKI公开的期刊出版数据,作为征稿启事的补充,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历年期刊出版史料进行计量分析和内容分析。研究的时间跨度涵盖建国至今,涉及了人文社会科学19个一级学科,因此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面貌和学术期刊出版生态。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揭示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基本情况,梳理出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概貌。包括期刊种类走势、地域分布、学科的基本分布等。(2)揭示建国以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出版规范演变及完善历程。包括审稿制度、出版要求,如稿件类型以及论文格式(题名、摘要、引文)等方面的要求。(3)通过分期研究将建国后的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成四个阶段进行分析,揭示每个阶段期刊的发展特征;通过分层研究重点分析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以及网络期刊等特殊类型,揭示名刊工程期刊的示范作用、核心期刊的引领效应以及网络期刊的倒逼效应。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现有的研究中宏观层面、全景式、整体性研究较为少见。本研究从宏观层面对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出版演化状况所做全景式描摹,是对以往以单一期刊或某类期刊、某地区出版期刊为主的个案式研究的补充,能够从多维度揭示建国以来学术期刊出版演变的过程。同时,也能够从微观层面,揭示不同时期、不同学科、不同类型期刊的出版特征。(2)针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进行长时间段连续性研究的方法、区别于节点研究。本研究的时间范围是建国至今,在一个较长时间跨度上考察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出版生态,既可以形成时间上的演化研究,也可以针对某一时间进行横向比较,在已有的期刊出版史研究中较为少见。本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其一,建国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基本生态不断发生变化。表现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发展过程较为波折,全国范围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现象,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的学术期刊的发展差距较大。其二,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规范受欧美影响,日益与世界对接,审稿制度、稿件类型以及论文的写作规范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完善。其三,从分期情况看,不同历史时期的期刊出版在种类、发展速度、学科组成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受复杂的社会环境、学术水平、科学技术的影响,期刊的出版呈现不同的状态。从分层情况看,核心期刊对学术期刊的规范具有引领效应,“名刊工程”对大学学报的发展具有示范效应,网络期刊对纸本期刊具有倒逼效应。本研究的价值主要在于呈现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出版的整体面貌和出版规范发展的完整过程,从学术期刊出版中出现的基本现象出发,涉及到学术期刊出版的诸多方面,揭示学术期刊发展中经历的低谷和浪潮,从而为本土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本刊编辑部[10](2015)在《中国刑法学发展评价(2012—2013) 基于期刊论文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一、刑法学论文数据与分布本报告以2012—2013年公开发表的刑法学期刊论文[1]为对象,研究我国刑法学在此时段内的学术推进和学术特点。在正式展开学科评价之前,在此简单描述一下2012—2013年我国刑法学期刊论文发表的整体状况:首先,全国各法学院系和科研机构发表在法学类CSSCI来源核心期刊(共计21种)上的论文共计508篇,其中犯罪论论文206篇,刑罚论论文70篇,刑法分论论文232篇。发表数量
二、本刊被中南财经大学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本刊被中南财经大学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提纲范文)
(1)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宪制意涵 |
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与认同整合 |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民族因素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制度内涵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概念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法理基础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功能阐释 |
一、实现央地关系中立法权的纵向配置 |
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 |
三、实现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调和 |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优化的必要性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现状及实效性考察 |
一、自治条例的立法概况 |
二、单行条例的立法概况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概况 |
四、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实效性考察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中的问题 |
一、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 |
二、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同且民族特色缺失 |
三、变通与补充规定性质不明晰且行使不充分 |
四、自治法规司法适用情况较差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状况不佳之成因 |
一、立法权限不清晰 |
二、效力位阶不明确 |
三、立法程序不规范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及优化思路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优化思路 |
第三章 纵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央地关系为视角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主体 |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解释 |
二、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主体多样化之成因 |
第二节 自治条例的立法权限 |
一、中央与民族地方事权划分的规范分析 |
二、自治条例的“组织法”性质 |
三、自治条例的立法内容 |
第三节 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界限 |
一、变通或补充规定的适用情形及边界 |
二、刑法变通规定的合宪性分析 |
第四节 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效力 |
一、理论基础:规范位阶和效力位阶的区别 |
二、自治条例并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小宪法”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优先适用的法理阐释 |
第四章 横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自治州为分析对象 |
第一节 自治州作为分析对象的原因 |
一、双重立法权是立法权限划分的规范依据 |
二、丰富的立法实践为立法权限划分提供了客观条件 |
第二节 单行条例立法事项的界定 |
一、规范内涵的澄清——基于立法原意的考察 |
二、“本民族内部事务”作为立法事项的合理性 |
三、“民族特色”的判断标准 |
第三节 特殊问题——自治州重叠立法事项的拆分与重构 |
一、自治立法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重叠——基于立法实践的分析 |
二、地方立法权与自治立法权的界分 |
三、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法规的效力位阶 |
第五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程序优化 |
第一节 破解思路——立法程序的完善 |
一、地方立法条例的规范表征 |
二、程序法治视野下的立法图景——立法过程的程序化 |
三、破题:立法程序三阶段的划分 |
第二节 立法准备阶段:立法动议的初步达成 |
一、立法准备阶段之于自治法规立法程序的重要性 |
二、作为承载少数民族特点的民族习惯法的价值内涵 |
三、立法准备阶段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吸纳 |
第三节 正式立法阶段:在交涉和博弈中达成共识 |
一、立法审议阶段的协商空间 |
二、变通内容等重要条款的单独表决 |
三、立法批准阶段审查标准的多样性 |
第四节 立法监督阶段:严守法制统一的底线 |
一、备案审查信息的适度公开及制度优化 |
二、自治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及空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绩点管理模式改进研究 ——以B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地方高校科研管理质量亟待提升 |
(二)地方高校科研绩点管理模式需要改进和完善 |
(三)地方高校科研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双重体会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概念界定 |
(一)地方高校 |
(二)高校科研 |
(三)高校科研质量 |
(四)高校科研质量管理 |
(五)科研绩点制 |
(六)科研绩点银行制 |
五、创新之处 |
(一)探索了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理论 |
(二)改进了“科研绩点”的计算方法 |
(三)建立“绩点银行制”的科研质量管理模式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一、关于高校科研质量管理文献计量分析 |
二、关于高校科研质量管理内涵与意义研究 |
三、关于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
四、关于高校科研质量评价与管理研究 |
五、关于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文献研究 |
六、文献述评 |
(一)关于高校科研管理内容及特征研究 |
(二)关于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研究 |
(三)科研质量管理研究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理论基础 |
一、五大发展理念 |
二、人本管理理论 |
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第三章 地方高校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实施概况及进展 |
一、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的基本体系 |
(一)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的主旨 |
(二)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 |
(三)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的功能 |
二、地方高校B大学科研质量管理概述 |
(一)B大学简介 |
(二)B大学科研质量管理历程 |
(三)B大学科研质量管理效果 |
三、地方高校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目标设计 |
(一)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概述 |
(二)关于B大学对学术型教师的目标设计 |
(三)关于B大学对教学单位的目标设计 |
(四)关于B大学科研绩点的量化评价 |
四、地方高校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氛围营造 |
(一)精神层面加强统一思想 |
(二)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 |
五、地方高校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保障 |
(一)激励措施 |
(二)督促举措 |
(三)保障制度 |
第四章 地方高校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实施过程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地方高校B大学科研质量现状调查设计 |
(一)调查问卷编制 |
(二)调查问卷发放 |
(三)调查问卷回收分析 |
二、地方高校B大学科研质量存在的问题 |
(一)重数量轻质量问题 |
(二)不利于科研团队形成 |
(三)存在违背科研规律的现象 |
(四)科研全过程管理不到位 |
(五)科研环境不理想 |
(六)科研与人才培养脱节 |
(七)不能持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
三、地方高校B大学科研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对科研质量的评价导向不科学 |
(二)科研发展定位中功利化追求导向明显 |
(三)高校三大职能之间未能协调发展 |
(四)可持续发展和共享发展落实不到位 |
(五)科研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低 |
四、地方高校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的实证分析 |
(一)B大学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的灰色关联分析 |
(二)B大学绩点制管理科研模式实施过程的归因分析 |
第五章 地方高校科研绩点银行制设计 |
一、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设计理念 |
二、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设计背景 |
(一)科研绩点银行生成背景 |
(二)科研绩点银行生成过程 |
三、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基本目标与存在优势 |
(一)科研绩点银行制设计的主要目标 |
(二)科研绩点银行制设计的优势分析 |
四、科研质量管理的绩点银行制过程设计 |
(一)科研绩点银行运行机制设计 |
(二)科研绩点银行管理功能设计 |
第六章 地方高校科研绩点银行制实施策略 |
一、明确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绩点类型 |
(一)显性科研绩点与隐性科研绩点 |
(二)个人科研绩点与集体科研绩点 |
(三)岗位科研绩点与自由科研绩点 |
(四)普通科研绩点与奖励科研绩点 |
(五)元科研绩点 |
二、建立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绩点认定规则 |
(一)科研工作业绩点认定原则 |
(二)科研工作业绩点认定程序 |
(三)科研工作业绩点的质量等级确定 |
(四)科研工作业绩点的总量计算方法 |
三、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组织结构 |
(一)科研绩点银行管理委员会 |
(二)科研绩点银行专家咨询委员会 |
(三)科研绩点银行综合业务中心 |
(四)科研绩点银行网络管理中心 |
四、实施科研绩点银行的运作管理 |
(一)科研绩点银行帐户管理 |
(二)科研绩点银行业务类型 |
(三)科研绩点银行操作流程 |
五、支持科研绩点银行的环境保障 |
(一)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业务环境要求 |
(二)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管理环境支持 |
(三)科研绩点银行模式的信息化环境支持 |
六、地方高校科研绩点制银行模式推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管理调研问卷 |
附录二 :绩点制科研质量管理模式灰色关联分析调查问卷 |
附录三 :绩点制管理科研模式实施过程的归因分析调查问卷 |
附录四 :科研工作业绩点制银行章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方梦之研究综述 |
1.2.1 方梦之成果掠影 |
1.2.2 对代表作的评论 |
1.2.3 对方梦之学术思想的评价 |
1.2.4 方梦之批评中存在的问题 |
1.3 方梦之其人其事 |
1.3.1 方梦之的学生时代 |
1.3.2 厂矿工作及翻译 |
1.3.3 研究所翻译 |
1.3.4 步入教坛(1978年至今) |
1.4 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 |
1.4.1 本课题的理论价值 |
1.4.2 本课题的实际应用价值 |
1.4.3 本课题的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二章 方梦之一分为三翻译观的形成 |
2.1 “一分为三译学观”之解读 |
2.2 一分为三译学观的哲学内涵 |
2.2.1 一分为二的利弊 |
2.2.2 一分为三的显现 |
2.2.3 一分为三的优势 |
2.3 一分为三与翻译学方法论 |
2.3.1 一分为三与哲学方法论 |
2.3.2 翻译学的方法论 |
2.3.3 一分为三与翻译哲学方法论 |
2.4 一分为三:从翻译标准到翻译哲学方法论 |
2.4.1 作为翻译标准的一分为三 |
2.4.2 翻译哲学方法论关照的一分为三 |
2.5 方梦之的一分为三译学观 |
第三章 方梦之构建一分为三的应用翻译研究体系 |
3.1 应用翻译研究(学)学科体系建设历程 |
3.1.1 文体研究切入,扩大翻译语域 |
3.1.2 宏观构思,分层建构 |
3.1.3 本体三分,自成一体 |
3.2 应用翻译研究自成体系 |
3.2.1 “应用文体翻译”范畴 |
3.2.2 在译学体系中的方位 |
3.2.3 宏观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意义 |
3.3 翻译活动三要素:作者、译者、读者 |
3.3.1 三要素整体观 |
3.3.2 译者主体的研究历程 |
3.3.3 译家研究的时空与学科三维考量 |
3.4 应用翻译标准:达旨、循规、共喻 |
3.4.1 应用翻译原则之现实关照 |
3.4.2 达旨:达到目的,传达要旨 |
3.4.3 循规:规范之常在 |
3.4.4 共喻:译文适应性 |
第四章 方梦之的中观策略思想研究 |
4.1 中观策略概说 |
4.1.1 国内外关于“翻译策略”的研究概述 |
4.1.2 中观策略研究的意义 |
4.1.3 方梦之对翻译策略的研究路径 |
4.2 翻译策略三要素:理论因子、目的指向和技术手段 |
4.2.1 理论因子的考量 |
4.2.2 目的指向的诠释 |
4.2.3 技术手段的考察 |
4.2.4 译学方法论的启示 |
4.3 翻译策略三元图:直译、意译、零翻译 |
4.3.1 三元图的翻译语言意义观 |
4.3.2 直译、意译的重新范畴化 |
4.3.3 零翻译的理论研究 |
4.4 我国三位一体的翻译策略类聚研究 |
4.4.1 本土研究的理据 |
4.4.2 自主开发的策略述评 |
4.4.3 应用翻译策略之走势 |
4.5 中观策略之批评 |
4.5.1 中观策略的评价 |
4.5.2 方法论意义 |
第五章 方梦之微观技巧研究:语法、修辞和逻辑三位一体 |
5.1 翻译技巧的历史性和当代性 |
5.2 技巧理论化的理据 |
5.2.1 上下贯通、立足实践 |
5.2.2 从实践总结走向理论研究 |
5.2.3 理论发展性 |
5.3 语法学视角 |
5.3.1 语法(言)学在翻译学体系中的位置 |
5.3.2 方梦之的翻译语言等值观 |
5.3.3 翻译技巧与语言学理论同步发展 |
5.4 修辞学视角 |
5.4.1 修辞与翻译的契合 |
5.4.2 应用翻译修辞观——译文的得体 |
5.4.3 对方梦之翻译修辞观的评价 |
5.5 逻辑学视角 |
5.5.1 逻辑思维与语言翻译 |
5.5.2 “逻辑学”是“翻译学”的基础学科 |
5.5.3 逻辑对翻译研究的功用 |
5.5.4 应用文体翻译需要逻辑思维 |
5.6 语法贯通、修辞立诚、逻辑关联 |
第六章 创办《上海翻译》,构建应用翻译之三维阐释 |
6.1 创办过程 |
6.1.1 创刊背景 |
6.1.2 创刊特色 |
6.1.3 创刊艰辛 |
6.2 创办思想:作者—编者-读者三结合 |
6.2.1 稳定的作者队伍 |
6.2.2 做专家型主编 |
6.2.3 与读者的互动 |
6.3 引领前沿 |
6.3.1 国际译学视野 |
6.3.2 凸显刊物的战略导向 |
6.4 应用翻译研究之三维阐释 |
6.4.1 聚焦应用(文体)翻译 |
6.4.2 探讨翻译理论的应用性研究 |
6.4.3 关照应用型翻译问题 |
第七章 编撰译学辞典,创立“一体三环”译学观 |
7.1 方梦之与辞典编纂 |
7.1.1 衷怀辞书 |
7.1.2 编纂历程 |
7.2 译学辞典批评 |
7.2.1 编纂译学观 |
7.2.2 编者主体性 |
7.2.3 读者意识 |
7.3 编纂思想:一体三环 |
7.3.1 一体三环论 |
7.3.2 一体三环论之评价 |
7.3.3 一体三环的方法论价值 |
7.4 辞典与构建中国译学话语体系 |
第八章 结语:方梦之与中国翻译思想史 |
8.1 方梦之译学思想的总体特征 |
8.2 方梦之译学思想对当下译学研究的启示 |
8.3 本研究的局限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方梦之着译年表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的论文 |
致谢 |
(4)基于知识图谱的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可视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理论 |
1.2.1 文化产业 |
1.2.2 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概述 |
1.2.3 知识图谱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知识图谱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知识图谱研究现状 |
1.3.3 国内文化产业研究现状 |
1.3.4 国外文化产业研究现状 |
1.3.5 知识图谱视角下的文化产业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知识图谱平台及相关技术介绍 |
2.1 样本数据分析工具 |
2.1.1 分析流程 |
2.1.2 工具介绍 |
2.1.3 本文使用各工具的用途及联系 |
2.2 样本数据来源及处理 |
第三章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外部特征分析 |
3.1 年度文献产出量分析 |
3.2 研究作者分析 |
3.2.1 高产作者分析 |
3.2.2 作者合作分析 |
3.3 研究机构分析 |
3.3.1 高产机构分析 |
3.3.2 高产机构地域分布分析 |
3.3.3 机构合作分析 |
3.4 文献来源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热点分析 |
4.1 词频统计分析 |
4.2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热点整体分析 |
4.2.1 文化资源开发及城市文化发展研究 |
4.2.2 文化体制改革研究 |
4.2.3 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
4.2.4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
4.2.5 文化产业链及文化产业影响因素研究 |
4.3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热点阶段分析 |
4.3.1 各阶段研究热点 |
4.3.2 演变情况分析 |
4.4 文献被引用情况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建议和思考 |
5.1 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的建议 |
5.2 文化产业与设计学 |
5.2.1 文创产品设计 |
5.2.2 文化产业集聚区设计 |
5.2.3 设计人才培养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1) 样本选择针对性有待加强 |
(2) 缺乏引文分析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研究 ——以Y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5 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相关概念界定 |
2.1.2 盈利模式的内涵及外延 |
2.1.3 相关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研究 |
2.2.2 国外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研究 |
2.2.3 简要评述 |
3 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分析 |
3.1 国外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分析 |
3.1.1 直接产品盈利模式 |
3.1.2 学术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盈利模式 |
3.1.3 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的盈利模式 |
3.1.4 国外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评价 |
3.2 国内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分析 |
3.2.1 传统盈利模式 |
3.2.2 媒体融合下的数字出版盈利模式 |
3.2.3 国内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评价 |
4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分析 |
4.1 Y公司概况 |
4.2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现状分析 |
4.3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 |
4.4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问题产生的原因 |
5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改进对策 |
5.1 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目标定位改进 |
5.1.1 有效分析盈利环境 |
5.1.2 深度挖掘客户价值 |
5.1.3 清晰定位盈利源 |
5.1.4 充分调动盈利杠杆作用 |
5.1.5 盈利点多元化 |
5.1.6 构建核心竞争力,形成了利润屏障 |
5.1.7 充分发挥盈利家导向作用 |
5.2 Y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改进路径 |
5.2.1 传统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继承与改进 |
5.2.2 发展互联网+数字出版 |
5.2.3 延伸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产业链 |
5.2.4 申请数字出版专项基金、出版奖 |
5.2.5 5G时代下互联网+精准运营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6)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高校组织转型”相关研究 |
二、国外“高校组织转型”相关研究 |
三、“高职转型”相关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高等职业院校 |
二、组织转型 |
三、就业导向与生涯导向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选取 |
一、文献考察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延伸个案法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的建立 |
一、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场域互动与要素变化 |
二、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 |
第四节 篇章结构的安排 |
一、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关键节点”:就业问题的变化 |
二、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阶段划分:从升本到就业再到生涯 |
第三章 升本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漂移性”诞生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带来的高校与环境矛盾 |
一、数量供给不足造成的人才浪费 |
二、结构供给矛盾造成的人才缺失 |
第二节 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混乱“前世” |
一、高职院校的雏形:职业大学的兴起、扩散与分流 |
二、“三教统筹”: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形成与缓慢发展 |
三、1999 年扩招后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激增 |
第三节 案例院校“升本导向”组织要素的建构 |
一、“专升本”目标的形成 |
二、领导管理理念与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运行 |
三、学科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 |
四、组织文化整合 |
第四节 “漂移性诞生”的制度逻辑 |
一、高职院校组织诞生与扩散的逻辑 |
二、高职院校组织漂移的逻辑 |
第四章 就业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规范化”转型 |
第一节 “就业难”与“技工荒”的吊诡 |
一、“难中之难”: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
二、悖论:“中国制造”下的“技工荒” |
第二节 国家引导下的高职院校转型历程分析 |
一、转型目标的生成:“以就业为导向” |
二、转型项目的启动:“示范校”建设 |
三、转型成果的扩散 |
第三节 案例院校“就业导向”组织要素的转型 |
一、目标使命调整:安心做职教 |
二、领导“职教”办学理念形成与组织结构调整 |
三、“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
四、组织文化:新公共管理主义盛行与企业文化融入 |
第四节 “规范化转型”的制度逻辑 |
一、国家的逻辑 |
二、科层制的逻辑 |
三、市场的逻辑 |
四、教育的逻辑 |
第五章 生涯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内涵式”转型 |
第一节 “好就业”与“就好业”的新矛盾 |
一、目标替代:就业导向异化为就业率导向 |
二、就业率导向形成的根源 |
第二节 质量观变化与高职院校转型分析 |
一、“服务社会需求”的高职院校质量提升运动 |
二、“服务学生需求”的精英高职院校实践探索 |
三、后示范期组织场域行动体满足双需求的举措 |
第三节 案例院校“生涯导向”组织要素的转型 |
一、目标使命调整:从“示范”到“优质” |
二、领导办学理念更新与组织结构优化 |
三、“促进学生生涯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
四、组织文化:自主发展的开放型文化模式 |
第四节 “内涵式转型”的制度逻辑 |
一、国家的逻辑 |
二、科层制的逻辑 |
三、市场的逻辑 |
四、教育的逻辑 |
第六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总结 |
一、场域互动关系: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脉络” |
二、自主发展探索: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特色” |
三、多重制度逻辑: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指南” |
第二节 研究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基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以及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研究 |
(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研究 |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相结合研究 |
(四)研究现状总体分析 |
三、研究思路、重点、难点、创新点以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重点 |
(三)研究难点 |
(四)研究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一)精神生产 |
(二)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 |
(四)传承和发展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人类精神生产规律的科学总结 |
一、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近代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中的精神生产理论 |
(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精神生产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建构和发展 |
(一)立足于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建构条件 |
(二)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 |
(三)走向科学性的三维考察 |
(四)与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创新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基本内容 |
(一)对精神生产基本属性的规定 |
(二)对精神生产结构体系的阐释 |
(三)对精神生产形态范畴的概括 |
(四)对精神生产理想目标的确定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逻辑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对精神生产具有普遍的指导性 |
(一)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指导性 |
(二)对文艺发展的指导性 |
(三)对科技发展的指导性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具有精神生产的属性 |
(一)具有精神生产的受动性 |
(二)具有精神生产的实践性 |
(三)具有精神生产的人本性 |
(四)具有精神生产的观念性、自由性和创造性 |
三、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研究的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验启示 |
(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历史合力因素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环境作用力 |
(一)自然环境的基础性影响 |
(二)人文环境的生态滋养效应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社会作用力 |
(一)人的精神需要的驱动作用 |
(二)物质生产发展的决定作用 |
(三)受众群体的支撑作用 |
(四)文化交往的促进作用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内生作用力 |
(一)代表性传承人的引领作用 |
(二)对社会发展具有能动效应 |
(三)与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关系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社会价值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物质价值 |
(一)为传统社会生产生活提供重要的物质资料 |
(二)为现代经济新业态发展提供资源力量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精神价值 |
(一)具有满足个体精神需要的作用 |
(二)蕴含推动社会交往发展的功能 |
(三)具备提升国家文化自信的意义 |
三、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当代问题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受环境变迁的挑战 |
(一)受环境日益开放的挑战 |
(二)受环境开发和破坏的挑战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受社会力量变化的冲击 |
(一)受社会经济基础变革的冲击 |
(二)受人的需要物质化偏向的冲击 |
(三)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冲击 |
(四)受保护措施不完善的冲击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受自身问题与特性的制约 |
(一)受传承人断层与减少的制约 |
(二)受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殊性的制约 |
(三)受对人全面发展价值潜藏性的制约 |
(四)受对社会发展可能产生负面效应的制约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遵循精神生产规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路径 |
一、保护和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环境基础 |
(一)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 |
(二)抢救和保护传统古村落 |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风气 |
二、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过程要素 |
(一)提升主体力量 |
(二)提高成果品质 |
(三)增强媒介作用 |
(四)突出重点平台建设 |
(五)培育社会需求力量 |
三、科学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独特性 |
(一)尊重“活态性” |
(二)尊重个性差异 |
(三)辩证分析存在的局限性 |
四、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行政诉讼法》框架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构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
二、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与基本立场 |
三、本文的基本架构 |
第一章 “合法性审查权”与“法律选择适用权”的交错——我国现行规范审查构造中的核心问题 |
一、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权的确立与发展 |
(一)“附带审查”:由法官的法律选择适用权衍生出的规范审查制度 |
(二)“一并审查”制度的确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权的立法确认 |
(三)一并审查的进一步发展:合法性审查权与法律选择适用权的分离 |
二、规范审查实践中的难题 |
(一)“不予适用”的范围问题 |
(二)合法性判定面临的效力困境 |
(三)审查方式上的难题:审查是否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争议展开 |
(四)审查深度不足 |
(五)合法性审查的界限问题: |
三、我国规范审查构造中的“权力交错”问题 |
(一)现行理论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对实践难题的支撑不足 |
(二)我国行政规范审查构造的中的权力交错问题 |
(三)对于行政规范审查权力交错问题的解决思路 |
第二章 规范审查中“依据审查”与“合法性审查”间的区别 |
一、行政规范的“依据审查” |
(一)行政规范与行政行为的界分:一般规范与个别规范 |
(二)行政规范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两种情形 |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两种依据关系 |
(四)依据审查的任务:判定行政规范的法律依据地位 |
二、行政规范的“合法性审查” |
(一)“合法性审查”的性质 |
(二)由行政规范不确定的效力状态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形式 |
(三)合法性审查权在形式上的限制 |
(四)作为依据审查前提的合法性审查 |
三、两种审查间的本质区别:决疑式审查逻辑与演绎式审查逻辑 |
(一)两种审查在审查逻辑上的差异 |
(二)“依据审查”中决疑式审查逻辑对“个案情境”的依赖性 |
(三)演绎逻辑下规范合法性审查的抽象性与局限性 |
四、“依据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在审查形式上的区别 |
(一)与行政诉讼案件核心争议间的附属关系 |
(二)审查深度上向合理性问题的延伸程度 |
(三)审查态度上的积极程度 |
五、小结 |
第三章 符合现行规范审查构造的审查路径:两种审查的关系与排序问题 |
一、权力的交错状态造成的审查顺序倒置 |
(一)规范审查中合法性审查与依据审查的逻辑顺序 |
(二)权力交错状态下两种审查的顺序“倒置” |
(三)现有审查理论在解决审查顺序问题上的局限性 |
(四)决疑式审查的层次:审查顺序“倒置”中的决疑式逻辑 |
二、审查方式:围绕基本争议展开审查依问题需要向抽象层面延伸 |
(一)围绕个案争点展开的审查方式 |
(二)抽象层面审查与具体层面审查的顺序问题 |
(三)必须先行的抽象审查:脱离个案争点的合法性问题 |
三、审查密度:以“可废止性”审查为任务依论证需要向“合法性”审查延伸 |
(一)行政规范的可废止性 |
(二)行政规范的合法性与可废止性的区别 |
(三)可废止性审查无法满足论证需要而应向合法性问题延伸的情形 |
四、小结:现行规范审查构造下符合逻辑的审查路径 |
第四章 现行法下规范审查中司法权的界限 |
一、规范审查对象范围上的限制 |
(一)审查对象的规范性 |
(二)审查对象中行政行为的排除 |
(三)审查对象中纯粹政策声明的排除 |
二、司法权在审查形式上的限制 |
(一)审查发起条件上的限制:与行政行为间的“关联性” |
(二)审查发起方式上的限制:法官能否主动发起规范审查的问题 |
(三)审查结论上的限制 |
三、司法权在审查内容上的限制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政策内容 |
(二)规范与政策在适用过程中的区别 |
(三)法律留给政策的空间 |
(四)行政空间内司法审查的限度 |
四、小结 |
第五章 审查的标准与论证方法:一种符合现行审查路径与限制的方法论建议 |
一、抽象层面的形式审查中行政规范的不合法情形 |
(一)“与上位法相抵触”作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最基础情形 |
(二)形式上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合法的类型与识别方法 |
(三)超越制定机关管辖权的情形 |
(四)程序不合法的情形 |
二、法院在个案中对行政规范的可废止性论证 |
(一)后果论证 |
(二)价值衡量 |
(三)类比论证 |
三、实质性审查中行政规范“不合法”的判定标准 |
(一)实质性审查:证成行政规范脱离个案情境在抽象层面体现出的不合法性 |
(二)相抵触情形实质性判断中的概念解释问题 |
(三)“缺乏上位法依据”中的侵权要件与上位法的明确性 |
四、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研究(1949-201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存在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存在的问题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价值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重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相关研究述评 |
2.1 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学术期刊与学术着作 |
2.1.2 学术规范与出版规范 |
2.1.3 出版、学术出版与期刊出版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人文社会科学的内涵与分类 |
2.2.2.文献计量学与期刊统计 |
2.2.3 核心期刊与期刊评价 |
2.3 研究现状述评 |
2.3.1 国外期刊研究前沿与热点 |
2.3.2 国内期刊研究成果及研究态势 |
第三章 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总况 |
3.1 研究史料的采集与处理 |
3.1.1 史料的采集 |
3.1.2 数据的处理 |
3.2 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出版基本分布情况 |
3.2.1 期刊的种类、年发行数量以及期刊载文量的变化情况 |
3.2.2 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的更名、停刊情况 |
3.2.3 期刊的版本分化情况 |
3.3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地域分布研究 |
3.3.1 期刊的出版地域整体分布 |
3.3.2 强势期刊出版区域 |
3.3.3 弱势期刊出版区域 |
3.4 学术期刊出版的学科分布研究 |
3.4.1 期刊种类的学科分布 |
3.4.2 哲学人文和社会科学期刊的学科占比 |
3.4.3 基础性学科与应用性学科期刊的差异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规范的演化 |
4.1 审稿制度的演化 |
4.1.1 三级审稿制 |
4.1.2 双向匿名审稿制与同行评议制 |
4.2 稿件类型的演化 |
4.2.1 手稿 |
4.2.2 打印稿 |
4.2.3 电子稿 |
4.3 论文结构规范的演化 |
4.3.1 题名规范 |
4.3.2 文章篇幅 |
4.3.3 摘要与关键词 |
4.3.4 引文规范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分期与分层研究 |
5.1 期刊的分期与分层 |
5.1.1 期刊的分期依据 |
5.1.2 期刊的分层依据 |
5.2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分期研究 |
5.2.1 七年过渡时期(1949-1956 年) |
5.2.2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966 年) |
5.2.3 十年文革时期(1966-1977 年) |
5.2.4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78 年至今) |
5.3 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的分层研究 |
5.3.1 CSSCI与“北大核心”期刊的基本情况 |
5.3.2 核心期刊引入前后的出版情况比较 |
5.3.3 核心期刊对规范的引领效应 |
5.4 高校学报与名刊工程的分层研究 |
5.4.1 学报的基本情况 |
5.4.2 高校的更名情况 |
5.4.3 名刊工程的示范效应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本刊被中南财经大学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参考文献)
- [1]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D]. 李燕林. 吉林大学, 2021
- [2]地方高校科研质量绩点管理模式改进研究 ——以B大学为例[D]. 李凤营.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12)
- [3]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D]. 孙吉娟. 上海大学, 2020(03)
- [4]基于知识图谱的长三角文化产业研究可视化分析[D]. 施佳露.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5]学术期刊公司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研究 ——以Y公司为例[D]. 李俊. 重庆理工大学, 2020(08)
- [6]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D]. 陈沛酉. 天津大学, 2019(01)
- [7]基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研究[D]. 甘子成.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行政诉讼法》框架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构造[D]. 李稷民.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9]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出版研究(1949-2016)[D]. 郑茹. 东南大学, 2018(05)
- [10]中国刑法学发展评价(2012—2013) 基于期刊论文的分析[J]. 本刊编辑部. 中外法学, 2015(02)
标签:地方立法权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行政诉讼法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语言翻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