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因没有事先告知(论文文献综述)
徐文佳[1](2020)在《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整理与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在整理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的基础上,试图以其为核心史料,考察清代婺源财产纠纷的基本情况、财产命案的成因、财产命案的主体以及官府对财产命案的审理等问题,以深化对清代徽州地方社会的认识,并冀对清代法制史的研究有所裨益。本文整理的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共有78个卷宗,涉及命案62件。这批档案资料的内容十分丰富,是研究清代婺源财产纠纷和财产命案的第一手资料,对于了解清代婺源地方社会的其他方面也颇有助益,无论是对徽州区域社会史还是法制史的研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清代婺源的财产纠纷以动产类纠纷居多,不动产类纠纷相对较少。其中,动产类纠纷又以钱债类纠纷居多,农事类纠纷较少;不动产类纠纷以田地林木类纠纷为大宗,坟产类、水权类都比较少。总的看来,清代婺源的财产纠纷具有以下特点:其一,钱债类纠纷中,引发私人纠纷的钱物其价值普遍很小。其二,林木类纠纷大部分跟越界有关。其三,水权类纠纷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过失或冲动杀人,蓄意谋害对方性命的极少。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其一是传统时期婺源的民事纠纷往往伴随着暴力现象。其二是传统时期婺源乡村纠纷调解机制的缺失。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涉案双方基本上都是下层民众,拥有监生等身份的人士及其罕见。其中,涉案的下层民众又以农民居多,且加害者与受害者在职业方面总体上没有差异。就年龄而言,加害者的年龄普遍比受害者轻。清代婺源的财产命案无一例外都发生在熟人社会中。清代官府对财产命案的审理程序和其他命案并无差异,对于私和的处理和宽宥的尺度也完全一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科题本清代婺源财产命案档案有数量不菲的有关罪犯在羁押期间犯病的记录,在清嘉庆、道光、光绪三朝,这很有可能是州县官造伪的结果,其目的是以此为借口延长审结时间以避免受罚。
郭心钢[2](2020)在《晚清民国晋西南的农民经济与社会变迁》文中研究指明学界对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存在这样一种认识上偏见。一方面农民以农为本,以商为末,虽然从事一些非农职业,但较少从事商业活动,众多人口附着在土地之上,形成紧张的人地关系。另一方面农民固守土地,安土重迁,与村庄以外的地区来往较少,活动空间十分有限,从而使乡村在整体上呈现出封闭性特征。论文运用新发现的农户档案资料,研究晚清民国晋西南虞乡县西部、中条山北麓的12个村庄,发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较多受到生态环境的制约。这些村庄背山面水,碱荒、砂石地分布较广,土质较差,还饱受水旱灾害的不断侵袭,多数农户耕种土地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生计。同时,环境又丰富了人们的生计方式。当地农民开发并形成类型多样的副业和家庭手工业,有以担柴割草和烧木炭为主的“跑山”业,有以果树和蔬菜为主的果蔬业,有以制作小型农具为主的编制业,有以技术工匠和家庭作坊为主的手工业,有以面制熟食为主的饮食业,有以畜禽为主的农家饲养业,以及其他乡村服务业。副业是土地收益之外农户的重要收入来源,有些甚至超过土地收益。此外,经营副业使农民较多地与地方集市紧密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晋西南地区的农民有着外出“从商”的传统和风气。晚清民国时期,由于地方社会秩序的混乱、土地收益的微薄、商业利润的吸引和农民自身对家庭生计的理性安排,当地一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壮年男性劳力离开乡村,前往周边的乡镇和县城以及黄河对岸的陕西、河南等地,从事或大或小的商业活动。其中,以受雇型的学徒、店员、伙计等职业为主,也不乏一些自营、合营等资本较大的商人。农民的从商活动显示出一定的阶层差异。一些农民仅以从商收入作为家庭贴补,另一些家庭生活则主要地或全部依赖从商收入。农民通过外出从商,扩大了活动空间,开阔了视野见识,熏染了风俗习惯,巩固和拓展了社会关系网络。村庄与外界的联系变得紧密,村庄内部凝聚力也因同业、同乡的关系而得以加强。“从商”在当地乡村经济和社会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光绪大祲中,山西特别是晋西南地区的人口受到巨大损失,这深刻影响和改变了当地乡村经济和社会正常发展的节奏。晚晴民国时期,或是官方倡导,或是民间自发,来自豫、鲁、陕、冀等省的客民陆续流入晋西南地区。从生计方式看,当地客民多以出卖劳力、担柴割草、开荒或租种土地,以及自有的小手工艺为生。从婚姻形式看,男性客民多是入赘当地或被收养为子,女性客民则以童养、改嫁、被贩卖等形式嫁入当地。客民的不断流入,客观上填补了当地人外出从事副业、商业所造成的劳力空缺,实现了区域间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同时,客民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生产技术、生活方式,促进了区域间的社会文化交流。可以说,客民广泛参与到了当地的劳动力市场、土地交易市场和婚姻市场当中,深刻形塑着当地的人口、婚姻、家庭、文化、经济和社会的结构。基于流动性的分析视角,与以往学界对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认识不同,我们认为晚清民国时期晋西南乡村人口流动性较强,既有本地居民流出,也有外地客民流入,因此导致当地的人群关系比较复杂。同时,二者的人口流动呈现出差异性、阶段性和延续性等特点。土客的经济方式存在差异,土着农民“重商轻农”、“重副轻农”;外来客民则“重农轻商”、“善副善工”,双方在土地关系、雇佣关系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相互补充、调剂,从而客观上实现了一种平衡。农民是否具有“理性”是个假问题。不同阶层的农民都有“理性”,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因为家长的个体素质、家庭内部发展状况、外部社会环境的差异,农民家庭对未来发展的期待和对生计伦理的安排表现出不同理解。贫穷农户以维持基本生存和温饱为首选,中等农户试图抓住机遇和有利条件实现家庭发展,富裕农户希冀努力巩固和扩大现有的资本财富。理性的阶层差异,刺激农民采取相应的生计模式,促进家庭间的生产合作,推动社会的横向和纵向流动。总之,晚清民国时期晋西南乡村整体上呈现出流动性、开放性特征,农民在家庭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着自身“理性”。“晋西南模式”所反映出的传统时期中国农民经济的诸个特征,与学界的一些传统认识或观点相左。这对于反思日本中国史学者的“村庄共同体”理论和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以及重新认识中国农民都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郭燕薇[3](2020)在《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行骗故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晚明社会在多方力量的交织影响之下,奸弊之象日滋,带有着暴露意义的骗文化成为此期文学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存在。一个更具时代意义的现象是妇女作为行骗者开始大量活跃在骗局故事中,从晚明的短篇小说“三言”、“二拍”、《欢喜冤家》、《型世言》、《杜骗新书》,到清初的中篇小说,都有集中描写妇女行骗的故事。本文即以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行骗故事为研究对象,立足文本,从妇女们所表现的反常现象入手,全面分析其文学和社会价值。本文从文学的角度进入,运用文本细读的方法进行研究。绪论主要包括五方面:一,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二,回顾明清之前的妇女行骗故事。三,对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行骗故事进行概述。四,梳理前人对妇女行骗故事的研究现状。五,论述妇女行骗故事的研究意义。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骗术。首先以骗行性质为标准,将骗术分为恶骗计、善骗计两类,在其下分别作骗术归类。根据受骗者入局的最初手段,将恶骗计分了色诱引动、婚嫁欺诈、明交暗诱、暗度陈仓、假扮冒充、栽赃嫁祸六类。善骗计则分了以利诱敌、苦肉计、女扮男装、移花接木、将计就计五类。在分类过程中,介绍每类骗术的特点和实施手法。其次,讨论作者予以两类骗术中的褒贬态度和立意倾向。第二章主要论述晚明清初小说中妇女行骗故事涌现的原因。首先先交代妇女行骗这一社会现象出现的原因,得出时代风气的恶化,和妇女在此期相对扩大的社交圈层是妇女行骗现象出现的时代原因。而家庭施加在妇女身上的压迫,及妇女自身的原因也是促使妇女行骗现象出现的关键原因。接着从男性作者的书写角度入手,从书写者对女性的偏见心理、书写者自身的游戏闲笔心理、书写者对才女的追悟心理三方面,分析了妇女行骗故事出现的文本原因。第三章主要论述晚明清初小说中妇女行骗故事的叙事艺术。首先,从全知叙事视角主导的叙事,和全知叙事视角与限知叙事视角转换的叙事两方面,分析了妇女行骗故事中的叙事视角。其次,从“省略与概要”和“预叙与倒叙”两个角度,分析了妇女行骗故事中的叙事时间。最后,从妇女行骗故事中的中心人物与辅助人物各自于情节展开方便的作用,分析了妇女行骗故事中的人物塑造艺术。
池莉[4](2019)在《大树小虫》文中研究说明第一章人物表以及人物表情的关键表述1.俞思语俞思语足月出生。分娩之前医院找了熟人,不料还是呛到羊水吸入胎粪,出生时没了呼吸,窒息十分钟,住进重症监护室。都以为她不行了,傍晚她却有了自主呼吸。次日又发烧、呕吐、四肢僵硬、哭声拉直,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从那时起直至今天,俞思语支气管与肺,都相当脆弱,只要伤风感冒,必久咳不愈,有时还会咯血,粉红色带泡沫痰那种,多年查无因,中西医皆难治愈,对空气要求高,易气短,常需深呼吸。
刘丹[5](2019)在《近代东亚从“华夷秩序”向“公法秩序”的变迁 ——以《中日修好条规》和“牡丹社事件”为中心》文中认为19世纪中叶以降,英美等西方国家为攫取海外资源,争夺世界市场,不断以武力叩开各国大门。资本主义在亚洲的扩张势不可挡,东亚地区震荡频繁,国家间平衡关系和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国、日本和朝鲜。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两年后中英《南京条约》签署,中国由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1853年美国“黑船来航”,日本被迫开港通商,次年《神奈川条约》签订,日本也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民族危亡。在西方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压迫下,清政府虽发起了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指导思想的洋务运动,但最终遭封建皇权镇压;而日本则爆发武装倒幕,要求从根本上鼎新变革、效仿西学,1868年明治维新的大幕正式拉开。从明治天皇颁布的《五条誓文》中可以窥见,新政府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并可称雄于世的新型国民国家。在内政上,日本全面推进改革,不断壮大自身实力。1871年12月,专门派出“岩仓使节团”赴欧洲游历,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工业化生产模式和国家管理制度;在外交上,日本要求与各国实现平等交往,划定疆界领土,解决北方库页岛和南方琉球岛所属问题,并希望打通与朝鲜的交通要道。1872年10月,明治政府单方面将“琉球国”改为“琉球藩”,初步实现了琉球的“私有化”,琉球由“中日两属”变为“日本独控”。在多次与朝鲜交涉缔约遭拒后,日本转而尝试与清国立约通商,企图借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凌驾朝鲜之上。日本逐步切断各藩属国与中国的关系,解构“华夷秩序”,以提升自身在整个东亚地区的地位和话语权。在此过程中,被日本利用的最有效手段正是源自西方国家的《万国公法》。《万国公法》(又称《国际法》),是在调整近代国家关系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缔结条约,缔约国各方均具有主体平等性,在国际交往中是平行对等关系。《万国公法》导入前,东亚地区内部长期运行着的是以中国为核心的“华夷秩序”,又称为“册封体系”、“朝贡体系”或“宗藩体系”,包括朝鲜、越南、琉球等周边国家都是中国的属国,是垂直隶属关系。日本也曾是“华夷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世以来,在“日本型华夷意识”的影响下,日本停止了与明朝的封贡关系。因客观上对中国的依赖,日本在名义上和事实上始终未能获得与中国的平等地位。明治维新后,日本的这一心理要求被迅速放大。1870年,日本以“清国不敌欧美列强,而自身也力独难抗”为由,多次游说清政府立约交好。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签署,两国从“大信不约”转为“公法相交”。日本虽达到了与中国比肩的目的,但并未就此止步。《中日修好条规》换约第二年,日本借琉球人在台湾生番地区遭杀,以保护“国民”的名义单方面向台湾发兵,制造了“牡丹社事件”(又称“台湾出兵”)。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干预下,中日展开数次论争。在此过程中,清国原有的“华夷观”与日本主张的“公法观”产生猛烈对冲。谈判破局之时,英国的调停化解了一场爆发在即的中日之战,最终清国赔款,日本撤兵。尽管清国以默认日本出兵的正当性暂时保住了对台湾的所有权,但却未能遏制日本在东亚扩张的野心。此后,日本又陆续侵朝鲜、吞琉球、占台湾,“华夷秩序”终在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后正式宣告解体。本文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世界格局变化为大背景,着眼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给东亚区域关系带来的冲击,以中日近代价值取向和外交思维的差异性为主要落脚点,通过对《中日修好条规》签订和“牡丹社事件”全过程的详述与分析,阐释近代以日本为首的东亚各国从“华夷秩序”向“公法秩序”变迁的历史必然性。正文由序章、正文六章和结语构成。其中,正文第一章主要阐述“华夷秩序”的形成过程、表现形式以及日本、朝鲜、越南内部固有的“小中华思想”。特别提出在西方列强进入东亚后,中日因同样面临外压,内部机制发生变革,实力对比也随之产生变化,“华夷秩序”初现解构迹象。日本以“公法秩序”为出发点,放大既有“日本型华夷意识”,一方面力图实现与中国比肩,一方面又觊觎中国属国琉球和属地台湾。第二章到第四章详细解读日美密谋制定出兵台湾计划、日本枉顾中外反对恣意出兵台湾的整个过程。其中第二章侧重挖掘美国前期怂恿并献计日本以及日本取得出兵借口的史实;第三章侧重交代日本出兵全过程和英美后期对出兵的干涉;第四章侧重呈现清政府对出兵的态度和中日首轮外交上的论战。第五章在中日分别以“华夷观”和“公法观”为前提的折冲樽俎基础上,论述两种外交思维方式的差异。第六章阐述日本对《万国公法》的导入、研究和运用及其所雇西方法律专家对日本所持主张的态度。结语部分为笔者对近代东亚格局变迁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对未来东亚格局走势的尝试性分析。论文以中日两国官方史料和人物手记为原始依据,对1870年—1874年《中日修好条规》的签订和“牡丹社事件”的细节进行深入挖掘和综合考量,通过梳理国家关系变化的脉络,努力展示近代东亚从以中国为中心的“华夷秩序”向日本主导的“公法秩序”变迁的过程,着重阐述中日两国在此过程中价值判断和思维模式的差异性,希望对认识和理解中日外交演进规律和促进东亚地区稳定发挥积极的借鉴作用。
王新禧,董绍华[6](2019)在《食鼎记·食势造英雄(四)》文中指出上期回顾:端午斗宴正式在马士英府邸拉开序幕,盐、米二帮在老大言无尘、米八斗的带领下使出浑身解数,争奇斗艳。米帮在第一回合先下一城,正进行到第二回合,双方斗得正酣,胖老者托着大缸突然登场。第二十九回天河逍遥游米八斗、史琉璃及言胜雪见到胖老者,都轻呼一声。与宴众人也都嘻嘻偷笑,均想世间竟有胖成这样的人。胖老者将鱼
叶舟[7](2019)在《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三部)》文中指出卷二十二印光法师的突然造访,比头顶上的月亮出血,更让人意外。梵义策马跑了一程,已是大汗淋漓,不由得慢了下来。管家苏食骑着另一匹马,追撵而至。苏食一番绍介,说约摸吃夜饭时,家里的门被叩响了,丫鬟去应门,见一老一少站着,手里捧着食钵,便以为是坊外的乞丐。收秋前后,自新疆和河西一线跑来的乞丐不在少数,敦煌人少粮多,容易活命,谁也不嫌弃谁。
叶舟[8](2019)在《敦煌本纪(第二部)》文中研究说明卷十四"梵义,你还想赎买了她么?"蒋斧问。"不,干脆劫了。"这帮人在凉棚下吃喝着,心不在焉,不时地抬头觑望一下,捕捉着市场上的动静。甘州城外,真正做买卖的人少,大多是来看热闹的,表情上挂着革命者的鄙夷,左鼻孔里一哼,右鼻孔里一哈,样子骄傲极了。有的人当众烧了铰下来的辫子,也有人将旗人褂子上的马蹄袖剪下来,套在了狗的腿上,用一根绳子拽在尻子后头溜达。远处的门楼上,五色国旗插满了城堞,半人高的油漆字站在墙上,均是一些五族共和、驱逐鞑虏之类的标语与口号。偶尔,城楼上的士兵们扔下来一挂鞭炮,炸响在空中,不是惊了马,便是吓坏了骡子,一时间鬼哭狼嚎的,
叶舟[9](2018)在《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一部)》文中研究指明天留下了日月,草留下了根;人留下了子孙,佛留下了经。——敦煌民谣卷一这一门人天罡地煞,披着血衣,在河西走廊一带迎风顶罪,忠勇热烈,攒足了声名。前后六辈子爷孙,一共捐出了七颗脑袋,满腔子的血,至今仍未淌尽。清仁宗嘉庆二十四年,一个猎户在三危山迷失,误入了一座世外山坳,惊见几户人家过着桃园生计,耕读有序,一切如素。
杨廷玉[10](2016)在《千古八荒》文中认为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梁启超《少年中国说》第一章1无从知晓远古何年何月,一条源出大兴安岭北麓伊勒呼里山,古称难水,明代称脑温江,清初称诺尼江的清澈之流,穿峡出谷,汪洋恣肆,中经洪积台地,坡陡湍急,在长达1300千米的漫漶旅途中,急慌慌收拢甘河、讷漠尔河、诺敏河、绰尔河、洮儿河、蛟流河大小
二、只因没有事先告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只因没有事先告知(论文提纲范文)
(1)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清代刑科题本的整理 |
(二)清代财产命案的研究 |
(三)清代徽州地方纠纷研究 |
三、资料简介和论文框架 |
(一)资料简介 |
(二)论文框架 |
四、校释说明 |
五、婺源概况 |
上篇 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整理 |
一、动产类 |
(一)钱债类 |
1.婺源县民祝庚因负累代赔钱粮溺毙祝多案 |
校 |
注 |
2.婺源县民江酉因其母以绸袍押米纠纷殴江好身死案 |
注 |
3.安徽婺源县民俞龚因索欠未得殴伤俞仲錞身死案 |
注 |
4.安徽婺源县民胡宠等因被王氏坐索借欠争骂殴其身死一案 |
校 |
注 |
5.婺源县民汪四喜因索欠起衅伤毙胡观喜案 |
注 |
6.婺源县民查接生因被索祭银相詈伤毙查贤案 |
注 |
7.安徽婺源县民潘六得因辞麦索饭不得起衅伤毙俞胜喜案 |
注 |
8.婺源县民戴贤因索租谷争扭拉跌戴顺身死一案 |
注 |
9.安徽婺源县人程福兴因令偿还罚银起衅伤毙陈柏成案 |
校 |
注 |
10.婺源县人余发孙因被索会银起衅伤毙余观保案 |
注 |
11.安徽婺源县民王养因错记米豆起衅误踢程朱氏身死一案 |
注 |
12.安徽婺源县民詹爱春因被索欠争殴伤毙服叔詹育初一案 |
注 |
13.安徽婺源县民吴喜保因被索找屋价起衅伤毙服兄吴文宁案 |
注 |
14.婺源县胡得喜因被剥衣抵欠戳伤胡高明身死一案 |
注 |
15.婺源县民俞爱喜因索欠未得伤毙王叙一案 |
注 |
16.婺源县民侯焰因拦劝索债争殴致伤马鲍身死一案 |
注 |
17.婺源县民人吴喜得等因索债未得伤毙潘四案 |
注 |
18.安徽婺源县民戴广有因肉钱纷争伤毙戴沅一案 |
注 |
19.安徽婺源县民人程五沅等因短少租谷割稻被阻伤毙罗富生案 |
注 |
20.婺源县民人王观组因索讨赊欠酒钱起衅伤毙洪观荣案 |
注 |
21.婺源县客民雷受良等因索欠工钱共殴徐英六身死一案 |
注 |
22.婺源县民程法喜因借欠起衅误伤胡滕氏身死一案 |
注 |
23.皖省休宁县民胡明因索欠纠纷在婺源县伤毙方臭一案 |
注 |
24.安徽婺源县民方富保因支钱不允起衅伤毙吴林氏案 |
注 |
25.安徽婺源县民江志因欠拒赊水菜启衅伤毙胡印案 |
校 |
注 |
26.婺源县民人胡周胜等因借欠纠纷殴毙施得陵一案 |
校 |
注 |
27.婺源县客民董李家老因索欠未得致项张氏失跌身死一案 |
校 |
注 |
28.婺源县民汪圆养因借钱纠纷伤毙老胡一案 |
注 |
(二)农事类 |
1.安徽婺源县民汪元城因牛践荞麦纠纷伤毙汪邦禄一案 |
注 |
2.安徽婺源县民祝细九因挑谷被拦起衅伤毙祝进一案 |
注 |
3.婺源县客民王若先因竽粟被侵摘起衅伤毙余社保一案 |
注 |
4.皖省婺源县民方细彪因阻拦佗木相殴伤毙吕成案 |
注 |
5.安徽婺源县民程观印因捕鱼争殴伤毙戴细九一案 |
校 |
注 |
6.婺源县民人张周胜因索柴刀争殴跪伤胡德淋身死一案 |
注 |
7.婺源县民毕接生因牛践田稲相争殴死毕顺保一案 |
注 |
8.婺源县民程平德因争茅柴殴伤胡彦身死一案 |
校 |
注 |
9.婺源县民人汪组因牛只践食田麦索赔争闹伤毙汪雍沅案 |
注 |
10.安徽婺源县民汪中等因割稻纠纷伤毙胡金各命一案 |
注 |
11.婺源县民叶再孙因喝阻毁茶致跌汪细磬身死一案 |
注 |
二、不动产类 |
(一)田地林木类 |
1.安徽婺源县民程华因砍柴纠纷殴伤汪五身死一案 |
校 |
注 |
2.婺源县民汪春言等因误伐松树争殴伤毙洪纳一案 |
注 |
3.安徽婺源县民孙贵因卖田纠纷殴伤亲叔孙五身死一案 |
注 |
4.婺源县民詹干因公山树木纠纷殴伤汪观胜身死案 |
注 |
5.安徽婺源县民余庆因佃耕纠纷伤毙陈堂等命案 |
注 |
6.婺源县民程汪俚等因佃田纠纷伤毙戴连喜一案 |
注 |
7.婺源县民江榆等因阻拆篷争闹致伤张三安等身死一案 |
校 |
注 |
8.婺源县民韩台生因争树枝殴毙董汪一案 |
注 |
9.婺源县民人毕林桂因疑偷砍山树起衅殴伤程起鹏身死一案 |
注 |
10.安徽婺源县民汪连等因买田纠纷殴毙汪岩保一案 |
校 |
注 |
11.安徽婺源县民许别因越界砍松起衅伤毙孙福祀一案 |
注 |
(二)坟产类 |
1.婺源县民戴玧因倒树开坟争殴伤毙戴豹一案 |
注 |
2.安徽婺源县民俞起一因葬棺争闹殴伤俞全身死一案 |
注 |
3.婺源县民齐天才因王康厝葬塞沟理阻争闹殴其致死等情一案 |
校 |
注 |
4.婺源县民余德远因被毁屋移棺起衅殴毙查三喜案 |
注 |
5.安徽婺源县俞顺等因迁葬父棺被阻谋杀俞再方身死一案 |
注 |
6.安徽婺源县民倪大别等因坟地界址纠纷伤毙程富一案 |
注 |
(三)水权类 |
1.婺源县民董和孙因泄放塘水捕鱼起衅伤毙王毛一案 |
注 |
2.安徽婺源县民程本因堵塞田水争殴伤毙朱氏一案 |
注 |
3.婺源县民李接喜因引灌田亩争吵砍死江法喜一案 |
注 |
4.婺源县民李详喜因阻放田水殴伤余得枝身死一案 |
注 |
5.安徽婺源县民人胡三因车水纠纷伤毙程根兴一案 |
注 |
6.安徽婺源县民汪汶详等因灌水纠纷共殴程幅沅身死一案 |
注 |
下篇 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研究 |
第一章 档案所见清代婺源的财产纠纷 |
第一节 动产类纠纷 |
一、钱债类 |
二、农事类 |
第二节 不动产类纠纷 |
一、田地林木类 |
二、坟产类 |
三、水权类 |
第二章 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成因 |
第一节 命案产生的主要方式 |
一、过失杀人 |
二、故意杀人 |
第二节 命案产生的社会因素 |
一、民事纠纷中的暴力现象 |
二、乡村纠纷调解机制的缺失 |
第三章 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主体 |
第一节 命案主体的职业和年龄 |
一、命案主体的职业 |
二、命案主体的年龄 |
第二节 命案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
一、亲属关系 |
二、非亲属关系 |
第四章 清代婺源财产命案的处置 |
第一节 政府的常规处置 |
一、审理程序 |
二、刑名判决 |
第二节 政府的特殊处置 |
一、对于私和的处理 |
二、对于宽宥的尺度 |
第三节 罪犯羁押期间普遍犯病的问题 |
一、档案所见罪犯羁押期间普遍犯病现象 |
二、档案对罪犯羁押期间犯病记录造伪的原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研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
(2)晚清民国晋西南的农民经济与社会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学术史回顾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区域 |
四、资料介绍 |
五、研究框架 |
第一章 自然和人文环境 |
第一节 地质地貌 |
第二节 林木、植被和野生动物 |
第三节 水系和水文 |
第四节 地方社会秩序 |
第五节 人口流入 |
小结 |
第二章 土地的占有、交易和粮产 |
第一节 土地占有 |
第二节 土地交易 |
第三节 粮食产量 |
小结 |
第三章 农家副业 |
第一节 副业的类型 |
第二节 副业在农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
小结 |
第四章 农业雇工 |
第一节 雇工的供需机制 |
第二节 雇工的收入 |
第三节 雇工的社会关系 |
小结 |
第五章 农民“从商” |
第一节 农民从商的动因 |
第二节 从商者的社会身份 |
第三节 从商的时空特征和工作类型 |
第四节 “从商”在地方社会中的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生计模式、家庭结构与农民理性 |
第一节 农民的生计模式及其调适 |
第二节 农民家庭的分与合 |
第三节 “晋西南模式”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行骗故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界定 |
第二节 妇女行骗故事的历时回顾 |
第三节 晚明清初妇女行骗故事概述 |
第四节 妇女行骗故事研究综述 |
第五节 本文的研究意义 |
第一章 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骗术管窥 |
第一节 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骗术分类 |
一、恶骗计 |
二、善骗计 |
第二节 骗术呈现下的褒贬色彩与立意倾向 |
一、恶骗结局下的贬斥劝化 |
二、善骗过程中的赞赏褒扬 |
第二章 晚明清初小说中妇女行骗故事涌现的原因 |
第一节 时代原因 |
一、风行于世的纵欲好利风气 |
二、相对扩大的妇女社交圈层 |
第二节 家庭及个人原因 |
一、恶骗:家庭压迫与欲望沉沦 |
二、善骗:个性觉醒与教化传达 |
第三节 男性作者的书写原因 |
一、妇女偏见心理 |
二、游戏闲笔心理 |
三、才女追悟心理 |
第三章 晚明清初小说中妇女行骗故事的叙事艺术 |
第一节 妇女行骗故事的叙事视角 |
一、展全局、补隐情的全知视角 |
二、留神秘、增趣味的视角转换 |
第二节 妇女行骗故事的叙事时间 |
一、叙事时距——省略与概要 |
二、叙事时序——预叙与倒叙 |
第三节 妇女行骗故事的人物塑造艺术 |
一、和谐共生的中心人物与故事走向 |
二、相辅相成的辅助人物与情节增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大树小虫(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人物表以及人物表情的关键表述 |
1.俞思语 |
2.钟鑫涛 |
3.钟欣婷 |
4.格瑞丝 |
5.钟永胜 |
6.高红 |
7.俞亚洲任菲菲 |
8.俞爷爷俞奶奶 |
第二章故事只是男女主角2015年度实施造人计划始末 |
1.2015年1月没怀上 |
2.2015年2月没怀上 |
3.2015年3月没怀上 |
4.2015年4月没怀上 |
5.2015年5月没怀上 |
6.2015年6月没怀上 |
7.2015年7月没怀上 |
8.2015年8月没怀上 |
9.2015年9月没怀上 |
10.2015年10月没怀上 |
11.2015年11月没怀上 |
12.2015年12月真相大白 |
(5)近代东亚从“华夷秩序”向“公法秩序”的变迁 ——以《中日修好条规》和“牡丹社事件”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章 |
一、研究课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和检讨 |
三、研究课题的意义和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公法意识”萌发对“华夷秩序”的挑战 |
第一节 “华夷秩序”下隐藏的解构因素 |
一、对“华夷秩序”的再认识 |
二、“小中华思想”的普遍存在 |
三、东亚开港与中日分化 |
第二节 《中日修好条规》签订及其属性分析 |
一、条规订立与中日对等 |
二、“二元外交”与“联日抗西” |
三、清政府“连衡术”的空想性分析 |
第三节 大久保利通政权的形成与“占琉征台”政策的推进 |
一、岩仓使节团欧洲游历与大久保利通的东亚战略 |
二、留守政府主导的“琉球内治化” |
三、“征韩论”的落幕与“征台论”的登场 |
小结 |
第二章 美日密谋征台与副岛交涉始末 |
第一节 李仙得献计日本 |
一、日本聘用李仙得 |
二、李仙得的五份备忘录 |
第二节 副岛种臣使清交涉 |
一、谒见清帝遭受阻滞 |
二、日本取得出兵口实 |
三、改谒见之礼,消出兵之念 |
小结 |
第三章 日本出兵台湾与中外各国干涉 |
第一节 出兵前之筹备 |
一、《台湾蕃地处分要略》的出台 |
二、台湾蕃地事务局的设立 |
第二节 西方国家局外中立 |
一、英国公使巴夏礼的异议 |
二、美国公使伯明翰的抗议 |
第三节 牡丹社事件始末 |
一、初探社寮,石门开战 |
二、西乡抵台,围剿生番 |
小结 |
第四章 清政府的对策与柳原在华交涉 |
第一节 清政府对出兵态度的变化 |
第二节 柳原前光上海交涉 |
第三节 柳原前光北京交涉 |
小结 |
第五章 中日论争及英国调停 |
第一节 大久保利通自荐使清 |
第二节 论辩陷入僵局,中日开战在即 |
第三节 英国调停,中日和解 |
小结 |
第六章 日本对万国公法的研究和运用 |
第一节 台湾蕃地事务局对万国公法的研究 |
第二节 御雇外国人布瓦索纳德的献计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食鼎记·食势造英雄(四)(论文提纲范文)
上期回顾: |
第二十九回天河逍遥游 |
第三十回深宵惊变 |
第三十一回玉汝于成 |
第三十二回甜咸之争 |
第三十三回食魔外道 |
第三十四回福鹿奇冤 |
第三十五回宫冷心热 |
下期预告: |
(7)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三部)(论文提纲范文)
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
卷二十五 |
卷二十六 |
卷二十七 |
卷二十八 |
卷二十九 |
卷三十 |
卷三十一 |
(8)敦煌本纪(第二部)(论文提纲范文)
卷十四 |
卷十五 |
卷十六 |
卷十七 |
卷十八 |
卷十九 |
卷二十 |
卷二十一 |
(9)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一部)(论文提纲范文)
卷一 |
卷二 |
卷三 |
卷四 |
卷五 |
卷六 |
卷七 |
卷八 |
卷九 |
卷十 |
卷十一 |
卷十二 |
卷十三 |
四、只因没有事先告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刑科题本婺源财产命案档案整理与研究[D]. 徐文佳.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0)
- [2]晚清民国晋西南的农民经济与社会变迁[D]. 郭心钢. 山西大学, 2020(12)
- [3]晚明清初小说中的妇女行骗故事研究[D]. 郭燕薇.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大树小虫[J]. 池莉.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9(06)
- [5]近代东亚从“华夷秩序”向“公法秩序”的变迁 ——以《中日修好条规》和“牡丹社事件”为中心[D]. 刘丹.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6]食鼎记·食势造英雄(四)[J]. 王新禧,董绍华.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19(05)
- [7]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三部)[J]. 叶舟. 芳草, 2019(02)
- [8]敦煌本纪(第二部)[J]. 叶舟. 芳草, 2019(01)
- [9]叶舟“丝绸之路三部曲”之敦煌本纪(第一部)[J]. 叶舟. 芳草, 2018(06)
- [10]千古八荒[J]. 杨廷玉. 作家,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