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闫娟[1](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刘福广[2](2020)在《国有控股公司党组织嵌入治理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以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研究对象,针对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存在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难题,探索构建评价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效能情况的理论模型,开展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的实证分析,对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1)梳理了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有关基础理论和研究文献,厘清该研究领域的理论进程、研究热点和发展方向。探讨全球公司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和不足,分析我国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核心要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三个阶段总结了国内公司治理有关政策演进和运行实践情况。(2)开展了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评价技术研究,进行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实证分析。梳理党组织成为公司治理主体的发展历程,讨论党组织融入国有控股公司的基本逻辑,建立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治理效能问卷调研,构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的结构方程模型,采用AMOS软件技术对问卷调查结果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探讨党委会嵌入对公司治理效能的影响。(3)建立了国有控股公司决策模型,揭示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回顾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探讨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相融合的实现模式,分析党组织促进公司治理效能的协同效应,开展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案例对比研究。从横向、纵向两个角度构建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的博弈模型,采用进化博弈论理论技术建立国有控股公司决策博弈模型,探究公司治理博弈模型的均衡解。(4)对“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下,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成员交叉任职的合理比例进行量化研究。引入交叉任职融入度的概念,建立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治理效能优化模型,开发党委嵌入下的协同效应算法,并对国有控股公司常见的领导任职配置典型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找到党委会与董事会交叉任职的最优方式。(5)结合国有控股公司治理实际,从法律保障、理论支撑、治理实践等层面对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世界上没有统一的公司治理标准模式,西方的经典模式有其值得借鉴之处,但无法解决中国公司治理的全部问题,中国的公司治理必须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探索符合自己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之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中国的公司治理有关政策演进和实践运行走过了三个阶段,政策制度不断优化,理论研究不断发展,治理结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入加快建立阶段,但也存在理论研究不够系统、技术方法比较落后、实践运行缺乏规范等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继续改进完善。第二、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治理协同和效能提升。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实证分析证明,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并发挥作用对公司治理效能具有直接和间接的双重正向影响,是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同步建设对于公司治理效能的提高至关重要。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激发公司治理主体协同效应,激励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合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系统的开放性,实现企业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多维互动,从而推动企业整体处于积极有序的平衡态,以良性循环态势实现系统总体演进目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是一项关键机制,存在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的最佳方式。讨论前置决策程序重新界定了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构建起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之间新的工作流程和决策关系,使党委会成为公司一切重大决策的枢纽和关口,为治理协同和效能提升提供持续保证。第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全球意义和光明前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迭代升级。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相融合经历了“融入模式”、“嵌入模式”两种模式、两个阶段,目前,处在由“融入模式”向“融入模式”与“嵌入模式”相结合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集合了国有企业政治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优势的双重优势,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基本的产权制度是国有控股,基本的组织形式是把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内置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构架和治理思想更加合理,具有十分光明的发展前景,对于推动全球公司治理理论实践创新也具有重大意义。
徐浩[3](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戴佳朋[4](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与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四十年历史绘就了一部恢弘的史诗巨着。这部巨着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叙事,而且更使得中国社会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在这部巨着中,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占据重要位置,彰显出伟大的历史意义。在这四十年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上都实现了创新发展,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这一切在有力地反驳西方“历史的终结”之类的悖论同时,也为世界发展贡献出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展望未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深化对社会主义改革的认识是当代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因而,总结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与启示就具有了现实的紧迫性与逻辑的合理性。在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创新上,本文主要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维度分四个方面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创新进行了研究。第一,明确改革的方向是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这说明了改革不是改旗易帜,而是破除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使社会主义制度更有生机活力。第二,明确改革的实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使社会主义深入人心,而且也防止改革跑偏方向。第三,明确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改革的举措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去制定和落实,否则改革就会走上邪路。第四,明确改革的策略是正确处理变与稳的关系。改革是向旧体制机制“动刀”,冲破的是思想障碍,突破的是利益藩篱,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做到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在坚持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坚持,才能确保社会发展在稳中有变和变中求稳。认识指导实践,有了对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创新,才会有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创新。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创新,主要在于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的方法归结于“结合”二字。结合就是不断寻找矛盾的平衡点和结合点,促成矛盾的良性转化,避免发展的“片面性”,进而确保发展的平稳性和全面性。据此,本文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创新主要在于实现了五大结合:即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相结合,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全面改革相结合。本文在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对未来发展的重要启示。在此部分中,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理论上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实践上不断实现多种结合、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内涵上彰显人的价值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此外,在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与启示进行分析基础上,本文还针对一些人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存在的某些疑虑,提出了未来改革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文共分为七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是对相关概念进行厘清和界定,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分析了本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第一章是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述马克思主义改革思想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提供的理论基础、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进行的有益探索、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重要认识等,以此说明社会主义改革的源头在哪里,从而论证了当下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二章是概述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历史进程。本章首先通过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艰辛起步的国际国内背景,间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为什么要改革的问题。其次,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线索,通过“启动”、“推进”和“深化”三个关键词对社会主义改革发展进程进行总结概括,梳理改革的历史脉络。对历史脉络的梳理,不仅更加明确邓小平提出的“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命题的深刻含义,而且凸显出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三章是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创新。本章主要从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维度分析改革的方向、实质、目的和策略,回答了社会主义改革改什么和怎么改的问题。本章为下一章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创新作了较好的铺垫。第四章是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创新。本章主要用“五个结合”从不同角度对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进行总结。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二是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相结合,三是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四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五是重点推进与全面改革相结合。这“五个结合”较好阐释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为什么既快又稳。第五章是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创新的启示。本章主要在分析社会主义改革“两个创新”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即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理论上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实践上不断实现多种结合;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内涵上彰显人的价值。只有把握好这四点,社会主义才会风景这边独好。结语是关于我国改革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本章作为本文的收官之作,从宏观层面分析当前人们对改革的疑惑以及新时代社会主义改革如何开启新的窗口问题,并阐释了改革的中国特色。
彭巨水[5](2019)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所有制问题是一切反对现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所有制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一切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来看,所有制的演化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随着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就是所有制改革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方位,所有制改革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新时代的战略方位和时代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我国所有制改革提出新部署、做出新动员,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命题,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强调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从现实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采取了较为有力的举措,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还存在“混合就是私有化”“混合就是新的公私合营”等理论争议、“混合是否要国有股‘一股独大’”“混合到底是‘谁混谁’”等实际操作难题,影响了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深入辨析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所有制变革的历史脉络,从中找出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逻辑主线,进而通过回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以此为基础,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从宏观、微观层面探讨如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提出总体性思考和针对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实践、对策三个方面深入研究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问题。首先,从一般理论层面入手,对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方面的研究文献作了综述,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要探讨混合所有制理论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入手。基于这一思路,讨论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将其与西方产权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异同,希望能够对混合所有制理论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接着,从实践层面出发,讨论了建国以来所有制理论发展和实践情况,总结了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规律和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上得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这是一种经济发展规律,也是一种生产力发展趋势。由此,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混合所有制理论及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实践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再次,从对策层面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和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坚持原则、构造环境、改革重点,然后从宏观层面转入微观层面,具体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采取的对策和选择的路径。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讨论的逻辑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从整体上阐释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轨迹、演化趋势和内在规律,对从建国初期开始,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把“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在所有制变革方面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总结;二是研究分析的结构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在阐释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具体领域中,构建了一个涵盖“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分析视阈,在差异化问题导向下分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在混合所有制发展中所需的条件保障和应坚持的科学路径;三是研究结论的实践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全盘私有化”和“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新的公私合营”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得出了混合所有制只是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的结论,以此为前提,从不同层面讨论了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对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所有制的混合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大课题。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有益观点,结合我国国情和特殊发展阶段,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探索一种新的混合所有制发展路径,才能积极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坚持理论自信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既要发挥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引领性,也要发挥民营经济倒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参与性;既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预期,也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王锐[6](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历史-总结经验”的研究思路,较为系统地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探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从中找出规律性的认识。新中国的成立是我国开展经济建设的历史前提。这个历史前提的实现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中华民族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经历了十四年抗日战争与三年国内战争的洗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排除万难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开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七十年的探索历程依据经济建设工作在全部工作中的地位进行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建设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主体参与经济建设的方式转变为高度集中化、组织化的生产方式的过程。第二个阶段为改革开放以来到世纪之交。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大规模开展经济建设的阶段。这一阶段通过改革经济体制,极大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先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显示出市场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第三个阶段为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的阶段。我国市场化的改革,逐步从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上升到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的趋势日益突出。经济建设在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历史进程的系统考察和思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占有者。只有让创造财富的劳动者享有财富,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二是充分发挥我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优势。我国的综合优势体现在全党全国对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有正反两方面经验、经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以及社会主义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三是多种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在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所有权理论的基础上,我国进一步实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出多种所有制结构,并且不断健全法制体系为我国的所有制多样化提供持续保障。四是适合国情的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作用下,改革成为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我国改革的动力性体现在改革能够释放红利,而改革的稳定性体现在渐进的改革方式上。五是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必备条件。这个条件性体现在对外开放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实践中对深化改革具有促进作用,而闭关自守无异于自取灭亡。六是党对经济工作的正确领导是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能够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确保经济工作处于中心地位,并且使经济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本文所总结的我国经济建设的六条基本经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因素,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人口众多、工业体系完善、市场体量宏大等多个方面的规模优势,取得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水平的提高。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主体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分散化到高度体制化、组织化再到逐步走向自主发挥能动性的独立化过程。同时,也伴随着所有制的不断健全,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最大限度的赋予劳动者以获得感,以此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释放和发展。从宏观层面,实施改革和开放两大基本国策的良性互动,实现改革促进开放、开放推动改革,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当然,上述各个经验的发挥,离不开党对国家的统一领导,离不开党对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离不开方方面面的顶层设计,这不仅是我国过去、当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经过长期奋斗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赵华美[7](2019)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也同步进入新时代。站在崭新的历史方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从哪里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向何处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于怎样的价值立场与路径安排,这些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自身的前途命运,而且更是决定着党和国家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道路绝不是光明平坦、一帆风顺的,作为“共和国长子”的国有企业一直在荆棘密布中攻坚克难、在毁誉参半中砥砺前行。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始终充当着“顶梁柱”的作用,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和政治基础。时代孕育着问题,现实叩问着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心系牵挂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并由此逐渐形成了一个系统科学的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理论,指出了当前国企改革发展的总方向。新时代各种矛盾的叠加,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也必将成为在新时期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或缺的牵引力量,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不容回避的焦点议题,因此要求具备科学完整的理论对国企改革进行指导。基于这种思考,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立足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经验,通过追溯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以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和国学为根的理论根源,阐明了这一思想形成的历史依据。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灵活运用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等方法论的深刻实践。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特征,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涵盖了国企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包括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国企党建等问题,并对国企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开放战略中践行国企改革。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对指导当前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生长点的形成、新型“市场-政府”关系的构建、市场经济于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结合的内生场域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同时还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化解、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提供了实践路径。更为重要的是,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的论述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小逻辑与全面深化改革大逻辑的内在机理,澄清了学界关于国企改革的各种错误言论,驳斥了国企低效论、国企垄断论和国企私有化等错误论断,增强了国企改革发展的自信。
陈雷[8](2019)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明确事权、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上述重大决议或文件可以看出,财税治理和民生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历次财税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正如十九大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质上都与财税问题密切相关。从逻辑关系上看,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又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因此本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地方积极性是难点和重点,也是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因此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即解决地方各级政府间在履行各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间涉及到的收入和支出等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事权,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领域,也是分税制以来长期遗留问题的汇总。但当前学界的研究更多是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需要进行综合研究与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更多考虑的是效率和便利,但财政事权表面解决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供给,本质上是居民基本权利福祉之实现,具有强烈和浓厚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法治意蕴。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在法律层面其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模式、手段、程度、标准等也均有差别,具体体现在,第一,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基本权利福祉型财政事权一般多为共同事权,以强调多级政府的法定保障义务即强制性支出责任;第二,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市场要素型财政事权要一分为二,例如与市场开放性要求相关的财政事权应当划为共同事权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与市场封闭性要求相关的财政应当划分为一级政府的独立事权以避免多级干预影响到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第三,与权力制约相关的政府公权力层级分配及其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涉及到“权力制约”,故而与“权利保障”的规制思路不同,要求法无禁止既授权,各个层级的政府财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且各个层级政府对应各自的财政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各级财政支出不应当越位或缺位,以免伤害到基本权利福祉和市场自治规律的实现。且政府财政层级的分配本身就要遵循有利于权利保障实现的基本原则,即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因此,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必须把握事权与支出的法律本质,从法理的根源探求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解决的路径,改变以往单纯考虑经济学或管理学的效率导向的解决方法,才是提高和实现财税法治的根本,即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优势相结合。当前关于地方财税治理尤其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虽然在法律文本规范层面,部分省份和直辖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划分改革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更多停留在原则性概括和政策性的宣示,在划分清单、财力匹配、支出规制、争议解决等配套改革方面规定有限,个别省份甚至连最基本的事权清单都没有列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我国的自然条件,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程度差异较大,也给地方财税治理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必须在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补充。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因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关涉到各级政府关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作为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其次,本论文虽然聚焦的是地方财政问题,但同样离不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这一大背景,地方问题的理顺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因此本研究也涉及到部分财政事权领域是归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部分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再次,以宪法教义学的方法作为理论源头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的类型化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类型化相对接,并辅之以经济学的经济效率原则作为划分的补充;然后,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客观层面的类型化,包括单一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新增事权等以及所对应的支出责任;最后,为完成履行事权所需的支出责任,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即收益权畸形必要分析和匹配,以保障地方政府具备履行事权的支出能力和支出责任,从收支相适应的角度探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最终制度目标。本研究需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是:第一,构建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框架,以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财政治理逻辑思路和指导思想;第二,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路径选择,以不断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本研究重点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意蕴与理念重构;第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分的标准和程序问题;第三,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中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以地方财政收益权为核心展开探讨,即从“收”和“支”两个层面相结合以实现收支相适应,改变原有研究仅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偏离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提,故而无法实现财税法治所要求的权责相一致;最后,通过政府间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作为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结构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其中第一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对由来进行逻辑和理论上的推导,论述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地方财政与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问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其制度目标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和规范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重大。第二节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包括:理论支撑是分税制下的财政分权与财政公平问题,即地方问题也是在分税制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探讨;先决条件是对地方主要是省级财税立法权的再审视,应将省级立法权纳入到地方财税治理的核心地位;解决重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因为乡级财政职能在当前财税体制下更多被弱化;解决必要性即现实紧迫性是当前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债务规模膨胀以及地方融资乱想等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治理的负面影响。第三节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下展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探讨,包括对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去粗取精以得出更为合适的制度借鉴,同时也对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财税体制的内容与利弊进行梳理和总结,寻求制度优化可资借鉴的本土资源和可资总结的经验教训。第二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包括法理解读、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的界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铺垫,分析各个学科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善的空间,在法理解读的过程中,尤其是重点分析法学视野包括宪法教义学思路对地方财税治理与财税改革所蕴含的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提出法理依据,地方财税治理必须进行法治的体系化建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部分领域的修补,进而得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的目标导向和路径导向。目标导向是解决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当围绕本区域居民的基本福祉。路径导向首先是规范层面应当逐步推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定原则,其次在明确支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收入的划分,包括地方收益权体系的建构,最后应加强财政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完善。当然,在进行路径设计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忽视现实利益的关切,尤其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关注激励相容原则。第三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反思,制度意蕴探讨的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问题,尤其宪法的教义学中的国家机构体系与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为地方财政问题的分析和认知提供能量巨大的方法论指导。障碍反思是理论层面、程序层面、纵向层面、横向层面等不同的维度梳理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例如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划分程序有待加强必要的制度供给、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在支出活动上的权责不明等。进而总结出两者不匹配的根源,包括规范层面的根源和实践层面的根源,为制度设计指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层面的根源主要是地方财税改革过程中立法的缺失,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引和制度供给,实践层面的根源有分税制下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冲动,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够完善等等。第四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第一节是明确划分的基本理念,以宪法基本权利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基础,并兼顾效率原则。其解决的横向划分基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的规范化,纵向划分的基础是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性逻辑关系。第二节和第三节是在反思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的基础上行,分别从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两个角度探讨财政事权划分的类型化,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在规制思路上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或导出不同层级的公权力与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包括基本权利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市场要素型公共产品)供给的对接与实现,其中国家公权力体系的对接方面突出强调省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等基层政府的微观管制权。以解决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划分基础和操作路径。第四节分析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将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接,将各级政府的支出活动严格限定在本级财政事权领域,避免政府财政活动的缺位或越位。第五章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实证分析,第一节是对地方财政事权进行类型化并给与类型化的价值定位和模式选择,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一般类型,以作为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第二节是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重点对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和新增事权等主要类型的支出责任标准予以界定,并对省域和直辖市的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实证考察和实践梳理。第三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第四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问题的具体化例证。一方面是从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角度分析省、市、县三级的事权与支出划分,另一方面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的具体化分析。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是基本财政事权中的典型代表领域,通过将上述理论应用到教育和社保领域,实现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化。第六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政府间财政关系本身就伴随着各种财税利益的竞争。财政事权与支出的划分本身就是对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需要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第一节是分析利益冲突的本源,论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第二节是对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分析探讨,包括省以下收益分配的检视和地方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以及规范共享税的收益分享机制。本节重点聚焦的是地方收益权的完善,包括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税税种的可行性探讨,以及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分配如何实现相对均等以保障本级事权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力。第三节是在分析地方财源不均衡的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中的纵向财力补偿,主要是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在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梳理的基础上,对纵向转移支付进行类型化,包括基本权利保障型、产业与经济补偿型、环境补偿型、区域发展均衡型以及紧急状态型转移支付并与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接。明确宪法的禁止性边界,即对于超过财政事权范围和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且违反效率性原则的应当禁止。进而提出省以下纵向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目标、重点和标准,即应当以县市级的财力保障为基本目标、以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为支出重点、以横向上解和纵向下沉的方式并用、以经济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并行的治理思路。第四节是分析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仍然是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和域外借鉴的研究思路。将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界定为跨区域财政事权,并类型化为资源导出区和人口导入区转移支付、产业限制区和产业转移区转移支付、区域产品供给型转移支付和财政平衡型转移支付。通过利益平衡机制将地方收益分配限定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领域,以更好的有的放矢,避免以往研究的泛化。第七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除了实体法上的界定之外,也需要程序法的保障,地方财政纠纷的解决机制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第一节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那么纠纷解决机制也无从谈起。实现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仍然需要通过预算约束的方式实现,同时对责任的配置必须具体化,以免遁入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节是在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强化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地方财税治理中应当强调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实现和规范性,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第三节是探讨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即究竟归属于立法、司法抑或行政?同时对权限归属进行域外考察与借鉴,在域外考察和借鉴的基础上重新反思原有的立法、司法、行政在地方财政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包括行政解决机制的专门机构模式、司法解决机制的有限参与模式、立法解决机制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模式,对三种模式的利弊给予相应评价;第四节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即立法解决机制的再审视,对以往地方财税立法权研究的不足进行梳理和评价,将立法解决机制重新进行法律定位、内涵与外延的明确,并对地方财税立法权的权属标的、权力边界以及替代性机制进行研究,以实现地方财政纠纷解决的机制构建。结论部分针对原有的理论分析和现状的问题梳理,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提出更为规范的制度对策。首先,在立法层面,强调地方财税治理的法定性,逐步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立法水平;其次,从法律属性与经济属性相结合的角度逐步开展地方财政事权的科学划分;再次,根据财政事权的划分进而界定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尤其重点强调共同事权(包括横向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这是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重点;然后,对支出责任涉及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进行规范,既要考虑地方税体系的培育,也要考虑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的分享,以保障各级政府具备履行本级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能力,以最终实现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优化地方政府间涉及到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平衡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和财政关系,以保障两者在解决机制上相适应的目标,总结和反思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的解决机制的优劣和对当前实践的适应性,从法理与实证两个层面得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尤其是对地方财税立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定位、法律属性、法律必要性给予全面的审视和反思,对地方财税立法的界定和范围给予必要的扩充,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地方立法形式之外,也应适当将与财税治理有关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纳入到地方财税立法权的范畴,例如除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之外,还应当包括财政事权的调整、地方举债权的规定、共同财政事权的联合立法、地方立法的替代性机制等等。除此之外,也应当关注地方预算治理在财税治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预算法定、预算绩效优化和预算监督等不断提高预算法治化的水平,尤其是将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重要评估标准。当前各个省份出台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多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台,与财税法治的思路相悖,因此将以往的行政解决思路逐步优化为立法解决思路辅之以行政解决思路和司法解决思路,以法治化的解决机制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障。
徐淑云[9](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刘宇[10](2019)在《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铁路行业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集公益性、竞争性、垄断性和半军事性特征于一身,具有属性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向的技术特征,铁路所提供的客货运输服务,是公众高度依赖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十八大以来,重大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化,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以更大的决心和定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和市场主体成长,力图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改革实效。铁路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体现国家意志,保障国计民生,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的先行效应和示范意义非常突出。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铁路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接连出台深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2019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已被列入全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在刚刚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将“持续深化铁路改革,根据自然垄断行业的属性施行网运分开”,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地方层面也积极跟进,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政策,或以“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的方式,加快推动地方铁路事业的发展,民众对铁路改革的期盼更是由来已久,汇聚形成了引领和推动铁路深改的强大合力,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有了更紧密的结合,铁路行业的改革就此进入窗口机遇期和政策调整活跃期。铁路行业的两大基本问题是改革与发展,而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之于铁路行业的意义非同寻常,它影响铁路改革的进程,决定铁路发展的成色,既是基本前提,又是目标归宿,是各类问题、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也是寻求机制改革、模式改良和路径优化的价值依归。政企关系的转换调整是铁路行业的一个主命题,也是改革首先要做出回应的核心问题,以政企关系作为审视视角,有利于从更宏观的视域透视铁路行业的发展逻辑,从更具象的维度提出厘定政企权责,推进政企分开,科学配置权能的改革方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合一”模式影响,我国铁路长期施行国家统一管理、高度管制的运营模式。2013年3月,铁路“大部制”改革正式启动,铁道部被正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承担企业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中国铁路总公司;履行政策拟定、法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由此奠定了铁路行业“三足鼎立”的组织机构格局,迈出了铁路深改的重要一步。政企关系的转换和重构,意味着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提出了全新要求,并为后续改革标定了价值起点,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当前,我国铁路行业恰好处在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政策消化期和效应显现期。总体看,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推动下,政企不分的传统模式被瓦解,实现了组织形态和职能划转上的政企分开,改革的底层逻辑和动力机制得到根本重塑,以地方铁路局统一转制为现代经营型企业,铁路优质资产筹备股改上市,投融资领域引入多元资本,以及客货运输服务推出多项惠民举措等为标志,特别是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和行业主要指标的世界领先,是前期改革成果外化的集中体现,表明铁路行业的发展步入新阶段。尽管形式上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但铁路行业内部的人事安排、经费来源、财务清算、职能设置,外部的政府与铁路企业的关系依然保留了很重的行政隶属痕迹,具有近政府、远市场的特征,与改革初衷和外界预期还有不小的差距,根本症结就在于所实现的政企分开仅是低层次、局部化、不彻底的,诸如铁路行业治理模式转型、治理结构主体建设、治理行为规制等一系列重大核心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铁路企业依然不具备独立完整、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位,羸弱的自生能力,匮乏的造血机能,单一的投融资模式和巨额的债务压力,致使铁路行业内部各主体间权责杂糅、运行低效、管理混乱,暴露出行业治理的乱象,传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已难以为继,亟待以整体性视角进行重构。当前,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调适利益冲突,消除行业壁垒,破解发展瓶颈,统合治理力量,有效展现铁路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改革的典范,这是铁路行业深改和善治的关键,涉及到对铁路行业治理机制调整和改革动能转换的探讨,也是本文着墨最多,论证比重最大的部分。要有效回应上述问题,特别是着眼于政企关系转换的重大契机,寻求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就要回归到对铁路所内生的三大主要矛盾的探讨上来,即国有性和市场化的矛盾,公共性和商业性,垄断性和可竞争性,第一个矛盾是铁路行业的主矛盾,也是后两者矛盾的产生根源。正是基于铁路总体国有化和部分竞争环节市场化的整体思路,为推动铁路行业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推进铁路重组,触发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产权归属、投融资机制、财务清算模式等多方面的系统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铁路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因政企分开不到位、权责配置不科学、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引致的困境,又羁绊了铁路发展的步履,倒逼改革要跳出传统的路径依赖,从建构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角度寻求新的改革动力和治理机制。为此,本文引介域外多国铁路改革的宏观模式,以及优化铁路运输调度机制,扁平组织结构,改善国企运营模式的微观案例,作为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经验借鉴;以推进政企实然分开为落脚点,按照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政策规范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治理制度化、规制法治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厘定政企权责,深化协同合作,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理顺铁路产权关系,改善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优化进路,进而提出形塑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系列优化路径,为深化铁路改革提供具体的行动策略和改进模式。论文共分为七章。导论部分,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理论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阐明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内容,归纳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等主要概念进行解读;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视角,选取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并结合铁路行业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适用,对铁路行业政企双方的治权分享,公私合作的边界限度,公共属性的保障机制,政企关系的耦合机制,交易成本的产生机理进行解读,找到理论范式与问题论域的结合点;从内、外部治理结构两个维度,提出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宏观分析框架,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行业域、功能域、组织域的三种划分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侧重于明确国家与铁路、执政党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四重关系”,并依循研究、论证的内在逻辑,绘制了技术研究路线图。第二章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政企关系,进行了全面阐释。围绕政企关系的概念意涵、转换形态、影响因素、演进脉络进行论证;聚焦政府与企业的力量对比,政府、市场和企业三方的关系演化,影响政企关系形态的多维因素,分别建构了三个分析模型,揭示政企关系的生成逻辑、运行机理和一般规律;梳理了政企关系与我国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紧密的内在联系,对特定时期形成的“政企合一”、“政企分离”“政企分开”三种模式的特征进行逐一解析,并从政企分开的视角透视铁路行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契机。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本章从历史的视角梳理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以改革开放为分野,在此之前,铁路行业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和生产运营,基本照搬苏联模式,维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对铁路统一管理、高度规制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处于高度封闭僵化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行业的政策调整进入活跃期,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放松规制,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思路,在厘定政企边界,激发企业活力,优化管理体制,改良运营模式,扁平组织机构,明晰产权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成果积累,推动铁路由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日益走向国家重大领域改革发展的前沿。第四章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本章从治理理念、目标建构、治理原则、价值维度、现实意义等五个方面,明确政企关系重大调整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所提出的明确要求,致力于在政企关系重构,铁路行业的改革条件、外部环境和目标导向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围绕铁路行业治理的相关主体,从党政善治、行业自治、厉行法治、多元共治的角度,描绘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应达致的理想状态。第五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本章重点审视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现状,运用SWOT分析法对铁路行业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进行全景扫描,找准铁路的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从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困难,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和微观治理行为失范等三个层面,论述现行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羁绊、功能制约、执行壁垒、现实瓶颈四个方面揭示问题成因,由此引申说明加速铁路深改的紧迫性与重大意义,形成倒逼铁路改革发展的又一现实动力。第六章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本章重点引介域外国家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选取有启发性的实证案例,为推动我国铁路深改提供可资借鉴模式。重点介绍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美国的平行线模式,德国的民营化模式,以及俄罗斯的分步改革模式,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同时,围绕铁路基础设施调度指挥、扁平组织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改革重、难点的推进,专题引入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组织结构建设,朔黄铁路组织模式创新,以及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运营模式三个实证案例,为促进我国铁路行业结构的优化完善提供宏观模式和微观实践的参考。第七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本章是全文论证的落脚点和归宿,在基于前文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历史沿革、现实审视、问题反思、原因剖析、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依循“铁路行业总体国有、局部竞争,政府减少规制,企业强化职能”的改进思路,聚焦推进政企分开这一基本前提,秉持立足我国国情,扎根铁路发展实际,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价值立场,分别从铁路行业职能厘定专业化、政策执行规范化、企业运营市场化、治理行为制度化、产权主体多元化、规制保障法治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良策略和优化路径,通过科学划分政企权责,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优化铁路产权安排,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的实践进路,进一步规范和妥处国家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配合、内涵丰富、体系合理、科学规范、法治保障的现代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结语和展望。铁路行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在铁路改革发展中所形成的经验、模式和案例,都可迁移、推广到相关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为其他行业的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发挥铁路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扩散铁路深改善治的正面效应,推动国家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2)国有控股公司党组织嵌入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章小结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公司治理理论 |
2.1.2 嵌入性理论 |
2.1.3 路径依赖理论 |
2.1.4 内外共治理论 |
2.1.5 进化博弈理论 |
2.1.6 自组织理论 |
2.1.7 新时代政治经济学 |
2.1.8 理论应用情况概述 |
2.2 公司治理结构文献综述 |
2.2.1 公司治理结构有关文献简述 |
2.2.2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有关文献简述 |
2.2.3 公司治理效能有关文献简述 |
2.3 政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
2.3.1 文献数据与数据处理 |
2.3.2 研究概况 |
2.3.3 文献关键词分析 |
2.3.4 研究热点聚类 |
2.4 研究述评 |
2.5 本章小结 |
3 公司治理实践比较研究及国内发展现状 |
3.1 国外公司治理实践基本情况 |
3.1.1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概述 |
3.1.2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概述 |
3.1.3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治理模式概述 |
3.1.4 OECD公司治理准则 |
3.2 国内公司治理政策演进和实践情况 |
3.2.1 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1) |
3.2.2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深化实践阶段(2002-2011) |
3.2.3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阶段(2012-今) |
3.3 我国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特征及核心要件 |
3.3.1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 |
3.3.2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要件 |
3.4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4.1 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地位的法律保障问题 |
3.4.2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支撑问题 |
3.4.3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的实践效能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党组织嵌入模式下公司治理效能评价技术研究 |
4.1 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主体 |
4.1.1 公司治理主体与利益相关者 |
4.1.2 党组织成为公司治理主体的发展历程 |
4.1.3 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的基本逻辑 |
4.2 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效能 |
4.2.1 公司治理效能的关键指标 |
4.2.2 不同主体的治理作用 |
4.2.3 治理主体关键职权对比 |
4.3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评价量表 |
4.3.1 变量的选取及界定 |
4.3.2 问卷设计 |
4.3.3 治理效能指标体系 |
4.4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量表检验 |
4.4.1 问卷调研基本情况 |
4.4.2 信度、效度检验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理论模型及实证分析 |
5.1 治理效能的结构方程模型 |
5.1.1 党组织嵌入影响公司治理效能的路径 |
5.1.2 构建治理效能的结构方程模型 |
5.1.3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2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的实证分析 |
5.2.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2 路径分析与假设检验 |
5.2.3 党委会对治理效能的影响 |
5.3 本章小结 |
6 国有控股公司党组织嵌入治理的运行机制研究 |
6.1 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
6.1.1 公司制以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与管理机制 |
6.1.2 公司制以来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治理的政策规定 |
6.2 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相融合的实现模式 |
6.2.1 融入模式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核心机制 |
6.2.2 嵌入模式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核心机制 |
6.3 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 |
6.3.1 横向嵌入公司治理博弈模型 |
6.3.2 纵向嵌入公司治理博弈模型 |
6.4 党组织嵌入促进公司治理效能效应研究 |
6.4.1 没有党组织嵌入的董事会与经理层决策博弈模型 |
6.4.2 有党组织嵌入的董事会与经理层决策博弈模型 |
6.4.3 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党委会效用分析 |
6.4.4 党委会促进企业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互动 |
6.4.5 党组织完善企业的群体决策机制 |
6.5 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案例对比研究 |
6.5.1 案例研究设计和调研企业基本情况 |
6.5.2 党组织参与管理的情况 |
6.5.3 党组织参与管理的工作模式 |
6.5.4 党组织参与管理效果评价 |
6.6 本章小结 |
7 交叉任职比例协同治理效能理论模型 |
7.1 宏观视角: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治理效能优化模型 |
7.1.1 模型思想 |
7.1.2 模型建立 |
7.1.3 基于任职比例的帕累托模型 |
7.2 微观视角:交叉任职的协同效应算法 |
7.2.1 党委会与董事会的融入度 |
7.2.2 公司治理的基础效能与协同效能 |
7.2.3 党委会成员融入公司治理评级指标集合 |
7.2.4 基于协同度模型的决策人员分组情况分析 |
7.3 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主要领导任职配置模式 |
7.4 本章小结 |
8 加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对策建议 |
8.1 完善公司治理有关法律法规 |
8.2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
8.3 推进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实践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工作 |
9.2 研究结论 |
9.3 主要创新 |
9.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基本概念解析 |
(一)改革 |
(二)社会主义改革 |
(三)中国社会主义改革 |
(四)创新与启示 |
二、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及有待提升之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既有成果有待提升之处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之处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为改革提供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确保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正当性 |
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确保了社会主义改革行稳致远 |
第二节 列宁对社会主义改革的探索 |
一、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有益探索 |
二、形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认识 |
第三节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革的认识 |
一、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方针 |
二、构建社会主义矛盾学说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历史背景 |
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遭遇重大挫折 |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黄金期” |
三、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变质转向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社会主义改革探索和试验期(1978.12—1992.2) |
二、社会主义改革推进和完善时期(1992.2—2013.11) |
三、社会主义改革深化和拓展期(2013.11—) |
第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创新 |
第一节 改革的方向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
一、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的夙愿 |
二、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
三、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
第二节 改革的实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
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
二、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
三、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伟大创举 |
第三节 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 |
一、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寻 |
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
第四节 改革的策略是科学把握变与稳的关系 |
一、变中求稳 |
二、稳中有变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创新 |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 |
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核心力量 |
二、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党堪当改革历史重任 |
第二节 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相结合 |
一、反思落后社会现实启动改革 |
二、再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推进改革 |
三、直面发展中的问题深化改革 |
第三节 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 |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确保稳定 |
二、采取渐进增量式改革实现稳中求变 |
三、制定正确改革标准保证改革顺利前行 |
第四节 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 |
一、基层群众创新推动改革开放 |
二、战略布局的顶层设计优化改革开放格局 |
三、战略目标的顶层设计推动改革开放进程 |
四、战略举措的顶层设计保障改革开放质量 |
第五节 重点推进与全面改革相结合 |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
二、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全面改革 |
第五章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启示 |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理论上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 |
一、本土化发展适应民族特色 |
二、时代化发展回应时代之问 |
三、大众化发展满足人民需要 |
第二节 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实践上不断实现多种结合 |
一、社会主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 |
二、社会主义与世界发展相结合 |
三、社会主义与市场、民主和法治相结合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 |
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在内涵上彰显人的价值 |
一、人的价值具有多维性特征 |
二、社会主义是人的价值最佳体现 |
三、社会主义实现人价值的优势所在 |
结语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
一、改革是否导致中国走“中国特色的实用主义”道路 |
二、改革是否导致中国走“中国特色的后社会主义”道路 |
三、改革是否导致中国走“新全球主义意识形态”道路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改革如何开启新窗口 |
五、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强调的是“中国特色”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评述 |
一、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研究评述 |
二、改革开放后所有制研究评述 |
三、当前所有制改革研究评述 |
四、存在问题及深化方向 |
第三节 论文研究内容 |
一、论文内容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的混合所有制思想综述 |
一、建国初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的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一、混合所有制理论探索阶段的研究综述 |
二、混合所有制理论成长阶段的研究综述 |
三、混合所有制理论完善阶段的研究综述 |
四、混合所有制理论突破阶段的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简要评述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有关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二、列宁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三、斯大林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二节 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
一、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理解 |
二、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 |
三、如何认识重建个人所有制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演进规律 |
一、所有制演进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规律 |
二、所有制演进的主体性和多元性相统一规律 |
三、所有制演进的稳定性和动态性相统一规律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对比研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产权解析 |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中的所有权概念 |
二、马克思注意区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 |
三、产权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应有之义 |
四、简要评述 |
第二节 西方产权理论的综述 |
一、西方产权理论的概念 |
二、西方产权的属性和功能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辨析 |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联系 |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区别 |
三、两种产权理论对比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突破 |
第一节 我国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 |
一、建国初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三、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僵化固化阶段 |
第二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三次突破 |
一、“单一到补充”: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一次突破 |
二、“补充到共同”: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二次突破 |
三、“共同到混合”: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三次突破 |
第三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
一、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 |
二、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教训 |
第五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发展实践、基本经验及现实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必然 |
三、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实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回顾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逻辑 |
第三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 |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 |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
第四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的现实问题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形式主义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意识形态争论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混合所有制失灵”现象 |
第六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完善的环境和把握的重点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
一、坚持“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形态 |
二、坚持发展生产力的混合所有制判断标准 |
三、坚持共同富裕的混合所有制价值取向 |
四、坚持互利共赢的混合所有制发展理念 |
五、坚持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方向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完善的环境 |
一、宏观制度层面 |
二、中观体制层面 |
三、微观机制层面 |
第三节 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把握的重点 |
一、宏观层面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微观层面国有企业异质股权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七章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 |
一、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三、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
四、有利于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理论困境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现实难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途径 |
一、深化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
二、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
三、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环境构造 |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
二、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第八章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农村所有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
一、改革开放前农村所有制变革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所有制改革历程 |
三、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目前现状 |
二、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实现方式 |
一、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方式 |
二、把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 |
三、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模式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
一、加快理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 |
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
第九章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
第一节 民营经济的基本内涵 |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念 |
二、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经济 |
三、民营经济存在发展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民营经济是混合所有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 |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
二、民营经济是提升国有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 |
三、民营经济融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分析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与现状分析 |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 |
二、民营经济的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
一、自上而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
二、自下而上激发民营经济发展 |
三、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 |
结语与展望 |
一、研究预期达到目的 |
二、本文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本文图表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6)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现状的述评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经济建设 |
(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规模效应 |
四、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计划经济的建立和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6 年) |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1949-1956 年) |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制度准备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经济状况 |
三、新中国成立后应对困难的经济措施 |
四、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
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 |
第二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探索的曲折(1956-1966 年) |
一、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
二、经济上初步纠正“左”倾错误与庐山会议“反右倾” |
三、对国民经济和党内关系的调整 |
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和“左”倾错误的再度发展 |
五、“四清”期间的三年经济调整与三线建设 |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探索的严重挫折(1966-1976 年) |
一、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抓革命与促生产 |
二、国民经济发展跌入谷底 |
三、七十年代初国民经济的恢复 |
四、政治经济的全面整顿与粉碎“四人帮” |
小结 计划经济的建立和计划经济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阶段性总结 |
第二章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1976-2002 年)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76-1982 年) |
一、经济建设的徘徊与思想解放的兴起 |
二、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国民经济调整 |
三、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 |
四、对外开放与特区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全面探索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82-1992 年) |
一、“三步走”七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构想 |
二、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重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
三、推行财政、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
四、价格改革与整顿经济秩序 |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转轨(1992-2002 年)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探索 |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 |
三、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建立 |
五、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
小结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阶段性总结 |
第三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时期(2002 年至今) |
第一节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转型(2002-2012 年) |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 |
二、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 |
三、区域、城乡向协调发展转型 |
四、宏观调控机制向治理体系转型 |
五、对外开放向“开放型经济体”转型 |
第二节 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12 年至今) |
一、“新常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战略 |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 |
四、“新发展理念”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五、“一带一路”提升对外开放格局 |
小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阶段性总结 |
第四章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 |
二、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占有者 |
三、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
第二节 充分发挥我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优势 |
一、正确认识我国国情 |
二、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
三、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 |
第三节 多种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 |
一、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所有权理论 |
二、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功得益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
三、健全法治体系为我国所有制的多样化持续提供保障 |
第四节 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
一、改革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
二、改革红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 |
三、渐进式改革是我国改革的基本特点 |
第五节 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 |
一、对外开放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
二、闭关自守无异于“慢性自杀” |
三、开放型经济体对国内深化改革具有“倒逼效应” |
第六节 党对经济工作的正确领导是经济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
一、党的领导确保经济工作处于中心地位 |
二、党的领导在经济决策中能够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
三、党的领导确保经济工作作风的不断改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和选题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关于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 |
四、关于界定国企改革的各种争论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方法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创新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形成依据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历史轨迹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产生的现实条件 |
一、回应风云诡谲的国际经济环境 |
二、反映国内经济新常态的深刻变化 |
三、总结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的丰富实践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 |
二、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治理思想 |
三、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集体主义思想 |
第二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方法论研究 |
第一节 蕴含唯物史观的厚重底蕴 |
一、坚持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性作用 |
二、坚持经济与政治的互动规律 |
三、坚持群众史观的价值理念 |
第二节 闪烁唯物辩证法的耀眼光芒 |
一、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
二、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 |
三、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 |
四、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思维相结合 |
第三节 遵循认识论的基本路线 |
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 |
第三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核心理念 |
一、明确方向,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
二、站稳立场,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三、统筹协调,共写“两个毫不动摇”的奋进之笔 |
四、培根铸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战略布局 |
一、推进国有企业建设和加强党的领导 |
二、推进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 |
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推动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实践路径 |
一、“转观念”: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
二、“强自身”: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借东风”:践行“一带一路”开放倡议 |
第四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理论意义 |
一、构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生长点 |
二、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政府”的新型关系 |
三、构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结合的内生场域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重塑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 |
二、破解新时代发生转化的社会主要矛盾 |
三、提升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说服力 |
四、巩固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与建设 |
尾论:坚守国企本性,永葆改革初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 |
一、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地方财政治理与地方自主权问题 |
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分税制体系下的财政分权理论与财政公平原则 |
二、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和法定性原则 |
三、解决问题的重点:省市县三级划分 |
四、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 |
第三节 比较法视域下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共性解析 |
一、纵向比较:历史源流中的地方财政问题梳理 |
二、横向比较:域外地方财政治理的它山之石 |
第二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求索 |
一、概念界定 |
二、法理渊源 |
第二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界定 |
一、央地财政分权的法律解析 |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解构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定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导向 |
一、目标导向 |
二、路径导向 |
第三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审思 |
第一节 制度意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释义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 |
第二节 障碍审思: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 |
一、理论障碍: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 |
二、程序障碍:划分程序中程序供给的欠缺 |
三、纵向障碍:制度缺漏下央地以及上下级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 |
四、横向障碍: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不明和地方政府支出偏好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根源 |
一、规范层面的根源 |
二、实践层面的根源 |
第四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 |
第一节 目标导向:以居民基本权利体系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统属,兼顾效率原则 |
一、横向划分的基础:规范视野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 |
二、纵向划分的基础: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内在层次性关系 |
第二节 基本权利体系对于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 |
二、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层次性和类型化价值 |
三、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国家公权力部门体系对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地方国家权力部门体系的二元划分:省级政府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政府的微观管制权 |
二、国家机构体系的层次性与类型化同财政事权划分的内在联系 |
三、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借鉴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 |
一、财政事权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支出责任保障与实现财政事权的关系 |
三、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思路 |
第五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的类型化界分及其价值 |
一、类型化的价值定位: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类型化的责任主体: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事权领域的集中反映 |
三、类型化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 |
一、地方支出责任法治化的价值判断 |
二、地方支出责任界定的法治化标准 |
三、省域支出责任的实证考察 |
四、直辖市支出责任的特殊性考察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一、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 |
二、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 |
三、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化例证 |
一、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实践选择 |
二、教育财政事权 |
三、社会保障财政事权 |
第六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本源: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 |
第二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划分 |
一、省以下收益分配的现状:税种归属与共享理论的检视 |
二、收益分配的核心: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纵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探析 |
二、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类型化和法律禁止性边界 |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 |
第四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横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视角下横向转移支付的类型化 |
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域外借鉴:以德国横向财政平衡为例 |
第七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 |
第二节 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规范性 |
二、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 |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 |
一、权限归属的基本思路:立法、司法抑或行政? |
二、权限归属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四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的再审视 |
一、地方立法权的权属标的:实践基准和纠纷解决归属 |
二、地方立法权的权力边界 |
三、替代性机制的可行性探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 |
1.1 概念释义 |
1.1.1 铁路行业 |
1.1.2 治理结构 |
1.1.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 |
1.2 理论工具 |
1.2.1 治理理论 |
1.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3 公共物品理论 |
1.2.4 政府规制理论 |
1.2.5 委托代理理论 |
1.2.6 理论工具在铁路行业的适用 |
1.3 分析框架 |
1.3.1 我国铁路行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域”划分 |
1.3.2 我国铁路行业外部治理结构的“四维”关系 |
1.4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 |
2.1 政企关系的意涵 |
2.1.1 政企关系的内涵释义 |
2.1.2 政企关系的类型划分 |
2.1.3 政企关系的转换形态 |
2.1.4 政企关系的影响要素 |
2.2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发展的历史变迁 |
2.2.1 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管制型”的政企关系 |
2.2.2 改革开放初期“间接引导型”的政企关系 |
2.2.3 体制转轨期“统分结合型”的政企关系 |
2.2.4 改革深化期“寻求平衡型”的政企关系 |
2.2.5 深度转型期“协作互助型”的政企关系 |
2.2.6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调整的内在规律 |
2.3 政企关系转换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发展演进 |
2.3.1 政企合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铁路的高度管制 |
2.3.2 政企分离:计划向市场转轨阶段铁路发展的过渡模式 |
2.3.3 政企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行业的现实状态 |
2.4 政企分开后铁路行业治理面临的重大契机 |
2.4.1 赋予铁路深改全新制度保障 |
2.4.2 加速铁路行业转型升级 |
2.4.3 凸显政企分开对铁路发展的激励效应 |
2.4.4 促进铁路行业治理环境更趋制度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 |
3.1 基于对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活力的有效激发:1978-1999年 |
3.1.1 铁路行业放权让利的改革尝试 |
3.1.2 实行全面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尝试 |
3.1.3 地方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初体验 |
3.1.4 首次启动铁道部机构改革 |
3.1.5 施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
3.2 基于对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改良优化: 2000-2007年 |
3.2.1 “网运分离”、“主辅分离”的改革试点 |
3.2.2 撤销铁路分局扁平组织结构 |
3.2.3 铁路全行业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 |
3.3 基于对铁路安全责任事故的深度反思:2008-2012年 |
3.3.1 透视两起特大铁路责任事故的原因 |
3.3.2 铁路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的负面影响 |
3.4 基于对实现铁路行业政企分开的纵深推进:2013-至今 |
3.4.1 铁路行业完成组织形态的政企分开 |
3.4.2 高速铁路迎来新一轮发展黄金期 |
3.4.3 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落地 |
3.4.4 铁路投融资体制持续优化 |
3.4.5 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循序铺开 |
3.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转型发展述评 |
第四章 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1 重塑铁路行业治理理念 |
4.1.1 实施行业分类优化 |
4.1.2 有效引入市场竞争 |
4.1.3 坚持立法规制导向 |
4.1.4 保持渐进稳妥步调 |
4.2 建构铁路行业治理目标 |
4.2.1 形成有中国特色和体制优势的铁路行业治理体系 |
4.2.2 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铁路运输服务体系 |
4.2.3 推进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 |
4.2.4 坚持和完善党对铁路行业的绝对领导 |
4.3 明确铁路行业治理原则 |
4.3.1 铁路国有的原则 |
4.3.2 先行先试的原则 |
4.3.3 保持公益的原则 |
4.3.4 循序渐进的原则 |
4.4 衡量铁路行业治理效能的价值维度 |
4.4.1 党政善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 |
4.4.2 行业自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4.3 厉行法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制度保障 |
4.4.4 多元共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 |
4.5 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的现实意义 |
4.5.1 针对现实问题和改革呼声的有力回应 |
4.5.2 优化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 |
4.5.3 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
第五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 |
5.1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实证分析 |
5.1.1 行业指标保持领先 |
5.1.2 铁路发展质效显着 |
5.1.3 基于SWOT分析的中国铁路发展形势 |
5.2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失衡的问题分析 |
5.2.1 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不畅 |
5.2.2 铁路行业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 |
5.2.3 铁路行业微观治理行为无序失范 |
5.3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运行阻滞的原因分析 |
5.3.1 体制羁绊:政企关系难以实然分开 |
5.3.2 功能制约:僵化的财务清算模式抑制企业成长 |
5.3.3 执行壁垒:铁路投融资机制改革优化受阻 |
5.3.4 现实瓶颈:铁路行业产权关系界定不清 |
第六章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 |
6.1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的宏观模式 |
6.1.1 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 |
6.1.2 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 |
6.1.3 美国的“平行线”模式 |
6.1.4 德国的“民营化”模式 |
6.1.5 俄罗斯的“渐进式”模式 |
6.2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优化的微观案例 |
6.2.1 “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2 “朔黄铁路”的管理体制创新 |
6.2.3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运营模式 |
6.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启示 |
6.3.1 立足本国国情,凸显铁路特色 |
6.3.2 深化政企分开,科学厘定权责 |
6.3.3 注重法治先行,依靠政府支持 |
6.3.4 理顺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 |
第七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 |
7.1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促进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 |
7.1.1 科学厘定政企权责,合理规范履职范围 |
7.1.2 保持铁路公益属性,推进政府职能回归 |
7.1.3 准确区分属性差异,有序实现“公商分离” |
7.1.4 创新铁路规制模式,提升行业规制实效 |
7.2 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推动铁路行业政策规范化 |
7.2.1 阐明内涵要义,准确把握铁路行业的国有属性 |
7.2.2 组建专门机构,加强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顶层设计 |
7.2.3 推进协同联动,完善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保障机制 |
7.3 厘清铁路产权关系,实现铁路行业产权多元化 |
7.3.1 明晰铁路行业内部产权关系 |
7.3.2 优化铁路行业产权安排 |
7.3.3 形塑铁路行业多元产权格局 |
7.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铁路行业运营市场化 |
7.4.1 下放核心权力,赋予铁路企业主体地位 |
7.4.2 优化财务清算模式,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 |
7.4.3 循序放松价格管制,发挥价格机制正面功效 |
7.4.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优质资产股改上市 |
7.5 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推进铁路行业治理制度化 |
7.5.1 强化铁路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
7.5.2 建立铁路行业利益协调机制 |
7.5.3 完善铁路行业公益补偿机制 |
7.6 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铁路行业规制法治化 |
7.6.1 尽快启动铁路基本法的专项修改 |
7.6.2 加强配套法规的协同配合 |
7.6.3 拟定针对高铁的专门法规 |
7.6.4 推进铁路公安机关管理机制改革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课题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D]. 闫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
- [2]国有控股公司党组织嵌入治理结构研究[D]. 刘福广.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3]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4]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创新与启示[D]. 戴佳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D]. 彭巨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D]. 王锐.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D]. 赵华美. 厦门大学, 2019(08)
- [8]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D]. 陈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10]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D]. 刘宇. 山东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