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改革资金营运管理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王东瑞[1](2020)在《商业银行网点转型问题研究 ——以邮储银行沧州分行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金融科技的突飞猛进,银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市场竞争加剧,商业银行面临着盈利空间压缩的问题,因此商业银行需要进行网点转型,以便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本论文总结了战略管理理论、业务流程重组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等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的理论,对富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其他的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借鉴,并利用PEST模型、五力模型、SWOT模型对邮储银行沧州分行的自身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经过以上的综合分析,本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出了邮储银行沧州分行之后的网点转型策略,首先是网点重新布局、定位,并根据定位划分情况进行内部功能区的调整;之后是对网点ITM机、外拓设备进行功能补充及升级;对产品业务流程进行升级,开发并完善我行的业务种类;然后是对我行的客户进行细分,区分低端客户和普通客户,并对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然后是具体化、完善绩效考核,使考核办法促进网点转型发展。最后,从金融科技的角度分析,加大金融科技力量的投入,做好“线上”系统的布局工作。总之,希望以上措施能够加快推进邮储银行沧州分行转型发展,提升邮储银行沧州分行的综合竞争力。
王艺萦[2](2019)在《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微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带动人口就业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绝对比重。因此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设银行做为国有大银行之一,几年来也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本系统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在贷款产品的创新、应用,信贷资金投放的力度深度广度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对建设银行A分行的调研中发现,小微企业报表不完善、银行利益最大化等局限因素制约着银行和企业双向发展。为此本文试就建设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力图解决或为决策者提供一些理论依据。本文认真梳理了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了小微企业融资模式,银行产品创新难点、融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该行融资规模、金融服务、准入条件、风险控制、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担保行为等方面已经存在或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数据对比、现场采访等方法进行了论述。根据分析调研,作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方面措施:一是做好资金调度向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四个”倾斜;二是降低业务准入门槛;三是加强小微企业服务的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信用信息制度建设;五是推动尽职免责等各项制度体系完善落实;六是争取政府支持完善担保机构建设。
卢迎[3](2019)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文中认为《民法总则》第十条确立的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单维公序良俗标准存在严重背离商业交易逻辑的缺陷,因此探讨如何构建法律逻辑与商业逻辑相兼容的判定标准无疑是法律因应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群来看,即使制定法已经对法源构成、启动与查证等内容提供了相对完备的规则供给,但公序良俗仍然构成限制商事习惯法源资格的终极性标准。为此,底线标准的设定不仅是影响商事习惯法源功能的关键因素,而且也决定能否有效规制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立足于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构建标准—校验标准—具体运用为研究框架,本文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史学等基本理论,立足于一个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来检视现行法构造下单维公序良俗的实践效果,从而在回归商业交易逻辑的基础上提供一种功能性判定标准的设定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的适法性判定标准并不充分,应在坚持不违背强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由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构成的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商事习惯作为商事主体建构交易秩序与实现自我管理的一种交易规则,本身即表征着商业交易活动运行的客观规律,其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设定也应充分考虑到如何消解适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在民事思维支配民法典制定的现实背景下,《民法总则》第十条基于规制具有伦理性民事习惯的逻辑所确立的公序良俗标准,不仅混淆商事习惯区别于民事习惯的公序良俗色彩差异,而且难以回应司法实践极少适用公序良俗并出现多元判定立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应从尊重商事习惯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基础出发去矫正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自由的具体目的,借助对交易社会负面效应的类型化界定,从而构建一种复合化功能性的评价标准。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系统论述,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体系透视。首先,梳理从单行法到法典化演变进程中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所呈现出的公序良俗标准理论共识,并通过考察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来校验该审查标准的实际效果,反思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多元立场之间的分歧原因。其次,通过对立法机关确立习惯作为辅助性法源所做的权威解释、立法史料以及习惯规范分布特征的系统梳理,明确《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立法意旨与规制逻辑。随后,诠释商事习惯相较于民事习惯在形成机制、技术品性以及适用场域等方面等存在的文化差异,在此基础上明确两者所具有的公序良俗程度的不同;最后,分析将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标准可能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指出消解这些不足的可能路径。第二部分,探讨构建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由于单维公序良俗标准难以有效消解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为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可能性。商事习惯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交易规则,本部分首先从分析强制性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入手,指出法律强制介入商事习惯的目的在于消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其次,探讨强制性法律规范介入商事习惯的功能分类,指出可依据商事习惯对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对交易弱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两种类型,并分析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的具体方式。随后,探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复合化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功能性标准所呈现出的一体两面的内外部关系。由于《民法总则》运用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所具有的对交易弱者权益救济的保护功能,可以从经济逻辑与生活逻辑的角度将公序良俗与公平与确立为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第三部分,探讨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功能性标准仅是通过理论推演而确立了公序良俗与公平两个复合原则,只有阐释何以不选取《民法总则》中的平等、自愿、合法、诚信以及绿色原则,才能强化本文所确立的功能性判定标准的正当性。设定商事习惯法源资格限制标准的目的在于防范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些原则要么本身很少与交易发生直接关联,要么更多地都构成一种过程性控制手段。商事习惯违反此类原则的法律后果,也可以归入到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涵摄范畴。第四部分,阐释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商事习惯合理性的判断要立足于客观的商业规律结合商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而展开,置于特定时代背景下动态化的理解公共秩序,谦抑适用善良风俗介入影响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建构秩序。为此,首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类型及其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具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评判商事习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分析司法实践的问题与成因;随后,明确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应当坚持的的理性立场。最后,对公序良俗与商事习惯分别进行类型化的区分,明确不同类型商事习惯公序良俗判断的一般逻辑。第五部分,分析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首先,诠释公平原则的内涵以及具体类型,指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法院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实践状况,指出其存在轻易以实质公平否定商事习惯的倾向做法并分析其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分析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的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具体考量因素。应审慎适用公平干预商主体通过商事习惯而进行的权利义务配置。对商事习惯公平性的审查应当会回到商法关于公平的基本判断之上,不应过分关注结果公平,而应聚焦于过程性公平。同时,要关注到商事习惯成文化的显着趋势,考虑商事习惯作为商主体交易行为价格等构成要素的属性,修正以轻易以违反公平为由否定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做法,以充分发挥商事习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最后,依据适用商事习惯的主体类型,对如何区别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进行论述,通过微观视角的讨论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
郝虎威[4](2019)在《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P2P网络借贷2005年起源于英国,2007年进入中国,作为互联网科技和传统信贷相结合的产物,能够有效解决借款人在中国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中融资难的问题,但作为一个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新兴行业,P2P网络借贷在发展的过程中,风险事件层出不穷,社会影响恶劣,而本文研究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交易资金由商业银行存管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还可为商业银行增加存款和资产托管规模,并带来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本文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交易资金存管业务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研究对象是本人原所在工作单位中信银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研究,首先是对论文研究的背景进行阐述并提出问题,进而对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进行论述,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其次又对研究对象的内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并运用了SWOT分析法总结了研究对象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对的机遇和威胁,第三部分根据已提出的问题和SWOT分析结果,结合中信银行自身发展现状,为中信银行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交易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最后为了保证上述对策的顺利实施,提出了一些保障措施。作者从事资产托管业务多年,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中信银行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提供一些新的创新产品和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希望给现在工作所在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使其能够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经济发展环境中探寻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利润增长点。
谭玲[5](2019)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席卷全球,知识产权也随之成为现代企业可创造价值的主要竞争力。我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及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都相当可观。然而,资金短缺却成为当前困扰我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主要因素。将资金引流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知本”与“资本”的融合是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出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以知识产权为担保财产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借贷的融资形式,由于担保财产的特殊性,其风险表现也有不同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融资的特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推动技术研发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但这一手段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制度设计对于融资风险的控制效果。因此,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研究,对完善相关立法,指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的创造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从风险控制的一般理论出发,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主要源于现有制度失灵。法律控制在制度失灵上的优越性,体现在外部法律制度为组织内部控制提供基础和依据。由此,确立了系统研究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基本路径,在制度设计上以安全、效率及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构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研究理论体系。其二,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特点,对现行相关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指出了现行制度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在传统担保制度之外,就质押标的评估、质押标的管理、以及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担保制度理论的新见解。本文约17万字,除导论外,共有六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与风险控制”。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随后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进行了界定,归纳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特征及主要类型。其次,揭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余年来陷入“政策热、市场冷”的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融资高风险的存在,论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必要性及主要控制机制。最后,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的功能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意义两个方面的论证,阐明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即通过法律制度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保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序发展。第二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基础理论与价值取向”。首先,梳理了法律如何实现风险控制的相关理论。这些理论为知识质押融资风险法律控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相关理论的考察,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特征,确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要以外部制度为基础,内部控制为补充的控制方案。具体对应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上,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调适;第二个层次为风险分担机制的依法实现;第三个层次为相关配套措施法律制度完善。最后,本章提炼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安全、效率、公平三个基本价值取向,总领后文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第三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及法律控制”。首先,归纳了质权设立阶段的两大基本风险。其一为质押标的范围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其二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这两大风险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质押标的的担保能力,成为了阻却银行开展该业务的首要问题。其次,对其质权设立的具体风险及成因进行分析,发现相关制度存在不适用或缺乏等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方案。坚持物权法定主义,对相应知识产权质押标的进行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不能设立知识产权质权。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和价值评估法律制度的完善对风险控制也至关重要,贯穿整个融资过程,鉴于质权设立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要环节,本章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第四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及其法律控制”。首先对知识产权质权持有的具体风险进行分析归纳,主要表现为质押标的价值减损风险和质押标的管理风险。其次,对质权持有相关制度进行检视,发现存在外部制度不适和缺乏内部控制等问题。现行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下,知识产权质权人无法占有和管理质押标的,难以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最后,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过程中的风险及制度原因,优化了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完善了质押标的管理制度。第五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及其法律控制”。本章探讨了知识产权质权实现中的具体风险、风险形成的制度原因以及相应的法律控制路径。质权实现环节的主要风险为质押标的处置风险,包括不当折价和串通定价的风险、处置时间过长的风险和无法变现或不能足额变现的风险。当前知识产权质押实现难以适用动产质权实现方式,准用抵押权实现方式更为合适。此外,当前的担保物权实现特别程序与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制度衔接不上,且缺乏相应的质押物处置渠道。在制度优化方面,设置出质人特别义务、变通知识产权质权处置方式和修改知识产权质权实现特别程序为主要措施,增加质押标的处置渠道为辅助措施,以提高处置效率,保障质权有效实现。第六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配套机制”。无论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设计得多么精细,债的担保仍会存在剩余风险的问题。风险控制配套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分散融资主体所承担的风险,混合担保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及保险机制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有着重要意义。混合担保中的政策性担保以及风险补偿机制均以政府为主导,缺乏市场动力,并非长久之计。而混合担保中的互助性担保、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有限且本身存在较高风险,将其引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容易传递或扩散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成为一个新的趋势,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提供了可行路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措施,其表现出的高风险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格外谨慎,各地政策的积极推进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风险问题。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阶段具体风险的研究,有利于揭示制度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前融资总额有限,系统性风险暴露不足。本文可能局限于当前微观性风险的研究而对系统性风险研究不足。这也是本文需要持续研究和进一步深化的动力。
肖宇[6](2018)在《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从银行诞生以来,在银行监管领域同样一直存在着政府与市场之争。直到2004年,事实上的银行监管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者——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出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和完善出台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这场争论才告一段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核心精神就是提出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和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共同构成了政府监管的核心内容,它与第三支柱市场约束一起成为银行外部监管力量,再加上银行内部的内控制度,现代银行业监管体系就此形成。这个演化过程在学术界展现出了相同的轨迹,从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规制失灵理论到市场增进理论,最终落脚点就是市场和政府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世界各国政府普遍认同和倾向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将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以市场约束为主、政府监管为辅,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建起现代银行业监管体系。本文认可和支持巴塞尔委员会及其新资本协议关于现代银行业监管体系的观点。因此,对于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者来说,如何在规定时限内向国际监管标准靠拢,构建起以市场约束为主要力量的现代银行业监管体系就显得迫在眉睫。尤其在2011年的G20戛纳峰会上,各国承诺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并使本国银行业各项监管指标最迟在2019年底全面达标。据此,中国银行业的核心政府监管者——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整合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本文就是基于此现实情况对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框架紧紧遵循了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是什么、政府监管者为什么要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政府监管者如何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结构。首先,本文要回答的是“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是什么?”本文不仅对“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给出了明确解释,而且对于这个概念内涵中所包含的“市场约束”、“银行业市场约束”、“政府监管者”、“商业银行”、“银行业”等子概念也一一给出了明确定义和清晰界定。随后本文建立了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要素分析体系,对此体系内各元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指出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主体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上市银行的部分监管事宜)在内的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客体是商业银行;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主要手段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要遵守依法、独立、统一、适度原则;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作用和意义在于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经营效率以及全球化竞争能力,有利于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完善现代银行业监管体系等。其次,本文要回答的是“政府监管者为什么要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从理论上看,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规制失灵理论和市场增进理论为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提供了理论基础。从实践上看,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有效性亟待提升和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效应微弱的两大现实情况为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提供了现实基础。在这部分,本文一是根据政府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有效性进行了实证评价,得出结论是我国银行业的政府监管虽然有效,但由于监管成本居高不下,有效性亟待提升;二是选取了我国资产规模最大的10家商业银行为样本银行,以样本银行2008年金融危机后至2016年的数据为基础,在Demiguic-Kunt and Huizinga(2004)的经典模型的基础上加以改良来实证检验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约束效应,实证检验的结论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效应微弱;三是对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主要是对政府监管者在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方面已经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不足和困境以及困境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梳理,得出的结论继续佐证了前述实证分析的结论。由此,解决了政府监管者为什么要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问题。最后,本文要解决的是“政府监管者如何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问题。本文通过选取世界上银行业最为先进和成熟的发达国家美国、发展中国家里银行业运行十分健康稳定高效的阿根廷、世界上第一个采取市场约束作为银行业监管主要力量的国家新西兰来进行观察和分析,发现这些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基本都没有超出学术界所归纳总结的发挥市场约束有效性的五大基本条件,即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第三方监督体系、银行安全网、市场退出机制。由此,根据我国的具体实践,本文提出了我国政府监管者在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建立强制信息披露机制、发展商业信用评级、重构银行安全网、建立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具体的和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孙少石[7](2018)在《电信诈骗犯罪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电信诈骗与公安打防之间的互动为对象,探讨在互联网兴起的背景下,以电信诈骗为代表的网络犯罪的特征、手法、组织形式、它对公安传统刑侦体制带来的挑战,以及公安的回应。电信诈骗于1997年始于中国台湾地区,至2008年在台湾岛内泛滥成灾,从2004年开始,电信诈骗从台湾传入大陆,并在大陆迅速发展蔓延。目前,已经形成若干个有地域特征的职业犯罪群体,他们与台湾的诈骗团伙构成两大派系,对大陆实施诈骗。近十年来,电信诈骗的增速远远高于其他犯罪类型,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社会损失惨重,其危害性已经不容低估。依托于互联网及各种社交软件,电信诈骗犯将一个完整的犯罪过程切割成若干个环节,派生出提供通讯线路和专业洗钱的灰色产业生态。这些环节之间通过外包或者众包,分工不断细化,效率得以提高,同时犯罪风险得以分散。就由此带来电信诈骗没有传统作案现场可言的问题,同时造成了没有物理痕迹可供勘察和提取的后果,让诈骗犯在自身无需空间位移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实施远程侵害。电信诈骗的这种犯罪手段天然地决定了它的犯罪组织形态必定有别于传统的金字塔形式,表现为各个环节之间松散、混沌、非结构的特征。面对这一颠覆时空维度的犯罪,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处于疲于奔命的被动局面。对于承担一线打击任务的县级公安来说,持续的客场作战让他们在案侦经费、警力部署、对外协作等方面上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结构性扭曲和紧张。结果就是,公安机关普遍不会打击、不敢打击,甚至不想打击电信诈骗。由于击中了公安的软肋,电信诈骗逐步成为犯罪的洼地。这就是为什么近些年,在暴力犯罪和传统侵财类犯罪平稳和收敛的情况下,左右全国刑事案件发案走势的是电信诈骗的原因。在公安系统单打独斗已经无力应付局面的情况下,穷则思变。首先是中央政府开始制定国家层面的行动计划,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调整扭转颓势,即综合施策。其中的核心在于银行、通讯两大与电信诈骗紧密联系的系统与公安系统的协同,在本文中以银行和警方的协作作为主线展开。通过对案件侦办平台和反诈骗中心的机制梳理,呈现银行是如何向公安机关开放银行卡的查询、止付、冻结权限的,建立了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公安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有跨地区才能搜集线索和反制诈骗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公安完全受诈骗犯摆布的窘境。另一方面,公安自身也在组织调整。公安机关的领导管理体制是“双重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一体制内嵌于一个更为基础性的治理模式:行政发包制。这种以行政治理任务层层下达和指标分解为特征的治理模式的集中表现就是属地管辖,反映在公安侦查上,即总是以本辖区作为基地展开打击、防控。这一制度安排对于明晰属地责任无疑是有意义的,但同时它也难以避免地造成各管一摊、各自为战的局面。对于传统犯罪问题或者治理问题,由于空间跨度低,这一制度大致行而有效地运作,但对于电信诈骗这一同时牵扯多个地方受害者、公安的犯罪,以行政发包制为底色的侦查模式自然表现出一种无所适从,县级公安处在一个上下左右缺乏有力支援的孤岛上,换言之,透过电信诈骗,我们应该看到传统治理模式正在经受社会整体变迁带来的挑战。那么,作为回应,公安部开始推动强化上级公安对下级公安在组织、指挥、技术、专家、对外协助等方面的支撑,形成集约作战的新机制,以全国一盘棋对冲电信诈骗这张犯罪黑网。这隐含的是对以行政发包制为内核的传统治理模式的调整。通过对电信诈骗和政府打击治理互动的复盘,一条暗线贯穿始终,那就是集权与分权:互联网加剧了经济自由化的程度,电信诈骗或者网络犯罪是这一过程的产物,它将自由以极端的形式彰显出来,但在这个局面中,其实公安、银行、通讯各个系统也出现了过度分权以至于资源支离破碎的状况。因此看似是对立的两个面向,但二者有内在的相通性。换言之,着眼于电信诈骗问题的解决,却不仅仅局限于电信诈骗,在治理社会问题过程中,制度自身也在收敛和矫正。本研究系法律的经验研究,以事实分析带动推理论证。通过长期、沉浸地在公安机关的调研,对电信诈骗现象、公安侦查、公安管理制度、警银合作等方面做通盘、系统性把握,全景式呈现公安系统与电信诈骗的博弈格局。尽管本研究针对的是当下的一种犯罪现象,也许这个现象本身只是昙花一现,但可以预期,在互联网的推动下,网络犯罪在数量、规模还会增加,其手段、形式还会翻新,因此以电信诈骗这一现象作为样板,提取与反思政府因应网络犯罪、新型问题的治理经验,居危思危,是本研究更为长远的立意与抱负。
徐纯[8](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提出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黄亚欧[9](2017)在《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公共关系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全球金融与经济形成了一体化的格局,金融机构的内外联系越来越紧密,金融活动已然成为世界各国的中心,银行的作用和地位也由此变得日益突出,而商业银行的公共关系的开展则为其加强内外联系,拓展业务以及塑造自身良好形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公共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例,在研究分析国内外大量的资料基础上,对我国银行系统公共关系管理发展的相关理论和成果进行了阐释,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开展访谈的方式对交通武汉分行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商业银行公共关系管理这一课题进行深入探索,梳理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尝试探索寻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的公共关系管理办法。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本文的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对国内外在商业银行公共关系管理这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交代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并总结出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为后续开展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论文的第二部分。该部分首先对商业银行公共关系管理的定义、功能与原则进行了一个详细的介绍,然后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交通银行为例对武汉市商业银行的公共关系管理发展概况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的公共关系管理情况调查为论文的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这一部分以问卷的形式对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的公共关系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对问卷的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第四部分为本文的第四和第五章。该部分是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总结出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在公共关系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曹莹锋[10](2016)在《“新常态”下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深,以及中国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使得客户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新期许,对原本占据国内会融行业领先地位的商业银行来说意味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作为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之一,尽管地处西部三线城市,但是过去所经历的高速增长模式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可以看做是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思维的缩影。本文以“新常态”为背景,遵循理论钻研与实例分析有机结合的原则,依据“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在阐释国内外相关课题的研究情况的基础上,首先简要介绍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的基本情况,接下来准确指出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本原因,利用SWOT分析等管理学经典理论深入分析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并以此为指引,结合研究对象实际量身定制经营转型整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助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同时也包括了必要的保障支持措施,力求做到平稳推进。作者在论述当中可能的创新之处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展示了新颖的视角,围绕市场竞争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双重角色展开论述,让读者对其特殊性有更深入的认识。二是制定了完整的方案,将富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具体的企业,具备了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同时能够为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改革资金营运管理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改革资金营运管理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商业银行网点转型问题研究 ——以邮储银行沧州分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意义及实际应用价值 |
一、论文背景 |
二、论文意义及实际应用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网点转型理论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网点的概念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网点转型概念及目标 |
一、网点转型的概念 |
二、网点转型的目标 |
三、网点转型的要求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理论 |
一、战略管理理论 |
二、业务流程重组理论 |
三、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四、服务营销理论 |
第三章 当前银行业网点转型情况及典型案例 |
第一节 美国富国银行网点转型情况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转型情况分析 |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转型情况分析 |
第四章 邮储银行沧州分行竞争力分析 |
第一节 邮储银行沧州分行发展情况 |
一、邮储银行沧州分行概况 |
二、邮储银行沧州分行业务发展情况 |
第二节 PEST模型分析 |
一、政治环境分析 |
二、经济环境分析 |
三、社会环境分析 |
四、技术环境分析 |
第三节 五力模型分析 |
一、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三、新进入者的威胁 |
四、替代品的威胁 |
五、同业竞争者的竞争程度 |
第四节 SWOT模型分析 |
一、优势分析 |
二、劣势分析 |
三、机会分析 |
四、威胁分析 |
第五章 邮储银行沧州分行网点转型方法 |
第一节 网点规划与内部升级 |
一、网点布局 |
二、网点定位 |
三、内部功能区调整 |
第二节 设备升级 |
一、继续完善ITM机功能 |
二、完善外拓设备功能 |
第三节 产品创新 |
一、产品业务流程优化 |
二、完善产品种类 |
第四节 线上布局 |
一、线上客户服务功能 |
二、远程开户身份核实功能 |
三、远程贷款业务 |
四、打造平台功能 |
五、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 |
第五节 客户管理 |
一、普通客户管理 |
二、优质客户管理 |
第六节 绩效考核管理 |
一、提高营运质量权重 |
二、细化考核指标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1.4 相关理论 |
1.4.1 竞争优势理论 |
1.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4.3 信贷配给理论 |
1.5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案方法 |
第2章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 |
2.1 建设银行A分行概况 |
2.2 A市小微企业概况 |
2.3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及分析 |
2.3.1 建设银行A分行各项业务指标情况 |
2.3.2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贷款总体情况 |
2.3.3 建设银行A分行普惠金融中心简介 |
2.3.4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模式 |
2.3.5 小微信贷产品发放审批流程 |
2.3.6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特色产品及取得的成效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存在的问题 |
3.1.1 小微信贷业务规模整体偏小 |
3.1.2 小微信贷业务准入门槛过高 |
3.1.3 小微信贷业务风险大成本高 |
3.1.4 信用信息共享存在壁垒 |
3.1.5 尽职免责制度落实难 |
3.1.6 担保机构相关服务体系不成熟 |
3.2 原因分析 |
3.2.1 业务营销能力较差 |
3.2.2 评定标准单一 |
3.2.3 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
3.2.4 信息不对称 |
3.2.5 过度强调责任约束 |
3.2.6 担保中介机构缺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内外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研究及启示 |
4.1 国内银行小微信贷的经验 |
4.1.1 龙江银行 |
4.1.2 兴业银行 |
4.1.3 浦发银行 |
4.1.4 工商银行 |
4.2 国外银行小微信贷的经验 |
4.2.1 美国经验借鉴 |
4.2.2 德国经验借鉴 |
4.3 经验与启示 |
4.3.1 结合地域特色研发产品 |
4.3.2 报送才能共享和背对背交换机制 |
4.3.3 客户分层管理形成立体网络 |
4.3.4 运用集中分层制归集小微数据 |
4.3.5 研制小微信贷征信系统 |
4.3.6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
4.3.7 构建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银行体系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题的对策 |
5.1 做好资金调度向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四个”倾斜 |
5.1.1 坚持贷款规模倾斜 |
5.1.2 坚持信贷政策倾斜 |
5.1.3 坚持金融服务倾斜 |
5.1.4 坚持产品研发倾斜 |
5.2 降低业务准入门槛 |
5.2.1 增加质抵押物范围 |
5.2.2 争取政策支持 |
5.2.3 放宽信贷准入审批条件范围 |
5.3 强化企业风险管控 |
5.3.1 实行前置风险管控 |
5.3.2 加强小微企业贷后管理工作 |
5.3.3 加强小微企业自身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
5.4 完善信用信息制度建设 |
5.4.1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
5.4.2 完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 |
5.4.3 建立信用数据共享平台 |
5.5 推动尽职免责等各项制度体系完善落实 |
5.5.1 完善培训体系 |
5.5.2 优化奖惩制度 |
5.5.3 推动尽职免责机制落实 |
5.6 争取政府支持完善信用担保建设 |
5.6.1 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
5.6.2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
5.6.3 聘请专业机构代理 |
5.6.4 政府与个人担保机构分类管理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3)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透视 |
第一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理论共识与实践分歧 |
一、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理论共识 |
二、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实践立场的多元化 |
三、理论共识与多元立场的分歧反思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逻辑审视 |
一、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立法意旨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规制逻辑 |
三、商事习惯区分于民事习惯公序良俗程度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评析 |
一、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体系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不足 |
三、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不足的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二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确立 |
第一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基础 |
一、商事习惯在企业法中的历史沿革与功能阐释 |
二、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溯源及启示 |
三、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目的:消除交易社会负面外部效应 |
第二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功能分类 |
一、防范对不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二、防范对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交易弱者利益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 |
一、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一:公序良俗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二:公平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的一体两面的关系界定 |
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校正 |
第一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 |
一、平等原则的内涵与法律属性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二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 |
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涵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厘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关系的司法再校验 |
第三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合法原则 |
一、合法原则的法律表达与规范类型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强制性法律规范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任意性法律规范 |
第四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 |
一、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基本功能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五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 |
一、绿色原则条款的规范性质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作为绿色原则的关系解析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关系的司法实证 |
小结 |
第四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与基本类型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类型 |
三、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的具体路径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司法实践样态 |
二、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司法实践问题的成因解析与完善思路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判断商事习惯适法性的理性立场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审慎谦抑介入 |
二、矫正公序良俗原则的泛化适用 |
三、公序良俗原则具体适用时的动态理解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认定 |
一、商事习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分析 |
二、不同类别商事习惯公序良俗的判断 |
小结 |
第五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类型梳理 |
一、公平原则的内涵 |
二、公平原则的类型 |
三、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基本立场 |
二、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体系适用 |
一、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与商法效率原则的关系厘定 |
二、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基本理念 |
三、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目标定位 |
四、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关注的具体要素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
一、商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三、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简析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2.1 中信银行简介 |
2.1.1 中信银行概况 |
2.1.2 中信银行的组织架构 |
2.1.3 中信银行的整体经营情况 |
2.2 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现状分析 |
2.2.1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发展现状 |
2.2.2 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现状 |
2.3 中信银行开展P2P存管业务的SWOT分析 |
2.3.1 竞争优势 |
2.3.2 竞争劣势 |
2.3.3 面临的机遇 |
2.3.4 面临的威胁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对策 |
3.1 加快出台相关制度 |
3.1.1 准入和退出 |
3.1.2 立项申报流程 |
3.1.3 合同签订 |
3.1.4 业务运营 |
3.1.5 后续管理 |
3.2 优选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 |
3.2.1 确定重点营销区域市场 |
3.2.2 筛选优质P2P平台 |
3.2.3 目标客户名单 |
3.3 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 |
3.3.1 道德风险应对策略 |
3.3.2 信用风险应对策略 |
3.3.3 声誉风险应对策略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对策保障措施 |
4.1 组织保障措施 |
4.1.1 明确部门相关职责 |
4.1.2 提升运营效率 |
4.2 机制保障措施 |
4.2.1 加强业务培训机制 |
4.2.2 加强上下联动机制 |
4.2.3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
4.3 投入保障措施 |
4.3.1 人力资源投入 |
4.3.2 软硬件设施投入 |
4.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其风险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界定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机制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风险控制与法律制度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完善法律制度对控制风险的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法律控制理论基础 |
(一)法哲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二)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三)法社会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四)系统论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安全观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效率观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公平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质押标的范围模糊风险 |
(二)质押标的价值评估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物权法定主义下知识产权质权种类及范围不明 |
(二)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公示制度缺陷 |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存在不足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出质种类及范围的厘清 |
(二)优化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制度 |
(三)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知识产权质押标的价值减损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管理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知识产权质权制约和保全措施失灵 |
(二)内部控制制度应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有风险存在不足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优化知识产权质权保全制度 |
(二)健全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管理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不当折价和串通定价的风险 |
(二)处置时间过长的风险 |
(三)无法变现或不能足额变现的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质权实现方式障碍 |
(二)质押标的处置渠道缺失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设定出质人的特殊义务 |
(二)优化知识产权质权实现方式 |
(三)健全质押标的处置渠道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配套机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混合担保机制 |
(一)政策性担保 |
(二)商业性担保 |
(三)互助性担保 |
二、风险补偿机制 |
(一)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践探索 |
(二)风险补偿机制的发展趋势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理论基础 |
(二)引入保险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实践探索 |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利益与保险形态厘定 |
(五)保险法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表一: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发布的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附表二:地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
(6)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界定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论文创新点 |
2 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理论基础 |
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 政府规制理论 |
2.3 规制失灵理论 |
2.4 市场增进理论 |
2.5 理论述评及应用 |
3 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要素分析 |
3.1 市场约束 |
3.2 完善市场约束的主体和客体 |
3.3 完善市场约束的手段和原则 |
3.4 完善市场约束的作用和意义 |
3.5 本章小结 |
4 银行业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实证研究 |
4.1 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有效性实证评价 |
4.2 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有效性实证研究 |
4.3 市场约束缺失的危害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现状 |
5.1 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历史演进 |
5.2 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困境 |
5.3 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困境成因 |
5.4 本章小结 |
6 国外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比较与借鉴 |
6.1 美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 |
6.2 阿根廷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 |
6.3 新西兰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 |
6.4 比较与借鉴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的路径与策略 |
7.1 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
7.2 建立强制信息披露机制 |
7.3 发展商业信用评级 |
7.4 重构银行安全网 |
7.5 建立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机制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2 2008-2016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核心数据 |
(7)电信诈骗犯罪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为何,以及如何研究电信诈骗 |
第一节 引子:徐玉玉事件 |
第二节 问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电信诈骗的总体态势 |
二、电信诈骗简史 |
三、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梳理 |
一、电信诈骗的专题研究 |
二、犯罪的组织结构 |
三、“郡县国家”的新挑战 |
第四节 田野调查与全文安排 第一章 电信诈骗的底层驱动逻辑:以基层社会治理为视角 |
第一节 地域化的犯罪 |
第二节 一个草台班子的诈骗故事 |
第三节 茶叶经济、教育与犯罪的关系建构 |
第四节 基层政府的困惑 第二章 如何“组装”电信诈骗:对犯罪组织及其形成机理的考察 |
第一节 涌现与电信诈骗 |
第二节 电信诈骗的核心:纪律型组织 |
第三节 电信诈骗的辅翼:松散型组织 |
一、通讯流的形成 |
二、资金流的形成 |
第四节 互联网对犯罪组织形态的改造 第三章 基层公安打击电信诈骗为何被动:从公安内部透视 |
第一节 问题视角的切换 |
第二节 电信诈骗的反侦查与犯罪的跨区域 |
一、银行卡 |
二、第三方支付工具 |
三、虚拟充值卡 |
四、水房 |
第三节 制约公安侦办电信诈骗的结构性因素 |
一、经费保障不足 |
二、警力资源受限 |
三、协作制度不畅 |
第四节 重重困局中的公安系统 第四章 电信诈骗治理中的系统协同:以警银合作为主线 |
第一节 寻找破局点:解铃还须系铃人 |
第二节 “总对总”的制度理由 |
第三节 协同的常态化经营 |
一、线上协同的侦办平台 |
二、线下互动的反诈骗中心 |
第四节 由治理电信诈骗反观国家治理能力 第五章 “典型案例”是如何产生的:公安的破案与“共谋” |
第一节 以攻为守:以专项行动为背景 |
第二节 受害者维权与警察破案并行 |
第三节 杀金:“投资失败”的幕后 |
第四节 “典型案例”的制造过程 |
一、县公安局的选择:挑案子 |
二、市公安局的选择:软化考核 |
三、省公安厅的选择:质量让步于数量 |
第五节 公安的适应与专项行动的扭曲 第六章 当刑侦体制遭遇电信诈骗:行政发包制的局限与调整 |
第一节 当刑侦体制遭遇电信诈骗 |
第二节 刑侦体制的制度沿革 |
第三节 公安的“分田到户”与行政发包制的死穴 |
第四节 例证:再看徐玉玉事件 |
第五节 作战新机制:主动上抓一级 研究总结: 从社会变迁反思电信诈骗及其治理 |
第一节 问题的再界定 |
第二节 电信诈骗与互联网生态的一体关系 |
第三节 分权的限度及其与有效治理的关系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附录 致谢 |
(8)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公共关系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主要的研究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 |
2 商业银行公共关系管理相关理论概述与实践 |
2.1 公共关系管理的定义、功能与原则 |
2.2 武汉市商业银行公共关系管理发展概况 |
3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的公共关系管理情况调查 |
3.1 调查方案的设计 |
3.2 调查的方法 |
3.3 问卷数据收集和分析 |
4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的公共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 公共服务的发展与日益发展的大众需求之间不匹配 |
4.2 公关管理的目标和规划不明确 |
4.3 员工公共关系意识不强 |
4.4 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意愿和积极性不高 |
4.5 危机管理体制不健全 |
4.6 网络公关和媒体重视不够 |
4.7 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不够 |
5 提升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的公共关系管理的对策 |
5.1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大众需求 |
5.2 准确界定公关管理的目标和规划 |
5.3 增强银行员工的公共关系意识 |
5.4 提高公共关系员工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
5.5 建立严密的危机管理体系 |
5.6 重视并合理利用媒体和网络公关 |
5.7 创新营销策略 |
6 结束语 |
6.1 本文的主要工作 |
6.2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注释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新常态”下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贡献之处 |
第2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理论研究基础 |
2.2 文献研究综述 |
2.2.1 国外学者研究情况 |
2.2.2 国内学者研究情况 |
2.3 实例研究述评 |
2.3.1 建设银行——三次转型促成三次飞跃 |
2.3.2 招商银行——紧跟时代走好转型之路 |
2.3.3 民生银行——简化支行职能专注发展 |
2.3.4 华润银行——小小社区银行大有可为 |
第3章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简要情况 |
3.1.1 机构设置 |
3.1.2 业务发展 |
3.2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市场位次 |
3.2.1 系统位次 |
3.2.2 同业位次 |
3.3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
3.3.1 经营理念陈旧,制约业务发展 |
3.3.2 管理体系复杂,执行效率偏低 |
3.3.3 员工结构失衡,队伍建设不力 |
第4章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的环境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1.1 宏观分析之深入解构“新常态” |
4.1.2 宏观分析之主动适应“新常态” |
4.1.3 微观分析之银行发展“新常态”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3 SWOT分析 |
4.3.1 内部优势(S)分析 |
4.3.2 内部劣势(W)分析 |
4.3.3 外部机会(O)分析 |
4.3.4 外部威胁(T)分析 |
第5章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的整体方案 |
5.1 经营转型总体规划 |
5.1.1 指导思想——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
5.1.2 基本原则——顺应时代,贴近市场 |
5.1.3 转型目标——同业领先,客户首选 |
5.1.4 战略选择——把握机会,发挥优势 |
5.2 经营转型整体方案 |
5.2.1 理解战略要求,找准市场定位 |
5.2.2 深化联合营销,强力拓展客户 |
5.2.3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时代潮流 |
5.2.4 升华服务体验,促进业绩增长 |
5.2.5 改革本部机构,理顺各级关系 |
5.2.6 聚焦基层网点,明确职责分工 |
5.2.7 精简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 |
5.2.8 加快渠道建设,更新硬件设施 |
第6章 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的保障措施 |
6.1 深入夯实人力保障 |
6.1.1 传导发展理念 |
6.1.2 完善职业规划 |
6.1.3 提升管理素养 |
6.1.4 规范教育培训 |
6.2 健全完善管理保障 |
6.2.1 组建领导小组 |
6.2.2 改进绩效考核 |
6.2.3 加强风险管控 |
6.3 高度重视技术保障 |
6.3.1 持续丰富软件功能 |
6.3.2 增加上门服务频次 |
6.4 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
6.4.1 稳定工资性费用 |
6.4.2 核定经营性费用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的研究结论 |
7.1.1 唯有转型才能适应“新常态” |
7.1.2 真抓实干方可实现“新发展” |
7.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7.3 后续的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改革资金营运管理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商业银行网点转型问题研究 ——以邮储银行沧州分行为例[D]. 王东瑞.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1)
- [2]建设银行A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艺萦.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3]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D]. 卢迎.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中信银行P2P存管业务发展对策研究[D]. 郝虎威.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D]. 谭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2)
- [6]政府监管者完善银行业市场约束研究[D]. 肖宇.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1)
- [7]电信诈骗犯罪及其治理研究[D]. 孙少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8]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9]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公共关系管理研究[D]. 黄亚欧. 华中科技大学, 2017(07)
- [10]“新常态”下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经营转型研究[D]. 曹莹锋. 西北大学, 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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