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杨桐[1](2021)在《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取得一定成效且总体形势向好,但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仍不容乐观。经实证考察,近年来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曝光频率上升,且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危害后果严重化的特点凸显,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低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矫治措施,引起社会和学界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层面开始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开始构建,《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附条件下调至12周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专门教育作出规定。与此同时,更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网络。本文通过搜集2015年至2020年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有效案件1024例以及2011-2020年媒体报道中不满14周岁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58例,总结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及特征,在分析其犯罪成因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一些先进经验,遵循双向保护原则,将提前干预的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的各个环节,对实务工作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本部分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进行阐述,对研究思路和后续论述的展开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概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相关概念进行明确界定的基础上,结合研究目的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概念进行界定,合理确定本文研究对象及范围。第三部分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征进行分析。通过浏览相关文献、调查报告以及搜集法院判决案例、新闻报道案件,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整体趋势进行分析,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总结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呈现出的数量、类型、主体、行为、后果等方面的特征,为犯罪成因及防治对策分析提供支撑。第四部分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成因进行探究。对犯罪成因的分析是为了更好的把握某类犯罪的规律,从而提出有效的预防和矫治措施,因此本文从个体、家庭、学校、不良文化、情境以及处遇因素等层面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成因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是社会各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未成年人自身具有冲动性、尚体性以及独立意识增强、共情能力不足等特点,家庭教养不足是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重要成因,主要表现在父母陪伴和家庭教育不足、不合理的暴力教育方式以及缺乏有效监控、识别和干预。另外,学校教育管理的漏洞、不良文化的习得、相关情境因素的刺激以及处遇措施的不完善,都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第五部分是对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对策的完善。根据犯罪成因,结合实际情况,呼吁社会各方联动,从强化家庭教育、教育部门与学校联合管控、弱化不良文化影响、加强情境预防以及加快探索分级处遇等维度对防治对策提出完善建议,在更好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时,以期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防治。
王天一[2](2021)在《小组工作介入涉罪未成年人单亲母亲家庭亲职教育研究 ——以“第一老师”成长小组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叶勇明[3](2020)在《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考察》文中提出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经济持续飞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开放文化蔓延影响,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不完整、生理心理不成熟、人格尚不健全,主观因素与社会客观环境综合作用,造成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量持续居高不下、高位徘徊,并呈现出诸多新特点、新趋势。江西省近十年未成年犯罪人数30266人,占全省犯罪总人数7.95%,未成年犯罪人员基数总量仍然较大、需矫治改造人员较多、犯罪防控面临诸多新问题。可以说,如何有效防控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当前政府和学者们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课题。未成年犯罪防控工作是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需要汇聚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学校家庭及个人等多元化主体的资源与力量,以期实现遵守规则、配合紧密、协作高效、共同推进的未成年犯罪协同防控格局。江西省在未成年犯罪协同防控工作方面,从结构性上和程序性上保障协同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还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晰,职责分工不明确,协同意识不积极,协同形式较随意,机制建设较滞后等现实问题。通过总结分析南昌、新余、吉安、景德镇等4个试点城市以“五类重点未成年群体”为对象,开展协同防控工作的具体案例,探索多元主体中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学校家庭等在协同防控中的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和成效作用。本文以江西省为例,来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协同防控,以期能够为江西省本地及其他省份做好未成年犯罪防控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本文在学习和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研究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了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的当前现状、总体趋势,分析了江西省未成年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成因,针对性研究了江西省未成年犯罪协同防控工作的总体现状和存在问题,并以四个试点城市为具体案例深入分析,随后在借鉴国内外防控未成年犯罪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提出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具体对策建议:加快健全完善立法、坚持社会综合治理、发挥家庭预防作用、强化学校重点教育、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陈冬尔[4](2020)在《外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国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频繁被曝光在大众视野下,层出不穷的欺凌事件所带来的恶性后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对受害学生、旁观学生以及校园文化、学校风气所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小觑。2016年起,教育部先后发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相关通知,社会各界学者也开始投身于相关领域进行学术研究。虽然我国在校园欺凌方面的研究集中于近几年,但是国外一些同样被此问题困扰的国家已对此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治理。个别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反欺凌项目,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上也经过不断修订和调整,呈现出有针对性的校园欺凌案件处理方案。校园欺凌不仅仅是中小学校的问题,同时也和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有着复杂的联系。本文基于对校园欺凌概念、类型、角色的界定,梳理了校园欺凌问题在不同教育背景下的成因,包括社会的负面影响、学校的教育不足、家庭的情感支持等各个层面的因素,以及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对学生身体、精神、未来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危害。笔者根据经合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及各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调查研究结果,分析了国内外校园欺凌问题的现状。随后从教育心理学的理论视角为切入点,探讨校园欺凌治理中最为有效的影响因素。根据较为知名的四个反欺凌项目的介绍与分析,归纳总结出主要优势,包括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学校-家庭-社区的协同治理、重视校园欺凌事件中旁观者的作用以及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在校园欺凌中的积极作用。最后,笔者从宏观到微观的多个维度提取国外可借鉴的经验举措,为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的治理提出建议,从而帮助降低我国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率。期待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配合下,完善立法、加强干预、提早介入、协同合作,使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得到有效的抑制,促进我国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沈辰[5](2020)在《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文中指出关于女性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如何有效控制女性犯罪等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研究和关注的重点问题。女性作为家庭重要成员,一旦发生犯罪的行为,其家庭功能必然受损,所带来的是家庭功能和作用的剧烈变化。家庭是社会组织构建的基础,同时也成为多数人最初参与社会实践的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的急剧变化与发展,存在着各种来自社会中的风险。暴露在风险中的群体会承受着多重压力。压力既能是正向的,促使家庭积极的发展,也可给家庭带来困境,使家庭承受消极的破坏性影响。首先,由于女性犯罪入狱,对于家庭本身和家庭其他成员有着巨大的影响;其次,当女性犯罪这一特定家庭遭遇压力与变故时,其个人与家庭其他内部成员在逆境中会产生多重困境,犯罪者本人以及其家庭其他成员如何面对压力与应对压力?再次,当女性犯罪者回归家庭后如何再次面对家庭及其社会的适应度等等,都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通过对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结合“社会适应”的概念整合,试图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互动关系中,探索分析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形成与展现的动态过程。基于此,完成下列问题的解答:首先,在女性犯罪者入狱或出狱后,其家庭中有哪些变化及特点?女性犯罪的类型及各犯罪类型与家庭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其次,以女性犯罪者家庭为例,家庭在遭受变故后面对逆境的适应与不适应,在抗逆力过程中都有什么因素影响其社会适应度?最后,应该采取什么策略来帮助这一群体减弱甚至消解他们适应过程中的张力?论文研究不仅有理论价值,同时也有实践价值。从理论角度来说,本文在研究中通过对社会认同以及认同理论观点的整合,探究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适应问题,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面对来自危机后的自我认同、角色认同和物质认同,开展了家庭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研究模式。本文从家庭抗逆力视角出发,依托社会学基础原则和理论,通过理论和实践多层次的研究解析,深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女性犯罪的关键成因、趋势,以及其对家庭造成的一系列实质性影响等问题。实践层面,抗逆力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是不断展开的,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结果。生活是不断展开的行动流,所谓的结果只不过是生活的过程。对于女性犯罪者家庭而言,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尝试突破结构的限制,利用自身能动性去重新进行社会适应,寻求支持从而回应生活的过程。当然,这样的突破在某种程度上是情景式的,并不能全然突破结构的制约。首先,本研究为女性犯罪者家庭和家庭成员提出家庭和个人生活等方面的发展策略和建议;其次,本研究从结构、社会适应度和家庭抗逆力视角研究在家庭逆境中的适应与不适应,通过实践依据证实分析家庭抗逆力的过程。已有国内有关女性犯罪问题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女性犯罪者本身。在女性犯罪的形成因素以及犯罪类型的研究视野上,对女性犯罪类别与控制研究较多,而关于这类群体家庭问题,目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度不足。从理论视角来说,由于不同学科分解,导致在进行家庭研究上没有融合观点出现。为此本文在进行阐释的过程中,需要实现社会认同、认同等理论的融入,深刻探究女性犯罪家庭成员经历家庭功能受损后在逆境过程中的认知、心理和行为过程,从而可以动态地把握其整体家庭的抗逆力程度和社会适应过程。以往的抗逆力研究多见于心理学的研究文献。其主要缺陷在于过分强调量化,缺乏对社会实践脉络和个体能动性的关注与分析,且在抗逆力的测量理论和方法上至今难以形成科学的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质性研究方法,转换研究视角,研究焦点不再局限于“抗逆力”的测量高低,或具有抗逆力之类的表象性问题,而是将“抗逆力”视为一种动态过程,一个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交互作用之中展开的过程,并以此视角去深度观察和解析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形成。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在困境中的适应表现,以及可能出现的家庭抗逆力。论文在观点剖析上,共计发放了300份调研问卷与500份抽样问卷,结合对这些问卷结果的整理、研究,确定此类家庭的危机程度;通过对33组家庭46人的深度个案访谈,对女性犯罪者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结构、社会适应过程和抗逆力的形成进行有效分析。则为本研究的核心叙述与类别分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本文中,我们先总结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女性犯罪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情况,随后建设性地提出了重新进行社会学意义下的女性犯罪研究,进而总结阐述了女性罪犯这一类家庭的突出特点。根据研究当前我国女性犯罪主要类型和主要表现特征等发现,我国女性在犯罪后表现出的自身及家庭内部结构等矛盾状态,可以通过资源、压力事件、对压力事件的认知以及危机这四个因素进行研究。面对这些因素,我们从社会群体、文化、变迁、家庭抗逆力等层面出发,依托社会学基本原理对诱发女性实施犯罪的核心因素及犯罪后对家庭及其他各方面造成的深层次影响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在论文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扎根理论方法,基于家庭发生变故后,家庭成员应对方式问题出发,进行观点的分析,探讨女性罪犯家庭内部成员在“逆境事件”后的保护因子、风险因子,以及家庭成员在“逆境事件”应对举措,而后实现对其抗逆力呈现方式的探讨和概括论述。角色认同方面,本研究从家庭认同和社会认同两个层面出发,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群体在何种情境下产生困境与压力,存在矛盾和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紧张与不适。研究发现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对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亲子关系、奉养关系等表示不满,这也是大多数女性犯罪家庭由于家庭功能发生改变而产生家庭压力的原因。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内心对原生家庭有较高的向往,其希望回归血缘家庭。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原生家庭非简单的生产与在生产的制度、架构,更是对抗外来风险与解决困境的避风港。笔者在论文中将充分的参考和借鉴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将立足于已有研究的盲点和缺陷,希望能够查漏补缺,同时立足于社会学的诸多研究优势,希望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不断深化和拓展女性犯罪问题研究,希望能够在女性犯罪对家庭功能的影响方面进行全面审视和思考,这么做一方面能够进一步的拓展社会学在犯罪领域和家庭领域两个分支的研究,另一方面还能实现社会学同其他学科的融合与交流,提高社会学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价值。最后,我们站在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总结了我国女性犯罪的主要规律,与犯罪后家庭功能变迁的过程,分析在多重压力下此类家庭的抗逆力及其应对方法。探寻我国未来女性犯罪的趋势变化,以及她们回归家庭后的角色认同与家庭抗逆力的取向。本文挑战了现有的心理学和个体主义之抗逆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结构、社会适应、能动性三者的类属于动态的、关系主义之抗逆力的解释架构。这一架构既回应和弥补了现有抗逆力理论的不足,为女性犯罪者及女性犯罪者家庭问题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域,对于专业社会工作实务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或实践价值。
欧俊才[6](2020)在《基于内容分析法的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研究》文中认为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不论是近年来少年儿童权利受到侵害事件屡见不鲜的现实,还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等政策的出台,《少先队改革方案》(2017)的颁布,以及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新目标,都表明了少年儿童权利保护对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本进行研究,其目的是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从而促进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内容分析法的一般步骤,一是提出了本研究的研究问题,即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以及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二是将研究样本选取范围确定为1978年至2019年期间现行有效的少年儿童权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文本;三是基于“权利一义务”的对应关系理论和少年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内涵,建构少年儿童权利法律法规文本的理论分析框架;四是根据少年儿童权利法律法规文本的理论分析框架,对相关法律法规文本进行编码,并且对编码后的信息进行频数统计,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相关结果进行量化分析,通过图表等形式直观地展现数据处理结果;五是对数据处理结果进行总体的分析与解释,以发现编码数据类型及数据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及其存在问题;六是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及其存在问题,结合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目标,对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及其存在问题主要如下:一是总体上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短时间内制定大量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文本质量难以保障,并且少年儿童权利保护专门性立法较少;二是法律法规主体维度方面,发文主体广泛,权力机构层级高,受保护的少年儿童群体范围广泛。存在的问题包括发文主体“政出多门”,没有专门的少年儿童保护权威部门,少年儿童中弱势群体权利保护专门性立法位阶不高并且数量不够,没有完全涵盖少年儿童中所有的弱势群体和少年儿童中弱势群体的所有权利等;三是少年儿童具体权利维度方面,少年儿童权利保护内容越来越丰富,少年儿童权利由生存性权利保护为主转向发展性权利保护为主,但存在儿童参与权有待重视的问题;四是法律责任维度方面,不仅存在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操作性和有效性不强的问题,还存在“重行政轻民事”现象,其中刑事责任方面规定也还有些问题值得讨论。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和对策主要包括:一是健全立法程序和机制,推进立法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少年儿童权利保护专门立法;三是加强少年儿童中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相关立法;四是加强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重点领域立法;五是规范与完善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展鹏[7](2020)在《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石家庄X农校为例》文中认为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是未来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但同时他们也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极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如果能够正确引导,他们将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受不良环境的影响,尤其是校园暴力,很可能导致他们畸形发展,小则会给校园带来危害,大则会严重影响到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和谐。因此针对中职生校园暴力问题进行研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也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从五个部分对校园暴力的现状及对策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是绪论,通过对国内外中职校园暴力相关文献的查阅发现,国内文献的研究方向侧重于校园暴力的成因、防范对策、防范机制;国外文献则是侧重于校园暴力的对策研究。国内外对于中职校园暴力的现状涉及较少,故笔者以此作为研究方向。第二部分是分析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类型、特点及危害。根据不同的界定标准,校园暴力有不同的分类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照暴力行为侵害对象进行划分,分为财物暴力和人身暴力;第二种方式是按照暴力行为实施方式进行划分,分为工具暴力和非工具暴力;第三种方式是按照暴力行为后果进行划分,分为严重恶性暴力和一般暴力;第四种方式是按照暴力主体的行为方式划分,分为语言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本文采用第四种划分方式,即按照暴力主体行为方式的划分方法,因为这种分类方式与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形式最为接近。通过对校园暴力统计数据进行对比,进而对中职生的心理特点和入学前的生活背景进行分析,发现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特点具有低龄性、突发性、反复性和严重性。根据这些特征,结合中职生的自身素质、社会舆论、家庭观念来探索校园暴力对受害者、校园风气以及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第三部分是以石家庄X农校为例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详细了解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现状,并对暴力发生时间、地点、频率、发生形式、成因等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的结果来了解暴力事件的规律,为找到校园暴力解决对策指明了方向。第四部分是结合班主任访谈内容分析导致中职校园暴力频发的原因,从而找到防治校园暴力的对策。经分析校园暴力有学生自身的因素,由于中职学生学习动力不足,没有精神追求,爱结交各类社会朋友,语言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做事不计后果;再者是学生的家庭因素,父母由于种种原因疏于管教,家庭结构失衡或者受经济条件的影响,任由学生发展,对其行为不加以约束,长此以往,待发现问题时再进行约束,为时已晚;还有学校的因素,学校管理制度有漏洞,对外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对内没有重视德育工作的开展,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更有社会的因素,社会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欠缺,网吧等场所中不良信息充斥着社会青年的头脑,使中职生与其接触时盲目跟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第五部分是通过对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现状及成因进行梳理,探索相应的解决对策。首先根据学生因素的分析,加强对其人格的培养,不仅让学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也要教会其防止社会不良思想的侵袭。其次是家庭环境的改变,通过增强父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给学生塑造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再者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力度,形成校园暴力防治机制,并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和法律教育。最后结合社会力量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娱乐场所、网吧等灰色地带进行严管甚至取缔,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社会习气对中职生的影响。多方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发生,还学生一个健康的校园。
熊远航[8](2020)在《论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儿童权利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权,是儿童基于其有别于成人的特殊身体与心理特点而所需的特殊优先保护,它具有综合性、特殊性和双重性的特点。成人社会对于儿童权利主体地位的认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近代学者洛克、卢梭、康德等为儿童权利观念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国际人权文件及各国宪法陆续对儿童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予以确认,儿童从被视为父母的私有财产逐渐过渡到获得权利主体地位。“权利时代”的到来要求国际社会与政府重视儿童的权利及其保障。作为第一个全面阐述儿童权利和自由的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平等(无歧视)原则、尊重儿童意见原则及最大限度生存和发展原则以指导各国的儿童权利立法、司法、行政保护活动。此外,从权利的性质看,儿童作为公民,享有与成人相同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部分政治权利、精神和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等;而基于儿童特殊的身心状况,其又享有专属于儿童的特殊权利,可以概括为涉及基本利益、受保护利益、发展利益和受保护利益的权利。作为人权形态的儿童权利虽然不依赖于法律存在,但有赖于法律而实现,只有通过法律或制度的规范,儿童权利才能获得最有效、最实际的保障。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统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三部专门性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为核心,以《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为补充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为我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但是实践中侵犯或忽视儿童权利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亟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儿童权利法律保护体系和保障力度,全方位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本文基于我国现行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从宪法文本出发,分析儿童权利保护专门条款。此外,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门性儿童保护法律为分析重点,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案例,一方面将内在的儿童权利保护原则贯通于整个法律制度,提高内部体系价值追求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促进外部儿童权利保护规则的逻辑严密性,这表现在既要完善现有制度,解决法律规范之间所存在的矛盾或不和谐的情况,又要根据需要设置相关制度,填补空白领域,增强规则的完备性,达到全面保障儿童权利的立法目的。
张锋学[9](2020)在《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增长,犯罪特点出现了新的变化,现行犯罪预防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从过分强调报复、报应的刑罚功能转变为注重教育、挽救的预防功能;从事后惩治、震慑转变为事前预防、以人为本,需要理论和实践创新。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人格预防理论,探讨一条有效的途径。从“人格刑法理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行探讨,通过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设计我国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旨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思路,降低犯罪率和社会教育、矫治成本,并为理论和实务部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内容包括: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包括: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成为犯罪低龄化的重要诱因、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犯罪成因为: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我国目前犯罪预防现状为: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要提高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通过净化网络环境和技术创新,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家庭环境预防应突出人格预防,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学校德育教育要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要突出健康人格的塑造。社区应优化功能和环境条件,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农村应加强留守儿童犯罪防治,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强制监护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的构建新思路是: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犯罪心理,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物学治疗是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路径,人格调查是生物学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应当以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影响较大,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道德思维能力培养是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爱的教育”、“平等教育”和“独立教育”。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有利于及时防治道德偏差,应当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重视体育运动干预的作用,发挥社会团体对不良行为的防治潜能,提升自我预防能力。
方志淮[10](2020)在《校园欺凌案件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以河南省H县为样本》文中研究指明校园欺凌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而一部分欺凌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随着校园欺凌行为、涉校园欺凌犯罪案件的增多,我们有必要总结审理涉校园欺凌犯罪案件的审理经验,深入涉校园欺凌犯罪现状,剖析犯罪成因及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笔者通过查看案件、实地走访和案例分析等方式,以河南省H县2015年至2019年涉校园欺凌刑事案件为样本,对校园欺凌刑事案件审判情况这一课题展开调研。本文对审判情况和审理效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依次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具体结构如下:引言部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念、现实背景、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政策,以及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对象和方法。该部分为第一章、第二章的写作奠定了基础。第一章为H县校园欺凌案件审理情况分析。该部分以2015年至2019年H县审判的校园欺凌案件为样本,分别从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审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原因分析和总结。本部分是文章的重点章节。第二章为H县校园欺凌案件审判效果分析。该部分分别从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严格核实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融汇贯通寓教于审的审判过程、科学构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系统工程等方面,总结司法治理取得的成效。本部分是文章的重点章节。第三章为H县校园欺凌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分析,梳理出结案压力下审判人员存在就案办案现象、庭前程序和庭后帮教衔接不畅、法律援助不足、判决书说理形式单一、单亲、留守家庭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存在沟通障碍、不公开审理与公开宣判的价值冲突等问题,并从社会层面和法院层面进行了原因分析。第四章为校园欺凌案件审理的对策建议。针对校园欺凌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在本部分从立法方面、理念方面和措施方面,具体提出了校园欺凌立法的必要性、树立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校园欺凌立法理念、明确家庭、学校、国家机构的权责、建立稳定专业的审判队伍、贯彻积极预防的审判理念、加强审判及前后程序衔接、提高校园欺凌法律援助和心理扶助质效、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整合资源关爱单亲家庭及留守未成年人、探索适度信息公开制度等详尽的对策及建议。该部分是文章的创新点。
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小结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2 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概述 |
2.1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界定 |
2.1.1 未成年人的概念 |
2.1.2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
2.2 严重暴力犯罪概念界定 |
2.2.1 暴力犯罪的概念 |
2.2.2 严重暴力犯罪的概念 |
2.3 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概念界定 |
3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现状与特征 |
3.1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总体形势 |
3.2 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特征 |
3.2.1 犯罪数量特征 |
3.2.2 犯罪类型特征 |
3.2.3 犯罪主体特征 |
3.2.4 犯罪行为特征 |
3.2.5 犯罪被害人特征 |
3.2.6 法律后果特征 |
4 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成因分析 |
4.1 未成年人个体层面 |
4.1.1 尚体性与冲动性明显 |
4.1.2 独立与自我意识增强 |
4.1.3 共情和怜悯能力有限 |
4.2 家庭教养层面 |
4.2.1 父母陪伴和家庭教育的不足 |
4.2.2 暴力教育方式引发对立情绪 |
4.2.3 缺乏有效监控、识别与干预 |
4.3 学校教育管理层面 |
4.3.1 辍学失学割裂校园纽带 |
4.3.2 教育理念与实践相对滞后 |
4.3.3 校园欺凌管理防治不力 |
4.4 不良文化层面 |
4.4.1 传统影视行业缺乏自律 |
4.4.2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足 |
4.4.3 不良交往诱发暴力行为 |
4.5 情境因素层面 |
4.5.1 娱乐场所规制不足 |
4.5.2 刀具器械的易获得性 |
4.5.3 缺少相关情境监控 |
4.5.4 被害人的刺激性因素 |
4.6 处遇因素层面 |
4.6.1 早期预警机制存在漏洞 |
4.6.2 暴力风险评估有待完善 |
4.6.3 相关矫治措施效果有限 |
4.6.4 回归社会缺乏保障机制 |
5 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对策的完善 |
5.1 强化家庭教育陪伴功能 |
5.1.1 大力发展普及亲职教育 |
5.1.2 有效改善家庭暴力环境 |
5.1.3 合理监控、识别和干预 |
5.2 教育部门与学校联合管控 |
5.2.1 落实义务教育,防止辍学失学 |
5.2.2 实施素质教育,注重早期预防 |
5.2.3 加强校园管理,防治校园欺凌 |
5.3 减少不良文化潜在影响 |
5.3.1 传统影视行业加强自律 |
5.3.2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
5.4 减少犯罪情境诱发因素 |
5.4.1 增加犯罪难度 |
5.4.2 提高犯罪风险 |
5.4.3 减少犯罪刺激 |
5.4.4 消除犯罪借口 |
5.5 构建分级处遇体系,降低未成年人暴力风险 |
5.5.1 建立未成年人暴力行为早期预警机制 |
5.5.2 构建全阶段未成年人暴力风险评估体系 |
5.5.3 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主体精准处遇 |
5.5.4 多方共建罪错未成年人跟踪保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未成年人犯罪 |
2.1.2 协同防控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理论 |
2.2.2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 |
2.2.3 未成年人犯罪矫正理论 |
2.2.4 协同防控理论 |
3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特点与成因分析 |
3.1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
3.1.1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
3.1.2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趋势 |
3.2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
3.2.1 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趋势发展 |
3.2.2 未成年人犯罪结伙性作案特点明显 |
3.2.3 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性犯罪为主要形式 |
3.2.4 未成年人犯罪有较强的报复性逆反心理 |
3.3 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
3.3.1 家庭环境因素 |
3.3.2 社会风气因素 |
3.3.3 学校教育因素 |
3.3.4 未成年人主观因素 |
4 江西省未成年犯罪防控现状、问题及试点分析 |
4.1 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的总体现状 |
4.1.1 组建了临时工作机构 |
4.1.2 制订了防控工作方案 |
4.2 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部门间协同还不到位 |
4.2.2 学校、家庭沟通未形成常态 |
4.2.3 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 |
4.2.4 工作机构及机制建设较滞后 |
4.3 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试点经验分析 |
4.3.1 南昌市:协同矫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
4.3.2 新余市:探索“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就业协同服务 |
4.3.3 吉安市:打造“留守未成年”协同帮扶机制 |
4.3.4 景德镇市:协同服务管理“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
5 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考察 |
5.1 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国外经验 |
5.1.1 构建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 |
5.1.2 各具特色的教育感化措施 |
5.1.3 逐步强化的惩戒处罚措施 |
5.2 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国内实践 |
5.2.1 广东江门“三位一体”协同观护帮教 |
5.2.2 北京海淀开展“临界预防”观护 |
5.2.3 湖北省统筹协调推进犯罪防控 |
5.2.4 吉林长白建立协同帮教“绿色家园” |
6 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对策建议 |
6.1 加快健全机构完善立法 |
6.1.1 完善未成年保护的系统性立法 |
6.1.2 健全成立未成年保护综合性机构 |
6.2 坚持全社会综合协同治理 |
6.2.1 完善协同管理机制 |
6.2.2 强化社会环境治理 |
6.2.3 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 |
6.3 发挥家庭预防作用 |
6.3.1 合力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
6.3.2 形成良好的教养方式 |
6.3.3 正确处理家庭结构变化 |
6.4 强化学校重点教育 |
6.4.1 协同开展针对性教育 |
6.4.2 强化日常跟踪管理 |
6.4.3 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
6.5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
6.5.1 主观上要坚定 |
6.5.2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外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践意义 |
1.2 研究设计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方法 |
1.2.3.1 文献研究法 |
1.2.3.2 比较研究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 |
1.3.2 国内校园对欺凌问题的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第2章 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的相关理论分析 |
2.1 校园欺凌的概念与内涵 |
2.1.1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 |
2.1.2 国外校园欺凌的界定 |
2.1.3 我国校园欺凌的界定 |
2.2 校园欺凌行为的主要类型 |
2.2.1 肢体欺凌 |
2.2.2 言语欺凌 |
2.2.3 关系欺凌 |
2.2.4 网络欺凌 |
2.3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角色类型 |
2.3.1 欺凌者 |
2.3.2 受害者 |
2.3.3 协助者 |
2.3.4 附和者 |
2.3.5 守卫者 |
2.3.6 旁观者 |
第3章 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因及危害分析 |
3.1 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因分析 |
3.1.1 社会发展的影响 |
3.1.2 家庭教育的偏差 |
3.1.3 学校教育的缺失 |
3.2 校园欺凌的危害分析 |
3.2.1 对受害者的影响 |
3.2.2 对欺凌者的影响 |
3.2.3 对社会的影响 |
第4章 国际视野下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现状分析 |
4.1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关于校园欺凌的调查 |
4.2 学龄期儿童健康行为研究和全球在校学生健康调查 |
4.3 美国学校犯罪补充和青少年风险行为监测 |
4.4 英格兰和威尔士10至15岁青少年欺凌调查 |
4.5 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调查 |
第5章 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的治理分析 |
5.1 校园欺凌问题治理的理论基础 |
5.1.1 治理理论 |
5.1.2 社会学习理论 |
5.1.3 需求层次理论 |
5.1.4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
5.2 外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治理的实践 |
5.2.1 奥维斯欺凌预防项目 |
5.2.2 KiVa项目 |
5.2.3 维也纳社会能力项目 |
5.2.4 No Trap!项目 |
5.2.5 小结 |
第6章 对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治理的启示 |
6.1 宏观层面:政府的有力支撑 |
6.1.1 法律出台 |
6.1.2 项目研究 |
6.1.3 社会平台 |
6.2 中观层面:学校的教育管理 |
6.2.1 管理监督 |
6.2.2 教育引导 |
6.3 微观层面:个人的身心发展 |
6.3.1 家庭教育 |
6.3.2 心理疏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架构 |
1.3.1 本研究探讨的主要问题 |
1.3.2 质性研究架构 |
1.3.3 研究设计 |
1.4 本文的研究对象、创新点与难点 |
1.4.1 选择研究对象分类 |
1.4.2 创新点 |
1.4.3 研究难点 |
第2章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2.1 家庭抗逆力理论的相关研究梳理 |
2.1.1 家庭抗逆力的概念和具体内涵 |
2.1.2 家庭抗逆力的影响因素研究 |
2.1.3 家庭抗逆力的模式 |
2.1.4 家庭抗逆力与家庭功能的联系 |
2.2 女性犯罪者家庭影响因素分析梳理 |
2.2.1 家庭的角色情境 |
2.2.2 家庭的冲突因素 |
2.3 家庭社会适应理论发展 |
2.3.1 哲学思源 |
2.3.2 认同理论发展 |
2.4 相关概念辨析 |
2.4.1 女性犯罪者家庭 |
2.4.2 结构 |
2.4.3 社会适应 |
2.4.4 家庭抗逆力 |
2.5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维度 |
2.5.1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整合 |
2.5.2 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理论内含 |
2.6 述评 |
第3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职能缺失及其困境生成 |
3.1 普通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功能价值考察 |
3.1.1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
3.1.2 女性影响家庭功能的形式 |
3.1.3 女性在家庭中的职能作用 |
3.2 女性罪犯者家庭职能缺失 |
3.2.1 女性罪犯者承担家庭经济功能缺失 |
3.2.2 女性罪犯导致家庭内部中的劳动功能资源缺失 |
3.2.3 女性犯罪导致亲子关系中母亲角色缺失 |
3.2.4 犯罪女性空间“不在场”导致社会交往资源缺失 |
3.3 女性罪犯者家庭困境生成因素 |
3.3.1 夫妻关系冲突导致情感关系弱化 |
3.3.2 赡养关系缺损导致传承关系断裂 |
3.3.3 邻里关系疏远导致社区交往资源缺失 |
3.4 小结 |
第4章 女性犯罪者的家庭结构与其家庭抗逆力 |
4.1 女性犯罪者家庭结构的重建 |
4.1.1 家庭结构的资源扩充与抗逆力 |
4.1.2 家庭内部组织结构的稳定与抗逆力 |
4.2 女性犯罪者家庭内部仪式的可持续性 |
4.2.1 在破裂中维持稳定 |
4.2.2 适应改变后的能力 |
4.3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结构资源网络 |
4.3.1 现代社会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4.3.2 结构失能下的家庭结构网络 |
4.3.3 亲属关系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4.4 女性犯罪者家庭情感沟通分享与合作解决问题 |
4.4.1 家庭内部沟通方面的理解互动与抗逆力 |
4.4.2 家庭内部信念方面的认知理性化与抗逆力 |
4.5 小结 |
第5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适应与其家庭抗逆力 |
5.1 家庭为逆境重新定义和社会积极适应 |
5.1.1 保持生活统合感 |
5.1.2 正面展望积极的意义 |
5.2 家庭从时间维度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5.2.1 分享情感 |
5.2.2 爱包容差异 |
5.2.3 促进正面互动 |
5.3 家庭从空间维度培养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5.3.1 发展区域 |
5.3.2 公共空间 |
5.3.3 社会环境 |
5.4 家庭从自我角度调适逆境的积极认知 |
5.4.1 减少家庭未成年人的负面连锁反应 |
5.4.2 促进老人的家庭抗逆适应过程 |
5.4.3 健全家庭中伴侣关系的平衡作用 |
5.5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概括 |
6.1.1 家庭抗逆力的整合性解释 |
6.1.2 家庭抗逆力整合性框架的应用 |
6.2 社会适应过程的认同性 |
6.2.1 角色认同决定社会适应程度 |
6.2.2 社会适应过程的多维度认同性 |
6.2.3 预期认同不清致社会适应不良 |
6.3 对策及建议 |
6.3.1 关注家庭生命周期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6.3.2 关注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6.3.3 以社区、政府抗逆力构建家庭抗逆力 |
6.3.4 促进家庭结构的优化 |
6.3.5 将家庭照顾纳入福利体系 |
6.3.6 政府提升家庭结构功能失能后的家庭发展能力 |
6.3.7 加强专业社工心理支持建设 |
6.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基于内容分析法的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研究 |
1.2.2 关于少年儿童权利立法保护的研究 |
1.2.3 相关研究的评述 |
1.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设计 |
第2章 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的分析框架建构 |
2.1 法律法规文本的选择与整理 |
2.1.1 文本选取的原则 |
2.1.2 文本获取与整理 |
2.2 构建分析框架、定义分析单元及目录 |
2.2.1 X维度: 法律法规主体维度 |
2.2.2 Y维度: 少年儿童具体权利维度 |
2.2.3 Z维度: 法律责任维度 |
2.3 法律法规文本分析单元编码 |
2.4 信度检验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的量化分析 |
3.1 法律法规文本总量分析 |
3.1.1 在发布时间上的分布情况 |
3.1.2 在法律位阶上的分布情况 |
3.1.3 在法律部门上的分布情况 |
3.2 法律法规主体分析 |
3.2.1 法律法规发文主体分析 |
3.2.2 法律法规中受保护主体分析 |
3.3 少年儿童具体权利分析 |
3.3.1 基于总量的少年儿童具体权利分析 |
3.3.2 基于类型的少年儿童具体权利分析 |
3.3.3 基于时间序列的少年儿童具体权利分析 |
3.4 法律责任分析 |
3.4.1 基于总量的法律责任分析 |
3.4.2 基于类型的法律责任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分析结果讨论 |
4.1 法律法规文本总量分析结果讨论 |
4.1.1 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
4.1.2 短时间制定大量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 |
4.1.3 少年儿童权利保护专门性立法较少 |
4.2 法律法规主体分析结果讨论 |
4.2.1 法律法规发文主体分析讨论 |
4.2.2 法律法规中受保护主体分析讨论 |
4.3 少年儿童具体权利分析结果讨论 |
4.3.1 少年儿童权利保护内容逐渐丰富 |
4.3.2 五项主要少年儿童权利的分析讨论 |
4.3.3 由生存性权利保护为主转向发展性权利保护为主 |
4.3.4 少年儿童权利保护内容不均衡 |
4.4 法律责任分析结果讨论 |
4.4.1 法律责任规定不够完善 |
4.4.2 法律责任规定存在“重行政轻民事”现象 |
4.4.3 刑事责任规定中值得讨论的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时代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建议 |
5.1 改进立法机制和立法程序 |
5.1.1 贯彻少年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立法理念 |
5.1.2 改革立法机制和优化立法程序 |
5.2 加强少年儿童权利保护专门性立法 |
5.3 加强少年儿童中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相关立法 |
5.4 加强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重点领域立法 |
5.5 规范与完善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
5.6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汇总表 |
附录B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编码样表 |
附录C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类型编码统计表 |
附录D 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责任编码统计表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石家庄X农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中职校园暴力的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概念界定 |
(一)中等职业学校 |
(二)中职学校校园暴力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调查法 |
五、研究的内容和思路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的思路 |
第一章 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类型、特点及危害 |
一、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类型 |
(一)身体暴力 |
(二)语言暴力 |
(三)性暴力 |
二、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特点 |
(一)施暴主体低龄化 |
(二)暴力事件突发性 |
(三)暴力纠纷反复性 |
(四)暴力后果严重性 |
三、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的危害 |
(一)对中职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
(二)对校园风气形成不良的影响 |
(三)容易引发家庭及社会矛盾 |
第二章 石家庄X农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 |
一、问卷设计与实施 |
(一)问卷设计 |
(二)调查实施 |
二、调查数据分析 |
三、调查结论 |
第三章 中职学校校园暴力成因分析 |
一、自身因素 |
(一)交友不慎 |
(二)不良心理因素 |
(三)法律意识淡薄 |
二、家庭因素 |
(一)父母管教方式不当 |
(二)家庭结构失衡 |
(三)家庭经济状况影响 |
三、学校因素 |
(一)学校管理不善 |
(二)德育教育缺失 |
四、社会因素 |
(一)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
(二)新媒体的不良宣传导向 |
(三)对校园暴力的惩治力度不够 |
第四章 有效抑制和防范校园暴力的对策 |
一、培养健全的人格 |
(一)明确学习目的,多途径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
(二)拓展兴趣爱好,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
二、塑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
(一)家长增强法律意识 |
(二)改变家长观念,增强家长教育意识 |
三、营造良好职教环境 |
(一)加强学校德育建设力度 |
(二)学校多渠道提升管理水平 |
四、社会校园齐抓共管 |
(一)净化中职院校周边环境 |
(二)教育学生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
(三)公安机关与中职院校联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论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论文写作基本思路 |
二、论文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儿童权利保护之概述 |
第一节 儿童权利的内涵与外延 |
一、儿童权利的概念 |
二、儿童权利的特征 |
三、儿童权利与儿童福利的关系 |
第二节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发展历史 |
一、预备立宪时期 |
二、中华民国时期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二章 多维度视角下我国儿童权利保护问题检视 |
第一节 “描述—经验”维度:法律本体问题检视 |
一、我国《宪法》第46条的解释 |
二、我国《宪法》第49条的解释 |
三、小结 |
第二节 “逻辑—分析”维度:法律体系问题检视 |
一、我国儿童权利保护体系概览 |
二、我国儿童权利保护体系的周延性分析 |
三、小结 |
第三节 “规范—实践”维度:法律运行问题检视 |
一、儿童权利保护司法实践之司法大数据分析 |
二、儿童权利保护司法实践之法院典型案例案例分析 |
三、小结 |
第三章 域外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评析与借鉴 |
第一节 域外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概况 |
一、日本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概况 |
二、美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概况 |
第二节 域外儿童权利保护具体制度的比较考察 |
一、日本的儿童福利立法 |
二、美国的儿童福利立法 |
三、对我国儿童福利立法的启示 |
第四章 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儿童权利保护体系所依据的原则 |
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多维度的体系化建构 |
二、平等(无歧视)原则: 形式平等转向实质平等 |
三、尊重儿童意见原则: 儿童参与权的保障 |
四、最大限度生存与发展原则:国家、家庭和社会的多重保护 |
第二节 完善儿童权利保护体系的具体路径 |
一、儿童权利立法保护的完善 |
二、儿童权利司法保护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分析法 |
二、图表综合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文献分析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人格刑法相关理论 |
一、人格概述 |
二、犯罪人格的一般理论 |
三、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三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人格刑法理论 |
一、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制定合理的刑事政策 |
二、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三、刑法人格化有利于评估人身危险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
一、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影响较大 |
二、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 |
三、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 |
四、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 |
五、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 |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
一、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 |
二、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 |
三、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 |
四、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 |
五、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 |
六、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 |
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 |
第三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现状 |
一、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
二、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 |
三、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 |
四、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 |
五、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 |
六、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 |
七、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与基本理念 |
二、美国的“转向处遇”制度 |
三、美国的“零容忍政策”和“恢复性政策” |
四、美国的“圆桌谈话” |
第二节 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立法概况 |
二、日本的“非行少年程序” |
三、日本的“家庭裁判所” |
四、日本的“少年司法体系”和司法理念变迁 |
第三节 英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英国的“国家亲权主义”制度 |
二、英国的儿童福利保护 |
三、英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
第四节 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 |
二、意大利的“‘帮助身边的人’核心计划” |
三、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矫治 |
第五节 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刑事政策 |
二、韩国的“保护处遇制度” |
第六节 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德国的少年儿童立法概况 |
二、德国的“社会调查制度” |
第七节 国外共性的经验与借鉴 |
一、重视通过立法手段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二、重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教育和矫治作用 |
三、重视家庭环境预防和学校环境预防的作用 |
四、重视心理预防和避免标签效应 |
五、坚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 |
第一节 加强网络环境预防 |
一、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
二、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人格塑造 |
三、提升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 |
第二节 优化家庭环境预防 |
一、家庭环境预防应当突出人格预防 |
二、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 |
三、围绕人格预防加强亲职教育 |
四、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 |
第三节 创新学校德育教育 |
一、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 |
二、学校德育教育应当突出健康人格塑造 |
三、创新德育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体系 |
四、德育教育的成败应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
第四节 提升社区功能和综合防治能力 |
一、优化社区功能与环境条件 |
二、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 |
三、社区防治应结合专门学校的改革进行 |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区帮教工作 |
第五节 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防治 |
一、加强农民工就业政策调整 |
二、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
三、改善农村学校教育环境 |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强制监护制度 |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 |
六、整合社会资源与加强综合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之构建 |
第一节 人格预防的重点在于心理预防 |
一、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 |
二、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 |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
四、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 |
五、创造有利于心理健康的环境条件 |
第二节 犯罪人格的生物预防 |
一、犯罪人格的生物因素分析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物性原理 |
三、生物学治疗创新预防新思路 |
四、人格调查应作为生物学治疗的前提 |
五、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 |
第三节 实践以道德思维为导向的人格预防 |
一、道德思维概述 |
二、神经学视域下的道德思维干预 |
三、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的影响 |
四、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 |
五、道德思维能力培养应作为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 |
六、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三种教育 |
第四节 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 |
一、犯罪思想道德监测的内涵和原则 |
二、监测犯罪思想道德的指标体系 |
三、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的具体实践 |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防治 |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概述 |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的理论基础 |
三、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校园欺凌案件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以河南省H县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对象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H县校园欺凌案件审理情况分析 |
第一节 涉欺凌犯罪案件概况 |
第二节 校园欺凌案件审理情况分析 |
第二章 H县校园欺凌案件审判效果分析 |
第一节 法律效果分析 |
一、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
二、严格核实未成年被告人的准确年龄 |
三、融会贯通寓教于审的审判过程 |
第二节 社会效果分析 |
一、科学构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系统工程 |
二、取得一定成效 |
第三章 校园欺凌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审理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
一、结案压力下审判人员存在就案办案现象 |
二、庭前程序和庭后帮教衔接不畅 |
三、法律援助不足 |
四、判决书说理形式单一 |
五、单亲家庭、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存在沟通障碍 |
六、不公开审理与公开审理的价值冲突 |
第二节 问题的成因 |
一、社会层面 |
二、法院层面 |
第四章 校园欺凌案件审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立法方面 |
一、校园欺凌立法的必要性 |
二、树立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校园欺凌立法理念 |
三、明确家庭、学校、国家机构的权责 |
第二节 理念方面 |
一、建立稳定专业的审判队伍 |
二、贯彻积极预防的审判理念 |
第三节 措施方面 |
一、加强审判及前后程序衔接 |
二、提高校园欺凌法律援助和心理扶助质效 |
三、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
四、整合资源关爱单亲家庭及留守未成年人 |
五、探索信息适度公开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防治对策研究[D]. 杨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
- [2]小组工作介入涉罪未成年人单亲母亲家庭亲职教育研究 ——以“第一老师”成长小组为例[D]. 王天一. 青岛大学, 2021
- [3]江西省未成年人犯罪协同防控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考察[D]. 叶勇明.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4]外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D]. 陈冬尔.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3)
- [5]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D]. 沈辰. 吉林大学, 2020(01)
- [6]基于内容分析法的我国少年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文本研究[D]. 欧俊才. 南昌大学, 2020(01)
- [7]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石家庄X农校为例[D]. 展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论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完善[D]. 熊远航.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9]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D]. 张锋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10]校园欺凌案件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以河南省H县为样本[D]. 方志淮. 信阳师范学院,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