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王妍[1](2021)在《国家公园体制内自然、人与权力的研究 ——以三江源杂多县昂赛乡为例》文中提出
王菲[2](2021)在《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文中研究指明尽管人权与环境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为解决严重环境问题提供了巨大潜力,但国际法长期以来都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环境法视为分离的领域。大多数国际人权文书都没有明确提及环境,它们往往调用各种各样的措辞来描述这一权利的基本内容。即使有的人权文书在起草过程中考虑到了环境问题,它们也没有被广泛而清晰地用于环境保护,而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对人权问题的探讨早于各国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责任的共识。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保护会遇到三重困境。首先,独立的实体性环境权目前在国际社会中仍处于缺位。尽管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各类国际软法以及专门的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都体现了环境权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区域人权法院对环境权的阐释也有大量经验,并且在这个问题上发展了一些丰富的判例,但是区域人权法院也没有承认实体性环境权的存在。其次,以人权的方法解决环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尤其在环境诉讼和气候变化诉讼中这种挑战更加明显。虽然如今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典范,但是障碍却依然存在。最后,在当前跌宕起伏、变化急速的国际形势下,国家间在环境问题上的理念冲突导致了第三重困境的发生,不同国家在环境政策理念上的不一致更是影响了全球进行环境谈判和环境治理的步伐,这对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问题造成了现实的障碍。从表面上看这三重困境是相互独立的,但实际上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实体性环境权的缺位使得人权视域下的环境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国家理念发生冲突;实体性环境权缺位与国家理念冲突的双重打击直接导致了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司法困境;这种实践困境的消极结果又不可避免加剧了国际社会和国家对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抗拒和懈怠,进而为实体性环境权利的实现造成了障碍,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这三种困境的原因有很多。从根本上讲,人权与环境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且分属不同的学科,它们之间并非天生就具有融合性。这种兼容上的困难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权与环境保护在历史上就存在着冲突与障碍。现代环境主义的兴起引发了有关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伦理关系的大量讨论,并导致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冲突,这就决定了用怎样的角度去看待人类与自然世界、用怎样的方式去处理人权与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二,无论是国际层面还是国家层面都对环境权利的阐释有着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比如利用现有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对环境权利进行解释;或者认为环境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或者只是将环境权视为程序权利。第三,目前的人权理论难以将环境保护权利化,即难以将环境人权纳入人权体系。集中于有限的(主要是西方的)理论的方法即自然权利、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可见,目前主流的权利理论在对环境权的阐释上均存在着局限。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之所以存在问题,不仅是因为理论上存在着不一致,实践的复杂也加剧了问题的难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境受害者开始根据人权途径寻求补救办法,而适用人权法的一般前提是损害行为产生于本国的领土。由于有些环境威胁产生于它国领土,此时根据国际人权法要求该国承担由于国内行动损害了邻国国民人权的责任就存在很大障碍。另一方面,基于人权的环境诉讼在诸多环节都会面临挑战。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有一定的质疑,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中证据认定也存在很多困难。事实上,国家在面对国际无政府状态下作出的有关环境政策的相关行为都是出于理性的选择,国家在面对环境治理时之所以会有很多理念上的冲突都是国家理性权衡的结果。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理论均对分析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政策中的行为与态度的深层动因具有启示意义。要解决以上种种难题,可行的路径大致有三:首先,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实体性环境人权并以此对实体性环境人权做出详细的规定。此路径不用利用现有的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等人权来阐明和解释环境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更易于直接运用环境权利来解决环境问题。其次,如果各国不愿采取行动以建立一项新的、可在法律上执行的的环境权利,还可另辟蹊径建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环境文书。国际上已经有这样的先例,例如《世界环境公约》就为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文书做出了很好的典范。最后,如果以上两种路径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所有国家的认同,则可以另辟蹊径建立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由于区域国家数量较少且基于地缘因素更容易形成共同的环境理念,这样会更容易得到相关国家的认同,例如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通过的《埃斯卡祖协定》(即将生效)为今后此类协定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模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新型国际秩序的价值理念,是我国国际秩序观的集中体现和延伸发展。在全球化高速发展背景下,世界各国已经逐渐形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一种解决全人类环境问题的理想出发点。“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超越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趋势,为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指出了一个新的道路和方向。国际环境下的法治经历了主权国家共处与合作的阶段并处于向“人类共同利益”的过渡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社会在新阶段的表现。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构建一个包含环境、气候在内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根据国家的国情兼顾到各国的利益,还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共同发展。由于不同国家对环境问题的理念冲突是导致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困境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世界各国有必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推进国家间的合作。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理念能够激发起所有人对环境问题和自身命运的共鸣,从而构建起适合所有国家都易于接受的环境理念以及人与自然都可以受益的国际环境治理方案,真正做到促进人与环境的共同发展。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承载中国智慧与思想的新理念,可以为全球环境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郭月[3](2021)在《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关中地区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研究 ——以岐山县北郭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化和工业化脚步的不断迈进,加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该现象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文化的见证,传统村落从传统走向现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墨守成规只会加速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消亡。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传统村落更新发展之间的关系,着力加强传统村落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陕西省关中地区地理环境优越、历史文化深厚,有非常多的传统村落,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本文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首先对生态文明与传统村落相关概念的理论基础进行整理,对国内外生态文明和传统村落的研究综述进行梳理和总结,并重点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传统村落中蕴含着朴素的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传统村落发展的必要途径。其次本文以关中地区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了山西村、柏社村和石船沟村的村落形态特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总结出关中地区传统村落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从村落的生态格局、传统文化、人居环境以及经济产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原则与策略。最后本文选取北郭村为设计案例,根据北郭村原有的民俗文化产业结合传统文化周文化,对村落空间和村落环境进行保护与更新,探索在生态文明建设下北郭村保护与更新的设计方法及建设路径。在生态文明建设下对关中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更新主要是从村落生态格局、村落中的传统文化传统风貌、人居生态环境以及生态产业的发展这四个方面进行。对传统村落的生态发展进行科学规划,保护村落整体自然生态系统,重视村落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动态保护和传承,通过过村落内部空间环境的更新与改造,强调传统文化与传统风貌的延续,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传统村落,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应佳莉[4](2021)在《基于MaxEnt模型预测气候变化对中国特有荚蒾潜在分布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荚蒾属(Viburnum)隶属于川续断目(Dipsacales)五福花科(Adoxaceae),我国拥有亚洲最丰富的荚蒾属植物资源,是该属植物亚洲分布中心。荚蒾属植物适应环境能力强,在观赏、药用、食用、生态、香料等各方面均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特有荚蒾是荚蒾属植物中的代表性类群,根据其地理分布格局及生境特征可反映出该属植物分布变化趋势、迁移趋势及植物区系发展过程,这对该属植物的引种、驯化、保育及合理规划物种多样性保护位点具有重要意义。Max Ent模型依据物种分布点数据和环境变量数据,可对目标物种的分布区科学准确的进行模拟预测,是研究气候变化对物种分布影响及迁移趋势的重要模型。本研究以61种(包含种下单位)中国特有荚蒾为研究对象,基于七个组共5708份分布点数据和19个气候因子数据,采用Max Ent模型与Arc GIS软件空间分析技术,分别在当前、2050年和2070年三个不同时期气候情景下对中国特有荚蒾潜在分布区进行预测,筛选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主要气候因子并分析在不同气候情景下其高适生区面积的变化。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利用刀切法分析每个气候因子在预测中对模型的贡献率,找到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主要气候因子。经过筛选和整体分析,得到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主要气候因子为:年温度变化范围(bio7)、年平均雨量(bio12)、温度季节变化(bio4)、昼夜温差与年温差比值(bio3)、最冷季度平均雨量(bio19)、最冷月份最低温(bio6)、最干月份雨量(bio14)。其中,年温度变化范围(bio7)和年平均雨量(bio12)是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最主要气候因素。(2)模型的验证通常根据AUC值来评估,中国特有荚蒾模型预测结果的AUC值范围为0.908~0.998,AUC值最小为0.908,最大为0.998,平均值为0.971,这52种中国特有荚蒾(其中有9种分布点数据小于5份,不能用于模拟预测)模型预测的AUC值均大于0.9,说明模型拟合效果较好,预测结果也较为准确。(3)从当前气候情景到2050年气候情景再到2070年气候情景的漫长过程中,通过对52种中国特有荚蒾(其中有9种分布点数据小于5份,不能用于模拟预测)的潜在分布区分析发现,分布区明显缩减的有29种;分布区明显扩增的有8种;分布区没有显着变化的有15种。(4)本研究中参考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中关于可能性的划分标准,将中国特有荚蒾的适生等级划分为三类:非适生区[0,0.33)、低适生区[0.33,0.66)、高适生区[0.66,1],这为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的变化和计算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在已完成预测分析的52种中国特有荚蒾中(其中有9种分布点数据小于5份,不能用于模拟预测),从当前气候情景到2050年气候情景再到2070年气候情景的变化过程中,高适生区面积持续增加的有6种;高适生区面积持续减少的有26种;高适生区面积先增加后减少的有9种;高适生区面积先减少后增加的有11种。(5)中国特有荚蒾主要分布在500-2500 m海拔地区,且在500-1000 m的范围分布最多,以西南、中南、华东一带种类最多;中国特有荚蒾主要集中分布于:100-120°E,20-35°N,多处于温带和亚热带地区;多为灌木和小乔木,主要生境集中在灌丛、草丛、针阔叶林区域。中国特有荚蒾物种多样性高的地区集中在贵州、四川、重庆、湖北、福建、浙江一带;在云南、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安徽等省的部分区域物种多样性也较高,但分布极其分散。与当前气候情景下相比,未来气候情景下中国特有荚蒾物种多样性潜在分布格局变化不明显,没有出现较大的迁移,但在贵州、云南等省的部分地区物种多样性有减少的趋势。因此需及时采取建立就地保护区、构建迁地保护位点等措施,对荚蒾属植物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了解中国特有荚蒾空间分布格局,对该属植物的新物种搜集、种质保存、多样性保育等具有重要意义。
李艺[5](2021)在《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文中研究表明人口、全球贸易和城市化的迅速增长,导致人类利用地球资源的数量超过了自然自愈的能力。马达加斯加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许多物种在其他地域都难以生存。马达加斯加经济的发展严重依赖本国的自然资源,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对马达加斯加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环境史的分析方法从马达加斯加历史发展过程中土地、森林、水、生物、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情况以及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探讨了马达加斯加在不同时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人口增长等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是长久而深刻的。气候变化削弱了水的循环能力,造成水源的压力。土地退化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影响到作物的产量,并且过度开发土地导致土地生产力的丧失,使得人类只能通过大面积的砍伐森林来获取优质的土地资源。尽管马达加斯加独特自然环境得到了许多科学家和国际援助组织的帮助,在保护该岛的生态环境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在分析马达加斯加国内实行的环境保护方案中,发现其执行能力远远落后于政策的宣传力,整体还是面临很大的困难。
王洪彬,刘鸿高,李杰庆[6](2021)在《浅谈植物保护中的生物技术应用》文中研究说明植物在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不重视植物保护,会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使环境问题变得更加严峻。生物技术用于植物保护中,可提升植物抗病虫害能力,同时有助于对植物病源进行判断,进而增强植物病菌的治理能力。文章分析了生物技术在植物保护中应用情况,并就优化应用进行了探讨,仅供参考。
贾辉[7](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陈凯[8](2021)在《浅谈生物工程技术及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文中研究指明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背景下,生物工程技术应运而生并实现了在多领域内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社会发展与进步。新时期,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环保工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将生物工程技术应用于环保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保证环境保护效果,改善人类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本文首先概述了当前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其次分析了生物工程技术在环保工作中的优势,最后探讨了生物工程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具体应用。
呼尔西旦·吾斯曼[9](2020)在《植物修复技术及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文中研究说明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不论是空气、水源还是土地,都受到了严重的污染,这不但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善环境污染现状。植物修复技术是一种低成本的治理方法,将其运用到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对植物修复技术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植物修复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具体运用。
张引[10](2021)在《黎族传统聚落民居原生态保护与再生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黎族是一个充满着南国神秘色彩的少数民族,同时也蕴藏着瑰丽多姿的地域文化,黎族传统住居文化尤为彰显其鲜明的民族文化艺术特色。本文基于建筑遗产保护与文化生态研究的初衷,试图详尽记录与精准挖掘黎族传统建筑艺术文化精髓。地域性传统建筑离不开其所在的聚落环境,传统聚落作为黎族传统民居建筑的载体不仅对其形态特征流变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反哺了黎族传统民居文化的生成,因此对黎族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与传承无法回避其传统聚落环境。海南黎族传统民居建筑与我国其他少数民族民居建筑差异性较大,它是黎族先民在漫长历史迁徙和聚居繁衍中积累下来的地方风俗、民族性格及文化意识,结合传统聚落环境保护传统民居建筑能够继承千年文明的民居文化,推动南海主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通过再生思维让黎族民居的设计精华在城市街道景观、美丽乡村建设中得以运用,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本文思路从黎族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出发,拓展成了兼具传统聚落环境大局意识的再生设计思考。论述了黎族传统民居“保护”与“再生”之间的关系,从多个维度认知二者之间“矛盾”与“相互作用”的复杂关联。通过绪论部分阐述了本选题的缘由、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相关内容。历时十三年的田野调查凝练成第一章,详细阐述了海南黎族传统民居概况、类型及配属建筑设施,为后文的保护与再生提供详实的理论支撑。第二章着重阐述黎族传统民居保护与再生理论,针对其场所精神把握、原生态保护原则、建筑意义重构和文化生态反哺等再生理论强调了黎族传统聚落保护需要关注的环境问题。第三章开始逐步将研究重心转变到黎族建筑遗产的传保护与传承问题上,以“原真性”为主要传承脉络展开论述,较为客观的阐述了保护与再生设计之间的博弈关系。任何地区的传统民居保护与再生工作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其不断受到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分别从外和内两个角度的影响,本文在第四章围绕海南省多个黎族传统村落详细分析保护与再生的因果关系,以实际案例说明分析再生应用的实际情况,为后一章生态文化理念下的黎族传统民居再生设计进行铺垫。第五章整合了前文所做的理论和实际铺垫,将环境—生态—文化进行系统分析,并通过设计学思维落到黎族传统民居的再生设计实处,通过美丽乡村、城市环境、文旅项目进一步加固了环境与建筑再生的关系。
二、植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植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2)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面临的三重困境 |
第一节 权利缺位:国际社会中实体性环境权的缺失 |
一、联合国层面环境权的理论演进和制度缺失 |
(一)从《斯德哥尔摩宣言》到《里约宣言》及其后的嬗变 |
(二)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
二、区域人权法院对环境权的阐述不足 |
(一)美洲人权法院:健康环境权的独特解释 |
(二)欧洲人权法院:程序性环境权的发展 |
(三)非洲人权法院:将环境权纳入国际条约 |
(四)其它人权法院 |
第二节 司法挑战:基于人权解决环境问题的实践困境 |
一、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的案例考察 |
二、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困境的成因剖析 |
(一)适用人权法的管辖权受到域外限制 |
(二)难以证明基于环境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
(三)难以证明国家在环境损害中的责任 |
第三节 理念冲突:国家对环境保护人权方法的审思 |
一、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挑战 |
(一)逆全球化现象严重 |
(二)民粹主义盛行 |
二、国家治理环境的诉求不一致 |
(一)国家对于环境问题的内容、责任划分不同 |
(二)国家进行全球环境谈判时态度不一致 |
第二章 人权与环境保护的理论龃龉及其权利化审思 |
第一节 人权与环境保护之间历史冲突的梳理 |
一、人类环境观的历史演进与环保运动的兴起 |
二、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 |
(一)人类中心主义 |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 |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深思 |
第二节 关于环境权概念的诘难与回应 |
一、环境权绿化论 |
二、环境权独立论 |
三、环境权程序论 |
第三节 环境保护权利化理论基础的局限 |
一、自然权利理论的不足 |
(一)自然权利的特征 |
(二)环境权与自然权利理论的相容性 |
二、权利意志理论的不足 |
(一)权利意志理论的特性 |
(二)环境权与权利意志理论的相容性 |
三、权利利益理论的不足 |
(一)权利利益理论的特征 |
(二)环境权与权利利益理论的相容性 |
第三章 基于人权的环境保护面临困境的现实分析 |
第一节 国家人权义务的域外适用挑战 |
一、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一般性规定 |
二、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触发机制:域外管辖 |
(一)域外管辖条款的一般性解释 |
(二)域外管辖条款在环境保护中的适用与扩大 |
三、国家域外人权义务的最新发展 |
(一)关于国家域外义务的马斯特赫特原则 |
(二)美洲人权法院对管辖权的有效解读 |
第二节 基于人权的环境诉讼中各环节面临的挑战 |
一、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一)国内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二)国际人权法院对基于人权的环境案件可诉性的质疑 |
二、与人权相关的环境诉讼中证据认定 |
(一)法官缺少与环境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 |
(二)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困难 |
第三节 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的深层动因 |
一、现实主义:国家对权力的过度偏好 |
二、自由主义:国家对利益的过分追求 |
三、建构主义:国家的观念认知不足 |
第四章 以人权为基础应对环境保护的未来路径 |
第一节 凝聚共识:建立独立的实体性环境人权 |
一、建立独立的实体性环境权的必要性 |
(一)环境权的特有内涵 |
(二)环境权是享有其它人权的基础 |
(三)对传统人权范畴的补充 |
二、建立独立实体性环境权的方式 |
(一)确保新的实体性环境权利的独立性 |
(二)确保新的实体性环境权利的精确性 |
第二节 化繁就简: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环境文书 |
一、全球环境文书何以必要 |
二、全球环境文书的立法尝试——《世界环境公约》 |
(一)《世界环境公约》的提出 |
(二)《世界环境公约(草案)》的创新 |
三、建立全球环境文书的关键事项 |
(一)正视国际环境法的现状 |
(二)坚持多边主义道路 |
(三)加强对多边环境协定的协调 |
(四)加强监督执行机制建设 |
第三节 合作共赢:建立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 |
一、环境保护区域协定的最新实践——《埃斯库苏协定》 |
(一)《埃斯库苏协定》发布的背景 |
(二)《埃斯库苏协定》的制度创新 |
二、区域性环境人权保护协定的未来展望 |
第五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环境人权的中国贡献 |
第一节 我国关于环境权的表达与实践 |
一、我国宪法环境权的主流发展态势 |
二、我国民法中环境权的主流发展态势 |
第二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的环境理念的新发展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环境”内涵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传统环境理念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国际理念 |
第三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环境理念的构建 |
一、坚持人本主义 |
二、立足可持续发展概念 |
三、立足和谐共存确立国家利益 |
四、包容性的世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法治框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关中地区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研究 ——以岐山县北郭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需求 |
1.1.2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的需求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分析法 |
1.5.2 多学科交叉法 |
1.5.3 实地调研法 |
1.5.4 问卷调查法 |
1.6 论文研究框架 |
1.7 小结 |
2.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村落的理论基础及关系研究 |
2.1 相关概念研究 |
2.1.1 生态文明 |
2.1.2 生态文明思想 |
2.1.3 生态文明建设 |
2.1.4 传统村落 |
2.1.5 传统村落空间形态 |
2.2 生态文明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生态主义 |
2.2.2 文化生态学 |
2.2.3 景观生态学 |
2.2.4 生态伦理学 |
2.3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2.3.2 有机更新理论 |
2.3.3 整体性保护 |
2.4 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村落的关系研究 |
2.4.1 生态文明思想与传统村落的关系 |
2.4.2 生态文明思想对传统村落发展的影响 |
2.4.3 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村落的必要关系 |
2.4.4 生态文明建设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更新 |
2.5 小结 |
3.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关中地区传统村落空间类型及特征 |
3.1 关中地区概况 |
3.1.1 区域位置 |
3.1.2 自然地理 |
3.1.3 人文历史 |
3.2 关中地区传统村落类型及特征 |
3.2.1 关中地区传统村落概述 |
3.2.2 关中地区传统村落类型及空间特征 |
3.3 关中地区传统村落生态文明建设现状调研 |
3.3.1 平原型村落——山西村 |
3.3.2 台塬型村落——柏社村 |
3.3.3 山地型村落——石船沟 |
3.3.4 关中地区传统村落分析总结 |
3.4 生态文明建设下关中地区传统村落问题总结 |
3.4.1 生态格局破坏严重,生态环境受损 |
3.4.2 传统文化传承困难,传统风貌衰败 |
3.4.3 生态人居环境堪忧,基础设施欠缺 |
3.4.4 生态经济发展缓慢,缺乏科学规划 |
3.5 小结 |
4.生态文明建设下关中地区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策略 |
4.1 保护与更新目标 |
4.2 保护与更新原则 |
4.2.1 整体保护生态优先 |
4.2.2 静态保护动态更新 |
4.2.3 以人为本生态和谐 |
4.2.4 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
4.3 保护与更新策略 |
4.3.1 生态格局的系统性优化策略 |
4.3.2 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
4.3.3 人居环境的生态性整治策略 |
4.3.4 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升级策略 |
4.4 小结 |
5.生态文明建设下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设计实践——以北郭村为例 |
5.1 北郭村概况 |
5.1.1 区位概况及历史沿革 |
5.1.2 村落结构及经济发展 |
5.1.3 人文景观及资源价值 |
5.2 生态文明建设下北郭村现状调研 |
5.2.1 村落生态格局 |
5.2.2 村落传统文化 |
5.2.3 村落人居环境 |
5.2.4 村落产业发展 |
5.3 生态文明建设下北郭村问题分析 |
5.3.1 生态景观环境恶化 |
5.3.2 传统格局和风貌消失 |
5.3.3 人居生活环境落后 |
5.3.4 社会经济发展受限 |
5.4 生态文明建设下北郭村保护与更新设计目标 |
5.4.1 保护与更新设计目标 |
5.4.2 保护与更新设计思路 |
5.5 生态文明建设下北郭村保护与更新设计内容 |
5.5.1 整体规划 |
5.5.2 入口空间 |
5.5.3 街巷空间 |
5.5.4 公共空间 |
5.5.5 生产空间 |
5.5.6 居住空间 |
5.5.7 基础设施 |
5.6 小结 |
6.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Ⅰ 问卷 |
附录Ⅱ 个人成果 |
(4)基于MaxEnt模型预测气候变化对中国特有荚蒾潜在分布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荚蒾属植物资源 |
1.1.2 荚蒾属植物价值 |
1.1.3 中国特有种 |
1.1.4 中国特有荚蒾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常见生态因子模型 |
1.3.2 MaxEnt模型及应用 |
1.4 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
1.4.1 研究内容 |
1.4.2 预期目标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材料与方法 |
2.1 数据来源 |
2.1.1 中国特有荚蒾分布数据 |
2.1.2 环境数据 |
2.1.3 中国地图 |
2.2 数据处理 |
2.2.1 中国特有荚蒾分布数据筛选 |
2.2.2 气候因子相关性分析 |
2.3 研究方法 |
第3章 结果 |
3.1 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筛选结果 |
3.1.1 影响裸芽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2 影响合轴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3 影响球核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4 影响圆锥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5 影响蝶花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6 影响大叶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1.7 影响齿叶组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气候因子 |
3.2 预测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MaxEnt模型精度检验 |
3.2.1 裸芽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2 合轴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3 球核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4 圆锥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5 蝶花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6 大叶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2.7 齿叶组中国特有荚蒾预测精度检验 |
3.3 中国特有荚蒾在不同气候情景下的潜在分布区预测 |
3.3.1 裸芽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2 合轴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3 球核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4 圆锥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5 蝶花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6 大叶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3.7 齿叶组中国特有荚蒾的潜在分布区 |
3.4 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1 裸芽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2 合轴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3 球核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4 圆锥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5 蝶花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6 大叶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4.7 齿叶组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3.5 中国特有荚蒾实际地理分布格局 |
3.6 中国特有荚蒾物种多样性分布格局 |
第4章 讨论 |
4.1 分布点数据及环境变量的筛选 |
4.2 模型的选择及精度检验 |
4.3 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主要气候因子 |
4.4 气候变化对中国特有荚蒾潜在适宜生境分布的影响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1.1 影响中国特有荚蒾分布的主要气候因子 |
5.1.2 MaxEnt模型精度检验 |
5.1.3 中国特有荚蒾在不同气候情景下的潜在分布区 |
5.1.4 中国特有荚蒾高适生区面积变化趋势 |
5.1.5 中国特有荚蒾实际地理分布格局与物种多样性分布格局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论文结构和研究方法 |
(一)论文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选题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的地理特征 |
第一节 生态环境的概念 |
第二节 马达加斯加自然地理概况 |
一、地理位置 |
二、地形地貌 |
三、气候特征 |
第二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历史变化 |
第一节 土地资源 |
一、土地利用历史发展的特点 |
二、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森林资源 |
一、森林巨变 |
二、森林巨变的原因 |
第三节 水资源 |
一、河流基本概况 |
二、湖泊 |
三、水资源开发特点 |
第四节 生物资源 |
一、生物资源概况 |
二、面临的危险 |
三、生物资源开发的特点 |
第五节 矿产资源 |
第六节 环境污染 |
第三章 马达加斯加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
第一节 马达加斯加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
一、马达加斯加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
二、马达加斯加政府建立的相关保护区 |
三、政府在相关对策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社会对生态环境采取的措施 |
一、民间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态度 |
二、社会对环境问题的保护举措 |
三、社会在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6)浅谈植物保护中的生物技术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生物技术综述 |
2 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
2.1 体系不够完善 |
2.2 植物保护技术不够先进 |
3 植物保护中的生物技术应用分析 |
3.1 微生物农药技术 |
3.2 基因工程技术 |
3.3 细胞工程技术 |
3.4 组织培养技术 |
3.5 应用研究方向 |
4 结束语 |
(7)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浅谈生物工程技术及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当前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现状概述 |
二、生物工程技术在环保工作中的优势分析 |
三、生物工程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具体应用探讨 |
(一)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 |
(二)在化肥污染处理中的应用 |
(三)在农药污染处理中的应用 |
(四)在固体垃圾处理中的应用 |
(五)在白色污染物处理中的应用 |
(六)在生物品种改良中的应用 |
(七)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
(八)实现煤与石油的脱硫 |
四、结语 |
(9)植物修复技术及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植物修复技术概述 |
2 植物修复技术的种类 |
2.1 植物提取修复技术 |
2.2 植物挥发修复技术 |
2.3 植物固定修复技术 |
2.4 植物转化修复技术 |
2.5 植物辅助修复技术 |
3 植物修复技术的类型分析 |
3.1 植物的萃取 |
3.2 植物的降解 |
4 植物环境修复技术及其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中的实际应用前景分析 |
4.1 植物环境修复治理技术在自然水源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应用 |
4.2 植物修复技术在空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
4.3 植物修复技术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
5 结论 |
(10)黎族传统聚落民居原生态保护与再生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与背景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目标和内容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标 |
三、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相关研究动态 |
一、国内外聚落民居保护与再生的研究 |
二、2000-2020年涉及聚落民居保护与再生研究的主要学术论文 |
第四节 海南黎族传统民居基本概念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
一、海南黎族传统民居遗产 |
二、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民居之本源 |
三、再生性设计的思考与研究 |
四、研究地域范围的思考 |
五、研究对象范围的界定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黎族传统民居的生成与历史沿革 |
第一节 海南黎族传统民居概况 |
一、黎族概况 |
二、黎族民居演化发展概述 |
三、黎族原始聚落选址分析 |
小结 |
第二节 海南黎族传统民居类型 |
一、船型屋式民居 |
二、金字屋式民居 |
三、干栏屋式民居 |
四、砖瓦房式民居 |
第三节 黎族传统村落民居形制构造、工匠技艺及配属建筑设施 |
一、民居营建主要材料 |
二、传统民居附属建筑 |
三、形制构造的工匠技艺 |
第四节 海南黎族传统民居形式特征成因 |
第五节 海南黎族传统原生态民居演化的恒常与变异 |
第二章 黎族传统聚落民居原生态保护与再生理论 |
第一节 建筑遗产保护中的场所精神 |
第二节 传统聚落民居建筑保护策略 |
第三节 再生中的建筑意义重构与模式转换 |
一、在聚落环境原址场所中的再生 |
二、在聚落环境原址场所以外的再生 |
第四节 生态学环境中的文化反哺 |
一、传统聚落体现的生态文化思想 |
二、生态营建环境智慧的当代价值 |
三、生态与环境文化的反哺环链:传承与再生 |
第三章 黎族建筑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
第一节 黎族传统民居的传承脉络 |
一、民居遗产保护的原真性 |
二、传承中的再生来源 |
第二节 黎族传统民居保护与再生设计的关系博弈 |
一、民居“形”与“意”的保护与再生设计对立 |
二、保护与人本自然再生设计延续融合 |
三、黎族传统民居保护与再生设计的共生关系 |
第三节 黎族传统聚落原生态民居的保护方式研究 |
第四节 黎族传统聚落民居形态转译与再生研究 |
一、多源复合的形态 |
二、再生评估机制 |
三、再生的美学策略——建筑体验中的深层知觉 |
第四章 黎族传统民居保护与传承的因果关系 |
第一节 白查村黎族民居的十五年沿革与流变 |
一、原址聚落发展阶段 |
二、整村迁离生活阶段 |
第二节 俄查村黎族民居生态掘进 |
第三节 洪水村黎族民居文化传承双重性 |
第四节 初保村民居保护与再生支点 |
第五节 中廖村民居再生的美丽乡村范式 |
第六节 什寒村民居建筑语言碎片与再生诊断 |
第七节 传统黎族聚落经济模式对区域分布和形态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生态文化理念下的黎族民居再生设计 |
第一节 黎族传统民居文化与生态环境 |
第二节 环境反哺生态再生 |
第三节 文化生态环境再生的重要维度 |
第四节 生态文化再生与适应 |
第五节 设计学视角下的黎族民居再生内涵与外延 |
一、功能优化提升与打破单一固定形态 |
二、再生设计带动返璞归真 |
三、再生建筑的生态美创新 |
第六节 环境中的再生应用 |
一、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再生应用 |
二、城市环境建设中的再生应用 |
三、槟榔谷文旅项目中的再生应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海南黎族船型屋测绘图与再生设计 |
附录2: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民居保护复原图 |
附录3:海南黎族船型屋再生设计(效果图)实践方案 |
四、植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公园体制内自然、人与权力的研究 ——以三江源杂多县昂赛乡为例[D]. 王妍.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2]以人权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困境及其出路探究[D]. 王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3]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关中地区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研究 ——以岐山县北郭村为例[D]. 郭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4]基于MaxEnt模型预测气候变化对中国特有荚蒾潜在分布的影响[D]. 应佳莉.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2021(01)
- [5]马达加斯加独立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1960-2020)[D]. 李艺.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6]浅谈植物保护中的生物技术应用[J]. 王洪彬,刘鸿高,李杰庆. 广东蚕业, 2021(04)
- [7]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8]浅谈生物工程技术及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J]. 陈凯. 科技风, 2021(05)
- [9]植物修复技术及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J]. 呼尔西旦·吾斯曼.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0(24)
- [10]黎族传统聚落民居原生态保护与再生设计研究[D]. 张引. 西安美术学院,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