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笔代办手续费该不该收归国有?(论文文献综述)
桑润朵[1](2020)在《清末自办铁路融资问题研究(1880-1911)》文中研究表明清末以来,“兴修铁路”逐渐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因为资金困难,拓宽融资渠道成为当时的首要问题。清末的铁路融资问题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881——1894年,此时“洋务派”与“顽固派”在铁路问题上仍有争议,在“洋务派”的主持下修建了一部分铁路,但规模不大。这一阶段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清政府的拨款,铁路工程常因路款不济而中止。第二阶段是1895——1911年,甲午战败,清政府决心力行实政,兴修铁路成为主要国策。列强兴起瓜分中国的狂潮,铁路贷款权也成为列强争夺的一部分,这一阶段主要的融资手段是举借外债。1898年,盛宣怀签订了《卢汉铁路比国借款续订详细合同》,标志着清末铁路外债政策的正式形成,卢汉铁路借款模式也成为之后铁路借款的蓝本。帝国主义国家通过这一模式获得了高额的借款利息与报酬,攫取了铁路经营权、行车权,实际上铁路沿线地区也成为他们的势力范围。1905年,收回利权运动蓬勃发展,一批爱国知识分子、地方绅商、部分官员都要求铁路自办。受此影响,帝国主义国家为了获得贷款权只得在铁路借款合约中做出了一些让步。1908年,中英德三方签定了《津浦铁路借款合同》,标志着津浦铁路借款模式的形成。相比卢汉铁路借款模式,津浦铁路借款模式改变了以路作抵的抵押方式,折扣更低,在行车权、管理权方面,我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第三阶段是1903——1911年,此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逐步增强。面对借债修路丧失路权的状况,一批爱国民族资产阶级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收回利权运动。1903年,清政府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向民间开放了铁路修筑权,一大批商办铁路公司兴起。出于爱国情怀,商办铁路公司不愿借洋债,入洋股,形成了“以股权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但因商办铁路公司根本无力承办干路,清政府宣布全国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一政策阻碍了民族资本向铁路投资的转移,各地商民纷纷反对,成为清王朝覆灭的直接导火索。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清末自办铁路收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在建筑初期,债权铁路在购地、购料之时经常因为帝国主义的干扰遭受额外的损失,承受更加高昂的地价和料价。在经营管理上,我国的交通管理机关十分混乱,具有封建性,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公私不分,造成了严重的资金浪费。在铁路营业之后,铁路还需要承担繁重的厘税和高昂的铁路借款利息,给铁路运营造成了十分沉重的负担。根据借款合同,债权铁路必须聘用部分洋人员工,洋人员工工资偏高,是华人员工工资的1.5倍到3倍,也造成了资金浪费。清末自办铁路在还款赎路之时也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铁路借款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归还期限,不得提前还款,于是直至清朝覆灭,真正还款的的债权铁路只有卢汉铁路一条。1908年,梁士诒等人着手卢汉铁路还款之事,因还款数额巨大,难以筹措,最终确定了“以债还债”还款方式。主要措施有三,募集公债一千万元,向川汉路局借银一百万两,向英国汇丰汇理两行借款五百万两。1909年,中国政府终于赎回了卢汉铁路。1898年,美国获得了粤汉铁路的贷款权,却迟迟未能履行合约。二十世纪初,国内正处于“收回利权运动”的高潮,大批绅商要求废约自办。为了赎回粤汉铁路,又与与香港英国政府签订了《香港政府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借英款110万磅。纵观清末自办铁路史,债券主导的融资模式和股权主导的融资模式是清末自办铁路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模式。债权铁路丧失了更多利权,但修筑速度快,效率高。债权铁路修筑里程高达4500公里,占清末自办铁路的80%,是股权铁路里程的5倍。而且债权铁路多为干路,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股权铁路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铁路利权,但修筑速度慢,效率低,无力承办干路。并且采用“租股”等具有强制性融资手段,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大的经济负担。
蔡玉[2](2020)在《近代河北省银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河北省银行于1929年3月7日成立,当时河北省金融紊乱,经济衰颓,百废待兴,急需成立一个省银行以整顿全省之金融秩序。河北省银行成立后,积极发展省银行职能,代理省库、发行纸币、推广省钞、救济农村经济、调剂省内金融、完善全省金融网络。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华北沦陷,河北省银行被日伪劫夺;抗战胜利后短暂复业,解放后被天津市军管金融处接管,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本文以近代河北省银行为中心,对不同时期河北省银行业务发展变化与管理特点进行研究,以探求近代河北省银行在历史上所发挥的调剂地方经济、稳定地方金融、救济农村经济等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本文研究主首先分析了近代河北省银行创建历程与第一次改组及改组后纸币风波危机的解决;其次,考察了近代河北省银行在新的发展时期依托冀察政务委员会,救济农村,推广省钞,扶持省内经济建设,并在法币政策上与南京国民政府争夺纸币发行权;最后分析了因战争影响,省行被日伪劫夺,省钞被日伪整理停止流通。抗战胜利后光复,并积极开展存放款等银行业务,以调剂社会金融流通,因国民政府发动内战,并推行恶性通货膨胀政策,致使省行业务开展困难,最终随着国民党在天津的失败而被军管金融处接收。经考察本文得出如下结论:河北省银行作为官办地方银行,依托地方政府的支持,对省内民族资本企业发展、农村救济、金融网络完善及货币统一做出了贡献,促进了河北省经济发展与金融近代化。抗战胜利后,河北省银行光复。本有机会对省内金融进一步调节,以恢复省内正常商贸活动及农工矿业的生产,但因南京国民政府推广恶性通货膨胀政策,导致河北省银行业务收缩,难以为继。发起内战,既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也违背了民心,必然会失败。河北省银行曲折的发展历程,也是诸多抗战时期省地方金融机构的缩影。
杜航[3](2019)在《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徐青甫是民国时期江浙士绅代表之一,他多次担任浙江省政府要职,也曾代理主持浙政。他的经济学着作丰富,其经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经济革命救国论》、《物价问题之研究》和《粮食问题之研究》中,展现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而且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但目前学界对其鲜有关注。本文通过对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的解读,主要结合其生平经历和着作,对徐青甫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统制经济思想进行探讨,旨在较为全面地了解徐青甫经济思想的成就,展现其价值,进而希冀能促进民国时期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论文主体部分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包含文章的绪论和徐青甫生平进行考述,涉及家世、早年游幕和政坛之后的政绩等。通过史料的研究对其家世进行考证,明确徐青甫早年的行历对其统制经济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第二部分论述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的核心理论,包括土地公有、资本公管、通资联营、国家统驭对外贸易。统制经济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主流思潮,通过对比同时代其他经济学家的理论来展现徐青甫的统制经济思想的特别之处。徐青甫经济理论的鲜明特征是清晰地认识在帝国主义和大资本主义压迫掠夺下中国的经济无法取得独立正常的发展,并且将摆脱这两大桎梏座位研究中围经济问题的基本前提,致力于寻找出一条富国强国之路,这一出发点是当时马寅初等知名经济学家不具备的特点。第三部分论述徐青甫货币金融统制思想研究,着重介绍徐青甫的虚粮本位理论、物品证券论、货币银行统制思想,侧重于介绍徐青甫货币本位思想的转变以及其在主政浙江中的政治实践,这也是同时代经济学家不曾有的实践活动,并且可以看出其经济思想在实践中成效,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第四部分对徐青甫的统制经济思想做一个整体评价。徐青甫是一个经济学家,同时也是有一个政治家,并且通过其特殊地位对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在徐青甫的思想体系中,有一些思想、言论、观点和主张在今天看来仍然值得肯定和赞扬。如他的经济思想中如主张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思想既符合公平原则又顺应了世界财政改革的潮流,也革新了中国税制主张;通过“公债”购买土地使土地公有,推行“永耕田”来解决土地分配不公问题,通过创办各种农业机构来改善农村金融,进而促进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复兴与发展的观点和主张;在中国建立真正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实行总分行制;推行二元货币制,节制资本,发展生产等等。研究提出的这些经济思想、言论、观点和主张,显然能够为当今中国正在进行的各项经济制度改革和金融改革等经济政策提供正面的历史借鉴与启迪。
张格[4](2019)在《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遂成为抗战大后方政治、经济中心。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被日军接管之后,重庆成为抗战大后方的金融中心。以此为基础,重庆金融市场成长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对抗战大后方的经济与金融影响极大,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以及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贡献。目前学界对于战时重庆金融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对于战时重庆金融市场则仍缺乏系统的研究成果。因此本篇论文以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已经出版的档案资料汇编、民国时期期刊与报纸、各地方志与文史资料为主要史料,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并结合经济学与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对战时重庆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以求还原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原貌,探索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与特点,分析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财政、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本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章节进行论述,主要写作思路如下:文章首先解决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中各金融子市场的发展过程、发展原因以及发展结果等方面的问题。重庆开埠之后,随着商业贸易的繁荣、金融人才的涌现以及金融机构的增加,促使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发展。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市场不完善、发展不健全且部分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特点,货币市场、内汇市场、证券市场发展迅速,而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相对滞后。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在普遍的公债投机、公债价格骤跌以及全国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下,最终爆发了公债风潮,而公债风潮又进一步引发重庆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的动荡。为平息公债风潮,国民政府遂开始在重庆金融市场中实施金融统制政策,受此影响,重庆货币市场、内汇市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均完成了变革。而原来发展相对滞后的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则因为战时需求的增多以及金融投机的刺激而得到极大发展。重庆金融市场通过国民政府的政策干预也逐渐适应了战时状态,该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进一步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多,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和成熟。然后,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解决重庆金融市场在1937-1945年的地位变化问题。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地位空前提高,为近代以来之顶峰。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地位仅为区域性质的金融市场中心,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我国西南地区,规模有限,影响范围较窄,与西南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也十分有限。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增加,资本额不断增长,金融市场规模继续扩大,与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显着提高。在此基础之上,重庆金融市场的影响范围突破了西南地区的限制,逐渐覆盖整个抗战大后方。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逐渐形成,而重庆金融市场则成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再者,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在战时发展的过程与地位,分析该时期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经济、战时财政与战时社会的相互关系,并指出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对于战时经济与金融的影响具有双重属性。重庆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将自身的各种业务向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中传播,推动各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重庆金融市场为抗战大后方工、农、商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为战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另一方面,重庆金融市场也对战时经济与金融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从全面抗战爆发初期开始,重庆金融市场就一直出现层出不穷的金融风潮。而导致金融风潮频发的原因是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金融投机等违法行为,大量的金融投机不仅破坏了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秩序,同时也刺激了社会生产资本逐渐脱离实体经济,社会游资增多,导致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日益严重,难以控制。另外,重庆金融市场在全面抗战时期的发展,与战时政府财政、社会均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而这些联系也影响着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轨迹,并进一步反映出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最后,文章以论述完毕的内容为基础,总结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时代特点。重庆金融市场因处在特殊的时代环境中,具有其自身的时代特点。在重庆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尤其在全面抗战后期,金融黑市与金融投机在重庆金融市场中频频出现,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与宏观调控功能逐渐失灵,而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与配置功能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财富在此过程中逐渐集中于社会上层的特权阶级之手,一般民众生活越发艰难,而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也越发严重。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国民政府也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努力整顿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其采取的方法主要为联合地方政府与重庆民间金融组织进行政策监管、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等。但是由于国民政府本身的政策失误,政府内部的腐败以及民间组织自律能力的低下,多种形式的监管与自律均不能起到稳定金融市场的效果,最终使得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一直延续至全面抗战结束。同时,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均获得发展,并呈现出现代化的特点,而这对于重庆金融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谈笑[5](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成益民[6](2018)在《重塑盐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川南盐务管理局(1949-1952)》文中提出“盐务机构”是政府对盐业进行管理的行政机构。在中国,从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至今,盐务机构就未曾在中国的政治版图上消失过。进入20世纪,中国的盐务机构经历了专制王朝的崩溃,帝国主义的控制,封建军阀的洗劫,民族战争的摧残和国共两党的争夺。最终,取得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权力版图中仍然为它保留了一席之地,使这个机构得以存续至今。这充分证明了盐务机构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韧性。1949年12月,共产党占领西南地区后,将川康盐务管理局按照行政区拆分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四个盐务管理局,共同隶属西南区盐务管理局。其中,川南盐务管理局管辖西南地区最重要的盐业生产基地——自流井、贡井、犍为、乐山四大盐场。共产党对川南盐场的接管,打破了盐场固有的权力结构,工人势力迅速崛起,商人势力急剧萎缩,川南盐务局的职权大为缩减。建国初期的川南盐场并不稳定,流窜的匪徒大肆抢劫过往盐船,失业工人在工会的鼓动下接管私人井灶,盐商们对共产党的盐业政策充满疑虑,被削弱的盐务局艰难地维系在盐场上的权力。面对这种局势,川南盐务局将采取怎样的措施,重建在盐场上的权威?新政权的制度设计将给盐务机构带来哪些影响?川南盐务局对新政权领导下的盐业管理制度变革将作出怎样的回应?这些问题都成为川南盐务局重塑盐权的关键。组织生存对于建国初期的川南盐务局至关重要。盐务局面对制度环境的急剧变化,重新调整了它的组织目标。首先,盐务局以超额的盐税上缴来回报新政权;其次,盐务局通过盐业国有化政策,利用国营盐业公司将私营食盐运销商从市场上排挤出去;同时,盐务局通过公私合营政策控制盐场的卤水分配系统,进一步掌握井商和灶商;另外,在国有化过程中盐务局利用工人代管、农会退租、银行追债等政策机会,对私营井灶进行接管或收购,将权力延伸至食盐生产领域;最后,盐务局为控制工人向工会施压,最终取得对工人的控制权。川南盐务局在重塑盐权的过程中,也塑造了新政权的盐务管理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盐业管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李新铭[7](2017)在《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文中认为本论文以缅甸华人商会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地讨论从20世纪初到60年代初,在祖籍地中国和缅甸社会的发展脉络下,缅甸华人商会成立的背景、经过及其发展状况,并探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华人商会所面临的挑战和其在运作、功能等方面表现出的特点。缅甸华人商会的发展史,既是商人自身整合和社会、政治参与的写照,也蕴含着中缅两国历史变迁与转型的复杂变量。华人移居缅甸自古有陆路和海路两种途径,两者分别被称之为“翻山华侨”和“渡海华侨”。前者构成当今缅甸云南华人之主体,其早期移民活动与传统中缅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后者构成了当今缅甸闽粤籍华人之主体,其成规模的移民活动则始于19世纪中叶英国对缅甸的殖民活动。至20世纪初,缅甸华人社会的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同一时期,晚清政府日益重视侨务,对外遣使设领,保护和争取华人及其资本,并积极呼吁或参与南洋各地华人商会的创办。在此背景下,缅甸华人的“缅甸中华商务总会”和“缅甸华侨兴商总会”应运而生,并发展为缅华社会两个最具影响力的商人组织。华人商会建立起了具有细密性和完整性的章程,形成了科层化的组织架构,而且,在制度化的运作之下,商会的收入有了制度化来源保障,其开支去向亦有合理规章安排。商会作为一个超帮派的社会组织,成为整合包括华商在内的华人社会的对话和沟通平台。在二战前,华人商会在华商的工商业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华人民间商事纠纷调处的重要机构。华人商会的功能不止局限于经济领域,其影响力也扩展到更为广泛的政治和社会领域中,成为华人社会的领导机构,在缅甸华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扮演重要角色。1942年,日本侵缅是缅华社会的浩劫,华人商会被迫解散。从1945年至1948年初,在英国继续殖民统治的三年期间,华人社会进入恢复阶段,华文报刊、华校及华人社团等纷纷复办,商会与各类华人工商业社团也在此一时期重建。商会在复办后,在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调整,使其运作更为规范化。二战后,缅甸华人同东南亚其他国家华人一样,历经剧烈的社会变迁。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缅甸的独立和中国的新生,使缅华社会在很短时间内面临居住国和祖籍国两个方面剧烈的政治变动,这也使华人商会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在1948年1月,缅甸获得独立,进入了自由同盟执政时期(1948年-1962年)。在这一时期,缅甸政府推行以“缅人化”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路线,缅甸对外侨的各项政策,因而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面对缅甸独立后生存环境变化的挑战,商会加强了与缅甸主流社会的良好政治关系,并以华社代表机构的姿态有限度地参与到居住国的政治生活中,以此维护华社的经济利益。在政治层面之外,商会在缅华社会发挥的功能又有其稳定的一面,一如二战之前,商会依然发挥着多样化的功能,与华人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另一方面,战后中国政治的剧烈变迁,使商会陷入对中国政治取向的认同纷争之中。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共两党在缅华社会的统战争夺,使商会面临政治立场的选择。作为华社的最高领导机构,商会对中国政治的立场影响着华社政治立场的整体走向。在经过激烈争夺后,商会内部的进步力量占据了主导。商会选择站在新生中国一边,成为了缅华社会进步力量的代表。在自由同盟时期,华人商会政治取向的选择,引导了华人社会的发展方向。商会成为宣传和维护新中国形象,以及推动中国政府侨务工作的有力支持者。
郭少丹[8](2015)在《清末陇海铁路研究(1899-1911)》文中研究表明拼接——是陇海铁路在清末筹建过程中较为鲜明的特点。长途干线的建设一般都要经过整体性的规划,而清末陇海铁路筹建过程并没有这样的规划。各段铁路一边筹建一边规划各自的线路“出口”,汴洛线连上洛潼线,洛潼线接上西潼线,开徐线接上清徐线再连海清线,形成了大干线“陇海铁路”的雏形。由于缺乏整体性的规划,各段在筹建的动力选择上,多从自身利益为出发,反映出不同的诉求。1905年前后,晚清社会形成一股铁路建设热潮。陇海的起源“汴洛线”,就是在此时由盛宣怀以“芦汉支路”的名义提出建造的。汴洛铁路筹建以谋“芦汉经营之利”为动力选择,统属于芦汉铁路,一切筹款筑路事宜参照芦汉铁路相关办法办理,采用借债筑路的方式,通过两次比利时借款,获得了充足的筑路资金。虽然在路权掌控上有所让步,但路工建设总体上是比较顺畅的。汴洛铁路于1904年春开始勘路工作,1909年底全线竣工,是清末陇海铁路各段筹建中唯一一条筑成通车的线路。1905年以后,随着民众路权意识的觉醒,很多人开始排斥“借债筑路”这一方式,认为对国家权益损失巨大,要求商办铁路。在粤汉铁路成功赎约之后,商办铁路运动日益被推向高潮。河南洛潼铁路、陕西西潼铁路就是在1907年前后商办铁路高潮中筹议、筹建的。河南筹议、筹建洛潼除内在经济、军事的需要外,还有两个外在因素:一是来自比利时对洛潼路权的觊觎,比在承建汴洛以后,紧盯洛潼,一旦河南方面稍有松懈,便欲趁机谋取洛潼路权。二是来自陕西方面的压力,陕省当时尚未有寸轨过境,筹建西潼铁路的愿望十分迫切,但如果河南不建洛潼,西潼即便告成,也将无法东延,成为“孤线”。因此,陕省方面动员一切力量,鼓动河南方面筹建洛潼一线。虽然商办铁路表面上进行得热火朝天,但实际运作困难重重。最大问题就是筹集不到足够的筑路资金。洛潼、西潼面临同样的问题,两路商办也因此而陷入困境。从两路在清末的筹议、筹建史来看,两路筹议、筹建的动力选择已跳出了为铁路自身谋经营之利的维度,而开始考虑地方和区域之利。如果说洛潼的筹建尚可筹划河南一省地方之利的话,那么,西潼的筹建就必须谋划区域之利,否则陕西一省地方之利也将无法实现。陇海铁路在清末的筹建还包括开封以东的开徐铁路、海清铁路和清徐铁路的谋划。开徐是由开封到徐州的一段,原计划由河南方面筹建,但该省政府在开徐与洛潼之间最终选择了先修后者,开徐因豫省无暇顾及而遭搁置。海清则是因在与瓜清铁路的争论中关注度较低而沦为待办路线。清徐由苏省铁路公司(简称“苏路公司”)奏办,也是商办铁路性质。苏路公司将清徐铁路视作苏省北部干线,先后提出清徐接海州、清徐延长至瓜洲、清徐延长至通州等多条线路设想。由于开徐、海清的筹建事关东西大动脉的“出口”问题,仅由苏路公司权衡一省地方之利是不合适的,因此,邮传部以统筹国家之利为动力选择筹建开徐、海清就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性。清末陇海铁路各段没有全部建成并联通起来,甚至未出现“陇海铁路”的名称,但是,东西大动脉统筹和联通的努力已在各段的筹议、筹建、建设进程中有所体现,而最重要的体现则在于各段国有化的实现。西潼在清廷“铁路国有”政策下顺利收归,洛潼因牵涉面甚广,在清末未能完成国有化进程,直到1915年才基本收归国有。开徐、海清铁路因豫省、苏省并未上奏立案,经邮传部勘查后,直接上报清廷予以收归国有。清徐铁路因大学士张之洞曾奏明限期四年完工,而逾期并未完成,按照约定被收归国有。到1911年底,陇海铁路各段线路除洛潼之外,基本上完成了国有化进程,为此后进一步统筹规划,建设东至濒海西抵秦陇的大纬线奠定坚实的基础。清末陇海铁路各段的筹建,对陇海铁路建设的全线推进,做了有益的铺垫,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民国成立后不久,1912年9月财政总长周学熙、交通总长朱启钤与比利时代表陶普施在北京签署了“陇秦豫海铁路借款合同”,将清末各线并入陇秦豫海铁路建设当中,标志着陇海铁路的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纵观清末陇海铁路各段的筹筑历程可以发现,动力选择是考察清末陇海铁路筹建、建设史的重要视角,动力选择的不同决定着铁路筹建和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经费来源和线路规划等方面的不同选择,反映了中国近代长途铁路干线建设的历史复杂性。
霍慧新[9](2013)在《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文中认为近代电话事业始于上海,源于租界。上海电话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在近代中国公用事业发展史上占据独特地位。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清末、北洋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不同历史阶段,具有华租两种截然不同的经营模式。此种格局的形成,直接源于近代上海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与国家电信政策、社会通讯需求等密切相关。随着工商经济的发展、思想文化的交流、人际交往的互动,人们迫切需要便捷高效的通讯工具,以此来传递商情、交换信息和交流感情。电话通讯技术的诞生和推广,客观上为其创造了可能。开埠以后,上海首开风气之先,率先引进电话,在租界外商的推动下,电话事业步入正轨。在近代各项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中,电话等电信业被作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国权”被固定。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国有”意味着中央直接经营管理、严格杜绝外人染指。但现实情况是,近代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形成了部管、商办、省办、市营等多样化的经营格局;租界的存在,也使包括电话在内的公用事业不得不任由外商经营。在此背景下,中央与地方、交通部与商人、民国政府与公共租界工部局等围绕上海电话局、淞阳电话公司、越界电话等管理权属分配问题,产生诸多交涉。在此过程中,博弈双方均以法律条文和保障民用为护符,极力维护自身管理地位和相关权力。经过长期整理,上海电话局仍归诸交通部管理经营,原商办淞阳电话公司收归部办,越界电话则在专营权形式下适度保证了“主权”和“民用”的平衡。电话业的具体经营和管理,受到权力划分、角色定位、管理理念、社会局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环境中,华租两界电话事业具有各自独特的发展路径。华界上海电话局先后由清末邮传部和民国交通部直接管理和经营,较多地受到清末官僚习气、北洋时期权力分散等人事因素的影响,局务发展颇受局促,江浙地区频繁战事的发生更增添了此种难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业化”运营理念之下,交通部和上海电话局进行了管理事权的梳理,局务整顿的开展和稽核制度的完善,上海市政府管理角色亦随之调试,客观上使中央和地方形成一股促进业务大力发展的合力。然而此种发展后被抗日战争的爆发打断。租界电话事业发展环境较为安稳,较少受到战火和人事等不定因素的影响。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模式的引进,较好地解决了电话事业作为一种公用事业前期投资大、后期改良费用高的问题。公司现代化管理团队的形成,有利于保证决策科学化;与国外公司的紧密关系则使机件设备供应有一定保障。在公司大量广告和推销活动之下,电话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租界市政当局特许经营权的规制,使外商公司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受到保证服务质量和限制租费收取的制约。战后电话业的发展,主要围绕着整顿和规划进行,中美合资公司构想的提出,是上海市政府对统一市内电话制度的一种新探索。作为一种公用事业,电话事业的发展和规划,必然以用户的需求为转移。电话用户在履行一定的租费义务和机件保护责任外,对话费额度的高低、话务质量的优劣以及经营主体的选择等问题,均具有一定的发言权。近代上海电话用户群体,为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奔走于市政当局和电话经营者之间,对电话事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华租电话公用事业长时期的各自为政,不同的发展轨迹、迥异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以及相异的工商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政治环境,导致了两界电话事业发展的水平悬殊。总体上,上海电话局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取得了局所筹建、线路发展、话机安装、服务质量的较大进步;租界电话公司则一直保持了平稳且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孤岛时期,受租界畸形繁荣的影响,上海电话公司的安装户数得到飞速增长。另一方面,两界财务状况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境。战后用户需求的激增,更加剧了经营者的财务困难和服务难度。无论如何,客观上,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适应了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需求,对工商贸易、市民生活、城市消防等产生深远影响。近代上海商民对电话的使用,改变了城市时空布局,在有形的空间之外,构建了一个更为便捷舒适的无形时空。更直接地,它改变了城市居民的经济市场沟通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和警报传达方式;便捷了商务信息的沟通,缩短了货物周转和销售周期,加快了生产要素流通,促进了商业发展;在民众生活方面,满足了日常人际交往需要,有助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塑造了新式女性形象,城市社会生活呈现出全新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管理和发展,代表了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路径探索。华租两种不同的电话事业运营模式及其调试,均是公用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兼顾成本控制和保证民用,试图缓解效率和公平、社会收益和经济收益两对矛盾,以达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
杨涛[10](2012)在《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文中认为交通系崛起于清末,是北洋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系的主要人物唐绍仪、梁士诒、周自齐、朱启钤、叶恭绰、詹天佑、吴鼎昌等在此时是以新型知识分子、专业技术官僚与精英的身份而登上历史舞台的,依靠密切的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形成政治集团。他们追随袁世凯与徐世昌,以交通、外交领域为主要活动空间,积极赞襄北洋与东北新政,是新政的具体推行者与实践者,为早期现代化和北洋集团崛起起到巨大作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求新、务实、敢为的作风,并体现了积极扞卫国家主权的思想。在辛亥革命中,他们倾向共和,为南北统一、颠覆帝制立下不朽的功劳。对推进铁路事业、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并深远影响着民初的铁路事业和金融业的发展。民初袁世凯统治时期,交通系领袖活跃在经济各领域,对交通、财税、金融、币制、实业政策产生极大影响。在交通业方面,其经济政策主要倾向为国有化问题。如路政方面推行商办铁路国有、借债修路、崇官抑商政策,反映出交通系力主铁路事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为促进国有铁路营运、管理、建设、财会制度的发展,则以统一路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手段。在电政方面则颁布有《电信条例》,明定国有原则,在管理上分设电政管理机构。在邮政上,设立电政管理区,废除驿站,打击民信局和客邮,厘定邮政司与帛黎之间的关系。航政方面则更激烈地表现为轮船招商局的官办与商办之争。这说明交通系民初交通四政政策带有鲜明的国家资本主义特色。从实际效果看,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在交通领域对促进四政的发展、改观具有明显效果。特别是铁路、电信与邮政,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其发展成就是不容抹杀的。在金融方面,交通系取得了对中交二行的控制权。在他们努力下,中交二行实际取得国家银行地位,形成复杂中央银行制度,享有发行兑换券、经理公债发行、代理国库等特权,为财政清理与统一奠定基础。但其政策中充满了金融与财政杂糅特点,发行公债与垫款即为突出表现。但相对于后者,前者对民初财政好转起到了一定积极影响,而后者不仅对中交二行的官办方向带来消极影响,而且以反对停兑为表现,促成二行向商办化转型。此外,中行归部直辖,中交合并风潮也是金融与财政政策杂糅的体现。同时交通系领袖还举办了新华储蓄银行垄断邮政储蓄业务。在交通系领导下,中交二行也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对民族工商业发展的挹注作用,特别体现在一战爆发后对缫丝业的支持;同时成立具有金融投资公司性质的通惠实业公司,抵制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侵夺;积极参与上海银业公会这一新型金融组织的活动。在币制方面,梁士诒、周自齐、吴鼎昌等积极帮助袁世凯推行币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整理各省滥币,筹划币制借款,推广袁头币,统一铸权,力主银本位制,设立平市官钱局等。币制改革为此后南京政府废两改元奠定了基础。在财政税收方面,周自齐、梁士诒等首先帮助袁世凯加强财政事权的高度集中,如实行中央专款制度,各省财政事权收归中央,出台各种考成条例等。在具体理财办法上,二人都反对举借外债,但迫于财政现状而不得已为之,但注意用途多元化,在举债时间、借款额、利息、附带条款等方面注意减少主权损失;进行官产清理,这一方面具有消极性,即保守的弥补财政目的,但也有促进垦荒,清理不良资产的积极作用;同时他们力主举办官业,对官矿业、官农业的扩大以及商业专卖制度形成起到重要影响;交通系领袖还积极整理旧税,特别是力主裁厘,整理田赋、牙税、当税等,体现出一定的进步性,并因此与保守派和袁世凯产生矛盾;他们注意制度创新,如举办预算,在会计、审计制度上革新,推行新税制,如印花税、营业税等。交通系的税制整理体现了扩充财政的主要目的,但也有便利商民、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举措,适应财政、税收制度现代化的倾向。同时,周自齐、梁士诒还积极筹划关税谈判,特别是对常关税进行改革,并统一关税管辖权,其意义十分重大。周自齐、梁士诒与张弧还推行盐政改革,以统一盐政机关、整齐税率、施行商运、剔除耗斤、先税后盐、制造精盐、争取盐余为最有意义者。但也因此引起周学熙等人的强烈抵制。在实业政策上,周自齐、朱启钤、梁士诒等交通系人物的政策,涉及农、林、商、工、矿等各部门,不仅涉及领域广,而且涉及内容多为当时经济发展中的敏感、重大问题,如矿业管理、垦务、清丈、博览会举办、企业专办问题等等。在垦务、矿业、地质调查、农业改良、林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是应予以特别肯定的。交通系经济政策具有财政本位、经济民族主义、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早期现代化倾向、专业技术化特征。在清王朝与南京政府之间,起到呈上其下作用,核心政策得到延续,具有体制、模式特征。但是交通系象清末以来许多致力于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政治集团一样,在涉及财政与经济发展,国家与社会问题上,仍未能找到一个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其政策充满了矛盾性,其自身也充满了矛盾性。特别是交通系将其经济政策的成败与否,财政经济政策推行目标的实现寄托在袁世凯这一政治强人身上,寄望于一个威权政府的建立,并将其经济、政治诉求,利益诉求与袁世凯的集权统治结合于一。这就决定了其经济政策中的良莠杂糅,新旧杂糅,也决定了交通系这一集团经济政策的根本属性与作用,决定了这一集团的最终命运和历史评价。
二、这笔代办手续费该不该收归国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这笔代办手续费该不该收归国有?(论文提纲范文)
(1)清末自办铁路融资问题研究(1880-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清末自办铁路的历程 |
(一) 官办铁路的开端(1880 ——1894) |
(二) 官办铁路的发展(1895——1911) |
(三) 商办铁路的兴起(1903——1911) |
二 清末自办铁路的融资模式 |
(一) 1880——1894:以官款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
1 中央政府拨款 |
2 各地方政府摊派 |
3 铁路余利 |
(二) 1895——1911:以债权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
1 1895——1907:卢汉铁路借款模式 |
2 1908——1911:津浦铁路借款模式 |
(三) 1903——1911:以股权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
1 招集商股 |
2 富商巨贾的投资 |
3“派股”、“劝股” |
三 清末自办铁路的资金利用 |
(一) 清末自办铁路的建筑成本 |
1 购地费 |
2 材料费 |
3 总务费 |
(二) 清末自办铁路的营业成本 |
1 厘税和铁路借款利息给清末自办铁路造成极大的负担 |
2 铁路公司中洋人员工工资过高 |
(三) 清末自办铁路的资金储蓄 |
1 大部分铁路款项由外商银行经理 |
2 小部分铁路款项由中国银行经理 |
四 清末自办铁路的盈利及还款 |
(一) 清末自办铁路的盈利状况 |
1 债权铁路的盈利状况 |
2 股权铁路的盈利状况 |
(二) 清末自办铁路的还款与赎路 |
1 还款方式:还本付息 |
2 债权铁路的还款:以债还债 |
3 股权铁路的赎路风波 |
五 清末自办铁路融资模式的特点及评价 |
(一) 以债权为主导融资模式的特点及评价 |
1 融资之初有很强的“维护路权”的意识 |
2 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经济上遭到极大损失 |
3 路权遭到极大损害 |
4 货运量大,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
5 债权铁路资金充足,完成度高 |
(二) 以股权为主导融资模式的特点及评价 |
1 帝国主义势力通过各种方式向股权铁路渗透 |
2 商办铁路公司无力承办干路,完成度低 |
3 股权铁路腐败严重 |
4 加捐加税的集股方式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负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近代河北省银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河北省银行的创建 |
(一)河北省银行的成立背景 |
(二)河北省银行的组建历程 |
二、河北省银行的业务 |
(一)发行纸币,取缔私票 |
(二)一般商业银行业务 |
(三)特殊营业 |
三、河北省银行的新发展与新冲突 |
(一)河北省银行的新发展 |
(二)河北省银行的业务扩展 |
(三)法币改革下与南京政府的冲突 |
四、七七事变后的河北省银行 |
(一)七七事变下的河北省银行 |
(二)日伪对河北省银行纸币的控制 |
(三)抗战时期的河北省银行 |
五、光复后的河北省银行 |
(一)接收伪河北银行 |
(二)组织及人事 |
(三)业务开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研究状况 |
2 徐青甫生平考述 |
2.1 出生家世 |
3 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理论 |
3.1 土地公有思想 |
3.2 资本公管 |
3.2.1 对资本的认识 |
3.2.2 资本公管具体举措 |
3.3 通资联营论 |
3.3.1 建立通资联营组织 |
3.3.2 具体实施计划 |
3.4 统驭对外贸易 |
3.5 粮食统制 |
3.6 田赋征实 |
3.7 节制消费 |
4 徐青甫货币金融统制思想 |
4.1 虚粮本位论 |
4.1.1 思想来源 |
4.1.2 虚粮理论背景 |
4.1.3 理论构建 |
4.1.4 理论缺陷 |
4.1.5 同时期货币本位理论比较 |
4.2 物品证券理论 |
4.2.1 物品证券理论 |
4.2.2 物品证券与法币改革 |
4.3 货币银行统制思想 |
4.4.1 建立国家银行系统 |
4.4.2 中央银行制度 |
4.4.3 完善地方银行制度 |
5 结语 |
5.1 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特点 |
5.2 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评价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金融市场与近代重庆金融市场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时间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资料与方法 |
(一)研究资料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全面抗战爆发后重庆金融市场的动荡 |
第一节 1937 年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一、货币市场从混乱向统一与规范发展 |
二、以申汇交易为主的重庆内汇市场 |
三、重庆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四、全面抗战之前尚未充分发展的市场 |
第二节 公债风潮与重庆证券市场的动荡 |
一、重庆公债风潮的爆发 |
二、公债风潮的最终解决 |
第三节 全面抗战爆发后的重庆比期风潮与利率市场的动荡 |
一、全面抗战前期重庆利率市场的动荡 |
二、1938 年-1940 年利率市场的平稳发展 |
三、1941 年重庆利率风潮与比期的废除 |
四、日拆制度时期的重庆利率市场 |
第四节 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筹备与争论 |
一、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必要性 |
二、筹备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及其引发的论争 |
小结 |
第二章 重庆传统金融市场在战时的变革 |
第一节 重庆向法币发行中心的转型 |
一、1937-1938 年国民政府法币发行中心的内迁 |
二、1939-1942 年重庆法币发行中心的建立与巩固 |
三、1942 年之后的重庆法币发行中心 |
第二节 全面抗战时期的重庆票据市场 |
一、重庆票据交换的曲折发展 |
二、重庆票据承兑贴现的快速发展 |
第三节 全面抗战时期重庆内汇市场变迁 |
一、1937-1941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二、1942-1945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第一节 战时重庆外汇市场的崛起 |
一、追随上海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二、独立发展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第二节 战时重庆黄金市场与黄金风潮 |
一、黄金统制初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二、黄金统制成熟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三、开放黄金自由交易时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第三节 战时重庆的保险业与保险市场 |
一、全面抗战爆发与重庆保险市场兴起(1937-1941) |
二、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发展与兴盛(1942-1945) |
三、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主要保险业务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政策与法令监管 |
二、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开端 |
二、四川省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三、重庆市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三节 重庆金融业对重庆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一、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对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二、重庆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对保险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三、重庆市银楼业同业公会对黄金市场的自律监管 |
小结 |
第五章 重庆金融市场在抗战大后方的中心地位 |
第一节 重庆货币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法币在抗战大后方各主要金融市场的推广 |
二、重庆票据市场在大后方的延伸 |
三、重庆利率市场对于大后方的影响 |
第二节 重庆黄金与外汇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重庆黄金市场在大后方各地的拓展 |
二、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外汇市场网络的构建 |
第三节 重庆保险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南的网络构建 |
二、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北的网络构建 |
小结 |
结语 |
一、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双重性 |
二、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分析 |
三、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特点分析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阶段发表文章 |
(5)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6)重塑盐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川南盐务管理局(1949-1952)(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 |
二、学术回顾 |
(一)集权主义、集团理论与新传统主义 |
(二)近代四川盐业史研究 |
(三)自为的组织 |
三、研究方法与史料 |
四、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从川康盐务管理局到川南盐务管理局 |
一、晚清至民国时期的川南盐务机构变迁 |
(一)官运局时期(1877-1910) |
(二)川南盐务稽核分所时期(1915-1935) |
(三)川康盐务管理局时期(1935-1949) |
二、共产党接管川康盐务管理局 |
(一)建国初期的全国盐政概况 |
(二)接管时期的川康盐务管理局 |
第二章 全面垄断——掌握市场与控制生产 |
一、川南盐业分公司 |
二、集体经营 |
(一)长发集体灶 |
(二)金星厂与民生厂 |
三、公私合营与国营 |
(一)公私合营运水公司 |
(二)没收私营盐厂——王松乔走私一担盐案 |
(三)国营新华盐厂 |
第三章 权力之争——盐务局与工会 |
一、保持克制——发挥工人的积极性 |
二、工人失控——争夺工厂控制权 |
三、工厂行政与工会的矛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7)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东南亚华人商会研究 |
二、缅甸华人研究 |
三、缅甸华人研究的不足及前瞻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材料来源及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材料来源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缅甸历史发展、中国移民南来与缅华社会之建构 |
第一节 缅甸的历史发展 |
一、从蒲甘王朝时期到“掸族统治时代” |
二、东吁王朝时期(1531-1752) |
三、贡榜王朝的前期(1752-1823) |
四、三次英缅战争与缅甸沦亡(1824-1885) |
五、英国在缅甸的殖民统治(1886-1942) |
第二节 滇民南来与缅北华人社会 |
一、元代之前的中缅贸易与入缅“羁离未还者” |
二、元明时期的中缅贸易与华人移民 |
三、清代前期的中缅贸易与华人移民 |
四、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叶滇缅贸易的质变与华人社会的发展 |
五、滇缅陆域的华商网络 |
第三节 闽粤移民南来与缅南华人社会 |
一、第一次英缅战争(1824-1826)前后的缅南华人社会 |
二、第二次英缅战争(1852)之后的缅南华人社会 |
三、缅华社会之建构:以华人社团的形成和发展为视角 |
小结 |
第三章 华人商会的创办与运作 |
第一节 华人商业社团的出现 |
第二节 华人商会的创办 |
一、晚清侨务政策与南洋华人商会的建立 |
二、缅甸中华商务总会(缅甸华商商会)的创办 |
三、缅甸华侨兴商总会的创办 |
第三节 组织机构 |
一、中国商会的组织机构 |
二、缅华商会的组织机构 |
第四节 经费收支 |
一、经费来源 |
二、经费开支 |
三、财务运作和财产管理的制度化 |
小结 |
第四章 战前华人商会 |
第一节 商会与华商的整合 |
一、战前华人工商业经营状况 |
二、商会与华人社群的整合 |
第二节 商会与华商的商事调解 |
一、文献记录中所见商事调解案的案由与类型 |
二、商事纠纷调解的制度化操作 |
第三节 商会与缅华社会 |
一、扮演缅华社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联系桥梁 |
二、协调华社力量,统一华人行动 |
第四节 商会与缅华社会的在地政治参与 |
小结 |
第五章 日本侵占与英国重返缅甸时期(1942-1948)的华人商会 |
第一节 日本侵缅对缅华社会造成的浩劫 |
第二节 英国重占缅甸时期华人社会的恢复 |
一、缅甸华人的难侨返缅“复员”工作 |
二、华人经济的恢复 |
三、各项事业的恢复 |
第三节 商会复办及新兴工商业社团的出现 |
一、华侨兴商总会的复办 |
二、华商商会的复办 |
三、工商业社团的复办、创办和“四大工商团体”的出现 |
第四节 商会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调整与改变 |
小结 |
第六章 独立建国初期(1948-1962)的华人商会 |
第一节 自由同盟时期缅甸政府的华人政策 |
一、国籍问题 |
二、移民与外侨管理政策 |
三、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商会的经济职能 |
一、华人经济的发展变化 |
二、商会与华商经营的商事规范 |
三、商会与商事调解及其个案 |
第三节 商会与缅甸政府的关系 |
一、独立运动中的商会 |
二、商会与缅甸政界的关系 |
三、商会辅助缅甸政府处理华社事务 |
四、宣达和推行政府的经济政策法令 |
第四节 商会的社会活动 |
一、商会与华人社会的发展 |
二、商会的社会救灾活动 |
第五节 商会与中国的关系 |
一、缅甸政府对缅华社会政治取向的影响 |
二、中国政治变迁引发商会内部的认同纷争 |
三、商会推动中国认同与辅助侨务工作 |
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清末陇海铁路研究(1899-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陇海之“源”:汴洛铁路——线路之利的诉求 |
第一节 汴洛铁路的提出:从芦汉津镇之争谈起 |
一、容闳“铁路计划”的失败 |
二、盛宣怀力阻容闳建津镇铁路 |
三、盛宣怀阻止方式的变化及汴洛的提出 |
四、津镇铁路的结局 |
第二节 汴洛铁路的建设 |
一、建设经费的解决 |
二、工程建设的进行 |
第三节 汴洛铁路的运营 |
一、运营依托的组织系统 |
二、运营的实态考察 |
小结 |
第二章 陇海之“基”:洛潼铁路——地方之利的考量 |
第一节 洛潼铁路的筹议 |
一、筹议的背景:粤汉铁路的废约自办 |
二、陕、豫官绅筹议洛潼 |
三、“三省共筹路事”的提议 |
第二节 洛潼铁路的筹建(上):经费问题 |
一、自筹经费 |
二、对外借款 |
第三节 洛潼铁路的筹建(下):管理与线路问题 |
一、管理问题:总、协理的更易与组织状况 |
二、线路问题:勘测与改线 |
小结 |
第三章 陇海之“键”:西潼铁路——区域之利的谋划 |
第一节 西潼铁路的筹议 |
一、最初的提议:基于洛潼与西潼的关系 |
二、豫陕甘三省合办的建议 |
三、划归商办的动议 |
第二节 西潼铁路的筹款 |
一、早期筹款计划 |
二、筹款激起民变 |
三、筹款引发讨论 |
第三节 西潼铁路的商办 |
一、排除国外势力 |
二、排除官府势力 |
三、实现商人自办 |
小结 |
第四章 陇海之“闾”:开徐、海清铁路 ——国家之利的权衡 |
第一节 开徐、海清铁路的提出 |
一、开徐、清徐、海清的筹划 |
二、海清铁路借款引发风波 |
第二节 线路问题(上):海清与瓜清的争论 |
一、请筑瓜清的要求 |
二、先筑海清的主张 |
三、瓜清宜先的建议 |
第三节 线路问题(下):苏路公司的权衡 |
一、对海清、瓜清施工难度的考量 |
二、对海清、瓜清修筑计划的思考 |
三、股东大会:先筑瓜清的决议 |
四、以工代赈,再议海清 |
第四节 邮传部对开徐海清的建设 |
一、邮传部筹划开徐海清铁路 |
二、开徐海清改线问题 |
三、开徐海清借款问题 |
小结 |
第五章 陇海之“联”:统筹东西干线 ——陇海铁路国有化问题 |
第一节 国有化准备:勘查和策略 |
一、清廷对商办铁路的勘查 |
二、“限期筑就,逾期收归”的策略 |
第二节 国有化实施:陇海全线的统筹 |
一、西潼、开徐、海清的国有化 |
二、清徐铁路的国有化问题 |
第三节 民初洛潼铁路国有化的后续跟进 |
一、洛潼铁路公司内部的分裂 |
二、洛潼公司与中央之间的博弈 |
三、洛潼公司与豫省政府间的博弈 |
四、商办洛潼铁路的结局 |
小结 |
余论:动力选择与长途铁路干线建设的历史复杂性 |
一、探寻清末陇海铁路各段的具体筹建过程 |
二、清末陇海铁路各段建设的动力选择问题 |
三、动力选择视角下清末陇海铁路建设的基本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
致谢 |
(9)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德律风的舶来: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产生 |
第一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兴起的背景 |
一、近代城市发展和都市信息需求 |
二、电话通讯技术的起源和推广 |
三、最早接触电话的中国外交官 |
第二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总体概况 |
一、电话传入和近代上海民众的反应 |
二、电话经营单位的嬗变 |
三、电话制式的发展和改良 |
第二章 电话管理权属的演进:国权与民利的双重博弈 |
第一节 近代电话国有政策的确定 |
一、电话国有政策的制定 |
二、地方电话经营之变通 |
三、近代以来电话经营格局 |
第二节 部办上海电话局归属权之争 |
一、上海电话市营问题的产生 |
二、市府与交通部电话管理权之争 |
第三节 商办淞阳电话公司收归国有交涉 |
一、电话国有与商办利弊的讨论 |
二、淞阳电话公司的成立与经营 |
三、淞阳电话公司收归部办风波 |
第四节 越界电话管理权的维护 |
一、越界电话的产生和发展 |
二、1930年前暂时放任越界电话政策 |
三、1930年代电话临时合约的交涉 |
第三章 电话运营模式的变迁:经营与管理的艰难进程 |
第一节 华界电话局之经营管理变迁 |
一、清末业务发展的最初状况 |
二、北洋时期之权力分散格局 |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协力发展 |
第二节 租界电话事业之经营管理 |
一、公司企业发展模式 |
二、工部局之特许规制 |
第三节 战后上海电话事业的整顿和规划 |
一、日伪时期电话业的畸形发展 |
二、战后市政府的电话整理努力 |
第四章 电话使用权益的保障:质量与价格的不同考量 |
第一节 电话用户之义务与责任 |
一、电话租费担负 |
二、设施维护责任 |
第二节 用户团体的产生和发展 |
一、电话用户团体的萌生 |
二、电话用户团体的发展 |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状况 |
第三节 力争租界电话主权运动 |
一、收回电话主权的动议 |
二、力争电话主权的努力 |
第四节 反对加价与按次收费运动的展开 |
一、1925年反对加价和改制收费 |
二、1935至1936年反对加价和改制收费 |
第五章 电话事业的发展及其影响:电话与近代上海社会 |
第一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成就 |
一、上海电话局之建设成绩 |
二、租界电话公司经营成果 |
第二节 城市商民的电话使用及其影响 |
一、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工商贸易 |
二、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市民生活 |
三、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城市消防 |
结论:近代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与发展 |
一、三大影响因素 |
二、两条实现路径 |
三、一种模式探讨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学术前史 |
(一)、关于“交通系”的研究现状 |
(二)、关于“交通系人物经济活动与经济政策”的研究现状 |
(三)、余论 |
二 选题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意义 |
(二)、重点、难点和主要学术创新 |
(三)、研究的思路、主要理论与方法 |
三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第一章 北洋集团的崛起与交通系的形成、发展 |
第一节 交通系主要成员及早期经历 |
一、出身、文化与教育状况 |
二、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密切 |
三、职业经历与社会活动特征 |
四、与北洋集团核心人物袁世凯、徐世昌的关系 |
第二节 北洋、东北新政及辛亥革命中的建树 |
一、在北洋、东北新政中的建树 |
二、辛亥革命中的功勋 |
第三节 交通系主要人物与清末铁路、金融 |
一、控制交通行政权 |
二、收回路权 |
三、革新路政 |
四、创办交通银行 |
五、对铁路国有化的态度 |
第二章 交通系与民初交通四政政策 |
第一节 对交通部及交通行政、事权的控制、影响 |
一、对交通部的控制 |
二、中华全国铁路协会的成立 |
三、利用“二次革命”对路权的进一步控制 |
第二节 交通系与民初铁路 |
一、铁路国有政策的推行 |
二、统一路政 |
三、国有铁路的资产管理制度 |
第三节 交通系与民初的航政、邮政、电政 |
一、电信事业的发展 |
二、邮政事业的重大改观 |
三、航政——轮招局的国有、商办之争 |
第三章 交通系与民初金融政策 |
第一节 对中交二行的控制与影响 |
一、控制中交二行的人事与行政管理权 |
二、对中交二行性质、地位的影响 |
第二节 经理内国公债 |
一、发行内债之必然性 |
二、梁士诒、周自齐力主发行公债 |
三、民三、民四内国公债的募集 |
四、民三、四年内国公债发行成功之表现 |
五、民国五年内国公债的发行 |
六、中交二行与内国公债 |
七、内国公债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垫款与中交停兑风波 |
一、1912年——1916年间中交二行垫款情况 |
二、中交第一次停兑风波 |
第四节 交通银行金融业务的广泛开展 |
一、梁士诒与民初交行的经营方针 |
二、交行业务的整理与扩大 |
第五节 其他金融活动 |
一、新华储蓄银行的设立 |
二、通惠实业公司对汉冶萍公司的维持 |
三、对民族工商业的挹注 |
四、发起上海银行公会 |
第六节 交通系与民初币制 |
一、整理滥币 |
二、影响币制改革 |
第四章 交通系与民初财税政策 |
第一节 交通系人物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一、梁士诒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二、周自齐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第二节 对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一、财政部官制修订 |
二、考成条例与征收官交代条例的颁行及地方财政管理制度规定 |
三、预算制度的举办 |
四、国地税名目取消与规复解款 |
五、会计与审计制度 |
第三节 外债的举借 |
一、梁士诒与外债举借 |
二、周自齐与外债举借 |
三、对交通系举债的评价 |
第四节 官产、官业政策 |
一、官产、官业问题的形成及北洋政府的最初政策 |
二、交通系与官产、官业处理 |
第五节 整理旧税与施行新税 |
一、整理旧税 |
二、施行新税 |
第六节 盐政改革与海关管理 |
一、盐政改革 |
二、海关管理 |
第五章 交通系与民初农工商政策 |
第一节 农业政策及影响 |
一、农业政策 |
二、大力发展林业 |
第二节 工商业政策及影响 |
一、设立劝业委员会并拟订章程 |
二、对各地商会组织的规范 |
三、商业政策 |
四、工矿业政策 |
结语 |
征引与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四、这笔代办手续费该不该收归国有?(论文参考文献)
- [1]清末自办铁路融资问题研究(1880-1911)[D]. 桑润朵.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2]近代河北省银行研究[D]. 蔡玉.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3]徐青甫统制经济思想研究[D]. 杜航. 宁波大学, 2019(06)
- [4]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D]. 张格. 西南大学, 2019(01)
- [5]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6]重塑盐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川南盐务管理局(1949-1952)[D]. 成益民. 华东师范大学, 2018(12)
- [7]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D]. 李新铭. 厦门大学, 2017(12)
- [8]清末陇海铁路研究(1899-1911)[D]. 郭少丹. 苏州大学, 2015(11)
- [9]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D]. 霍慧新.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10]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D]. 杨涛. 陕西师范大学, 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