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信访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刘伟[1](2020)在《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研究 ——基于山东省L村的个案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农村在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迎来了史上最佳的战略发展契机,农民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日益提升。但是在农村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调整与重构的背景下,一些社会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尤以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为了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环境信访成为了农民维护环境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然而与一般信访问题一样,农民的环境信访通常陷入“治访循环”的怪圈之中,并且环境信访对象的层级不断上升,甚至最后出现“进京上访”的现象,环境信访问题最终难解。这种环境信访困境为什么产生?通过对山东省S区F镇L村农民四年多因村庄内外塑料颗粒生产污染问题而进行的“逐年逐级”的环境信访活动调研发现,除了环境利益诉求未实现外,农民对基层政府官员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信任流失也是使得农民环境信访活动不断强化、环境信访对象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作为民众基于自身利益诉求而与政府体系诸要素互动过程中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现象,政府信任是民众对政府及其行动者信赖与满意度的重要体现,并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环境信访农民的地方政府信任流失就是农民基于环境利益诉求而与环境信访对象进行互动,因环境利益诉求未得实现,对作为实际环境信访对象的基层政府官员及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而产生的一种不信任心理。探讨环境信访中农民政府信任的流失就是本文的主要任务,在对农民环境信访过程的描述基础上力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环境信访农民的地方政府信任流失怎样表现?是什么导致了环境信访农民地方政府信任的流失?如何从宏观的角度看待农民地方政府信任的流失?相应地,本文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文章涉及到的一些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政府信任的理论基础进行阐释。第二部分,主要对个案村农民因村庄内外塑料颗粒生产污染而进行的长达四年有余的“逐年逐级”的环境信访历程进行描述。第三部分,在对农民环境信访历程描述的基础上,探索环境信访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表现。第四部分,从农民与环境信访对象的环境信访治理互动中,探讨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具体原因。最后在第五部分,对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这一心理现象进行思考,认为农民地方政府信任的流失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一种客观政治心理现象,根本原因是农民的切身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维护。虽然总体上呈现出一种“央强地弱”的态势,但是其具有相当大的可控性。然而也应该正视这种政治心理现象,并在农村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不失时机地重塑农民的地方政府信任。
陈海燕[2](2020)在《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此次新环境保护法被誉为“最严环保法”。“最严环保法”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迈入新的阶段,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随着环保法、水法、大气法、环评法等各项法律的修订颁布实施,对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执法工作,而基层的环境行政执法不同于监察支队、监察总队,需要直接面对各类复杂的环境信访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本文通过对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大环境,寻求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的改进措施及实施建议。本文应用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使用文献调查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研究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执法依据、实施方式等,通过介绍河口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人文等方面的基本阐述,以及河口区的环境情况介绍,对河口区的环境行政执法现状进行了研究。在地域上,河口区因插花地多、胜利油田、济军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给地方政府的监管及环境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题。近年以来,为做好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相继成立河口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河口区水汽土工作办公室等环保专项部门,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但河口环保分局目前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段出现断层,环境信访量大,以及环境行政执法设备匮乏。从河口区的环境现状中,研究发现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行政执法职责划分不清,区直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无明显界限,单位内部的职责划分不清,插花地多带来的跨区域跨部门环境问题的处理程序依然复杂;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的数量、基层配置及知识储备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专业化欠缺;三是执法强制手段不够,环保部门没有工商、税务等的执法强制手段,强制执行只能依靠人民法院,执行周期长且执行效率低。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诸如网格化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制度、监察监测垂直制度等提出的环保职责、执法方式都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政府角度对于环境保护执法的投入仍有欠缺,大部分的资金都不能用于环境行政执法建设,导致执法装备匮乏;还有就是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仍不足,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度了解度不高。面对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现实问题,针对执法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根据国家干预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一是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各部门单位应联合联动,确保环保职责落到实处,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基层人员的执法素质,加大执法资金的投入,改善环境行政执法装备;三是更有效的执法强制力建设,加大环保的执法强制力;四是加强环境的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李琪[3](2019)在《公民环境诉求变迁与地方政府回应治理 ——以Y市500件环境信访件为主要样本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民环境诉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也日益多样化,政府如何更好回应公民环境诉求、保障公民正当合法的环境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政府回应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结合我国政府回应的工作实践,提出政府回应性-政府回应力-回应型政府建设(政府回应机制)的分析框架。以Y市为例,归纳总结公民环境诉求呈现的新特征。选取Y市500个信访件为主要样本,通过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进一步研究影响地方政府回应公民环境诉求质量的相关因素及影响程度。公民环境诉求呈现出的主要特征有四点:覆盖面更广、知识性更强、更依赖信访途径、诉求动机更加复杂。对地方政府回应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从强到弱依次有:回应中采取了强制措施,诉求专业程度较强,有上级介入,诉求为放射类、辐射类、建设项目类的新型环境诉求,社会对环境问题较为敏感及政府问责力度较强的情况下,诉求为工业企业类的行业。就公民环境诉求的回应,政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政府回应的内涵渗透不够,政府对回应程度把握不准,政府回应载体定位有偏差,政府回应的法律支撑不足,政府回应机制的设计缺位等。基于政府回应理论,在最终研究如何优化政府回应治理时,从长远出发,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要在政府内重新植入准确的政府回应内涵,从认识上改变地方政府回应工作的相关程序与标准,提高对政府回应工作的认识;其次,改变政府作为权力的唯一来源,主要路径是如何优化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目的是解决政府“无效回应”、“回应超载”等问题,转变公民参与“末端参与”的形式为“前端参与”,同时保障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最后将回应载体和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回应机制,致力建设成为回应型政府。
张佳琳,叶脉,张路路,张志娇,林伟彪[4](2019)在《新形势下案例省环境信访工作特点及其相关机制探讨》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趋强烈,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焦点。通过总结案例省环境信访工作的现状与特点,分析环境信访举报高位运行、快速增长的原因,最终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就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探讨意见,以期推动环境信访工作的完善。
赵骏马[5](2019)在《基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研究》文中认为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国家影响力也大幅上升。在这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背后,我国的生态环境迅速恶化,环境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基层环保局是处置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第一道防线和主要力量。基层环保局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的表现,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下一步发展走向密切相关。因此基层环保局科学、合理、有效的应对方式对于快速、平稳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至关重要。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手段,列举了三起发生在C市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了目前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频率高、参与人数多、行为具有“正义性”、诉求多样性和妥协性、新媒体运用频繁的特点.探讨了目前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和基层环保局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其中直接原因包括环境污染和邻避效应,间接原因包括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环保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环保NGO组织的参与、经济利益诱导。基层环保局在改善了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环境权利、改善政府形象、建立环保司法联动机制的同时,受限于政府干预、部门职能、行政手段、人员力量、信息公开制度、追责问责机制等方面限制,造成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化解过程中存在预警机制缺失、应急机制缺失、处理方式单一、舆情应对偏慢、部门联动不足、缺乏长效机制、过度依赖企业经济补偿、环境信访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本文根据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根据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从加强基层环保局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提升环境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理能力、强化环境群体性事件长效管理三个阶段提出了优化当前基层环保局环境群体性事件处理方式的建议。在加强基层环保局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方面,提出了强化前期宣传、提高公众前期参与度、建立环境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加强环境信访办理质量的建议;在提升环境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理能力方面,提出了建立环境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鼓励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加强联动配合的建议;在强化环境群体性事件长效管理方面,提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问责追责机制、深化垂直管理改革、推动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建议。
万雪晴[6](2019)在《论环境举报权及其实现障碍的突破》文中提出《环境保护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了公众对环境污染者、生态破坏者的举报权。环境举报权确立和授予的直接目的是弥补行政机关在获悉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上的客观缺陷,最终通过行政效能之提升、社会自治之促进,实现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环境治理效果。沿着权利本身的逻辑脉络,必须对环境举报权的概念、内容、性质、价值等基础理论进行研究。环境举报权应当界定为一切组织和个人依法享有的向承担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主要包括举报自由权、咨询权和知情权、要求保护权、补偿和奖励请求权四项内容。与其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相比具有行使主动性、参与环节事后性、权利主体广泛性和行使方式多样性的特点,是一项公法性权利和公益性权利。环境举报权的行使具有发挥信息优势,启动公共实施机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功能,有利于实现民主价值和秩序价值。明确环境举报权的涵义、构成要素和法律性质只是第一步,完成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转化才是最终目标。分析环境举报现状后发现,环境举报权的实现面临以下障碍:行使范围狭窄,默认对已经造成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才予以举报,限制了环境举报权实施的场域;行使方式虚设,环保举报热线电话难接通等问题层出不穷,导致举报无路权利落空;行使程序缺乏针对性,降低了内部举报人揭露本组织环境违法行为的意愿;易受环境违法举报处理机关侵害但救济途径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现实中环境举报与环境信访交织,环境举报权功能定位不准确;对环境举报权价值认识不清而误入工具主义的窠臼;法律规则不完善,体现在环境举报有关条款过于原则化、程序设置忽视举报人所处利益结构、环境举报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限制。为了突破上述障碍,推动环境举报权实现,针对性地从权利行使和救济两方面提出构想。就权利行使而言:一是,确立合理相信标准,允许符合自身认知的合理怀疑与推测,排除举报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误信被判定为诬告的可能。二是,贯彻风险预防理念,明确规定正在实施的可能造成环境不利影响的行为属于环境举报事项。三是,落实便利多样的举报方式并加强联动,促进环境举报平台规范化,提高环境举报工作管理水平。四是,优化环境举报程序,为内部举报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对内举报途径。共同致力于破解环境举报权行使困境,充分调动环境举报积极性。就权利救济而言,补充并确定不服不予答复行为及举报处理结果的救济方式。对于前种情况,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寻求救济,还建议采用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来实现举报人的权利要求。至于后者,举报人可以此作为环境信访事项申请信访救济,或者基于被赋予的诉讼权利救济环境举报权。期望通过上述构想的落实,推动环境举报权的实现。
沈庆春[7](2019)在《高邮市环境信访特点与对策浅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邮市是世界遗产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国家生态市、中国最美生态旅游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市。高邮城市发展模式具有典型的南方县城特征,由于历史原因,高邮市的产业结构分布区域性不均。产业分布以大型企业所在地为核心,配套小企业向周边呈巨幅辐射。劳动密集型、小手工作业型的小企业大量分布于各乡镇,这些小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大部分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甚至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难以有序控制,所在乡镇信访频发。因此,以乡镇为研究单元,对高邮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统计分析当地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及其关注焦点动态,这对全国县域行政区环境信访工作由着重要的意义。对高邮市2014年至2016年各级信访统计数据分析结果表明:2014年高邮市环境信访投诉量为1953件,环境信访类型主要有废气类994件,水污染类483件,噪声污染类349件,项目类8件,其它信访类119件。2015年,,高邮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621件,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16.9%,其中废气类849件,水污染类322件,噪声污染类285件,项目类17件,其它信访类148件。2016年,高邮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95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1%,其中废气类1068件,水污染类406件,噪声污染类352件,项目类30件,其它信访类100件。三年的环境信访数据表明,废气类污染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始终是环境信访的重点。高邮市的环境信访案件分布不均衡主要是由于各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类型不同、以及群众的文化水平差异导致;引起其环境信访量上升的原因主要由于高邮市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第三产业污染较为严重及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弱等。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环保,合理调整农业,工业服务业的产业布局,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企业日常排污监督监控,完善社会监督政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等举措是降低群众环境信访案件的有力措施。通过产业布局调整、环境监管制度及公众参与制度的落实,对有效解决高邮环境信访问题具有显着的推进作用。
唐煜[8](2018)在《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保投诉是评价一个地区生态环境质量高低的因素之一,是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推手,环保投诉管理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的研究,能够对公众环保投诉应对过程中的政府管理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公众环保投诉的应对效率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海南省作为我国生态环境最优良的省份,国家定位为国际旅游岛,支持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又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但如何保持海南省优良的生态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立省,坚持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公众的切身感受是最好的佐证。本研究在分析近两年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公众环保投诉数量、地域分布、污染要素分布、所占比重等统计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总结了海南省环保投诉特点,现有公众环保投诉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这些特征和原因,提出了对现有公众环保投诉管理进行优化,具体包括优化海南省综合服务12345热线平台管理流程、设立专职和兼职管理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法律法规、补齐保障机制五条优化措施。同时指出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也会因时,因势而变,公众环保投诉应对也会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法治和管理的逐步完善,海南省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目前公众环保投诉应对中遇到困难也会一一得到解决。
杜琴[9](2019)在《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公众对其关注度也与日俱增。而目前的现实是,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产品的需求和当前环境质量改善的效果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各类环境信访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数量激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部门应对处理的压力,更成为妨碍地方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之一。环境信访作为人民群众表达环境诉求和实现公共参与的途径之一,也是实现环境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处理的效果如何,直接体现着地方政府的环境公共管理能力和为民服务的形象。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发展的背景下,寻找一条适合基层环保部门处理环境信访的新思路,确保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要求,对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环境信访概念、性质功能、办理主体等进行了归纳说明,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通过文献资料分析、案例分析、走访调研、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分析方式,以广安市环保局和辖区范围内的6个县级环保局的环境信访工作现状为研究对象,发现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中存在程序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不够、各个办理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其创新特色之处在于不仅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上发现问题症结,更在于运用环境规制、系统协同、公众参与等管理理论,对环境信访工作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基层属地管理、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功能程序机制、优化系统结构、扩大环境信访公众参与等改进对策和建议。希对改善环保部门信访处理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和政府环保公共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添砖加瓦。
陈慧君[10](2018)在《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基于江苏省S市的研究》文中指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严峻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近年来,环境信访量呈现出高位运行态势。这说明在严峻的环境污染影响下,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和环境维权意识都有了大幅地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保部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环境信访工作,对于改善民生、提升政府形象、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互联网加速发展,各类“云媒体”“自媒体”不断涌现,为环境信访提供了更加快捷渠道和便利途径,环境信访问题已经成为公众密切关注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环境信访潜在群体持续增多,环境信访问题日趋复杂多样。本文以环境信访工作为研究对象,介绍环境信访所涉及的基础概念、环境信访的种类、环境信访受理机构及环境信访件的主要来源、环境信访的办理方式及结果,基于江苏省S市环境信访问题为研究模板,从信访数量、信访类型、信访区域分布和信访时间等四个方面分析该市环境信访工作现状,分别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和公众层面得出了S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特性。从而总结到我国地方政府在环境信访工作中存在“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治理不足、基层环保部门双重压力下执行难问题凸显、环境信访的处理结果治标不治本”等三个方面的困境。最后,对完善地方政府环境信访提出了三条对策,一是强化污染预防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改革和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破解基层环保“执行难问题”,三是健全和完善环境信访制度,将环境信访处理结果落到实处。尤其是要通过法治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环保,形成政府积极作为、群众主动参与、企业自觉守法的多维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能。
二、环境信访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环境信访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研究 ——基于山东省L村的个案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1.选题背景 |
2.研究的必要性 |
3.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农民 |
2.地方政府 |
3.政府信任及政府信任流失 |
4.环境信访制度 |
(二)理论基础 |
1.利益相关者理论 |
2.合法性理论 |
二、L村农民地方政府环境信访之路 |
(一)L村基本情况介绍 |
1.调查区域的界定 |
2.地理状况简介 |
3.村庄塑料颗粒生产历史 |
(二)农民环境信访行为的缘起:生存健康受到威胁 |
1.村居环境水质恶化 |
2.水质恶化给农民生存健康造成威胁 |
3.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与农民环保权益意识的崛起 |
(三)农民逐级地方政府环境信访过程 |
1.向乡镇基层政府反映环境污染问题 |
2.向区市两级政府环保部门逐年累次信访 |
3.农民环境信访问题进入省级环保部门 |
4.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到来 |
5.部分农民产生进京上访念头 |
(四)尾声:L村党支部书记因塑料颗粒生产污染问题被问责 |
小结:农民环境信访问题陷入“螺旋上升式的治访循环” |
三、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表现及影响 |
(一)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表现 |
1.对乡镇政府官员及环保工作人员的人格不信任 |
2.对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有差别的信任 |
3.对地方政府关于环保政策落实的不信任 |
4.对依靠制度实现环保权益的信心逐渐丧失 |
(二)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特点 |
1.层次性与模糊性并存 |
2.理性化与非理性化并存 |
3.人格不信任与制度不信任并存 |
(三)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可能产生的影响 |
1.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
2.不利于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 |
3.导致地方政府不信任范围的蔓延 |
小结:环境信访通道内的“差序”政府信任 |
四、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原因 |
(一)农民环境信访实践与政治认知之间的张力 |
1.环境信访过程中的政治挫折感 |
2.农民对环境信访对象认知的基本归因偏差 |
(二)环境信访治理中乡镇基层政府的自利性 |
1.压力型体制中政绩考核的理性选择 |
2.对地方经济利益的理性保护 |
3.基层政府与塑料颗粒作坊共同利益关系的生成 |
(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环境信访治理效果不佳 |
1.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环境信访治理难以长效 |
2.地方环境信访治理过程缺乏行政监督 |
3.上级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缺乏积极的介入 |
(四)环境信访制度运行权威弱化 |
1.环境信访工作责任机制不健全 |
2.环境信访工作脱离群众 |
3.环境信访问题回应中的利益偏好选择 |
(五)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 |
1.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影响 |
2.农村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
小结:“两段式”环境信访治理与农民地方政府不信任的生成 |
五、讨论与思考:如何看待农民地方政府信任的流失 |
(一)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客观性与可控性 |
1.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客观性 |
2.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的可控性 |
3.农民地方政府信任流失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 |
(二)农民地方政府信任的重塑 |
1.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 |
2.增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
3.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执法水平 |
4.改善农村的政治文化环境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2)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创新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行政执法 |
2.1.2 环境行政执法 |
2.1.3 环境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实施方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外部效应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第3章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现状 |
3.1 河口区基本情况 |
3.1.1 河口区简介 |
3.1.2 河口区环境情况介绍 |
3.2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现状 |
3.2.1 基层执法人员现状 |
3.2.2 环境行政执法设备 |
3.2.3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对象 |
3.2.4 环境行政执法依据及其执行举措 |
3.2.5 环境行政执法职责划分与职能协调 |
3.2.6 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 |
3.3 总结 |
第4章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问题 |
4.1.1 执法职责划分不清 |
4.1.2 执法人员数量不足 |
4.1.3 基层配置不完善 |
4.1.4 知识储备不完备 |
4.1.5 执法强制手段不够 |
4.2 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环境的公共产品特性增加了执法难度 |
4.2.2 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
4.2.3 政府对环境保护所具有外部性的协调能力不足 |
4.2.4 环境知识教育不足 |
第5章 完善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的建议 |
5.1 部门联合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
5.1.1 政府主导,各部门环保职责落到实处 |
5.1.2 联合联动,加大执法力度 |
5.2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
5.2.1 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 |
5.2.2 加大执法资金投入,改善环境行政执法装备 |
5.3 更加有效的执法强制力建设 |
5.3.1 警察参与执法的试行 |
5.3.2 环保部门一票否决权 |
5.3.3 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系统的广泛应用 |
5.3.4 多种执法手段并用 |
5.4 多措并举推进执法制度落实 |
5.4.1 建立督察的长效机制 |
5.4.2 政府主导,做好制度落实的保障工作 |
5.5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
5.5.1 针对重点排污单位积极组织环保培训 |
5.5.2 加大普法宣传加强公众环保意识 |
5.5.3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公民环境诉求变迁与地方政府回应治理 ——以Y市500件环境信访件为主要样本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文献评述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五、研究的创新 |
六、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内涵界定及理论阐述 |
一、公民环境诉求的内涵和一般类型 |
(一)公民环境诉求的内涵 |
(二)公民环境诉求的一般类型 |
二、政府回应理论的内涵与分类 |
(一)政府回应的内涵 |
(二)政府回应的分类 |
三、政府回应理论框架构建 |
(一)政府回应性 |
(二)政府回应力 |
(三)回应型政府 |
第三章 公民环境诉求变迁分析 |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 |
二、研究时间段的选择 |
三、公民环境诉求的变迁分析 |
(一)公民环境诉求覆盖面更广 |
(二)公民环境诉求知识性更强 |
(三)公民环境诉求更加依赖信访途径 |
(四)公民环境诉求的动机更加复杂 |
四、公民环境诉求变迁对地方政府回应的影响 |
第四章 影响地方政府回应公民环境诉求质量的因素分析 |
一、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二、变量操作化与设计 |
(一)因变量 |
(二)自变量 |
三、相关分析 |
(一)统计模型 |
(二)结果分析 |
四、回归分析 |
(一)统计模型 |
(二)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地方政府回应公民环境诉求面临的难题 |
一、政府回应的内涵渗透不够 |
二、政府对回应程度把握不准 |
三、政府回应载体定位有偏差 |
四、政府回应的法律支撑不足 |
五、政府回应机制的设计缺位 |
六、小结 |
第六章 地方政府回应公民环境诉求的治理优化路径 |
一、认识回应型政府的价值内涵 |
(一)植入回应型政府的价值内涵 |
(二)政府应充分尊重公民权利 |
二、改变政府作为环境权力的唯一来源 |
(一)环境行政权适当多元化 |
(二)环境行政主体适当多元化 |
(三)环境行政程序更加正当化 |
三、探索回应型政府的新运行模式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新形势下案例省环境信访工作特点及其相关机制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环境信访工作的现状及特点 |
2 环境信访投诉成因 |
2.1 产业结构更新带来环境诉求增长 |
2.2 规划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易调和 |
2.3 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2.4 环境信访目的繁多复杂 |
3 解决问题的思路 |
3.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访网络建设 |
3.2 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
3.3 加强宣传工作,构建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 |
3.4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
4 结论 |
(5)基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与核心概念 |
1.研究综述 |
2.核心概念定义 |
(三)理论基础 |
1.新公共服务理论 |
2.环境正义理论 |
3.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四) 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案例分析法 |
3.比较研究法 |
(五) 研究内容 |
(六) 创新之处及研究困难 |
1.研究的创新性 |
2.研究的难点 |
一、C市三起环境群体性事件简介及分析 |
(一) 三起发生在C市的群体性事件案例 |
1.C市S村垃圾非法填埋事件 |
2.C市第三电镀厂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 |
3.C市J镇X村村民抗议事件 |
(二) 三起事件来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
1.发生频率逐年提高 |
2.参与人数较多 |
3.行为具有“正义性” |
4.诉求的多样性和妥协性 |
5.新媒体运用愈加频繁 |
(三) 三起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析 |
1.直接原因 |
2.间接原因 |
(四) 环境群体性事件类别 |
二、基层环保局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处理情况分析 |
(一) 工作成效 |
1.改善了环境质量 |
2.保障了公众环境权利 |
3.改善了政府形象 |
4.形成了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 |
(二) 存在不足 |
1.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存在不足 |
2.环境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存在不足 |
3.环境群体性事件结束后存在不足 |
(三) 原因分析 |
1.行政能力受限 |
2.环保职责不清 |
3.人员力量薄弱 |
4.追责机制倒逼 |
三、对策分析 |
(一) 加强基层环保局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防范 |
1.强化前期宣传 |
2.提高公众前期参与度 |
3.建立环境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 |
4.加强环境信访办理质量 |
(二) 提升环境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理能力 |
1.建立环境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 |
2.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
3.鼓励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 |
4.加强联动配合 |
(三) 强化环境群体性事件长效管理 |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
3.完善问责追责机制 |
4.深化垂直管理改革 |
5.推动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论环境举报权及其实现障碍的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环境举报权的学理分析 |
第一节 环境举报权的概念和特点 |
一、环境举报权的概念界定 |
二、环境举报权的特点 |
第二节 环境举报权的性质 |
一、环境举报权是一项公法性权利 |
二、环境举报权是一项公益性权利 |
第三节 环境举报权的价值与功能 |
一、环境举报权的价值 |
二、环境举报权的功能 |
第四节 环境举报权的构造 |
一、环境举报权的主体 |
二、环境举报权的客体 |
三、环境举报权的内容 |
第二章 环境举报权实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环境举报权实现存在的问题 |
一、环境举报权的行使困境 |
二、环境举报权救济之不足 |
第二节 环境举报权实现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功能定位之偏差 |
二、工具主义之桎梏 |
三、法律规则之缺陷 |
第三章 环境举报权实现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环境举报权行使困境的突破 |
一、主观标准之确立 |
二、行使范围之明确 |
三、行使方式之落实 |
四、行使程序之优化 |
第二节 环境举报权救济之补足 |
一、对不予答复行为不服的救济 |
二、对举报处理结果不服的救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高邮市环境信访特点与对策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高邮市自然地理情况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环境信访概述 |
2.1 环境信访与环境信访制度 |
2.1.1 环境信访 |
2.1.2 环境信访制度 |
2.2 环境信访的种类 |
2.3 环境信访问题形成的原因 |
2.4 环境信访的办理方式及结果 |
2.5 发展趋势 |
3 高邮市环境信访现状 |
3.1 高邮市2014年环境信访情况 |
3.1.1 环境信访基本情况 |
3.1.2 环境信访反映的污染类型分类情况 |
3.1.3 高邮市各乡镇环境重点信访分布情况 |
3.2 高邮市2015年环境信访情况 |
3.2.1 环境信访基本情况 |
3.2.2 环境信访反映的污染类型分类情况 |
3.2.3 高邮市各乡镇环境重点信访分布情况 |
3.3 高邮市2016年环境信访情况 |
3.3.1 环境信访基本情况 |
3.3.2 环境信访反映的污染类型分类情况 |
3.3.3 高邮市各乡镇环境重点信访分布情况 |
3.4 高邮市2014-2016年环境信访情况综合分析 |
4 高邮市环境信访成因分析 |
4.1 高邮市环境信访成因分析 |
4.1.1 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 |
4.1.2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
4.1.3 第三产业污染突出 |
4.1.4 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弱 |
4.1.4.1 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
4.1.4.2 环境信息公开监督不力 |
4.1.4.3 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
4.2 二垛镇工业集中区环境信访成因分析 |
4.2.1 三垛镇工业集中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4.2.2 三垛镇工业集中区进区企业概况及主要污染源 |
4.2.3 三垛镇工业集中区进区产业政策分析 |
4.2.4 三垛镇工业集中区环境信访成因 |
5 高邮市环境信访典型案例分析 |
5.1 涉水信访案例分析 |
5.1.1 工业污染源类环境信访 |
5.1.2 生活污染源类环境信访 |
5.2 涉气信访案例分析 |
5.2.1 大气污染物种类多 |
5.2.2 大气污染治理困难 |
5.3 涉噪声信访案例分析 |
5.4 涉固废环境信访案例分析 |
5.4.1 调查情况 |
5.4.2 处理情况 |
5.4.3 结果分析 |
6 高邮市环境信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
6.1 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环保、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及基础设施布局 |
6.1.1 农业布局 |
6.1.2 工业布局 |
6.1.3 服务业布局 |
6.1.4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6.2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制度 |
6.2.1 加强企业排污日常监督管控 |
6.2.2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
6.2.3 完善社会监督政策 |
6.3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6.3.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
6.3.2 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 |
6.3.3 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 |
7 结论与构想 |
7.1 结论 |
7.2 构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结果综述简析 |
1.4 理论基础 |
1.4.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4.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4.3 公共治理理论 |
2 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现状 |
2.1 相关概念 |
2.1.1 投诉 |
2.1.2 信访 |
2.1.3 环保投诉 |
2.2 海南省环保投诉管理现状 |
2.2.1 法律法规建立情况 |
2.2.2 环保投诉管理机构设置 |
2.2.3 环保投诉途径设置 |
2.3 海南省近年公众环保投诉案件情况分析 |
2.3.1 日常公众环保投诉情况分析 |
2.3.2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公众投诉情况分析 |
2.4 海南省环保投诉特点 |
2.4.1 投诉案件季节性变化明显 |
2.4.2 投诉案件处理周期长 |
2.4.3 反复投诉案件占比较高 |
2.4.4 集体投诉多 |
2.4.5 投诉案件时效性强 |
3 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缺陷分析 |
3.1 法律法规及办法缺失 |
3.1.1 上位法缺失 |
3.1.2 海南省相关制度缺失 |
3.2 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缺乏 |
3.2.1 缺少专门机构 |
3.2.2 专职人员不足 |
3.3 多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
3.3.1 不同部门间协调机制 |
3.3.2 不同地方政府间协调机制 |
3.4 投诉渠道多头管理 |
3.4.1 政府部门渠道 |
3.4.2 非政府部门渠道 |
3.4.3 多头管理致使处理效率下降 |
3.5 保障制度缺失 |
3.5.1 缺乏投诉处理人员培训制度 |
3.5.2 购买社会服务数量不足 |
3.5.3 环保投诉处理结果考核制度缺失 |
4 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缺陷原因分析 |
4.1 客观原因 |
4.1.1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成立晚 |
4.1.2 编制数量控制 |
4.1.3 地方立法周期长 |
4.2 主观原因 |
4.2.1 地方政府长期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
4.2.2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于公众环保投诉不够重视 |
4.2.3 缺乏环保投诉应对经验 |
5 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优化措施 |
5.1 优化热线平台流程,提升处理效率 |
5.2 合理设置环保投诉管理机构 |
5.2.1 设置专职投诉管理机构,强化投诉处理能力 |
5.2.2 设置兼职机构,科学调配处理力量 |
5.2.3 设置协调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
5.3 建立协调机制,理顺沟通渠道 |
5.3.1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协调机制 |
5.3.2 地方政府环保投诉协调机制 |
5.4 立法立规,推进环保投诉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
5.4.1 填补法律法规漏洞,推进法律法规统一完善 |
5.4.2 细化管理办法,明确投诉管理程序 |
5.5 补齐保障机制,夯实投诉管理基础 |
5.5.1 加强培训,提高投诉处理人员专业能力 |
5.5.2 加强宣传教育,防患未然 |
5.5.3 购买社会服务,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资源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案例分析法 |
1.5.3 定性分析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信访 |
2.1.2 环境信访 |
2.1.3 环境监察 |
2.2 理论基础 |
2.2.1 环境规制理论 |
2.2.2 公众参与理论 |
2.2.3 系统协同理论 |
第三章 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现状 |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3.1.1 水环境质量现状 |
3.1.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
3.2 环境信访投诉现状 |
3.2.1 环境信访投诉数据分析 |
3.2.2 环境信访受理情况比较 |
3.3 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现状 |
3.3.1 建立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 |
3.3.2 细化了环境信访办理程序 |
3.3.3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机制运行现状 |
第四章 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
4.1 环境信访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
4.1.1 受理程序不够规范 |
4.1.2 办理程序不够规范 |
4.1.3 督办程序不够规范 |
4.2 环境信访办理主体之间衔接不畅 |
4.2.1 部门内部衔接不畅 |
4.2.2 与其他职能部门衔接不畅 |
4.2.3 与司法部门衔接不畅 |
4.3 环境信访工作监督不够 |
4.3.1 监督力度不够大 |
4.3.2 监督方式不够多 |
4.3.3 监督效果不够好 |
4.4 环境信访办理效果不够好 |
4.4.1 非正常信访仍然存在 |
4.4.2 办理结果执行难 |
4.4.3 群众满意度不够高 |
第五章 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问题的成因分析 |
5.1 属地管理落实不到位 |
5.1.1 基层办理权责失衡 |
5.1.2 基层办理手段不多 |
5.1.3 基层办理能力不强 |
5.2 环境信访工作机构不健全 |
5.2.1 机构设置不够完善 |
5.2.2 职责范围不够明确 |
5.2.3 环境监察授权不足 |
5.3 环境信访功能程序制度不明确 |
5.3.1 功能定位不明确 |
5.3.2 法律细则不明确 |
5.3.3 程序制度不明确 |
5.4 环境信访系统协同不到位 |
5.4.1 系统职能职责界限不清 |
5.4.2 系统协同缺乏有力支撑 |
5.4.3 系统协同缺乏有效联动 |
5.5 环境信访公众参与不够 |
5.5.1 办事公开不足 |
5.5.2 制度建设不足 |
5.5.3 参与意识不足 |
第六章 广安市完善环境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广安市环境信访属地管理 |
6.1.1 以考核问责促权责明晰 |
6.1.2 以灵活手段促基层管理 |
6.1.3 以队伍建设促基层管理 |
6.2 完善广安市环境信访机构设置 |
6.2.1 健全工作机构 |
6.2.2 明确职责范围 |
6.2.3 加快监测监察垂直改革 |
6.3 完善广安市环境信访功能程序制度 |
6.3.1 明确环境信访功能界限 |
6.3.2 细化环境信访法律细则 |
6.3.3 规范环境信访程序制度 |
6.4 完善广安市环境信访系统结构 |
6.4.1 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 |
6.4.2 组建环境信访综合执法队伍 |
6.4.3 推进环境信访“一网式”办理 |
6.5 完善广安市环境信访公众参与 |
6.5.1 加强办事公开 |
6.5.2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
6.5.3 提升公众参与意识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基于江苏省S市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相关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框架结构 |
五、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环境信访的概念界定 |
一、环境信访的概念 |
二、环境信访的功能 |
三、环境信访的种类 |
四、环境信访的主要受理机构 |
五、环境信访的办理方式及结果 |
六、环境信访的理论基础 |
(一) 公民的环境权理论 |
(二) 公民参与理论 |
第三章 江苏省S市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实证分析 |
一、S市环境信访工作流程图 |
二、S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现状 |
三、S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特性分析 |
(一) 政府层面:多重因素导致环境信访的发生 |
(二) 企业层面: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 |
(三) 公众层面:对环境污染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
第四章 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原因 |
一、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治理力度不足 |
二、基层环保部门双重压力下“执行难”问题凸显 |
三、环境信访的处理结果往往“治标不治本” |
第五章 完善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的对策 |
一、强化污染预防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信访的产生 |
(一) 从严环保审批审核,强化污染预防 |
(二) 提升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
二、改革和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破解基层环保“执行难问题” |
(一) 高度重视,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程序 |
(二) 建立机制,多渠道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效率 |
(三) 完善体制,强化环境监察工作 |
(四) 合理问责,追究环保失职行为 |
三、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制度,将环境信访处理结果落到实处 |
(一) 进一步完善公共参与制度 |
(二) 创新环境信访相关机制 |
(三) 健全环境信访领域立法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四、环境信访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民环境信访过程中地方政府信任流失研究 ——基于山东省L村的个案考察[D]. 刘伟.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2]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 陈海燕.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9)
- [3]公民环境诉求变迁与地方政府回应治理 ——以Y市500件环境信访件为主要样本的研究[D]. 李琪.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19(07)
- [4]新形势下案例省环境信访工作特点及其相关机制探讨[J]. 张佳琳,叶脉,张路路,张志娇,林伟彪.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9(05)
- [5]基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研究[D]. 赵骏马. 苏州大学, 2019(06)
- [6]论环境举报权及其实现障碍的突破[D]. 万雪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7]高邮市环境信访特点与对策浅析[D]. 沈庆春. 扬州大学, 2019(05)
- [8]海南省公众环保投诉管理研究[D]. 唐煜. 海南大学, 2018(03)
- [9]广安市环境信访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杜琴.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
- [10]地方政府环境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基于江苏省S市的研究[D]. 陈慧君.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