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李思特[1](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李硕[2](2020)在《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人员众多,是一项帮助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的利民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健康运行,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2014年,泰安市开始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发展成果,养老金待遇水平连年提高,群众办理业务也越来越方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实施,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了解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及居民对此项制度的看法,本人通过到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平台及队伍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层次、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实地走访部分街道、乡镇、村(社区)和电话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流程、收费方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情况;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居民了解程度、参保意愿、缴费档次、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对调査问卷和访谈结果进行整理,结合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方数据,总结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通过研判调研资料,发现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居民参保意愿不强、基金管理有风险、待遇水平偏低、基层平台不完善、部门配合不协调等问题。分析得知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有政府宣传不到位、基金统筹层次较低、财政资金投入偏少、政府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等原因。研究得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等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推进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并为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刘侃[3](2019)在《淄博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基金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基金监管各类问题更加凸显,基金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本文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的研究,有效的分析目前养老基金监管现状,结合区域养老基金实际发展情况提出对策,有利于从微观层面上应对目前养老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本研究以淄博市为例,分析了淄博市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发展历程,基于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数据,分析了当前淄博市养老保险监管的具体情况,发现目前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还存在法规政策配套不完善、统筹层次不高、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独立性不强、监管人员力量薄弱、信息化建设水平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养老保险经办环节管理不到位等。文章据此提出了完善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包括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制建设、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独立性、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力量、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信息建设、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环节监管、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适度调节性、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欺诈冒领案件的打击力度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2016)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文中提出人社部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
齐鹏[5](2016)在《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2014年2月正式并轨。这是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重大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由于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及实施时间比较短暂,既无适合国情的理论指导,也无厚实的实践经验参照,加之制度覆盖人口多,制度不完善,所以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研究成为当前中国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的焦点和热点。本文“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本文在梳理和分析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基础上,把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具体分解为五方面,即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待遇给付公平问题、经办服务能力问题、政策认同提高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量研究法、访问研究法分别对每方面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而后又选择在这些方面或某个方面占优势或与中国经济社会实际接近的四个典型国家进行比较研究,以求对中国的启示。最后,结合中国国情、村社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解决对策。这是对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研究的补充和发展。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运用基金支付能力衡量指标,即基金支付率、基金支付GDP占比和基金累结支出倍数,以及相关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和各地区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并从筹资能力角度分析了成因。第二,通过分析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监管能力的特征,即独立自治、协调制衡、科学监控、社会监督,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并从统筹管理层次、监管行政化及政府责任角度分析了成因。第三,运用年金现值模型,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同类型参保居民待遇收益公平问题;基于地区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人口指标,比较分析了政府补贴地区分配公平问题。而且,从缴费制度、政府补贴制度的弹性及待遇公平调控等角度分析了成因。第四,基于公共政策认同理论,分析了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基本内容和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存在的问题,并从待遇保障、政府责任、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等角度分析了成因。通过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本文结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整体压力大且地区不平衡。主要是由政府财政筹资结构上轻下重、村社补助配套政策缺失、基金收益低、缴费累退激励等造成的。因此,必须调整参保、缴费、待遇等制度设计,建立基于政府财政的高效基金筹集及基金平衡制度,建立基于市场的高效基金收益制度。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不足,质量和效率低,突出表现为监管独立自治不够、协调制衡不强、科学监控不足及社会监督缺位。主要是由统筹层次低、监管行政化、法规不健全、监管投入不足等造成的。因此,必须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建立独立自治型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基金投资风险评定与控制机制,健全监管法规,完善社会监督。第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凸出,缴费收益、地区待遇给付及政府补贴分配等不公平,与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大。主要是由缴费“收入关联”弹性不足、政府补贴“梯度层级”不够、待遇公平调控机制不健全等造成的。因此,必须建立比例缴费机制、以县区及其指标为基础的政府补贴“梯度”分配机制及待遇公平调控机制等。第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足,质量和效率低,不能满足“制度规模”不断增大的需要,主要是镇村(社)经办机构及服务点不健全、经办服务人员少且自身经办能力存在问题、经办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等。主要是由政府对经办服务认识不到位、经办服务政策制定不科学、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等造成的。因此,必须建立基于政府和社会的高效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第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提高乏力,限制了城乡居民参保及缴费档次提高。主要是由制度待遇定位低且待遇调整未规范落实、政府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建设不够、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问题等造成的。因此,除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和加强经办服务建设外,还必须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转变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等。
郑璐[6](2015)在《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更关系到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实现。然而,长期以来,社会保险项目处于分割状态,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社会保险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尚未解决,尽管大部分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责已经明确,但职能交叉和职能错位的问题仍然存在,造成行政成本过高和行政效率较低的现状。其中养老保险分散程度尤为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就业方式的转变,现有分散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难以应对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尽快整合适应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的经办服务体系,是摆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框架整合入手,通过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服务效能、基础建设、基金监督体系、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阐述,概括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现状。从经办管理体制、服务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和人员编制及经费等要素出发,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二是服务体系不完善,基层服务环节薄弱;三是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制约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人员编制匮乏和经费不足,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的路径,并以广东、广西、山西三省为案例,着重分析了地方在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方面所做的尝试。最后,本文从现状、问题、整合路径、整合手段四个方面对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整合做了全方位的介绍和分析,并提出了推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整合的政策建议,即分步推进、有序整合各级政府和不同部门之间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资源,形成统一经办格局;合理划分央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事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财政管理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快实施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标准化,实现精确管理;加快推进“金保工程”建设,为经办管理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技术手段;借助云计算,驾驭大数据,打造“四位一体”的社保管理服务平台。
王誉霖[7](2014)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是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二元经济转化的重要内容。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迁徙尤其是城乡人口迁移规模不断增大,而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为活跃的阶段。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7年确定了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和多方筹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后,历经“辽宁试点”,在2005年制度框架最终确定。而几乎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历经了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各地的分散探索和最终在2009年走向统一的历程。为了适应大规模流动人口的现实和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了整合的初步探索。2014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也开始施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然而,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其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阻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大一统;其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区转续难题依然未解,制约了统筹层次的进一步提高;其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停滞不前,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去甚远;其四,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制约依然存在,亟待理顺管理体制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于对现状的评估,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除“碎片化”困境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障碍,实现城乡两类制度自身的大一统;第二步,推进完善现行转续政策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有效转移接续;第三步,继续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建立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是“国民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的多支柱保障模式。不同支柱采取不一样的筹资模式及方式,在保障层次上由低到高,与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中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满足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陈汝军[8](2013)在《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障是民生之要,是安国之策。社会保险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的人数众多,涉及的领域宽广,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到现在已经走过60多年的历程。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职工大省。多年来,在贯彻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江苏紧密结合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结合国家和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践,全面梳理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脉络,分析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主体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作用,对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进行探索,研究江苏省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完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从而更好地提高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为制度改革的起步、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通过先行先试,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三是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五是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不断提高。然而,面对新形势江苏省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也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即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等四个方面。其中,这些不够合理的政策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水平不高,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参数设计不够合理,多支柱体系不够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进展缓慢,养老保险参保结构不够科学等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职能,从理论上分析,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该是服务型政府的执行机构。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机构的性质、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随着江苏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方式的变化,将有更多的人群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在整体上将进入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新阶段。因此,必须逐步理顺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大力推行网上社保经办业务,合理利用市场资源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以利于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资源。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产物,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稳定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3284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4%。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全国各地进行了一些探索。江苏省较早地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2007年至2011年,农民工参保人数五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但是历年的参保率都在40%左右徘徊。农民工参保率不高主要有历史因素、劳动力因素、企业因素和制度因素等原因。因此,必须对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坚持分类保障的原则。对在城乡各类单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制度明确他们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收入不稳定,流动频繁的农民工和劳务派遣的农民工,在制度上可作出弹性规定,即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适应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和身份经常在农民和职工之间转换的情况,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转换衔接。同时,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加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执法维权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增强农民工参保的便携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养老权益。人口结构是影响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负面影响尤为突出。江苏是在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作为人口大省,江苏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主要呈现“二大三高”的特征,即绝对数量大、地区差异大,高速、高龄、老年抚养比高,养老金的实际支出占GDP的比例逐年上升。从最近几年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数据看,虽然当期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体上并不严重,但是人口老龄化对基金长期平衡的渐进影响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必须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强化基金的预算管理,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对于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至关重要。针对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不够合理的问题,必须进行适当调整,达到完善政策的目的。第一,要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在实现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经办管理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等基础上,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维持适当的企业缴费比例是促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缴费比例是一个动态的量,应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基金运营状况适时调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高达20%的费率,给许多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还会引起严重的代际冲突,增加扩面征缴的难度。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但是多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没有全面展开,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致使制度变形。由于国家对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给予补助等原因,江苏省的个人账户做实工作进展缓慢。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步伐,积极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政策。第四,建立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确立政府、单位、个人养老保险责任合理的分担协调机制,是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江苏省的企业年金发展滞后,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第二支付应有的作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强制参加企业年金,不断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第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人群应该主要是企业职工,但是由于江苏省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明显偏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善。
詹华[9](2013)在《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老年社会经济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障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人口赡养比率的日益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重要性不断显现,改革、健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官员、工商实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们等共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与焦点民生问题之一。在国内外有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研究方面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名家辈出、着述颇丰。丰富、充实的研究文献资料对于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而言是大有裨益的,为研究的有效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线索,使本研究能够充分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站在较高的理论视角上,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木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此历史进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体制运行的机制性问题做一番比较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而言,特别是对处于东南沿海的主要省份福建而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条件下,面临较快的社会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构建一套符合现阶段国情与省情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与严肃的政治任务。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基本上没有完整、现成的范例可以充分效仿,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试验和探索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学术理论的先行先试,即学术理论方面的先行性探索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是国家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地区化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研究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必须要引入本土化的视角,立足于福建省的具体省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建国以来建立和不断健全、完善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福建省情的重要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福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每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都有着包涵时代特色的鲜明特征。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既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优越性和积极因素,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和负面因素。对于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历史性评价,应当要有一个全面、客观、辩证、理性的认识。因此,要充分地理解和认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的实质,必须对其整个历史沿革的概况和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做一个全方位、详细、深入的考察,由此可见,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相关历史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客观必要性。本论文着重于从历史学的视角,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研究。考虑到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应用性,由此,本论文将采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资料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用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本文以“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为题,围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发展的基本线索,充分结合史料,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和基本内涵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构建的主要思想理论依据与制度建立、发展的历史渊源,论述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各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归纳和分析,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等角度入手,对不同历史时期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做了较为详细、深入地剖析与说明,就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重点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的历史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最后论述了现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发展的主要改进思路。
何晖[10](2012)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9年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机遇期。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作为全国9亿农民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新农保制度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当前,《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了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模式、基本原则等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仍需结合各地省情、县情予以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新农保制度在试点过程中面临着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运行存在地区差异、制度实施受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因素影响以及制度对外部环境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新农保活动在预期目标上的偏离。因此,作为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协调发展重大战略的新农保制度,随着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必将面临着如何评价效果、提高效率,识别风险、防范未然、消除不稳定性、实现预期效果等诸多问题。新农保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和境况下,由于无法准确预见的因素,导致新农保活动与绩效和预期目标之间发生的负偏离及相应损失。由于处于制度实施的初期,人们大多普遍关注新农保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忽略其存在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风险意识相对薄弱。本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识别,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预测相结合、合理性与现实性分析相结合、理论概括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等方法对其中关键风险因素进行识别、筛选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新农保风险防范策略。本文的内容框架除了绪论和结论展望外,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新农保制度及其风险管理内涵的基本界定。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变迁为切入点,在介绍新农保制度建立的条件、制度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对新农保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厘清新农保风险的要素及其发生的可测性、不可测性,风险补偿或给付的连续性、有限性,以及风险防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等一系列特点,探寻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以此为支撑,构建“全面识别—关键因素筛选—评估评价—规避防范”新农保风险管理程序,奠定后续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识别理论探讨。在梳理一般的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和识别过程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新农保风险测度的标准,将新农保“保基本”、“有弹性”、“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转化为新农保风险测度和评价的标准。确立新农保风险管理的期望值,为新农保风险识别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的全面识别及其关键风险的筛选。通过剖析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及内、外部机理,阐释新农保风险形成环节及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新农保风险识别的具体流程,重点探讨新农保内生风险、外生风险以及外部效应风险等,按照新农保活动的“制度设计——制度运行”过程对新农保风险系统进行全面识别。在此基础上,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新农保风险系统的风险因素进行权重赋值,筛选出新农保关键风险。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是对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的实证评估。以新农保试点县为实证分析对象,重点考察湖北省宜都等26个县的新农保运行状况,建立调查数据库,从新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财务可持续两方面进行关键风险因素确认。其中,第四部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风险的评估。根据新农保制度设计要求,以“保基本”为标准,通过构建数学模型、保险精算及生成农村居民国民生命表,对新农保养老金替代率风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以及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则对制度运行中的财务可持续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以湖北省的国家新农保试点、非试点地区为样本,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政策仿真等工具,结合logistic分析,分别对新农保财政风险、集体筹资风险和个人筹资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第六部分是在以上风险识别及确认的基础上探讨新农保风险防范具体策略。遵循新农保风险防范的一定目标和原则,有针对性对新农保关键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重点探讨。其中,制度设计风险防范策略包括设计“统一比率计发+分层补贴差额”的待遇计发方案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完善精算制度科学制定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统中有分实现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新农保财务可持续风险防范策略主要包括建立“阶梯式”财政分级补贴机制,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以及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等。此外,新农保风险的防范策略还包括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化解待遇给付风险、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等。
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保障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公共政策价值理论 |
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
3.1 泰安市概况 |
3.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3.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
3.3.1 参保人数情况 |
3.3.2 基金筹集及管理现状 |
3.3.3 养老金待遇支出情况 |
3.3.4 经办机构情况 |
3.4 城乡居民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4.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3.4.2 调查对象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5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取得的成效 |
3.5.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 |
3.5.2 基本解决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问题 |
3.5.3 信息化水平发展迅速 |
4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4.1.1 年轻居民参保意愿不强,缺乏新增参保资源 |
4.1.2 基金管理有风险,县级财政压力较大 |
4.1.3 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保障程度不够 |
4.1.4 基层经办人员偏少,服务能力偏弱 |
4.1.5 部门配合不够协调,信息共享程度偏低 |
4.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宣传引导不到位,缴费缺乏约束机制 |
4.2.2 基金统筹层次偏低,省市支持力度不够 |
4.2.3 政府补贴金额偏低,集体补助缺乏 |
4.2.4 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人员管理制度缺位 |
4.2.5 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系统建设缺乏顶层设计 |
5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启示 |
5.1 国内保险 |
5.2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的启示 |
6 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优化保费征缴流程 |
6.1.1 加强基层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养老意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 |
6.1.2 消除重复环节、简化办事手续,优化业务流程 |
6.1.3 建立科学合理的缴费约束机制 |
6.2 优化基金运营管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
6.2.1 规范基金监督模式,预防基金截留挪用风险 |
6.2.2 研究制定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办法,提升增值保值能力 |
6.3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拓展基金筹集渠道 |
6.3.1 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完善缴费激励机制 |
6.3.2 鼓励村(社区)集体补助,扩大基金筹集渠道 |
6.4 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 |
6.4.1 将基层平台建设纳入考核,提高政府重视程度 |
6.4.2 建立村(社区)协办员经办补贴机制 |
6.4.3 加大操作指导培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
6.5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 |
6.5.1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一指挥调度 |
6.5.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共享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查问卷(面向居民) |
附录二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访谈提纲(面向基层经办人员) |
致谢 |
(3)淄博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概念、理论及国际经验 |
2.1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概念界定 |
2.2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理论基础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4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实践及启示 |
2.4.1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情况概述 |
2.4.2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实践启示 |
第3章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发展历程 |
3.2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基本情况 |
3.3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 |
3.3.1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依据 |
3.3.2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主体 |
3.3.3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环节 |
3.3.4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效果 |
3.4 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4.1 存在的问题 |
3.4.2 原因分析 |
第4章 完善淄博市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
4.1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系统建设 |
4.1.1 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
4.1.2 加大惩罚力度 |
4.1.3 健全司法救济制度 |
4.2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建设 |
4.2.1 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
4.2.2 加强专项审计制度 |
4.2.3 健全养老保险信息共享制度 |
4.2.4 增强独立性或经办机构运作的独立性 |
4.3 健全养老保险社会监督体制 |
4.3.1 建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
4.3.2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
4.4 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 |
4.4.1 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
4.4.2 建立部门间的制约协调机制 |
4.4.3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力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及研究现状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问题及方法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内容及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 |
第二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责任理论 |
一、政府养老保险责任的争论及共识 |
二、政府养老保险责任的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公平与效率理论 |
一、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公平 |
二、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效率 |
三、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公平和效率兼顾 |
第三节 公共政策认同理论 |
一、公共政策认同的内涵 |
二、公共政策认同的缘由 |
三、公共政策抗拒的起因 |
第三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及现状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试点 |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的背景 |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的历程及状况 |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特点 |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 |
第二节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实施 |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的背景 |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的状况 |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 |
第三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背景及原因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状况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意义 |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特点 |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效果 |
第四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后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衡量指标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监管能力的基本特征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三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及成因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待遇给付公平问题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外待遇给付公平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成因分析 |
第四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高效经办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提高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基本内容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外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模式及特点 |
一、日本“多支柱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二、瑞典“基金自平衡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三、智利“基金私化管理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四、巴西“公平普惠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第二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共性及趋势 |
一、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共性 |
二、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趋势 |
第三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中国的启示 |
一、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履行既要全面又要高质量 |
二、养老保险基金要集中中央并市场化运营 |
三、养老保险待遇给付与制度设计要公平统一 |
四、个人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责任要适度提高 |
五、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要精确便利 |
第六章 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路径与对策 |
第一节 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一、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强制参保制度 |
二、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制度 |
三、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制度 |
四、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效果评估机制 |
五、协调统一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
一、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筹集制度 |
二、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一、建立垂直管理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二、建立灵活高效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供给机制 |
三、建立养老保险经办经费财政与基金共担机制 |
四、建设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
五、完善基层村(社)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站点 |
六、提高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
第四节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规及外部支持环境 |
一、强化政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给责任 |
二、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机制 |
三、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
四、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
五、转变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 |
第七章 结论及局限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现状研究 |
(二) 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研究 |
(三) 国外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发展研究 |
三、研究框架 |
(一) 研究问题 |
(二) 研究结构 |
(三) 研究方法 |
(四) 概念界定 |
第二章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框架 |
一、组织机构 |
(一) 机构设置 |
(二) 经费预算和支出 |
(三) 参公情况 |
(四) 经办队伍 |
二、服务效能 |
(一) 覆盖范围 |
(二) 基金规模 |
(三) 待遇水平 |
三、基础建设 |
(一) 基层平台建设 |
(二) 标准化建设及业务经办规程 |
(三) 信息系统建设 |
四、基金监督体系 |
(一) 监督体系 |
(二) 主要效果 |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 |
(一) 发展历程 |
(二) 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 |
(三) 效果 |
第三章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整合分析 |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 经办管理体制不顺 |
(二) 服务网络不完善 |
(三) 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
(四) 人员编制匮乏和经费不足 |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路径 |
(一) 基本思路及展望 |
(二) 实施步骤 |
三、地方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模式 |
(一) “三级管理”的广东模式 |
(二) “五险合一”的广西模式 |
(三) “统一征收”的山西模式 |
第四章 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整合分析 |
一、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现状 |
(一) 管理服务网络 |
(二) 内部控制机制 |
(三) 标准化工作 |
(四) 信息系统建设 |
(五) 社会化管理 |
二、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问题 |
(一) 机构性质不明确 |
(二) 机构设置模式不统一 |
(三) 经办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 |
(四) 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尚未统一 |
(五) 业务经办模式差异较大 |
(六) 社会化管理经费缺乏保障 |
三、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路径 |
(一) 理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体制 |
(二) 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
(三) 推进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 |
(四) 建立健全编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
四、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手段 |
(一) 省级整合 |
(二) 地方整合 |
第五章 推进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整合的政策建议 |
一、形成全国统一经办格局 |
(一) 落实经办体系整合 |
(二) 整合征缴管理体制 |
(三) 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
(四) 逐步整合社会保障项目 |
二、合理划分央地管理事权 |
(一) 明确中央责任 |
(二) 明确省级责任 |
(三) 明确县级责任 |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一) 确定机构编制 |
(二) 加大经费投入 |
(三) 人员分类管理 |
(四) 建立培训和交流机制 |
四、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
(一) 推进基层平台建设 |
(二) 推进标准化建设 |
(三) 推进信息化建设 |
(四) 打造经办管理服务平台 |
(五) 统一业务经办制度和规程 |
参考文献 |
附录:全国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名称一览表 |
后记 |
(7)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大规模的城乡劳动力流动 |
1.1.2 城镇化和经济发展产生大量被征地农民 |
1.1.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与农民工“退保”并存 |
1.1.4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呈现“碎片化” |
1.2 研究意义 |
1.3 理论准备 |
1.3.1 二元经济理论与城乡统筹发展 |
1.3.2 养老金多支柱理论与实践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述评 |
2.1.1 研究养老金受益的流动性和便携性 |
2.1.2 研究普惠型社会福利 |
2.1.3 研究非缴费型养老金 |
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1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研究 |
2.2.2 整合的必要性研究 |
2.2.3 整合的障碍因素 |
2.2.4 整合的制度设计或路径选择 |
2.2.5 国外的经验启示性研究 |
2.2.6 立法规范研究 |
2.2.7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
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3.1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3.1.1 1951~1983年:计划经济时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 |
3.1.2 1984~1997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3.1.3 1997年之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统一 |
3.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 |
3.2.1 国发[1997]26号文件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2 辽宁试点方案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3 国发[2005]38号文件调整后的制度框架 |
3.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3.3.1 扩大制度覆盖面 |
3.3.2 提高统筹层次 |
3.3.3 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与来自国外的启示 |
4.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回顾 |
4.1.1 1950~1957年:制度初创阶段 |
4.1.2 1958~1977年:统一调整和全面倒退阶段 |
4.1.3 1978~2007年:恢复与发展阶段 |
4.1.4 2008年以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阶段 |
4.2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4.2.1 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单方筹资模式缺乏合理的分担机制 |
4.2.2 待遇确定型计发办法导致与企业之间退休金待遇差距大 |
4.2.3 单位管理体制放大了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孤立 |
4.3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4.3.1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
4.3.2 国际改革趋势 |
4.3.3 国际改革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5.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5.1.1 1986~2001年: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兴衰 |
5.1.2 2002年以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5.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与基本特点 |
5.2.1 《指导意见》的相关制度规定 |
5.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 |
5.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5.3.1 由单一支柱到多支柱 |
5.3.2 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 |
5.3.3 与相关制度相衔接 |
6 城乡整合的主要障碍与现状 |
6.1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1 各地探索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不同 |
6.1.2 同一个地方针对不同对象的参保政策不统一 |
6.1.3 不同地方存在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独立制度 |
6.1.4 同一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5 各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收入替代水平差距大 |
6.1.6 新农保地方财政补贴不规范 |
6.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转续难题 |
6.2.1 转续难的制度根源 |
6.2.2 现行制度规定不适应流动人口的参保要求 |
6.2.3 统筹层次不高限制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
6.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
6.3.1 制度设计不统一 |
6.3.2 基金来源不相同 |
6.3.3 待遇标准有差距 |
6.4 社会养老保险现行管理体制制约 |
6.4.1 行政管理体制制约 |
6.4.2 财政补贴机制缺陷 |
6.4.3 信息化建设滞后 |
6.5 整合的进展与现状 |
6.5.1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最新进展 |
6.5.2 实现了新农保与城居保的统一 |
6.5.3 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
7 城乡整合的路径框架与政策选择 |
7.1 整合的三步走战略 |
7.1.1 第一步:分别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1.2 第二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转移接续 |
7.1.3 第三步:合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2 整合农村碎片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
7.2.1 以新农保为基础构建制度模式统一和待遇标准灵活的大一统制度 |
7.2.2 以统筹城乡为改革导向 |
7.2.3 整合优化农村养老保障资源 |
7.3 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7.3.1 既得受益权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中的应用 |
7.3.2 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的实现 |
7.3.3 赋予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 |
7.3.4 政策比较与建议 |
7.4 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
7.4.1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则 |
7.4.2 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框架 |
7.5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衔接转续 |
7.5.1 基于既得受益权的养老保险关系城乡转移接续方案设计 |
7.5.2 转续方案与当前政策的对比 |
7.5.3 政策涵义 |
7.6 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6.1 制度模式 |
7.6.2 筹资模式及方式 |
7.6.3 待遇标准及计发办法 |
7.7 国民养老金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1 国内的相关研究 |
7.7.2 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3 测算结论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综述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 |
二、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
三、综合评价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社会保险 |
二、养老保险 |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总体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总体思路 |
第五节 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有待完善之处 |
第二章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眸和审视 |
第一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1984—1996年)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1996—2000年)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2000—2010年)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成效 |
一、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 |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 |
三、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
五、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显着提升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面临的问题 |
一、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 |
三、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 |
四、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 |
第三章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社保经办机构 |
第一节 我国社保经办机构概述 |
一、社会经办机构是服务型政府的政策执行机构 |
二、当前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 |
三、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创新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现状与进展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概况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的进展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
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面临的挑战 |
二、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思考 |
第四章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析 |
第一节 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及政策回顾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顾 |
第二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历史沿革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查分析 |
一、江苏省农民工基本特征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基于苏南、苏中、苏北农民工的调查分析 |
第四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第五节 完善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建议 |
一、调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
三、加大执法维权力度,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
四、调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转移接续流程 |
第五章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 |
第一节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
一、绝对数量大 |
二、地区差异大 |
三、老龄化速度快 |
四、高龄占比高 |
五、老年抚养比高 |
第二节 江苏省养老金支付情况分析 |
一、养老金支付水平现状 |
二、未来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的合理支出水平 |
第三节 江苏省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基本特点 |
一、参保人数变化情况 |
二、离退休人数变化 |
三、负担系数 |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
五、总结 |
第四节 实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简要探索 |
一、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 |
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
三、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 |
第六章 优化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思考 |
第一节 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 |
一、全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历程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践 |
三、江苏省省级统筹面临的问题 |
四、提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的路径是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 |
第二节 降低企业缴费比例 |
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现状 |
二、企业缴费比例偏高的负面效应 |
三、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一、个人账户的产生和发展 |
二、我国个人账户做实的简要历程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江苏省个人账户做实情况 |
五、加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的步伐 |
第四节 扩大企业年金的范围 |
一、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回顾 |
二、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问题 |
三、江苏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
四、完善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 |
第五节 完善养老保险的参保结构 |
一、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情况 |
二、参保群体结构形成的原因 |
三、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参保结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江苏省养老保险部分年份相关图表 |
附录2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附录3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致谢 |
(9)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基本内涵、思想理论来源及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制度的主要概念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显着特征 |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三、制度的一般特点 |
第二节 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
二、制度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三、制度的筹资模式 |
第三节 制度的思想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简述 |
二、西方社会养老保障理论简述 |
第四节 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国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二章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的管理机构沿革 |
二、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五、企业退休职工出国及出境定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六、企业退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建国后至文革前体制适度参照了苏联的国家保险模式 |
二、文革前在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方面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
三、重视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的制定 |
四、文革期间国营企业基本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管理机构沿革、相关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概况 |
二、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四、福建省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五、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例) |
六、体制的信息化建设 |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
二、不同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差异 |
三、体制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
四、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和支付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 |
五、重视对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等政策的制定 |
六、政府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五节 体制的主要改进思路 |
第四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可能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方法 |
0.4 研究内容框架 |
0.5 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1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概述 |
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
1.1.1 老农保制度的反思 |
1.1.2 新农保制度概况 |
1.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 |
1.2.1 风险的概念 |
1.2.2 新农保风险的界定 |
1.2.3 新农保风险的要素 |
1.2.4 新农保风险的特点 |
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风险管理 |
1.3.1 风险管理的涵义及内容 |
1.3.2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 |
1.3.3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过程 |
第2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的理论探讨 |
2.1 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 |
2.1.1 风险识别的基本内容 |
2.1.2 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 |
2.1.3 风险识别的过程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
2.2.1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及原则 |
2.2.2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方法 |
2.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识别依据 |
2.3.1 保基本 |
2.3.2 有弹性 |
2.3.3 广覆盖 |
2.3.4 多层次 |
2.3.5 可持续 |
第3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与关键风险筛选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分析 |
3.1.1 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分析 |
3.1.2 新农保运作流程及其风险 |
3.1.3 新农保风险形成的过程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识别过程 |
3.2.1 初步识别 |
3.2.2 因素筛选 |
3.2.3 监测评估 |
3.2.4 识别诊断 |
3.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系统识别 |
3.3.1 制度内生风险 |
3.3.2 制度外生风险 |
3.3.3 制度外部效应风险 |
3.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键风险的赋值及筛选 |
3.4.1 新农保风险因素指标层的构建 |
3.4.2 基于AHP法和德尔菲专家预测法的新农保关键风险筛选 |
第4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评估 |
4.1 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1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 |
4.2.1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产生背景 |
4.2.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精算模型及农村国民生命表 |
4.2.3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结论 |
4.3 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评估 |
4.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碎片化”风险 |
4.3.2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风险 |
第5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评估 |
5.1 财政风险评估 |
5.1.1 中央及省级财政风险评价 |
5.1.2 县级财政风险评估——以湖北省部分试点地区为例 |
5.1.3 县级财政补贴风险评估结论 |
5.2 集体筹资风险评估 |
5.2.1 集体筹资意愿分析 |
5.2.2 集体经济补助能力评估 |
5.3 个人账户筹资意愿风险评估 |
5.3.1 新农保参保意愿风险 |
5.3.2 新农保制度满意度评价 |
5.4 个人缴费能力评估 |
5.4.1 缴费能力评估 |
5.4.2 影响农民缴费能力的因素分析 |
第6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策略 |
6.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的目标和原则 |
6.1.1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目标 |
6.1.2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原则 |
6.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的防范 |
6.2.1 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 |
6.2.2 规避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 |
6.2.3 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 |
6.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的防范 |
6.3.1 建立稳健的财政分级补贴机制 |
6.3.2 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 |
6.3.3 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 |
6.3.4 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 |
6.3.5 化解待遇给付风险 |
6.3.6 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 |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索引 |
附录 |
附录一: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问卷调查表 |
附录二:2011年7月新农保调查问卷(参保、未参保) |
附录三:湖北省国民生命表 |
附录四: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民生命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2]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硕.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3]淄博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D]. 刘侃. 天津大学, 2019(06)
-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J].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16)
- [5]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 齐鹏. 山东大学, 2016(09)
- [6]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郑璐. 南京大学, 2015(06)
- [7]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D]. 王誉霖. 武汉大学, 2014(01)
- [8]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D]. 陈汝军. 南京大学, 2013(05)
- [9]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D]. 詹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
- [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D]. 何晖. 武汉大学,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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