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少年犯服刑心理的矫治(论文文献综述)
杨庆玲[1](2017)在《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青少年再犯民众防控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青少年再犯"是指以未成年初犯为基础,未满25周岁的一切重新违法犯罪群体。动态再犯性已成为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征表性特质,我国青少年再犯预防面临失效的风险。青少年再犯防控的工作重心应为广泛依赖微观社会具有强大基层活力的民众防控。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针对民众防控对象矫治失效、民众防控主体无法联动创新及民众防控策略缺乏操作性的现实困境,青少年再犯防控中应实现民众防控对象的靶向分类矫治,民众防控主体的线性联动,民众防控策略的立体建模。应以社区基层组织、学校企业单位、公共场所以及公安部门为基础确定四个防控着力点,以支点之间的线性联动形成三个主防控面,最终构筑"民力为主,公安为辅"的点线面结合的青少年再犯立体化民众防控体系。
吴思文[2](2017)在《模块化设计理念下的我国当代监狱设计研究》文中认为监狱是国家不可或缺的建筑类型之一,是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罚理念的提高,监狱已经由过去的单纯限制自由,惩罚罪犯的主要功能逐渐发展成以矫正教育为主,劳动改造为辅的场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监狱在管理模式,硬件条件,制度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监狱的特殊性,相对其他类型的建筑来说建筑师实践的机会较少,对监狱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和充分,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相比西方成熟的监狱设计建设来说,我国建筑学界对这一方面的研究仍然略显薄弱,缺乏相关理论研究。对当代的监狱建筑进行设计方法及理论的研究,可以丰富我国监狱设计的相关理论,可以为我国未来的监狱发展和改良提供一定程度的参考意义。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的监狱设计模式,综合西方监狱设计经验方法,分析、整合部分设计实例,引入模块化设计理念,从规划到监狱单体设计,总结及归纳模块化设计要点和功能需求。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监狱的设计和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对我国未来监狱的设计发展有所帮助。其中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本文的课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其中第二章主要论述了监狱的相关定义、概念及分类,并且从中西方两个不同的角度去阐述监狱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为分论,即第三章,此部分详细说明了模块及模块化的定义,以及模块话设计方法,进而延伸至模块化建筑和建筑的模块化设计,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模块化设计理念在监狱建筑中的应用。第三部分为设计方法阐述,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从模块化设计理念下进行监狱建筑的规划设计探索和单体建筑设计探究。具体阐述了我国当代监狱从规划到单体的设计方法和设计要求,归纳总结了前后式和左右式等几种不同的常用的模块化布局模式,从模块化的设计角度分析了监狱中各个不同空间及流线的设计要求以及景观绿化的设计原则。在监狱单体部分论述了我国监狱比较重要的几个单体建筑的设计要点和设计规律。
王昊,许永杰[3](2015)在《浅谈未成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及改造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少年犯罪,是全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对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就变得尤为重要。面对纷繁复杂的少年犯矫治工作,我们不得不沉思,如何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监管改造。本文通过搜集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相关资料,调查分析未成年犯的心理特点,以及其在服刑改造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结合罪犯心理改造的有关理论知识,从心理角度提出如何对未成年犯进行矫治改造,强化少年犯改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施海雁[4](2015)在《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引发了社会各界及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对于未成年女犯来说,想要提高教育矫治的改造质量和实现刑罚的目的就需要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采取科学、规范的执法方法,进行文明、有效的管理,针对个案的特殊性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充分保障未成年女犯的合法权益,弱化其监狱人格,以期在其刑满释放之后,能够顺利的回归社会,并成为一名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守法的公民。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但是,我国当前并没有针对未成年犯刑罚执行的专门法律,也没有单独设立未成年女犯的管教所,较于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的现实状况,未成年女犯的刑罚执行目前基本在女子监狱执行,现有的执行现状很难使未成年女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如对未成年女犯的授课课时及劳动时长的相关规定由于其在女子监狱执行的现实环境,也往往流于形式。而且由于未成年女犯与成年女犯的关押并不能够实现完全的隔离,因此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成年女犯对未成年女犯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于各省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未成年女犯在女子监狱的执行期间也就难以得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本文从未成年女犯单独执行的优点入手,分析现有行刑制度的特点和弊端,并借鉴国外相关国家对于未成年犯监禁刑执行的管理方法和相关法律,提出对于我国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的完善设想。建议设立专门的《刑事执行法》,其中设立专门的章节对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保障刑罚执行机关能够有统一的标准对未成年女犯进行管理,杜绝由于各省标准不统一而造成的待遇差别。构建新的减刑、假释制度,帮助未成年女犯能够更早的回归社会。创新管理方法,对未成年女犯的教育矫治需针对其性格特点和未成年的年龄属性进行课程的设置。建立完善的前科消灭制度,以保护未成年犯并不会因自己一时的冲动而背上一生的污点。同时,应将未成年女犯置于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监禁刑的刑罚执行,保障未成年女犯的合法权益,隔绝成年女犯及监狱的改造环境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
李欣[5](2014)在《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充实丰富,但是犯罪这个古老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人们,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特别是暴力犯罪,虽然各国都通过制定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其仍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极端暴力的犯罪,其行为的残忍程度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和道德良知底线。暴力犯罪与侵财类犯罪相比虽然绝对数量稍低,但是其具有严重的人身侵害性和社会危害性,一直以来是各国政府为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民安全感,打击、治理和关注的重要问题,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治理效果却差强人意。单纯依靠刑事打击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犯罪学角度出发对引发暴力犯罪心理的成因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导致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和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及预防的对策。然而我国关于暴力犯罪的专门研究,尤其是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角度分析、设计暴力犯罪治理问题的系统研究相对较少。这首先体现在国内外关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专门解释学说理论方面。犯罪的心理成因及机制在犯罪学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由此形成了众多的各具特色的理论学说,但是专门针对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解释学说并不是很多,而且往往更倾向针对特殊群体暴力犯罪心理成因进行分析,例如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女性暴力犯罪心理分析。就决定因素来说也侧重从单一因素的角度研究和探讨。甚至在分析暴力犯罪心理时简单归结于犯罪人的残忍等主观单一因素,忽视客观社会及生物生理等因素的影响。这就容易导致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及预防策略设计的偏差,最终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暴力犯罪治理效果。基于此,本文在结合犯罪心理成因及机制学说中与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本能论、挫折攻击理论、异常生物因素论等理论以及犯罪原因多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从更加科学的角度全面地分析及解释暴力犯罪心理的成因。与此相对应,我们应在暴力犯罪“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的基础上,对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犯罪人心理矫正与治疗、行为人自我控制力培养、社会环境因素改造等方面思考,设计出切实有效的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和预防的针对性策略。此外,我国目前关于暴力犯罪心理研究的整体结构不是很完整,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也使得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不能给予具体工作强有力的支撑、支援。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研究。同时,将在暴力犯罪治理实践工作中形成的经验以及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于理论体系,使其更新和完善。文章在绪论对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文献主要内容与观点、论文基本框架、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介绍。暴力犯罪与侵财类犯罪相比虽然绝对数量稍低,但是其具有严重的人身侵害性和社会危害性,一直以来是各国政府打击治理的重点,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暴力犯罪进行治理,可效果却差强人意。单纯依靠刑事打击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犯罪学角度出发对暴力犯罪的心理及成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制定切实有效的犯罪心理矫治及治理对策。文章运用心理、文献、统计、比较以及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角度入手,探讨了有关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解释学说,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因素以及暴力犯罪心理的矫治等问题,从新的视角对当代社会多发的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社会治安稳定的暴力犯罪进行思考和研究。界定了暴力犯罪的相关概念,总结了暴力犯罪的心理特征。主要对暴力犯罪相关概念、特征等问题进行阐释。首先对暴力犯罪、攻击、犯罪心理结构等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分析了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以及暴力犯罪心理特征等问题,以期能够理清有关暴力犯罪及其心理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分析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相关学说的利弊,提出关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新观点。主要介绍了有关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一些比较有代表性或具有借鉴性的学说理论,结合犯罪心理成因及机制学说中与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本能论、挫折攻击理论、异常生物因素论等理论以及犯罪原因多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阐述了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因素。首先从心理、生理以及行为三方面分析了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部因素。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不完全的心理过程、病变或扭曲的个性心理倾向、特定或消极的个性心理特征、控制系统缺陷;生理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神经(气质)类型、异常的生物因素、遗传负因、疾病、精神障碍等。行为因素包括:不健康的活动内容、不良的行为习惯和学习模仿不良的行为模式等。其次从社会环境的宏观和微观环境两方面分析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外在客观因素。宏观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气、习俗、特定自然条件等,也称大社会环境因素。宏观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个体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性质和类型以及犯罪率的高低都会产生影响。微观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具体环境,包括家庭、学校、朋友、工作和生活环境、具体情境等因素,也称小社会环境因素。微观环境因素比宏观环境因素更为直接地影响着个体暴力犯罪心理的形成。最后提出了关于暴力犯罪心理防治策略的设计。主要从犯罪人心理矫治,行为人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客观社会环境的改善和治理等方面对暴力犯罪的心理矫治及预防进行了构想,以期能够对暴力犯罪的治理尽一份微薄之力。
禤凝[6](2014)在《论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 ——以看守所为例》文中提出在押人员被刑事拘留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了部分限制,但不代表丧失了所有权利,他们还在不同程度上享有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看守所作为重要的临时羁押场所,除了要保障刑事诉讼过程顺利展开,还需要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高墙内得到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是看守所关押对象中的一个特殊而弱势的群体,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和最后的刑罚执行虽然对他们有震慑和教育的作用,但同时也有负面影响。未成年在押人员心智未成熟,在高墙内的经历会影响终生,他们的弱势也决定了他们在面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处于更为被动的地位。我国重视青少年发展,但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侧重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刑事诉讼权利等的保护,并没有特别关注高墙内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发展状况和权益保障。因此,有必要对看守所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问题进行研究。国外发达国家人权观发展较早,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有先进的理念和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结合我国近年来在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国外发达国家给我们的启示,着重从立法、执法和监督三个层面去规范和完善看守所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体系。
佘懋钦[7](2013)在《“短刑期”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课程改进的行动研究 ——以上海市B监狱某监区为个案》文中认为本文是以上海市B监狱某监区为研究个案,针对短刑期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改进展开的一项行动研究。笔者通过前期的调查,较为系统地描述和分析了短刑期服刑人员群体的心理需求。同时,对目前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思考。通过比较,笔者认为现有的课程已无法满足短刑期服刑人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有必要进行改进。为此,笔者制定了行动研究的步骤。在前期准备阶段,针对这一群体的内在需求和刑期结构等特点,确定课程的教学重点,制定教学大纲,并制作教案。在课程实施阶段,笔者对课堂变化进行了观察。在收集反馈阶段,主要是对听课的服刑人员进行访谈,收集他们对于课程的想法。同时,邀请听课的同事协助对课程进行评价,并从服刑人员的主管民警处了解课程对于服刑人员行为表现的改变产生了怎样的作用。最后的持续改进阶段,在对课程改进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于存在的缺陷进行不断地改进,以期使课程的教学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对课程的改进中,笔者摈弃了原有课程大量知识单向灌输的教学方式,对于课程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建立了把服刑人员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人”的教学理念,并从纷繁复杂的心理学知识中,抽取短刑期服刑人员“社会化”过程中最需要掌握的人际关系方面的教学内容作为课程的主体。在教学方法方面,通过更多的案例和互动的教学方式,使得服刑人员从课堂教学中获得更多对生活和自我成长的思考和启发。通过调查访谈了解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改进对于提高短刑期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以及帮助他们建立回归社会后的生活信心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短短8个课时的课程教育中,服刑人员从对心理知识感到陌生,到逐渐认识到心理健康对自身成长的重要性,改变了一些自身固有的对事物的认知误区,并能主动将一些学到的心理调适技巧运用到日常的改造生活中去。应当说,课程的改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薛惠[8](2013)在《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监狱是社会的缩影,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窗口,监狱的文明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一个国家的服刑人员在社会总人口所占的比例是极少的,但每一个服刑人员牵动着他的家庭、亲人和朋友,更牵动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由于服刑人员的犯罪行为给个人或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严重的危害,很多人认为他们的犯罪行为不可饶恕,给予严惩才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他人的作用。事实表明严刑峻法并不能杜绝犯罪,也不能完全把服刑人员改造好,有时候甚至导致报复社会的更大刑事案件发生。刑罚虽然具有惩罚服刑人员的作用,但刑罚的真正目的是将犯了罪的人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不再继续犯罪。监狱是刑罚执行的场所,刑罚执行理念不仅影响到监狱的工作开展,也影响到服刑人员改造的效果。随着时代的更迭和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们对犯罪和刑罚的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国家已由专制走向民主,社会由野蛮走向文明,刑罚由严厉走向轻缓。更多的人认识到服刑人员虽然造成了社会危害,但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希望对服刑人员不再采取惩罚、报复等刑罚,而是采用劳动改造和思想矫正的方式,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重塑价值观和人生观,从思想和心灵深处解决服刑人员的犯罪问题,为他们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创造条件。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同样也受到人类社会民主和文明的影响,尤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监狱的管理更加法治化和人性化。按照依法治国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要求改造服刑人员是我国监狱面临的重大使命和紧迫任务。为完成监狱对服刑人员改造的历史使命,必须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出路在于创新。监狱及其管理机构要转变观念,将监狱从一个服刑人员关押场所转变为服刑人员的矫正场所,加大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力度,不断提高矫正水平和质量,使服刑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刑满释放后不再犯罪。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服刑人员行为约束和心理矫治,劳动技能的培养,成功地改造了一大批服刑人员,但也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人们文化素质、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注重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并加大思想矫正力度日益成为监狱管理的重要内容。论文以思想矫正为红线,前后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本体论。介绍了服刑人员概念的演变,分析中西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渊源流变并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加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其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的前提和条件,也是降低再犯罪率的重要途径。第二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依据论。本章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人格动力学理论、人道主义理论、社会激励理论、亚文化理论的角度讨论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而尊重服刑人员基本权利,追求行刑效益最优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要求是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实依据。第三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由矫正主体、矫正对象、矫正介体等静态要素和施教系统、接受系统、反馈系统等动态要素组成,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具有能动性、发展性、连续性的特点。分析和研究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机制和内在规律,有助于推动和开展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教育工作。第四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影响因素论。思想矫正过程是服刑人员由外在规制到内在规制的转化过程,这种转化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观念滞后,矫正教育者和服刑人员的道德观念和思想素质,矫正环境和矫正制度等因素是影响矫正效果的重要条件。第五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对策论。本章根据当前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状,结合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理论研究最新成果,提出矫正主体思想上要重视服刑人员的思想矫正工作,建立专职的思想矫正工作队伍,对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多种主体参与的社区矫正活动等对策是提升矫正效果,使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途径。
靳雅心[9](2013)在《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之构建》文中研究说明“司法转处”这一术语在我国算是比较新的提法,当前还没有专门的论着,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较多见的成果是从国外的制度理念角度来探讨的,论述制度建构的也较少。因此,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和研究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来探究犯罪少年脱离严厉、冗长的正式刑事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正式的刑事司法程序给他们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从而保全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社会化轨道的机会。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是一整套制度,而非单个的具体措施,其适用范围包括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本文将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参照国际标准和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拟提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具体说来,本文由五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文献回溯;第二部分: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概述。此为论文的理论部分,主要界定了少年、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概念的定义、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产生理念及理论基础、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基本特征等。第三部分: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国际准则参照和域外经验借鉴。以联合国确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国际准则为参照为标准,以美国、德国、英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经验为借鉴,为下文构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设想做铺垫。第四部分: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实践评析。立足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从我国立法及司法两大实践方面进行分析,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其进行分析论述寻找其产生的原因。第五部分: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笔者认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基本原则,尽量减少司法干预原则,贯彻全面调查原则,社会矫正帮教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少年取保候审制度、实现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提高缓刑适用率、扩大假释和监外执行的运用,为保障制度更好施行还应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最后:结语,总结全文。
徐昀[10](2010)在《未成年犯心理矫治的社会建构论之维:方法与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心理学视角切入,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矫治具有降低人身危险性的重大意义。根据未成年犯的人格特点和教育、轻缓为主的刑事政策,其更适合采用社会建构论心理学矫治范式,具体包括焦点解决短期心理治疗和叙事心理治疗两种方法。实务和理论界对未成年犯心理矫治的探索,已为这些矫治方法的应用奠定了初步基础。
二、浅析少年犯服刑心理的矫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析少年犯服刑心理的矫治(论文提纲范文)
(1)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青少年再犯民众防控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青少年犯罪的动态再犯性 |
二、青少年再犯之民众防控优势 |
三、青少年再犯的民防困境及成因 |
(一) 青少年罪犯矫治失效增加民防难度 |
(二) 无法形成民防主体的联动效能及创新机制 |
(三) 开放型青少年再犯民防策略缺乏操作性 |
四、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青少年再犯的民防路径 |
(一) 民防对象的靶向分类矫治 |
(二) 民防主体的线性联动 |
(三) 民防策略的立体建模 |
(2)模块化设计理念下的我国当代监狱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相关概念及研究对象 |
1.2.1 模块化设计 |
1.2.2 模块化建筑 |
1.2.3 模块化监狱建筑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监狱建筑的概述 |
2.1 监狱及其概念 |
2.2 监狱及其特征 |
2.3 监狱及其分类 |
2.4 监狱建筑的定义 |
2.5 国外监狱建筑的发展历程 |
2.5.1 早期的西方监狱 |
2.5.2 中期的西方监狱改革 |
2.5.3 近现代时期的西方监狱发展 |
2.6 国内监狱建筑的发展历程 |
2.6.1 奴隶社会时期 |
2.6.2 封建制度时期 |
2.6.3 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 |
2.6.4 新中国成立及改革开放以来 |
2.7 我国监狱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趋势 |
2.7.1 监狱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
2.7.2 我国监狱建筑未来的发展趋势 |
2.8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模块化设计原理及应用 |
3.1 模块化设计的基本原理 |
3.1.1 模块的定义 |
3.1.2 模块化设计原理 |
3.1.3 模块化设计方法 |
3.2 模块化设计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
3.2.1 模块化建筑 |
3.2.2 建筑的模块化设计 |
3.2.3 建筑模块化设计的优点 |
3.3 模块化设计理念在监狱建筑中的应用 |
3.3.1 监狱建筑的模块化 |
3.3.2 监狱的模块化系统及模块的分级策略 |
3.3.3 模块的整合 |
3.3.4 模块化监狱的扩展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模块化设计理念下的监狱规划设计 |
4.1 规划理念及设计原则 |
4.1.1 监狱规划的布局原则 |
4.1.2 监狱规划的整体性 |
4.2 监狱的选址原则 |
4.3 监狱的功能分区及功能模块的研究 |
4.4 监狱的模块化布局模式分析 |
4.4.1 美国当代监狱的模块化布局模式分析 |
4.4.2 我国监狱的模块化布局模式研究 |
4.4.3 中美监狱之间的差异 |
4.5 模块化监狱的流线组织研究 |
4.5.1 监狱建筑流线的内容与特点 |
4.5.2 模块化监狱流线的设计要求 |
4.6 模块化监狱中的景观绿化研究 |
4.6.1 监狱绿化的功能性 |
4.6.2 监狱绿化的设计原则 |
4.6.3 监狱景观的模块化设计理念及内容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模块化设计理念下的监狱单体设计 |
5.1 监狱单体建筑模块化设计流程 |
5.2 监舍 |
5.2.1 监舍功能分析 |
5.2.2 监舍模块拆解 |
5.2.3 监舍模块整合 |
5.2.4 监舍流线分析 |
5.3 禁闭室 |
5.3.1 禁闭室功能分析 |
5.3.2 禁闭室模块拆解 |
5.3.3 禁闭室模块整合 |
5.3.4 禁闭室流线分析 |
5.4 会见楼 |
5.4.1 会见楼功能分析 |
5.4.2 会见楼模块拆解 |
5.4.3 模块整合 |
5.4.4 会见楼流线分析 |
5.5 监狱伙房 |
5.5.1 监狱伙房功能分析 |
5.5.2 伙房模块拆解 |
5.5.3 伙房模块整合 |
5.5.4 伙房流线设计 |
5.6 监狱建筑形象设计 |
5.7 本章小结 |
结语 |
1.模块化监狱建筑系统的创作方法 |
2.研究中的体会和不足 |
3.小结 |
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
致谢 |
附件 |
(3)浅谈未成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及改造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未成年犯罪的的现状 |
二、未成年罪犯的心理特点 |
(一) 需要结构特点 |
(二) 认知观念特点 |
(三) 情绪情感特点 |
(四) 意志特点 |
三、心理矫治对未成年罪犯改造的重要性 |
四、未成年犯的监管改造对策 |
(一) 加强未成年犯地观念体系教育 |
(二) 加强未成年犯的行为训练 |
(三) 建设积极健康的改造环境 |
(四) 形成家庭、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支持力量 |
(五) 强化社区矫正的作用 |
(六) 增强未成年犯的法律意识, 提高法律素质 |
(4)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制度现状 |
(一)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场所 |
(二)未成年女犯监禁刑管理改造模式 |
1.单一全封闭式管理 |
2.严格统一的军事化要求 |
3.强制的被动式改造模式 |
4.单一的行刑制度和程序 |
(三)未成年女犯的权益保障情况 |
二、未成年女犯现有监禁刑行刑制度的弊端 |
(一)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 |
1.执行标准不统一 |
2.现有的减刑、假释制度不利于未成年女犯的改造 |
3.前科制度的存在影响未成年女犯的心理和改造情绪 |
(二)未成年女犯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 |
1.无法保障未成年女犯拥有良好的改造环境 |
2.无法获得相对自由的与外界联络和接触的权利 |
3.无法保障其休息权和受教育权 |
4.无法保障的其他权利 |
(三)缺乏科学系统的教育矫治方法 |
1.忽视对于个案的矫治 |
2.忽视未成年女犯改造的主体地位 |
3.忽视对未成年女犯的再社会化职责 |
三、国外未成年女犯监禁刑行刑制度介评 |
(一)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相关制度 |
1.美国 |
2.英国 |
(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相关制度 |
1.德国 |
2.日本 |
四、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制度的完善 |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
1.出台专门的未成年法律 |
2.构建新的减刑、假释制度 |
3.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
(二)强化未成年女犯的权益保障机制 |
(三)建立科学系统的教育矫治方法 |
1.重视个案矫治 |
2.重视未成年女犯的改造主体地位 |
3.重视改造场所的再社会化职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 文献综述与观点总结 |
(一)文献综述 |
(二)观点总结 |
三、 论文基本框架 |
四、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暴力犯罪及其心理概述 |
第一节 暴力犯罪概述 |
一、 暴力犯罪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 暴力犯罪的分类 |
三、 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 |
第二节 犯罪心理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认知结构要素 |
二、 情绪情感要素 |
三、 意志结构要素 |
四、 个性心理倾向要素 |
五、 个性心理特征要素 |
第三节 暴力犯罪心理特征 |
一、 暴力犯罪的认知特征 |
二、 暴力犯罪的情绪情感特征 |
三、 暴力犯罪的意志特征 |
四、 暴力犯罪的动机特征 |
五、 暴力犯罪的性格特征 |
第二章 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理论介评 |
第一节 以心理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本能论——源自人类本能的攻击性 |
二、 挫折攻击理论——源自挫折的攻击性 |
三、 补偿理论——源自追求优越的攻击性 |
第二节 以社会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模仿理论 |
二、 社会学习理论 |
第三节 以生物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染色体异常理论 |
二、 内分泌失调理论 |
三、 物质代谢异常理论 |
第四节 本文观点: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 |
第三章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因素 |
第一节 生理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遗传:先天的暴力潜因 |
二、 性别:男女攻击方式存在差异 |
三、 年龄: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较高 |
四、 生化物质:体内微量元素失衡致使情绪不稳、暴力性增强 |
第二节 心理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认识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 |
二、 不良情绪情感因素的影响 |
三、 不良意志品质的影响 |
四、 不良个性心理因素的影响 |
第三节 行为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不良行为的定式 |
二、 不良行为的模仿 |
第四章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 |
第一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宏观环境因素 |
一、 社会转型期社会管理失范 |
二、 经济发展不平衡引发心理失衡 |
三、 暴力文化的渗透和影响 |
四、 特定自然条件的刺激和诱发 |
第二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微观环境因素 |
一、 家庭背景下暴力观念的代际传承 |
二、 学校教育的缺陷对犯罪心理的影响 |
三、 情境因素的诱发和影响 |
第五章 暴力犯罪心理的防治 |
第一节 暴力犯罪心理矫治 |
一、 开展心理矫治的必要性 |
二、 心理矫治与犯罪人心理矫治的界定 |
三、 犯罪人心理的矫正 |
四、 犯罪人心理的治疗 |
第二节 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 |
一、 培养自我调节能力 |
二、 培养自我监督能力 |
第三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环境的改善与治理 |
一、 转变不当教育方式 |
二、 营造良性文化氛围 |
三、 完善矫治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论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 ——以看守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2 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 |
2.1 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现状 |
2.2 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的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 |
3 国外发达国家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的概况与启示 |
3.1 国外发达国家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的概况 |
3.2 国外发达国家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的不足与启示 |
4 完善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法律保障制度的思考 |
4.1 建立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制度的价值 |
4.2 完善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建设 |
5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短刑期”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课程改进的行动研究 ——以上海市B监狱某监区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的缘起 |
(一) 监狱教育工作的现状 |
(二) 监狱教育课程改进的契机 |
二、选题的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
(二) 短刑期服刑人员 |
(三) 课程改进 |
四、文献综述 |
(一) 国外关于心理教育和罪犯矫正的研究文献综述 |
(二) 国内关于监狱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文献综述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践现状提出疑问 |
一、B监狱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已有实践及成效 |
(一) 原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的设计 |
(二) 原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课时分配 |
二、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一) 对心理健康教育课堂的观察 |
(二) 对服刑人员的调查访谈 |
三、课程实施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课程存在的定位偏差 |
(二) 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的缺陷 |
第二章 课程改进的行动研究方案设计 |
一、行动研究的总体计划 |
(一) 需要行动研究解决的问题 |
(二) 行动研究的总体计划 |
二、行动研究的具体设想 |
(一) 课程设计理念的改进 |
(二) 课程内容的改进 |
(三) 授课方式的改进 |
三、行动研究的实施步骤 |
(一) 前期准备与课程实施 |
(二) 收集反馈与持续改进 |
第三章 课程改进的行动方案实施过程 |
一、短刑期服刑人员心理需求分析 |
(一) 对于服刑的心理感受 |
(二) 对于犯罪的内心感受 |
(三) 对于未来的预期 |
二、课程改进策略和具体做法 |
(一) 课程改进策略 |
(二) 课程改进的具体做法 |
三、课程改进的效果和产生的作用 |
(一) 关于犯罪心理的改变 |
(二) 对人生的思考 |
(三) 典型个案 |
(四) 同事评价 |
第四章 对课程改进行动的反思与建议 |
一、课堂中服刑人员表现出的问题 |
(一) 课堂中服刑人员的行为变化 |
(二) 课堂中服刑人员的情绪变化 |
(三) 课堂中服刑人员的沉默表现 |
二、倾听服刑人员的心声 |
(一) 对改造生活的想法 |
(二) 对犯罪的认识 |
(三) 对于回归社会的期待 |
三、对课程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
(一) 教学内容的再改进 |
(二) 互动式的课堂 |
(三) 课程考核的改进 |
(四) 其他方面的改进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 论文研究的背景 |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现状分析 |
(一)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二) 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 中西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之比较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概述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从“犯人”、“罪犯”到“服刑人员” |
(二) 服刑人员概念确定的意义 |
(三) “思想矫正”释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历史沿革 |
(一) 西方国家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历史变迁 |
(二) 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渊源和发展概况 |
(三) 当代教育刑主义下的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思潮 |
三、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性质和特点 |
(一)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
(二)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价值观重塑的过程 |
(三)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社会复归过程 |
四、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意义 |
(一) 丰富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 |
(二) 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
(三) 降低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
第二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 |
(一)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 |
(二) 人道主义行刑理论 |
(三) 人格动力学理论 |
(四) 社会激励理论 |
(五) 亚文化理论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实依据 |
(一) 尊重服刑人员基本权利的需要 |
(二) 体现行刑效益的实际需要 |
(三)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
第三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分析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定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运行和环节 |
三、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基本机制 |
(一)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接受机制 |
(二)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动力机制 |
(三)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说服机制 |
(四)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沟通机制 |
第四章 影响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因素分析 |
一、社会观念滞后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重刑主义观念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二) 功利化观念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二、矫正工作者自身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矫正工作者文化程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施教过程的影响 |
(二) 矫正工作者心理素质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施教过程的影响 |
三、服刑人员自身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服刑人员心理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二) 服刑人员道德素养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三) 服刑人员的认知水平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四) 服刑人员的文化素养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四、矫正环境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监区环境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环体的影响 |
(二) 社会支持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环体的影响 |
五、矫正制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矫正教育者的主体范围规定不明确 |
(二) 服刑人员的奖惩激励缺乏制度制约 |
第五章 完善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对策分析 |
一、转变矫正主体观念,注重思想矫正在服刑人员改造中的作用 |
(一) 树立尊重服刑人员基本人权的观念 |
(二) 转变社会对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态度 |
二、开展道德教育,使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一) 培养服刑人员耻感意识,加强道德教育 |
(二) 培养服刑人员道德自省,加强道德内化 |
三、构建主体间性思想矫正教育模式,开展服刑人员的个性化教育 |
(一) 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模式的新突破 |
(二) 开展服刑人员个性化矫正,提高矫正效果 |
四、开展多样化矫正活动,提高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工作质量 |
(一) 开展文化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知识水平 |
(二) 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服刑人员守法意识 |
(三) 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 |
(四) 开展心理咨询,提高服刑人员的心理调适能力 |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思想矫正教育环境 |
(一) 加强监区、家庭、社会环境的构建,营造积极向上的矫正氛围 |
(二) 构建政府组织为主导,多种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教育模式 |
六 完善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工作的相关制度 |
(一) 完善思想矫正工作的衔接制度 |
(二) 健全矫正工作者职业准入制度 |
(三) 建立服刑人员人格调查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 |
(四) 完善服刑人员考核制度 |
(五) 构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奖惩机制的听证制度 |
结语:高墙内外人性的流露 |
参考文献 |
附录: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质性研究探索与尝试 |
后记 |
(9)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之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次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流程和方法 |
1.3 国内外文献回溯 |
2 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概述 |
2.1 少年司法转处概念 |
2.2 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产生理念及理论基础 |
2.3 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基本特征 |
3 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国际准则参照和域外经验借鉴 |
3.1 国际准则参照 |
3.2 域外经验借鉴 |
4 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实践评析 |
4.1 现状 |
4.2 成因分析 |
5 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 |
5.1 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指导原则 |
5.2 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未成年犯心理矫治的社会建构论之维:方法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建构论心理学矫治范式对未成年犯的特殊意义 |
二、矫治方法:焦点解决短期心理治疗与叙事心理治疗 |
(一)焦点解决短期心理治疗 |
(二)叙事心理治疗 |
三、应用初探:可行性及其障碍 |
四、浅析少年犯服刑心理的矫治(论文参考文献)
- [1]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青少年再犯民众防控策略研究[J]. 杨庆玲.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7(05)
- [2]模块化设计理念下的我国当代监狱设计研究[D]. 吴思文.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6)
- [3]浅谈未成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及改造对策[J]. 王昊,许永杰. 法制博览, 2015(16)
- [4]未成年女犯监禁刑执行问题研究[D]. 施海雁. 辽宁大学, 2015(05)
- [5]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D]. 李欣. 吉林大学, 2014(03)
- [6]论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 ——以看守所为例[D]. 禤凝. 暨南大学, 2014(04)
- [7]“短刑期”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课程改进的行动研究 ——以上海市B监狱某监区为个案[D]. 佘懋钦. 华东师范大学, 2013(05)
- [8]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D]. 薛惠.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9]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之构建[D]. 靳雅心. 四川师范大学, 2013(05)
- [10]未成年犯心理矫治的社会建构论之维:方法与应用[J]. 徐昀.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