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结 务实 进取——曲靖市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纪实(论文文献综述)
赵聪[1](2019)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以山东省A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效,这既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肯定,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背景下,通过对课题研究的背景、意义、难点、重点、创新点以及国内研究情况进行论述,阐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概念,以及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理论、公务员制度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从理论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行解读,为深刻分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以山东省A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为例,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后的干部队伍变化情况,对A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职级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虽然A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队伍建设过程中,采取了部分扎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但是队伍建设中不适应新形势的因素还很多,仍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效能。在充分调研获得相关数据的前提下,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入手,对干部队伍结构、能力素质、保障激励、制度约束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探寻存在问题,深挖产生原因。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其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功能;二是部分干部的能力素质不过硬,与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各类保障制度不健全,不能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监督管理还存在漏洞,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合理前瞻的前提下,提出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具体应该从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向一支专业化执纪、执法队伍方向发展,既要延续其政治机关的职能,又要在执纪、执法专业化上下功夫。以合理配备人员队伍为基础,以选好用好干部为前提,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提升能力素质为保障,以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为手段,以完善监督制约为核心,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冯志峰[2](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邓习航[3](2018)在《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 ——基于南昌市新建区的调查》文中研究指明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是我国基层领导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处在基层改革和发展的第一线,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中的具体执行者,为促进科学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责任。乡镇科级领导班子的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在基层的路线和方针的执行。党和国家一直很重视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各项政策法规并采取了相关的措施。然而从当前国内的形势和农村基层工作的需要来看,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依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南昌市新建区乡镇进行调研分析,找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陈姝宏[4](2014)在《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研究 ——以长春市D区典型街道、社区为例》文中提出社区矫正对象是指五类罪犯因社会危害性较小而在社区进行矫正的一类特殊人群。其范围包括:管制、缓刑、暂于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假释。因为犯罪而缺失了部分社会权利,使矫正对象陷入一种两难境地:在接受强制性监管的同时,还要面对住房、工作、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减缓和摆脱压力仅仅依靠矫正对象自身能力是无法达到的。对他们而言,修复社会关系,建立社会关系网,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才能获得真正意义的救赎。本研究是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问题的研究,是关于社区矫正的个案研究。再社会化是相对于社会化而言的,指对在早期社会化与继续社会化中未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人,通过强制或补偿教育的方式进行再教化的过程。目的是改变这些人已形成的那种反文化的人格,使他们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罪犯的再社会化,就是使罪犯改掉恶习、修复价值观、重新回归社会的过程。马克思认为,罪犯在侵害他人的同时也就是在侵害他自己,这种侵害自己的罪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惩罚。这种惩罚使他脱离社会规范、文化规范和道德规范,使他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因此,罪犯回归社会、重新获得自由所应当具备的前提条件,就是能够完成再社会化。现代行刑领域的做法是,将心理矫正、道德教育与劳动技能的培养等方面紧密结合,以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本研究在考察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效果中发现,当前矫正对象再社会化最突出的问题是社会排斥、社会资本匮乏、社会支持不足,难以融入社会。因此,本研究以这几个问题入手,进一步深入社区,研究推进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本研究以吉林省长春市第一个社区矫正试点——长春市D区为研究对象,重点选取了D区的一个街道、两个社区,通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过程中最突出、最主要的矛盾是矫正对象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排斥。社会排斥一定程度上隔断了矫正对象的某些社会关系,阻隔了矫正对象的社会参与。正如吉登斯所言,社会排斥导致贫困、劳动力市场排斥、服务排斥和社会关系排斥。矫正对象的社会反排斥使他们内心孤僻,行为孤单,不良情绪无处发泄,在得不到理解和支持的时候,易走向极端,存在对社会不满甚至是反抗现有体制冲动。社区矫正区别于监禁矫正的优势在于社区矫正能够避免犯人之间的“交叉感染”,实现刑罚的惩罚性手段与教育性目的相统一。矫正对象在社区、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就有可能回归社会主流价值体系,既节省行刑成本,又实现了再社会化,一举两得。但是,这种理想化的目标能否实现?矫正对象毕竟是罪犯,公众及社区居民能否接受这种方式,能否接受矫正对象?矫正对象能否顺利地融入社会?这些疑问有待研究者的调查和研究。我国的行刑制度在国际化的影响下,从重刑主义逐渐向轻型主义过渡,从惩罚性、报应性理念向人性化、恢复性转变。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在我国试行,已经走过了十年。可以肯定地说,社区矫正制度值得推广,尤其是随着2013年国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政策出台,意味着社区矫正将进入一个全面推进的时期。我国目前还没有《社区矫正法》,相对于监禁刑,社区矫正还只是一种非监禁刑罚的辅助执行方式,意味着罪犯在司法监督下进行社区“服刑”。社区矫正的目标是矫正罪犯的心理和行为,使他们纠正错误的理念和行为,重新回归社会,完成再社会化。实际情况是,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面临重重困境,出狱之后种种问题接踵而来。当前社区矫正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社会排斥。如果社会排斥矫正对象,矫正对象也会排斥社会。怎样克服社会排斥是理论界亟需研究的课题。社会排斥引起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难、社会支持网断裂和社会资本匮乏等问题。从实际结果来看,非社会融入就是社会排斥。克服社会排斥需要从非正式支持入手,目前官方的正式支持已经作出了积极努力,如建立正式的专门机构,组织了大量的志愿者参与矫正过程,但矫正对象主观上被支持的感受并不明显,矫正对象内心的被排斥感和现实的排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因此,如何通过非正式支持增加对矫正对象的理解、包容和支持,是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关键。社区矫正是一场社会参与的刑罚。社区矫正既不是矫正对象一个人的独角戏,也不是司法部门的大包大揽,而是由矫正对象与其家人、邻居、朋友、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加的运动会。本文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建构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网的途径:一是从宏观的设计上,增加矫正对象的社会资本,减少社会排斥,增进社会融入,建立非正式社会支持;二是从微观的实际做法上,需要建立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网中查找可能突破的途径和办法。吉林省的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社区建设也尚未成熟,缺乏丰富的社区矫正经验,还没有形成适合本地区的特色模式。但是,吉林省的地域文化和风土人情为社区矫正积淀了有益的社会基础,东北人讲情义、重关系的社会习惯,宽容、豪爽、大气的性情,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提供了紧密的情感纽带,较为宽厚的社会包容和普遍接纳的社会心态。
黄志本[5](2013)在《阿拉善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于经济管理而言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管理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中渐趋成熟。但与经济管理体系相比,我国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则仅仅处在起步的阶段,仍在探索之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值得深入思考。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阿拉善盟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2010年,阿左旗、额济纳旗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旗县。2011年,阿拉善盟又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盟市。阿拉善盟的成功做法是,完善“一个格局”,即“上下联动一盘棋、齐心协力共同抓”工作格局,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两个层面”,即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强化村(社区)居民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三项机制”,即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四项重点”,即抓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与服务、抓好虚拟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阿拉善盟从区域性特点出发,在传统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坚持党政的主导,完善机制保障,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方社会主体包括广大群众的能动作用,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为内蒙古以及其他类似地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作者结合调查研究、国内外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经验及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对阿拉善盟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能从具体工作者的角度,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留下自己的思考,提供相应的工作参照,使之在工作实践中能得到启示,为丰富社会管理建设理论研究内容,尽一份绵薄之力。
周韬[6](2013)在《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危机环伺的年代,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们的价值观趋于多元,环境的高速变动带来各方面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不断涌现,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我国每年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是相当惊人的。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看到,突发事件频发的这些年,正是网络新媒体突飞猛进的发展阶段。通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齐头并进的年代,传统的新闻传播格局被打破,网络成为一个平台,越来越多真实的事件及与之相伴的各种声音借助这一平台,与传统媒介一起,重塑了整个媒介生态环境。网民声音的介入及其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趋势也日益明显。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负面网络舆论大有泛滥之势,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不稳定因素。突发事件下的网络舆论引导已经成为一个挑战性的课题,其表现形式、运行机制以及发展态势,都值得我们仔细梳理和研究。本文以相关突发事件为事实基础,以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有关理论为方法论,通过梳理和分析了政府在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中的舆论引导方面的行为,总结分析舆论引导的得失,研究得出了政府在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两项机制”——短期机制与长期机制。
王元成[7](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社,中国社工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8](2012)在《关于表彰康复医疗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关于开展康复医疗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社康字【2011】第07号)、《关于举办"第八次全国医院管理高级论坛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创刊25周年庆典"的通知》(中社康工委字【2012】第08号)文件精神,经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领导同意,中国社工协会康复医学会和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社决定在举
周慧[9](2011)在《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近年来推行的问责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遏制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方面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因此,将问责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三个方面来研究突发事件问责问题。第一部分是关于问责的历史、规范和概念,包含本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研究,包含本文的第三、四、五章;第三部分关于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研究,包含本文的第六、七章,各章主要内容简介如下:第一章是有关问责的历史和规范的研究。问责是个实践问题也是个历史问题。对问责历史的考察是从实践史、制度史和观念史三个层面分别着手的。问责史的考察范围围绕“问责制”的建设来确定。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详细考察我国地方政府近年来颁布的问责法规,不仅了解到我国地方政府在问责问题上的态度,也为突发事件问责研究带来启示和思考。第二章是关于“accountability”的概念及其理论趋向的研究。依据英文相关文献,本章首先考察了accountability作为问责这层含义的来龙去脉,以及如何和中文“问责”之间建立了相应的联系;其次还考察了问责的定义、问责类型和关系、问责的功能、不足与界限;第三,主要考察了问责理论基础及其新的理论趋向。基于民主宪政理论,现在平行问责、协商问责、事前问责、基于公共安全的个体问责等问责新观念比较流行。第三章是有关“问责”观念的重新解释。我国传统问责主要是一种以官僚体制为基础的垂直问责,它是以事后的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这种观念不仅与accountability概念内涵大异其趣,而且也不利于本文的进一步研究。第四章是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的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是一种过程应对。以事后责任追究为主要形式的现行问责制度不能有效监督突发事件应对过程责任的落实,构建突发事件应对问责制并将之作为法律追责的前置程序,不仅能弥补这一缺憾,而且有利于应急管理体制的完善。转变问责观念的直接动因是突发事件应对的现实困境。“问责”的核心内涵在于问责主体对责任主体履职过程的监督、过问,以及责任主体对监督、过问的回应,仅将问责制理解为责任追究制不可避免会带来诸多问题,突发事件事后问责不利于突发事件的整体应对,也难以保证应对过程责任的层层落实。构建应对问责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应急管理和落实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责任,因而应对问责应遵循三大原则;应对问责的法律关系是应对问责制的核心内容,它与应对问责制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客体、问责情形和方式等概念密切相连,主要表现为性质不同的三类问责主体与四类问责对象之间的五大关系;应对问责程序是以“责任实现”为中心而设计的,应遵循“闭合原则”和“效率原则”,但实践中程序模式的选择,应以非正式简易程序为原则,正式的普通程序为例外。第五章是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制化研究。在现有的有关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来构建突发事件应对制是本章研究的出发点。因此,本章详细分析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责任条款,分析其中的不足并给出相关的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并结合上一章的内容,试拟了《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暂行办法》。第六章是有关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的整体考察。我国有关突发事件的安全监管的最大问题是监管主体过于复杂。因此本章主要考察了安全监管的机构及监管体制,并对突发事件安全监管的事前问责给予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第七章是有关事故灾难的安全监管问责研究。突发事件问责案例表明,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除有关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这是构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的直接动因。实施安全监管问责不仅有重要政治意义,也是现实的需要。安全监管体制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监管事项众多、监管主体多元、监管职责交叉重叠上。安全监管体制直接关系到监管问责的主体、对象和客体。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重要性,安全监管问责应当考虑事前问责的必要和可能,借助“责任链”假说,可对此予以成功论证。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分散于不同层级的各类法规当中,它关系到安全监管问责情形的拟定和具体制度设计。基于防范同类事件发生的目的,拟定安全监管问责情形必须考虑以前的相关问责案例。“多头监管”是目前我国安全监管中的最大问题,解决此问题可构建“一头督查、多头分管”问责主体制度。
张亚,杜萌,储皖中,徐强[10](2010)在《云南1287个乡镇配备综治维稳副职》文中研究说明本报讯 云南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维护全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三大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1月至10月,在经济总体发展向好的情况下,全省共排查出社会矛盾
二、团结 务实 进取——曲靖市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纪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团结 务实 进取——曲靖市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1)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以山东省A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及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纪检监察机关的概念 |
2.1.2 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 |
2.1.3 纪检监察干部的概念 |
2.2 理论概述 |
2.2.1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2.2.2 激励理论 |
2.2.3 公务员制度理论 |
第三章 A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 |
3.1 A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概况 |
3.1.1 岗位现状分析 |
3.1.2 队伍结构分析 |
3.1.3 提拔交流情况 |
3.2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
3.3 A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分析 |
4.1 人员结构不合理,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功能 |
4.1.1 职务结构不合理 |
4.1.2 专业结构不合理 |
4.1.3 年龄结构不合理 |
4.2 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
4.2.1 政治素养不够高 |
4.2.2 专业素质不够过硬 |
4.2.3 作风不够扎实 |
4.2.4 群众工作能力不够强 |
4.3 各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不能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
4.3.1 法律法规不完善 |
4.3.2 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
4.3.3 交流机制不健全 |
4.3.4 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不健全 |
4.3.5 生活保障制度不健全 |
4.4 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
4.4.1 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
4.4.2 外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
第五章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
5.1 调整人员结构,合理恰当配备干部 |
5.1.1 积极调整职务结构,逐渐形成“金字塔形” |
5.1.2 完善资格准入制度,遴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 |
5.1.3 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
5.2 强化自身发展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
5.2.1 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
5.2.2 增强业务技能,提升专业素养 |
5.2.3 注重实践锻炼,实现知行合一 |
5.2.4 突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
5.2.5 加强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 |
5.3 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
5.3.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察官制度 |
5.3.2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崇尚实干良好氛围 |
5.3.3 建立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
5.3.4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
5.3.5 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更新干部知识结构 |
5.3.6 完善生活保障机制,解决干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
5.3.7 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关注干部心理健康 |
5.4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 |
5.4.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
5.4.2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3)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 ——基于南昌市新建区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第2章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理论基础 |
2.1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概念 |
2.1.1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 |
2.1.2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主要特点 |
2.1.3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
2.2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人才观 |
2.2.2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 |
第3章 南昌市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成就 |
3.1 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
3.1.1 新建区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基本概况 |
3.1.2 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的相关措施 |
3.2 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3.2.1 干部队伍更加专业化 |
3.2.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 |
3.2.3 年龄结构呈现“梯次有序” |
3.2.4 文化程度显着提升 |
3.3 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 |
3.3.1 将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
3.3.2 加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
3.3.3 重视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 |
第4章 南昌市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
4.1 当前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较弱 |
4.1.2 领导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不足 |
4.1.3 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 |
4.1.4 作风不够端正 |
4.2 新建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
4.2.1 一些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思想存在偏差 |
4.2.2 少数乡镇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
4.2.3 待遇相对较低 |
4.2.4 责权不匹配 |
第5章 加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
5.1 将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
5.1.1 増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
5.1.2 提升政治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1.3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 |
5.2 完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管理制度 |
5.2.1 建立科学民主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
5.2.2 加强干部培训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
5.2.3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与监督机制 |
5.2.4 完善干部激励机制 |
5.3 坚持以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为根本 |
5.3.1 提高基础能力素质 |
5.3.2 提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
5.3.3 提高创新能力 |
5.4 高度重视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
5.4.1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
5.4.2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 |
5.4.3 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
5.5 为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创造优良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
5.5.1 加强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
5.5.2 进一步丰富文体生活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研究 ——以长春市D区典型街道、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研究的领域与面向 |
1.2.1 罪犯再社会化理论追溯 |
1.2.2 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特殊性 |
1.2.3 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影响因素与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与理论准备 |
1.3.1 社区矫正刑研究述评 |
1.3.2 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1.3.3 社会关系网及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1.3.4 已有研究的局限及本研究的发现 |
1.4 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
1.4.1 社会关系网视角下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解释 |
1.4.2 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视角切换 |
1.4.3 社会调查与个案研究 |
1.5 表述框架与结构 |
第2章 个案介绍与调查 |
2.1 长春市 D 区社区矫正总体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2.1.1 “D 区模式”:作为社区矫正试点的制度建设与组织结构 |
2.1.2 专业化的管理机构:社区矫正管理局 |
2.1.3 小结:试点试行期间社区矫正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2.2 D 区社区矫正个案调查 |
2.2.1 a 街道社区矫正调查 |
2.2.2 b 社区社区矫正调查 |
2.2.3 c 社区社区矫正调查 |
第3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问题 |
3.1 矫正对象的嵌入困境 |
3.1.1 结构性嵌入困境:社会排斥的负面影响 |
3.1.2 关系性嵌入困境:社会信任的破裂 |
3.2 矫正对象社会排斥的面向及表现 |
3.2.1 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
3.2.2 社会保障的排斥 |
3.2.3 社会公众的排斥 |
3.3 矫正对象对社会的排斥与抗拒 |
3.3.1 对“罪犯”身份的排斥 |
3.3.2 对社会支持的排斥 |
3.3.3 对社会控制的排斥 |
3.4 双向排斥的不利后果 |
第4章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网断裂问题 |
4.1 社会支持网“结构关系”的断裂 |
4.1.1 “人在情境中”:强关系社会支持的断裂 |
4.1.2 “互助与自助”:弱关系社会支持的断裂 |
4.2 社会支持网“结构类型”间的断裂 |
4.2.1 正式支持的“力不从心” |
4.2.2 非正式支持的“有心无力” |
4.2.3 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的断裂 |
4.3 社会支持网“资源类型”间的断裂 |
4.3.1 家庭依赖型资源的断裂 |
4.3.2 社区依赖型资源的断裂 |
4.3.3 自我局限型资源的断裂 |
第5章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资本匮乏问题 |
5.1 社会资本与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网 |
5.1.1 矫正对象社会资本的维度 |
5.1.2 社会资本对矫正对象的正面功能 |
5.1.3 社会资本对矫正对象的负面效应 |
5.2 矫正对象文化规范资本的缺失 |
5.2.1 社会信任的缺失 |
5.2.2 社会心理的缺失 |
5.2.3 价值观传统的缺失 |
5.2.4 互惠与合作资本的缺失 |
5.3 矫正对象社会资本匮乏的表现 |
5.3.1 社会关系网外部资源的紧张 |
5.3.2 社会关系网关系强度的限制 |
5.3.3 社会关系网断裂带来的资本“贬值” |
第6章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网的整合与再编织 |
6.1 建构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网的国内外经验 |
6.1.1 国外经验借鉴 |
6.1.2 国内经验总结 |
6.2 建立矫正对象社会资本整合的制度与机制 |
6.2.1 社区矫正官制度的规范与完善 |
6.2.2 社区矫正帮教机制的创新与推进 |
6.2.3 搭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平台 |
6.3 增加矫正对象社会资本的途径 |
6.3.1 隐蔽身份下的社会关系扩展 |
6.3.2 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沟通渠道 |
6.3.3 建立就业推荐机制促进就业 |
6.4 社会支持网的再编织: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的互动 |
6.4.1 加强非正式支持力量 |
6.4.2 促进监管者与矫正对象的良性互动 |
6.4.3 监狱教育与社区矫正教育的资源整合 |
6.4.4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5)阿拉善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概念及原动力、遵循原则 |
(一)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概念 |
(二) 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的原动力 |
(三) 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的遵循原则 |
二、我国社会管理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挑战 |
(一) 取得的成就 |
(二) 面临的挑战 |
三、国内外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做法及启示 |
(一) 国外典型做法 |
1. 美国——注重设置合理高效的社会管理机构 |
2. 英国——市场化社会管理模式 |
3. 日本——分权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 |
4. 法国——民主化社会管理决策程序 |
5. 新加坡——依法进行社会管理 |
(二) 国内典型做法 |
1. 香港“小政府、大社会”模式 |
2. 北京东城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
3. 广东深圳龙岗“大综管”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
4. 河南新郑“民生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
5. 四川成都锦江区“去行政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
(三) 内蒙古自治区典型做法 |
1. 鄂尔多斯市建立数字化管理城市 |
2.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以项目化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
3. 通辽市扎鲁特旗“三联一有”推进嘎查村社会管理创新 |
(四) 启示 |
1.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理念 |
2.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 |
3.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强化社会参与意识 |
4.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强化“顶层设计” |
四、阿拉善盟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出路 |
(一) 探索实践 |
1. 完善“一个格局”,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
2. 强化“两个层面”,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
3. 健全“三项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4. 抓好“四项重点”,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二) 存在的问题 |
1. 社会管理理念更新缓慢,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
2. 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建设与管理滞后于经济建设与发展 |
3. 社会利益结构失衡及社会公平信仰的缺失,引发的社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
4. 社会管理主体不够多元化,社会管理方式不够灵活 |
(三) 对策出路 |
1. 着力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
2. 着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调处体系 |
3. 着力构建动态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4. 着力构建现代化新型城市管理体系 |
5. 着力构建系统化综合信息管理体系 |
6. 着力构建人性化实有人口管理体系 |
7. 着力构建法治化有序规范管理体系 |
8. 着力构建集成化社会力量联动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章 突发事件与网络舆论概述 |
第一节 突发事件概述 |
第二节 网络舆论概述 |
第三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影响与挑战 |
第二章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分析 |
第一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的理论支撑 |
第二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主体分析 |
第三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客体分析 |
第三章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典型案例分析: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事件 |
第二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现状 |
第三节 突发事件政府网络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机制构建探讨 |
第一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短期机制 |
第三节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长期机制 |
总结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本文拟题及关键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意义和前提 |
四、研究方法和目标 |
五、整体研究思路和框架 |
六、本文创新点及其应用价值 |
第一部分 问责的历史、规范和概念 |
第一章 问责的历史和规范 |
一、“问责”简史 |
(一) 实践史 |
(二) 制度史 |
(三) 观念史 |
二、地方问责规范的实证调查分析 |
(一) 引言 |
(二) 地方问责法规文本量化解读与简要分析 |
第二章 ACCOUNTABILITY:概念及理论趋向 |
一、概念 |
(一) 从ACCOUNTABILITY 到问责 |
(二) 作为“问责”的ACCOUNTABILITY |
二、问责理论新趋向 |
(一) 问责的民主宪政理论基础 |
(二) 问责理论的新走向 |
第二部分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 |
第三章 “问责”观念的重新阐释 |
一、“问责”并不等于“事后责任追究” |
二、“问责”重在对责任的“过问” |
三、“问责”重在对“过问”的回应 |
四、“问责”应该是一种侧重“预防”的管理机制 |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 |
一、当前我国突发事件问责的特点、现状和问题 |
(一) 突发事件问责的特点 |
(二) 突发事件问责的现状 |
(三) 突发事件问责存在的问题 |
二、构建全方位突发事件应对问责体系 |
(一)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目的和原则 |
(二)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律关系 |
(三)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程序 |
第五章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制化 |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条款 |
(一)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体系考察 |
(二)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体系的问题与建议 |
二、构建突发事件应对问责制度 |
第三部分 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 |
第六章 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概述 |
一、安全监管问责的政治意义与现实基础 |
(一) 政治意义 |
(二) 现实基础 |
二、监管机构和体制 |
(一) 安全生产类 |
(二) 公共卫生类 |
(三) 自然灾害类 |
(四) 社会安全类 |
三、“责任链”假说与监管责任 |
(一) 责任倒查机制与“责任链”假说 |
(二) 监管责任事前问责的必要和可行 |
第七章 事故灾难的安全监管问责 |
一、典型问责案例调查分析 |
(一) 典型问责案例基本情况 |
(二) 影响问责的有关因素分析 |
(三) 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及问责原因分析 |
二、相关法规对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 |
(一) 一般规定 |
(二) 特别规定:针对不同事项 |
(三) 特别规定:针对不同领域 |
三、事故灾难安全监管问责情形拟定及主要制度设计 |
(一) 监管问责情形拟定 |
(二) 安全监管问责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
二、有待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地方政府发布的综合性问责法规目录 |
附录二:突发事件问责案例表 |
后记 |
四、团结 务实 进取——曲靖市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纪实(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以山东省A市为例[D]. 赵聪.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02)
- [2]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3]乡镇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 ——基于南昌市新建区的调查[D]. 邓习航. 南昌大学, 2018(12)
- [4]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研究 ——以长春市D区典型街道、社区为例[D]. 陈姝宏. 吉林大学, 2014(09)
- [5]阿拉善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D]. 黄志本. 内蒙古大学, 2013(S2)
- [6]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政府引导机制研究[D]. 周韬.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9)
- [7]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 [8]关于表彰康复医疗先进个人的决定[A]. 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社,中国社工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 《中国民康医学》创刊25周年庆典及表彰活动纪念文集, 2012
- [9]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D]. 周慧.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6)
- [10]云南1287个乡镇配备综治维稳副职[N]. 张亚,杜萌,储皖中,徐强. 法制日报,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