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委托代征申报
- 答:委托代征申报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锋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茄烂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报送资料】
(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3份。
(2)委托代征税款开具的合法凭证。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申报人是否具有委托代征资格,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申报人提供申报办税办理指引,辅导其申报缴税。
(3)申报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银纳烂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申报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
问:委托邮政代征存在问题
- 答:委托代征中的常见问题
由于委托代征面向零星、分散、异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于上述纳税人的信息往往并不充分,甚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代征人拥有的某些信息,这就导致了委托代征关系中很容易出现代征人未按期解缴税款、擅自决定少征税款、超越代征权限等问题卜启。
(一)未按期解缴税款
由于税务机关在委托代征中缺乏代征税源的有关信息,很难准确掌握代征人具体代征税款的数额,加之部分委托代征协议对代征人解缴税款的时间缺乏明确的约定,很容易出现代征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情形。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征的建筑施工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已代征税款的相当一部分均蠢绝未解缴入库,而是将代征的税款挪作他用,如发放本带弊姿公司员工福利、偿还公司到期债务等。
(二)擅自决定少征税款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委托代征关系中,代征人往往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其对于税法的严肃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加之部分委托代征协议缺乏对代征人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导致代征人对于税款的征收表现的非常随意,甚至因自身利益等各种原因擅自决定少征税款、 向纳税人收取开票费等。据悉,北京市3家委托代征单位曾因超范围非法代开交通运输业发票以及擅自降低代征税率,导致少代征、代缴各项税费达到1.24亿元。
(三)超越代征权限
代征单位并非国家机关,只是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部分税款,并不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限。然而,部分代征人为了获取更多的代征手续费(按照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确定),擅自扩大代征范围,增加纳税人的应缴税款数额,甚至对纳税人收取各类罚金,严重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也出现过不少代征单位为实现税款的征收随意扣押纳税人的财产等 行为。
问:税务系统委托代征税款报告不见了
- 答:如果您的税务系统委托代征税款报告不见了,首先,可以册早尝试在闹伏原系统中进行查询,看是否有因遗失、删除或其他原因液姿携不显示的情况。其次,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税务局,询问该报告的相关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