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王硕[1](2021)在《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乾隆朝“大一统”局面基本形成,“同文盛世”达到顶峰。这期间随着乾隆朝儒家经典重译,随后儒家典籍的自发满译,儒家思想以满语文为载体深刻影响了“满语世界”。“满洲习俗”与“崇儒重道”在儒家典籍满译中取得了平衡的同时,满洲人也借由儒化实现了中华化。除绪论与结语外,正文共五章:第一章追根溯源,梳理了乾隆以前的儒家典籍满译及其相关问题。首先回溯了满文创制及其改革过程这一儒学典籍满译的前提,指出以蒙古文为模板创制老满文是当时的最优选择,对老满文的改革是一个持续探索的过程,新满文的推行也非一蹴而就;然后梳理清楚翻译机构的变迁过程,汉籍满译初由文臣衔命而为,后在翰林院与内国史院间辗转,至康熙十年(1671年)设内翻书房方结束汉籍满译执掌不定问题;最后总结了顺康雍时期儒家典籍满译的情况,一是完成入关前未竣翻译项目,二是新译儒典多为奉敕之作,三是自主翻译者多为修身齐家类心得、规范、训蒙读物等。第二章讨论乾隆重译儒家典籍及其成就。首先,理清“大一统”与“同文之盛”形成、发展的过程,明确清的“大一统”与“同文之盛”互为表里不断扩展;其次,讨论前代儒家经典翻译存在对汉语原文理解偏差、满语译本选词不当、未能反应原文文体特征、音译词过多且未厘定专有名词等缺失现象及成因;再次,考察乾隆以先后两次厘定清文《四书》为始,展开经典重译工程的过程,揭示其宣示经典解释权和宣扬国语优越论的目的,同时指出作为乾隆朝“同文”文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家经典重译,实现了对满语的规范,同时加强了对经典的解释权。第三章讨论士人群体对儒学典籍的自发满译。通过梳理对儒学典籍满译的旗籍士人群体出现的时间线,并将各时代有代表性的译者及其作品逐一从基本情况、成书过程、内容述评与受众等几方面做案例分析发现:除富察氏公鲁外,所有自发对儒家典籍进行满译的旗籍士人译者,均活跃于乾隆以降,其中活跃于乾嘉以降者约半数,其余均活跃于道光以降;其中六成为八旗满洲,三成为八旗蒙古,一成为八旗汉军;京旗占绝大多数。此外,还对较有代表性的翻译家孟保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出其翻译生涯与其仕途起伏关系较为密切,这种情形在其他译者身上也有所体现。第四章讨论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社会的影响。首先,儒家典籍满语译本透过公、私学校,以教本或教辅的形式成为“国语”学习内容;其次,清代各类大小翻译考试是旗人实现仕途迁升的重要途径,而儒家典籍满语译本是各类翻译考试的主要命题范围;最后,“话条子”类活语料反映出儒家思想借由儒学典籍满译进入到了旗人基层社会,并且成为旗人基层社会的道德标准,影响了当时的旗人价值观念。第五章以达呼尔新满洲为例,讨论满译儒学典籍在其满化与儒化中的作用。首先,满语与达斡尔语差异小,对达呼尔新满洲而言学习难度低;其次,要对达呼尔加以满化需借助教育,而彼时达呼尔无文字,满语文自然成为了达呼尔教育的载体;再次,达呼尔教育是旗人教育的一部分,因此其教育内容同样是以满语文为载体的儒家思想;最后,儒家思想借由满译儒学典籍对达呼尔新满洲产生了满化与儒化的双重作用。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清朝维护“满洲习俗”具体手段即是“国语骑射”;“崇儒重道”即是接受中原思想与政治传统,即是接受中华文化。二者看似矛盾,而清帝通过对儒家经典的一再“国语”翻译和推广,实现了对清帝心中的“华”与“汉”的切割:通过“国语”翻译来实践“崇儒重道”,接纳中华优秀文化,使满洲自我儒化,自我华化;通过对以“国语”为载体,以儒家思想为内容的教育的坚持,实现了在新旧满洲中“满洲习俗”与“崇儒重道”的和谐共存,客观上在思想层面将新旧满洲融入到了“中华”之中,实现了“大一统”下的“和而不同”多元共存,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构建的重要一环。
王祥辰[2](2020)在《惠栋与吴派经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惠栋是清代学术史上久负盛名的朴学经师,在他的引领下,包括王昶、沈大成、江声、余萧客、王鸣盛、钱大昕、江藩、李林松等在内的吴地学者皆以汉人经说为指归、考证为手段从事经学研究,形成了影响有清一代学风的学术共同体——吴派。惠栋被后来众多学者视作吴派的核心。江声、王鸣盛、钱大昕、江藩、李林松等人除了在学术旨趣、研究方法上充分接受惠栋外,他们研究着作的具体内容也都有惠学的印记。本文以“惠栋与吴派经学研究”为题,以惠栋具体学术着述为线索,将东吴惠氏家族学术宗脉与此后吴派汉学共同体《古文尚书》疑辨、汉易学研究相关联,探讨惠栋学术研究风格的塑形过程,以及他的经学研究对吴地学者乃至乾嘉时年汉学风气产生的具体影响,以期还原惠栋在乾嘉经学史上的地位,并明晰“后惠栋时代”吴派经学研究的发展走向。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明论文的研究缘起、研究综述、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法。主体部分共分五章,具体如下:第一章:“惠栋与吴派的兴起”。本章重点考察惠栋的生平资料与乾嘉汉学“吴派”观念兴起的过程。第一节“惠栋生平简述”,以惠栋的主要学术着述为标识,将他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惠栋出生(康熙三十六年,1697)至三十岁(雍正四年,1726)。这一阶段惠栋主要是承继家学并撰作《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第二阶段是惠栋三十一岁(雍正五年,1727)至四十七岁(乾隆八年,1743)。这一阶段惠栋主要是为生计奔波,但在此过程中约历时九年完成了《古文尚书考》。第三阶段是惠栋四十八岁(乾隆九年,1744)至六十二岁(乾隆二十三年,1758)去世。这一阶段惠栋将学术研究的重心转移到汉易学之上,并结交了王鸣盛、钱大昕、戴震等一众学者。他的学术着作也为卢见曾资助而在这一阶段开始陆续刊刻。第二节“吴派观念建构历程述论”,梳理吴派观念从清代至建国后七十年间的建构历程,揭示出家学、师承、交游等多重因素交织,促成了吴门学术共同体的形成。第二章“东吴惠氏‘文人说经’与朴学范式确立”。本章重点考察惠栋对家族学术宗脉的继承,钩沉惠周惕、惠士奇经学研究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关联,揭示出东吴惠氏由文学宗脉向经学学脉转变的经过,并展示惠栋由于接续家学的原因训纂王士禛《渔洋山人精华录》,将家族吟咏为重的诗学传统过渡到笺疏为主的诗学研究上。惠栋也藉着经、史注疏手段训纂王士禛《渔洋山人精华录》,为此后的经学考证确立了研究范式。第三章“惠栋与吴派《古文尚书》辨伪”。本章重点论述了惠栋《古文尚书考》的学术成就,并以《古文尚书考》为线索,串联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与王鸣盛《尚书后辨》,旨在反映惠栋辨伪东晋《古文尚书》不只在方法上启迪了吴派后学,在具体研究内容上也对吴派经师产生了根本性影响。第四章“惠栋与吴派易学考辨”。本章通过梳理惠栋《易汉学》与《周易本义辨证》,明确惠栋的汉、宋立场对他的易学体系建构的作用,并指出,正是惠栋汉、宋立场的对立与交织,造成了江藩《周易述补》与李林松《周易述补》两部学术倾向侧重不一的同名学术着述得以并行于世,且推动吴派汉学在“后惠栋时代”发展进入不同方向。第五章“吴派研究的再思考”。本章首先从清廷文教政策《圣谕十六条》出发,梳理吴派学者的“异端”观,总括吴门经师的经学研究特色,揭示出吴派经师“异端”观立足于汉儒学说,重视诸子文献的价值、强调“无益于经”皆为异端、推重实学,这些主张均符合清廷文教政策的根本要求。其次通过考察江藩《乐县考》,讨论江藩与扬州学者凌廷堪的学术关系,比较《周易述补》与《乐县考》不同的对话对象,提出江藩青年时期应从属吴派,中年以后当归于扬州学派的意见。
巩忠杰[3](2020)在《周易筮法研究史》文中研究指明《周易》本是占筮之书,筮法研究是易学研究的重要分支。易学史主要是一部哲学发展史,具体而言,是一部象数易学与义理易学对立统一的发展史。“占筮”始终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甚至是象数、义理之间微妙的契合点。筮法作为占筮的核心要素,其相关研究历史悠久、内容广博、成就斐然,然迄今尚无专书、专文对此进行整理与研究。本文对古今《周易》筮法之研究史予以系统论述,拟填补这一学术空白。正文主要有四章内容:导论部分简要介绍本文选题缘起、研究综述以及思路方法,重点在於对三《易》、《周易》经传以及筮法进行综述,是为正文研究的背景与基础。第一章论述西汉迄隋唐之易筮研究史。西汉时期为本章重点,核心的讨论对象为孟喜、焦延寿、京房祖师徒三人所创筮法。东汉迄唐之间,重点研究了孔颖达对大衍筮法的总结。第二章论述两宋迄清末之易筮研究史。自宋以後,学界对大衍筮法的研究步入正轨,其成卦法与变占法成为《周易》筮法研究的核心课题。南宋为古代易筮研究的黄金时期,是本章重点论述对象,元明清时期的研究均为其余绪。第三章论述百十年来之易筮研究史。清末以来,世局大变,易筮研究也逐渐进入新型阶段。基於传统文献的研究屡见新说,用数学剖析大衍筮法的研究一度成为热潮,近四十年的出土文献(尤其是数字卦)则为易筮研究带来了新课题、新希望,一时之间,成为显学。
许东[4](2020)在《儒学民间化与宗教化视域下的太谷学派研究》文中提出清嘉庆道光年间,安徽石埭人周太谷于江西庐山传道,创立太谷学派。周太谷晚年由庐山北上扬州,收张积中、李光炘二人为徒,委以“还道于北”和“传道于南”的重任。张、李二人不辱太谷遗命,分任南北,开黄崖北宗与龙川南宗,实现了学派的长足发展。同治五年(1866),黄崖山事件爆发,黄崖北宗遭遇灭顶之灾,龙川南宗生存环境恶化,太谷学派在李光炘的支撑下艰难维系。太谷学派晚期,黄葆年、刘鹗、蒋文田、毛庆蕃等人共创归群草堂,实现了太谷学派南北合宗。太谷学派各代学人着述等身,思想庞杂。在道统传承上,周太谷自诩远承“羲、文、周、孔”儒家四圣,近接理学开山祖师周敦颐,其思想以《周易》《论语》为中心和源泉,采取以易解儒的方式,建构了太谷圣功之学的理论体系。周太谷所构建的圣功之学未脱离宋明儒学的范畴,特别是在孝道和民本思想两个方面,鲜明彰显了周太谷民间儒家学者的特质。在太谷后学中,对于周太谷思想继承最多、阐发最力、拓展最深的当属张积中、李光炘。与周太谷“尚易尊孔、罕言佛道”相比,张、李二人更主张“以儒为宗、融通佛道”,强调以先秦儒家为底色,对程朱、陆王以及佛道等各派各家之说进行批判继承,形成了融合各家而又不同于各家的太谷圣功之学。在太谷学派百余年的历史进程中,早、中、晚三个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向,有着明显的差异性。周太谷在早期创派传道过程中,其个人兴趣爱好以及青年时期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其思想内容和学说体系的神秘性和宗教性倾向,而太谷学派作为新兴的民间社团,在初创阶段为吸引信众而采取重术好玄的传道方式,更进一步加重了这种倾向。周太谷晚年扬州传道,从收徒规模、传道内容、传道方式等方面,纠正了早期传道过程中的宗教化倾向,致力于太谷学派由教派特质向学派特质的转变,确保了学派的长久安全发展。张积中作为继承太谷道统的学派领袖,身负周太谷“还道于北”的遗命,聚徒山东黄崖山,创建黄崖北宗,渐兴渐旺达十年之久。张积中以中下层民间儒者的身份,奉行“教养合一”的学派理念,在民间开展了一场以自我为主导、极富使命感的社会救赎,在这场轰轰烈烈以悲剧收场的社会实践中,张积中挖掘儒学固有的宗教性,吸收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为方便法门,利其深入人心,易于领会”的特点,对教理、教义、教规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吸收、改良和创新,建构起了以天地先贤为主要崇拜对象的宗教观念,以心息相依和九还七返为特色的宗教经验,以入门拜师和祈祷献祭为主要内容的宗教行为,以师徒关系为纽带组合而成的宗教组织,在现实中进行了儒学宗教化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是一种非典型性宗教,但因为宗教化实践的不彻底和清政府的扼杀,导致黄崖北宗的儒学宗教化尝试最终走向失败。李光炘作为太谷学派龙川南宗的开创者,身负周太谷“传道于南”的遗命,龙川南宗在发展路向上秉承了太谷学派宗教化、民间化互相杂糅的特质,但由于外部条件、个人性格、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与黄崖北宗走儒学宗教化的发展路向不同,龙川南宗更多地表现出了儒学民间化的倾向,致力于塑造民间儒家学派的形象,最终保全了太谷学派的发展命脉,奠定了太谷学派后期发展的性质与基调,是太谷学派发展历史中的关键环节。在太谷学派晚期,归群草堂作为太谷学派南北合宗的产物,其在儒学民间化的道路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世俗化、独立化、学理化的改造与重塑,彻底摆脱了太谷学派“异端反叛”的帽子,在清末民国时期开创了太谷学派发展的新局面。综上而言,太谷学派是清末民国时期,社会中下层民间儒者积极践行“教养天下”的使命责任,其在传扬过程中以学术为体、以宗教为用,社团发展在本质上一直保持着儒家学派的特性,而宗教化是学派在传扬过程中适应传播需求的理论和功能借鉴。太谷学派可以看成是“教派与学派结合”、儒学民间化与宗教化的综合体。以史为鉴,儒学未来发展应挖掘儒家思想的真精神,坚持“儒学与当代社会的双向互动”原则,在全球化视野下,着眼于解决人类社会和中国当前所面临的问题,站在当代社会发展的视角审视、批判儒学,站在儒学的视角审视、批判当代社会,完成儒学与当代社会的双向互动,实现儒学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付子轩[5](2020)在《阮元的哲学思想研究》文中认为阮元是乾嘉汉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所处时代是乾嘉汉学的总结阶段到今文经学兴起前的准备阶段之间的过渡时期。阮元通过考据训诂上对“仁”“心”“性”“命”等理学中重要概念的重新解读,批评了宋明崇尚虚玄的学术风气,突出了学术的实证与道德的实践,也通过强调此前相对被忽视的概念如“达”、“顺”、“敬”、“威仪”等,突出先秦儒家思想切近实践的特征。本文主要围绕阮元的哲学思想,构建阮元以“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体系,这一“实”既包括方法上的人文学的实证,也包括道德履践方面的实践与实行。本文分析阮元思想中“新”“旧”两种倾向统一于对“实”的追求,而从“实”出发又因“新”“旧”间的矛盾而表现出思想上的张力。以此种矛盾与统一相结合的角度解读阮元的认识论、方法论、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等方面的思想特征,从而对阮元的哲学思想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黄金龙[6](2020)在《崑曲曲牌源流研究》文中指出“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课题的展开,是基於目前对崑曲曲牌源流演变中存在的问题,所做的系统回顾和整理研究,是对戏剧本体的深入探索和考证。曲牌研究是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对南北曲曲谱的整理与研究、对自上古时期到近代相关音乐文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对各体音乐文学体裁文学的整理与研究等等,进而从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和“腔词关系”的宏观与微观视域考察崑曲曲牌的演进逻辑。本课题以通代研究角度切入,具体考察各代音乐文学与崑曲曲牌之间的源流互渗情况。第一章为“唐前古曲曲牌与崑曲曲牌之关系”。本课题对於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把曲牌产生和发展限定为唐以後,而是力图在“前曲学时代”勾勒出一个曲牌音乐的酝酿和准备阶段,探索《诗经》、乐府等音乐文学在格律和音乐形式方面,对曲牌的产生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这也初步奠定了曲牌的文学和音乐基础。第二章为“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该章以大曲为主要考察对象,具体整理大曲源出崑曲曲牌的大致数量和基本演进方式,从而认为大曲的音乐管理方式和音乐体式,为崑曲曲牌提供了规范性和变异性的基本理念,同时也为崑曲曲牌的音乐文学来源提供了雅俗两方面的积累和雅俗融合的基本理念。第三章为“词牌与崑曲关系论”。作为崑曲曲牌的重要来源,该章主要考察“词曲递变”的文学逻辑和音乐逻辑,从而得见词与曲在宫调和格律的转化上,均有不同;其次,词法为度曲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基础,为崑曲曲牌提供了丰富的文学和音乐素材。第四章为“北曲崑化论”。北曲和南曲始终存在着诸多文学与音乐特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宋元明清以来,以交通和地域转移流变,在东西南北之间进行了多次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渗透,构成了南北曲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文化景观。该章也在意图证明南北曲的交流互渗,是南北曲自我曲学规范建立的基础。第五章为“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本章以南戏与崑曲内部声腔的转化入手,探讨南戏与崑曲的源流问题。南戏为崑曲初步奠定了“腔格理论”和“曲牌声情论”,课题通过对南曲谱谱系的重新梳理和反思,确立了南戏和崑曲在音乐和文学倾向的雅俗倾向和曲律转变,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崑曲曲牌风格的独立发展与演变过程。第六章为“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该章是基於曲牌源流多样性所作出的考察,具体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边地音乐、琴曲、琴歌等角度,来全面考察崑曲与其他音乐品类之间的交流互渗状况。总体来说,本课题通过对崑曲曲牌源流的梳理可以看到:曲牌是曲牌体戏曲的重要特质,曲牌提供了戏曲的“诗、乐、演”的重要维度,具有重要的规约性和适应性。本课题对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是对崑曲曲牌的演唱和理论的揭櫫和指导,更重要的是力图发掘曲牌这一具体音乐形式其背後所蕴含的音乐演变逻辑,曲牌是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发展的一个缩影,充分展现了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
王曼利[7](2019)在《长安画派艺术价值:基于艺术品价格的研究》文中指出长安画派萌发至今已约一甲子,但关于画派艺术品价格的研究既少且浅,艺术价值研究又多忽略艺术界的建构作用。我们以画派基本问题为研究起点,以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为指导,在画派艺术品价格的考察中分析它与艺术价值的关系,从艺术社会学视角探究画派艺术价值的建构途径与方式,挖掘出画派多元的艺术价值。论文具体分为六部分:第一章:绪论。简要回顾国内外艺术市场的历史与我国艺术市场的发展现状,梳理和分析了长安画派艺术品价格和艺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与可借鉴的理论资源,指出:在经济繁荣的今天,艺术经济学和艺术社会学的理论观照是该画派研究的应有之义。第二章:长安画派:概念、构成和风格。我们从艺术地理学视角对画派名称进行解读,认为此名与长安地理及文化所积淀成的心理原型有关。我们从广义和狭义上对画派构成进行概括,以1961年参加“西安美协中国画研究室习作展”的6人作为文本的研究对象,因篇幅所限,重点放在赵望云、石鲁、何海霞和方济众4人上。画派艺术思想深受延安文艺理论影响,作品多表现人民生活,具有强烈的地域艺术风格。第三章: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访谈、文献与画廊。我们通过访谈和文献分析补充了画派从萌芽期到2000年的作品价格,通过市场调查和深度访谈获取了画廊价格。长安画派作品价格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同步,价格受宏观经济和居民购买力影响直接,作品的艺术水准、传播和营销得力与否同样影响画派价格。陕西地区画廊中画派作品数量少、价格低,艺术家市场地位不同,作品价格已产生分层。第四章: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拍卖机构数据。通过对雅昌艺术网中长安画派作品拍卖价格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我们对赵望云、石鲁、何海霞和方济众个人国画作品拍卖价格指数和画派整体拍卖价格态势及其中的规律性问题进行了探究。画派艺术品拍卖成交数量少、成交额和均价普遍较低,市场有一定认可度,但与着名画派和画家相比作品价格不高,价值与价格发生了较大偏离。第五章:艺术生产: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建构。本章借鉴丹托和迪基的“艺术界”和“艺术体制”、贝克尔的“艺术界”和布尔迪厄的“资本”、“场”等概念,糅合惯常的艺术界概念,将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置于艺术体制网络中,从博物馆和美术馆(收藏与定位)、艺术展览(展示与传播)、艺术批评(评论与阐释)和艺术营销中介(宣传与销售)等方面分析画派艺术价值建构的途径与方式。作品离开画家之手后其艺术价值由艺术界共同赋予,艺术价值的认定、传播与阐释有益于艺术品价格的提高。第六章:多元复合: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研究。本章以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为出发点和依据,从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和启示价值三方面研究了长安画派的艺术价值。画派创作表现了“人”的母题和大地情怀,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体现了艺术家对文艺思想时代最强音的积极响应、既破又立的艺术超越精神,以及艺术家巨大的人格魅力,这些都是长安画派值得被传播的价值,也是决定艺术品价格的强大内驱力。结论:在长安画派的不同阶段,其艺术品价格与艺术价值呈现出时而吻合时而背离的复杂关系,这是正常的,但背离也是有原因的。我们要加大对画派学术价值的深度研究和科学传播,辅以时间条件,画派艺术品价格仍首先取决于其艺术价值。这也符合马克思对价值与价格关系的科学总结。
王俣璇[8](2019)在《格式条款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格式条款体现了现代经济生活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而其天然地具有其正反社会效应,一方面,格式条款发挥着简化和促进市场交易的重要功能。格式条款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的灵活性与敏感性的影响下,公司等市场主体不断修正与完善交易中的权利义务配置,形成足以吸引交易相对人的格式条款,以推动经济活动的便捷化、规模化运作。而另一方面,格式条款由于其排除协商的特征,不免存在使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的普通消费者丧失缔约自由之虞。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甚至垄断,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原因,市场自身对格式条款的负效应的抑制功能被削弱,甚至导致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从而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沦为经济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格式条款的双重社会效应,既反映法律与市场两种调整思路的博弈,也体现着民法理论内部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相互扶持与妥协。从格式条款的调整路径来看,一方面,法律应当放手市场,避免对市场竞争的贬损和对自由社会秩序的状害,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与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法律应作为市场失灵或市场极端逐利性的矫正手段,以防止权利义务关系的畸形失调,实现基本的公平正义价值。从民法的基本原则角度视之,格式条款由当事人一方单独制定,相对人仅具有“take it or leave it”的二元性选择,这一合同的发展趋势本身即是对传统契约自由原则的巨大挑战,美国学者格兰特·吉尔莫所言的“契约的死亡”之虞即体现于格式条款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之上,需要学理上的解释与协调。传统理论的理想模式下,契约自由即是契约正义,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只需触及程序层面。而到了现代,随着消费者问题、格式条款问题的日趋严重,民法不再坚守形式意义上的意思自治与合同自由,实质化成为民法演变的最显着特征。现代契约法的中心问题已由契约自由变为契约正义。如何在格式条款问题中实现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民法基本价值,更是当代法学面对的重要课题。本研究将从合同法基本理论出发,穿插结合法经济学视角,按照“规制目标制定-规制范围限定-规制实然性分析-规制应然性设计”的行文思路组织篇章架构,逐步解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基本问题。第一章是对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和监管目标的证成,包括格式条款规制应如何回应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两大合同基本原则的要求,以及格式条款规制如何实现目标的精确化两个问题。缔约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以及相对方选择缔约伙伴的自由的限制并不能体现格式条款对于契约自由的侵蚀。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冲击的根源只能在于格式条款的格式性本身,合同法维护契约自由的正当性和有效性即只能通过对信息压迫的矫正体现。格式条款对契约正义原则仅造成间接减损,以契约正义原则作为格式条款的监管要求,主要出于三重考虑:第一,反映契约正义的“条款内容”为监管识别提供便利性;第二,契约正义原则针对双方权利义务分配,其监管效果具有直接性;第三,契约正义原则为监管注入公共目标,具有防止社会价值整体受损的阻却作用。现代法时代下,格式条款的正负外部性由此为监管目标、监管逻辑以及监管力度等的设定提出多层次要求。从价值层面,格式条款的规制首先面临监管目标的精确化问题。契约自由原则对格式条款的效率要求应当为帕累托改进而非卡尔多-希克斯改进,而自愿性协商被认为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结果的途径,也即,“受交易影响的每一个人均同意这一交易”。这一目标之下,格式条款规制以对意思自治的维护为限具有正当性。契约正义原则则要求双方合作剩余的分配达到竞争水平,提供方因格式条款的非议价性在博弈中获得优势,当条款的分配结果不符合给付均衡的民法基本原理,监管的介入就在契约正义要求下具有正当性。从路径层面,格式条款问题的非绝对性与复杂性也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市场模式与国家模式作为监管手段的二元性划分的绝对逻辑,也缓和了公法与私法的分明边界。市场模式与国家模式,均为国家介入监管的路径,要求以国家强制力为其效力保障,与自由放任的经济理念相区别,是对私人合同关系的积极引导或矫正。与格式条款相关的概念如“附合合同”、“样板文本”、“小字条款”、“标准化合同”、“标准化格式合同”等,各国理论对其格式条款赋予不同归纳方法。格式条款具有预先制定性、标准化、非协商性、附合性和重复使用性等特点。从其法律属性看,格式条款存在“契约说”与“规范说”之争,这一定性直接决定条款的监管路径问题。从经济视角来看,格式条款可解读为商品、产品质量属性,以及公共产品。在我国,法律监管对象呈现出由“格式合同”向“格式条款”、从“法律行为”到“意思表示”的转变,监管的精准性得以提升。沿此思路,格式条款规制对象可进一步限缩,具体分类标准如核心给付条款与附随条款的划分、商业合同条款与消费者合同条款的划分,以及是否为免责条款、是否规定主要权利的划分。第二章对我国当前格式条款规制的立法、行政及司法规制实态进行总结。我国形成以《合同法》为核心,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及《反垄断法》为配合的法律规范群。合同法规范路径下,《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52及5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呈现出路径驳杂且逻辑似有抵触的规范形态,学界争论颇多。如何从中抽取并整合具有连贯性、协调性的规范进路成为落实格式条款规制的前提问题。最高法院公布的十余件公报案例中,法院在规范选择上侧重有别,裁判倾向上亦有区分,整体呈现出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动态均衡、互为补充的裁判逻辑。地方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似对最高法院立场有所偏离。“提示与说明义务”因法律解释空间较大、为法官预留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而成为适用率较高的效力判断规则。部分并非出自信息矛盾的格式条款问题,被归入信息规制项下草率解决。除《合同法》以外,《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以合同法规制范式为参照,建立了消费者合同领域的格式条款规制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在合同法信息规制基础上,结合保险合同特色,对提供方提示与说明义务规则加以延伸。格式条款质量低下问题,从其根源来看,存在信息不平等与市场地位不平等两类生成路径,《合同法》以及基于《合同法》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模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保险法》均偏重对信息不平等的矫正。《反垄断法》则从经济地位角度对格式条款规制范围及规制手段进行解读,回应市场地位不平等引起格式条款质量低下的情况,成为上述部门法规则的有益补充。在司法路径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及《反垄断法》均授权对格式条款施加行政监管,监管主体包括原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原反垄断执法机关。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为格式条款规制的两种基本路径,为我国合同法所采用。信息规制路径在我国体现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提示与说明义务的施加,内容控制路径则包括格式条款内容的特别规范、显失公平规则、公平原则等。两类路径互不干涉,但在功能上互为补充,共同服务于格式条款质量的改进。各国及各历史阶段对二者的运用各有偏重。如何权衡两类规制力度、如何对其适用加以扩张或限缩,则需动用监管智慧,结合国情及市场状态加以判断。以下第三章与第四章分别就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规范的规范逻辑、现状及改进方式进行阐述,而格式条款解释作为内容控制之辅助,则置于第五章讨论。以下三章共同构成本文的核心部分。第三章讨论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理论,信息规制因其事先性和市场性而被视为实现意思自治和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通道。根据行为法经济学理论,市场机制异化的原因为,有限理性使消费者在认知层面和决策层面存在障碍,且对于特定条款,即使理性消费者亦会根据“成本-效益”分析而选择合理忽略。对此,提示义务的功能在于矫正双方信息的不平等,实现对阅读义务的替代;而说明义务则用于矫正专家与业余人的智识差距。根据行为人信息接收与处理的特征,信息披露存在层次化与实质化两方面的改进可能。层次化改进可以条款显着性或条款异常性为标准,并以实证调研为判断方式。实质化改进的路径如标准化信息提供、第三方信息加工以及“菜单式”合同创新等。此外,可借用软家长主义助推思路实现监管的改进。对于信息规制的力度和边界的确定,则应注重与法律行为法规范体系的分工与配合。第四章讨论格式条款的内容规制规范。我国对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既包括不当条款内容规范及公平原则,还包括免责条款控制规范、基于公共秩序的内容控制规范,以及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不过,这些原则均需要法院根据双方交易的具体情节加以个案判断。从格式条款规制的适格性来看,我国法上的显失公平规则、乘人之危规则以及公共秩序对条款效力的控制规范应当以合同而非条款为对象;不当格式条款内容规范以及免责条款规范则明确规定适用于条款而非合同整体。从各规范具体判断维度来看,不当格式条款规范、免责条款规范集中考虑给付均衡的实现,而不以双方合意度也即意思自治的充足作为评价标准;而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制度则从意思自治与给付均衡双重视角入手,对格式条款效力进行考量。第五章讨论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作用。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的之争暴露出“意思与表示分立”理论的局限性,内心真意与外观行为均不能当然地、独立地在合同解释过程中发挥影响法律效果的后果。我国坚持客观解释规则作为格式条款解释的基本路径,仅当其无法穷尽解释时,不利解释规则才发挥作用。我国实践中存在对不当解释规则的体系定位的误读现象,这就不免造成规则的误用和错用,反而在结果上矫枉过正,既违背了解释的中立态度,亦侵蚀了内容控制规范的价值功能。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虽各有改进之空间,但仍存在效果上的极限阈值或“天花板”;此外,司法进路本身亦存在个案性、事后性、非行业性、非市场性等效果限制。当三至五章提及的规制手段达到效果极限而无法应对现实需求时,毋宁诉诸行政路径,结合美国、以色列、德国等制度经验,构建以经济视角下的“产品监管”为模型、以事先审批为模式的监管路径,也即第六章提出的最低质量标准模式。格式条款的事先性规制路径,也即施用行政手段,将格式条款内容的审查提前化,配合事先性信息规制的规制尝试,以实现经营者信息披露成本、多数消费者信息处理成本、重复性司法成本的缩减。具体而言,应建立由“最低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质量标准”组成的双层质量标准体系。对于未通过前者的格式条款,禁止其进入市场;对于通过前者但未达到后者标准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施加实质性信息披露;对于通过后者的格式条款,提供方仅须履行形式性信息披露。该制度以统一的行政监管作为司法监管的前置性环节,在节约审判压力的同时促进评价标准的贯一性。
吕姝焱[9](2019)在《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文中认为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的诗歌创作,是笔者对特定时间、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的诗歌活动和诗学理念的梳理与讨论。吴蔚光、孙原湘相继主持了乾嘉之际的虞山诗坛,此时性灵诗风最受推崇。道光九年(1829)孙原湘去世,这标志着虞山诗坛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时期,虞邑诗人创作了大量表现社会民生苦难及自身不幸遭际的诗歌。同治、光绪与宣统三朝,同光体风靡诗坛,虞邑诗人仍然坚守清初“虞山诗派”的诗学传统。特别是在光绪末年,张鸿等人组织了吴下西昆派,他们以诗笔表现波澜壮阔的社会与时代。受“诗界革命”和“革命诗潮”的影响,此期的虞邑诗人也有从事新诗创作者,更有加入革命团体的革命诗人。民国时期,虞邑的宗唐派诗人开始向其他诗派寻求新路,但他们不忘汲取清初“虞山诗派”的诗史精神,以诗歌关注社会时事与民生疾苦。虞邑文人十分重视乡邦文化,他们从中汲取营养助益地域诗学的发展。虞邑诗人对凝结着钱谦益精神的红豆特别关注,他们创作了大量红豆题材的诗歌。藏书、读书、文学创作更是相互促进,他们将藏书活动引入诗歌,充实了诗歌题材。糅合了诗、书、画艺术之长的题画诗,则丰富了本邑诗学图景。有清以来,虞邑地域文化繁盛,这为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的出现提供了重要保障。晚清虞山地区涌现出以席佩兰、归懋仪、屈秉筠为首的众多才媛,她们与才子夫婿联吟唱和,并承担起教育子嗣的重任,这为文学世家的延续作出了巨大贡献。常熟的士绅贵族也多设有义庄、义田,这为家族教育提供了充裕的经济支持。母教与义庄的兴盛直接推动了虞山地区科举事业的发展,由此造就了众多科举世家。举业兴盛的家族,其文学创作也往往可以取得丰硕成就。家集和乡镇诗歌选本是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交互与呈现的重要载体,文学世家以保存家族文脉、传承地域文化为己任。得益于对虞邑乡贤的感召、旧学知识的累积和发达报刊业,清末民初虞邑文人的结社酬唱活动特别频繁。它们勾连起家族内部、家族之间、虞邑与其它地区的诗歌交往活动,并为丰富和传播虞邑诗学做出贡献。晚清民国的虞山诗坛涌现出许多极具代表性、影响巨大的文学世家。孙原湘引领了虞邑的性灵诗风,他是虞山乾嘉诗坛向晚清诗坛过渡的关键。清末民初,孙原湘的裔孙孙雄在经学、诗文创作、选诗等领域均有建树,孙雄在承继家学的同时,也能够结合时代的变化,对家族诗学作出适时调整。杨氏家族的学诗过程有明显的宗宋倾向,杨沂孙在咸同时期创作了大量忧时悯乱的作品。杨圻诗学盛唐,这与其家族诗学异趣,也在清末民国的诗坛独树一帜。翁心存雅好苏轼而独崇唐诗,“结道光前宗唐之局”。翁同龢推崇苏轼、黄庭坚,诗歌重典实、尚真挚,显赫的政治地位更是助力他成为清末虞山诗坛的盟主。清初钱谦益、二冯、钱陆灿等人领衔的“虞山诗派”,其诗论主张在清末民初再次兴盛。汪氏、钱氏与单氏家族是追效钱氏诗学的代表。钱氏家族直承钱谦益兼采众长而去门户之见的诗学思想。汪氏家族与单氏家族则通过学习钱陆灿、钱良择、陈祖范、王应奎等人的诗学思想,上承钱谦益“学人之诗”的传统。庞氏、张氏家族是宗二冯诗学的典范,庞树典、庞树阶以及张鸿均学习李商隐,他们是清末吴下西昆派的主要力量。宗氏家族学诗兼采众长而自出机杼,诗歌反映时变,颇能代表虞山地域诗学的诗史精神。民国时期的宗威将诗歌融入大学课堂,影响了一批批青年学子的旧体诗词创作。
程希[10](2019)在《清代宝应朱氏家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十世书香门第,五百年忠厚人家。宝应朱氏作为明清江淮间名门望族,历经二十余代、五百余年,向以诗书继世、忠厚传家,风雅不辍、弦歌不息,几于代代有作、人人有集。明清两代朱氏一门共造就学人70位、着述260种,现存者亦达110种之多,群星璀璨、着作如林。其着述涵盖经、史、子、集四部,对经学、文学、史学、文献学、小学、金石学、医学、农学、水利学等门类均有涉猎,合义理、考据、辞章三门学问,而尤以文学、经学、理学名世,诞生了朱应登、朱曰藩、朱克生、朱经等诗文名家及朱泽沄、朱彬、朱士端等经学、理学宿儒,成就卓着、泽被后世,堪称明清乃至整个中国学术史上学术世家之典范。宝应朱氏绝大多数学人及着述产生于清代,其涉猎之广、研探之深、影响之远,在清代学术史上颇为罕见。朱氏家学顺应时代学术发展之主潮,呈现出由文学而理学而朴学的脉络,又深深植根于扬州丰厚的历史文化土壤,充分吸收历代先贤尤其是扬州学派诸儒的学术精髓,同时打上了宝应学术以宋学为特色的地域文化烙印,为窥探清代学术发展奥曲之窗口。清代宝应朱氏家学在外部广泛汲取吴派、皖派及其他学派、学人之优长,择善而从、视野广阔,既重视考据、义理,又不废辞章,不别门户、不畏权威,以朴学为主而兼取宋学之长;在家族内部宝应朱氏家学传承有序,历来主张谨身节用、注重实学,并与宝应、扬州等地学术世家互相联姻,取长补短、砥砺共进,为家学传承持续不断注入源头活水,保障了宝应朱氏家学始终具有旺盛的学术生长力。理学方面,宝应朱氏自明代即有理学传统,至清初朱泽沄力倡程、朱,排抵陆、王,与亲密学侣王懋竑一道以考据之法精研朱子之学,为当时及后世学人所称道和取法。其朱子学为清代理学史之重要一环,其学术统系为宝应学人如刘台拱、成孺等接续,又为扬州学派汉宋兼采的融通之学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来源,其考据方法亦被族人朱彬、朱士端等取法并发扬光大。创辟之功,足可称道。朴学方面,朱彬、朱士端作为清代朴学主流流派——扬州学派的代表学人,在礼学、《说文》学、金石学等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朱彬《礼记训纂》一书为清人新疏十三经不可或缺之重要一种,体现了扬州学派以汉学为主而兼采宋学,视野宏通、惟善是从、求古学之是的学术特色,为清代《礼记》学的集大成之作,在中国礼学史上亦占据重要地位。而朱士端以小学为根底,兼以金石学考合经、史,考据之学愈加精纯。此外,其《说文校定本》《强识编》等书对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之纠驳亦多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在《说文》学领域理当占据重要一席。文学方面,宝应朱氏首先即以文学世家的面目闪耀于世,名播江淮,如明代朱应登,与李梦阳、何景明等引为同调,跻身“十才子”之列;其子朱曰藩,与何良俊、黄姬水等人开创“金陵六朝派”,亦引领一时风会。至清代,宝应朱氏在辞章之学上亦不稍懈,不仅参与人数多、着作数量众且广涉诸体,在诗、词、文、赋、诗文评等各领域均有作品问世,其中朱克生、朱经、朱士端之诗歌,朱彬、朱士端之古文,朱宗大、朱彬之诗话,朱彬、朱士端、朱效靖之家集编纂,皆各具面目,为人称道。此外,清代宝应朱氏学人在史学、文献学上亦有建树。如朱克简、朱泽沄之政论、史论,朱克生、朱士达等参与方志纂修,朱克生、朱辂、朱百遂等对谱牒、传状的编撰,或有裨时政,或以古鉴今,或保存史料,均为世所需,去取得当,为有用之学。概而言之,清代宝应朱氏学人众多、着述宏富,在理学、朴学、文学等领域成就突出,在方志、家谱、年谱、行状等地方文献及家族文献的编纂上亦有重要建树,无愧“江淮文献巨族”的称号。其由文学而理学而朴学的家学传承脉络又与明清学术潮流暗合,为明清学术世家的典型范例;其躬行实践、不慕荣利、实事求是、宏通广大的学术品格和学术追求,亦足堪后世学人取法效仿。
二、《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述评 |
三、基本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四、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清中叶以前儒学典籍满译 |
第一节 满文的创制与汉籍满译发端 |
一、满文的创制与改革 |
二、汉籍满译的发端 |
第二节 顺康雍时期儒学典籍满译 |
一、从内三院、翰林院到内翻书房 |
二、顺康雍时期儒学典籍的满译 |
第二章 乾隆时期儒家经典的钦定重译 |
第一节 儒家经典重译的历史条件 |
一、“大一统”与“同文之盛”形成的历史进程 |
二、前代儒家经典满译的缺失 |
第二节 乾隆朝儒家经典的重译及成就 |
一、乾隆与儒家经典的重译 |
三、儒家经典重译的面向与成就 |
第三节 重译与旧译儒家经典比较——以《大学》为例 |
一、改音译为意译 |
二、内容有所增删 |
三、钦定名词术语 |
四、注重“取意协音” |
第三章 乾嘉以降士人群体对儒学典籍的满译 |
第一节 民间满译士人群体 |
一、满译士人群体的出现 |
二、满译对象的选择与受众 |
第二节 孟保的满译生涯 |
一、孟保其人与满译作品 |
二、孟保翻译作品的刊印及流布 |
第四章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社会的教育与影响 |
第一节 清代旗人学校教育 |
一、旗人官学教育 |
二、旗人私学教育 |
第二节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入仕的影响 |
一、翻译考试与旗人入仕 |
二、翻译选拔考试试题与儒家典籍满译 |
第三节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思想塑造——以“话条子”类语料为例 |
一、“话条子”类文本的产生 |
二、“话条子”所透视出的儒家思想 |
第五章 满译儒学典籍在他者中的传播——以达呼尔为例 |
第一节 满语文成为达呼尔教育的载体和内容 |
一、达斡尔语与满语的差异 |
二、满语文在人才选拔中的地位 |
第二节 满语文学校的建立与满译儒学典籍的传入 |
一、达呼尔官学与私学 |
二、满译儒家典籍的传入 |
第三节 满译儒家典籍在达呼尔中的传播与影响 |
一、满译儒家典籍在达呼尔中的传播 |
二、满译儒家典籍对达斡尔语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满文转写对照表 |
二、新旧译《大学》多版本比较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惠栋与吴派经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对象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惠栋与吴派的兴起 |
第一节 惠栋生平简述 |
第二节 “吴派”观念建构历程述论 |
一、清代:吴派观念萌发 |
二、民国:吴派观念具体化 |
三、新中国七十年:吴派观念赓续与拓展 |
四、小结 |
第二章 东吴惠氏“文人说经”与朴学范式确立 |
第一节 惠周惕、惠士奇文学与经学论略 |
一、惠周惕文学与经学 |
二、惠士奇文学与经学 |
三、小结 |
第二节 论惠栋诗学旨趣与经、史根柢 |
一、重构侧重“根柢”的诗论 |
二、由“根柢”彰显渔洋诗“诗史”价值 |
三、研治诗歌接续惠氏家学 |
四、小结 |
第三节 《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的文本特色及朴学范式价值 |
一、忠于原本 |
二、以证代论 |
三、博采兼容 |
四、余论 |
第三章 惠栋与吴派《古文尚书》辨伪 |
第一节 惠栋《古文尚书考》学术成就论略 |
一、《古文尚书考》与《尚书古文疏证》 |
二、《古文尚书考》引领汉学风气 |
第二节 惠栋与江声《尚书集注音疏》 |
一、江声《尚书》学研究缘起 |
二、浸润惠栋印记的注《书》特色 |
三、赓续惠栋辨伪《晚书》 |
四、小结 |
第三节 惠栋与王鸣盛《尚书后辨》 |
一、《尚书后辨》对《古文尚书考》的接受 |
二、王鸣盛少引惠书原因其一:惠书引证材料混杂不清 |
三、王鸣盛少引惠书原因其二:突显个人学术特色 |
四、余论 |
第四章 惠栋与吴派易学考辨 |
第一节 汉、宋立场与惠栋易学体系建构 |
一、《易汉学》中的宋易学 |
二、《周易本义辨证》中的汉学意识 |
三、余论 |
第二节 惠栋与江藩《周易述补》 |
一、延续学脉,羽翼惠栋 |
二、推崇汉易,偏重虞翻 |
三、清晰界线,汉宋分明 |
四、小结 |
第三节 惠栋与李林松《周易述补》 |
一、更变体例突显个人特色 |
二、视野开阔网罗吴门诸家 |
三、取义庞杂模糊学术边界 |
四、小结 |
第五章 吴派研究的再思考 |
第一节 排异端,立正学——从《圣谕十六条》看吴派“异端”观 |
一、重视子书文献价值 |
二、“无益于经”皆为异端 |
三、主张“求实”之学 |
四、小结 |
第二节 江藩与《乐县考》 |
一、复古风潮推动乐律学研究 |
二、《乐县考》撰作旨趣:以复古“宗郑”求古乐复兴 |
三、《乐县考》复兴古乐途径:“今乐可通于古乐” |
四、从《乐县考》看江藩学派归属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周易筮法研究史(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选题缘起 |
第二节《周易》筮法概论 |
第三节研究综述与本文思路、方法 |
第一章 晋与明夷——汉唐间之奠基研究 |
第一节“晋如摧如”——两汉象数易筮研究 |
第二节“明入地中”——魏晋隋唐易筮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乾坤健顺——宋元明清之核心研究 |
第一节“飞龙在天”——宋代易筮研究 |
第二节“含章可贞”——元明易筮研究 |
第三节“直方大”——清代易筮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革变鼎新——百十年来之新型研究 |
第一节“己日乃孚”——传世文献易筮新说 |
第二节“鼎耳革”——数理科学易筮研究 |
第三节“鼎有实”——出土文献易筮研究 |
本章小结 |
余论 |
附录一 “大衍之数”集解 |
附录二 《左传》《国语》筮例集解 |
附录三 古今筮法经眼录 |
参考文献 |
後记 |
(4)儒学民间化与宗教化视域下的太谷学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章 太谷学派产生的思想与历史背景 |
第一节 太谷学派产生的思想文化背景 |
第二节 太谷学派产生的历史文化生态 |
第二章 太谷学派的创立及其发展演变 |
第一节 周太谷与太谷学派的创立 |
第二节 太谷学派南北二宗的创建及其发展 |
第三节 归群草堂与太谷学派的南北合宗 |
第三章 太谷学派人物着述与思想内涵 |
第一节 太谷学派主要人物及其着述 |
第二节 《周氏遗书》所见周太谷主要思想 |
第三节 张积中、李光炘对周太谷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第四章 太谷学派早期的儒学宗教化与民间化倾向 |
第一节 周太谷早期传道的儒学宗教化倾向 |
第二节 周太谷晚年传道的儒学民间化特征 |
第五章 张积中黄崖北宗的儒学宗教化路向 |
第一节 黄崖北宗产生的背景及其原因 |
第二节 黄崖北宗的儒学宗教化路向 |
第三节 黄崖北宗儒学宗教化路向的最终结局及其原因 |
第六章 李光炘龙川南宗的儒学民间化路向 |
第一节 龙川南宗产生的背景及其原因 |
第二节 黄崖山事件对龙川南宗发展路向的影响 |
第三节 龙川南宗的儒学民间化路向 |
第七章 黄崖北宗与龙川南宗发展路向比较 |
第一节 黄崖北宗与龙川南宗发展路向的一致性 |
第二节 黄崖北宗与龙川南宗发展路向的差异性 |
第八章 归群草堂与太谷学派晚期儒学民间化路向的新探索 |
第一节 归群草堂产生的背景及其原因 |
第二节 归群草堂儒学民间化路向的新探索 |
余论:太谷学派历史命运的反思与儒学未来发展路向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阮元的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阮元思想的研究意义 |
一、阮元所处时代背景 |
二、阮元特殊的人生经历 |
三、阮元在思想史中的定位 |
第二节 本论文的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及难点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三节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阮元的学术理念及其治学方法 |
第一节 治学理念:“复古”与“求是” |
一、“尊经复古”的思想潮流 |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导向 |
三、“复古”与“求是”之间的张力 |
第二节 人文学的实证方法与本证法 |
一、音韵训诂的方法 |
二、自然科学与数学的方法 |
三、金石文物文献的运用 |
四、以经解经的方法 |
第二章 阮元的仁学与心性思想 |
第一节 “相人偶”:阮元的仁学思想 |
一、“与人为仁”:仁之行为的对象性 |
二、“充仁推恩”:仁之行为的社会实践 |
三、“孝弟为本”:仁学的出发点 |
第二节 “血气心知”:阮元的心性思想 |
一、阮元对“心”的独特解释 |
二、阮元的“性命”思想 |
第三章 阮元的伦理学与政治哲学思想 |
第一节 “敬”与“贯”:阮元重视“实践”的伦理思想 |
一、以“行事”训“贯”:对实践的重视 |
二、以“敬”驳“静:功夫论的思想 |
三、“礼”与“威仪”:修养的外化表现 |
第二节 “达”与“庸”:阮元的道德境界说 |
一、“达”的境界 |
二、“庸”的德行 |
第三节 “孝”与“顺”:阮元的政治哲学思想 |
一、阮元对《孝经》的政治向度解读 |
二、阮元对“顺天下”的强调 |
结语:阮元思想的历史定位及其影响 |
一、阮元对乾嘉汉学的总结 |
二、阮元对于汉宋之争的学术立场 |
三、阮元的教育实践及其影响 |
附录 :研究综述 |
一、有关阮元研究的三个阶段 |
二、阮元思想研究的两个层面 |
参考文献 |
参考书目 |
参考期刊 |
致谢 |
(6)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标号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曲牌的历史演变与分期 |
三、研究缘起与意义 |
四、研究史回顾 |
五、研究创新点、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唐前古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一节 古曲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古曲曲牌崑化之数量统计与演变考 |
二、古曲曲牌演变略论 |
第二节 古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一、《诗经》篇章结构与曲牌音乐体制 |
二、“乐府”与曲牌音乐 |
三、南、北民歌交流与曲牌音乐 |
第二章 大曲与崑曲曲牌 |
第一节 大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大曲-曲牌转化之总体统计 |
二、大曲曲名-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大曲节拍与崑曲曲牌节拍之演变 |
二、大曲“遍数”与崑曲曲牌 |
三、唐宋大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三章 词牌与崑曲关系论 |
第一节 词牌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词牌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词牌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词牌格律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词牌与崑曲曲牌格律、结构 |
二、词牌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论 |
三、宋词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四章 北曲崑化论 |
第一节 北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北曲曲牌崑化之概括 |
二、南北曲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北曲崑化逻辑论 |
一、北曲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 |
二、北曲曲牌、崑曲曲牌格律关系论 |
三、南、北曲牌界说 |
第五章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第一节 南戏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南戏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南戏崑化分类考 |
第二节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南戏与崑曲演唱方式之差异 |
二、南戏与崑曲曲牌格律之分歧 |
三、南戏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六章 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与其他源流 |
第一节 民间俗曲与其他曲目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民间俗曲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民间俗曲崑化之主要方式——[节节高]源流个案研究 |
第二节民间俗曲与崑曲曲牌关系 |
一、民间小调与崑曲 |
二、民间宗教音乐与崑曲 |
三、边地音乐与崑曲 |
四、“琴曲”“琴歌”与崑曲曲牌 |
余论:曲牌论 |
一、将文体学概念的“曲”迁移到音乐文学领域 |
二、音乐文学的角度要坚决摒弃“乐文优劣论” |
三、曲谱的刊刻为曲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
四、地域流动是曲牌演变的重要因素 |
五、曲牌研究的构型和拓展——叠压 |
参考文献 |
附录编制说明 |
附录A: 《集成曲谱》曲牌检索 |
附录B: 《六十种曲》曲牌检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後记 |
(7)长安画派艺术价值:基于艺术品价格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基于艺术与市场结合的客观历史 |
1.1.2 基于我国艺术市场的发展现状 |
1.1.3 基于长安画派绘画价格现状——从赵望云说起 |
1.2 研究背景与研究现状 |
1.2.1 研究背景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价值 |
1.5 概念界定及数据来源 |
1.5.1 本文的“艺术品价格” |
1.5.2 数据来源 |
第二章 长安画派:概念、构成与风格 |
2.1 画派形成条件分析 |
2.1.1 经济因素 |
2.1.2 政治环境与时代精神 |
2.1.3 环境因素 |
2.1.4 艺术赞助 |
2.1.5 艺术观念与艺术风格 |
2.2 艺术地理学视域中的“长安画派” |
2.2.1 艺术地理学阐释“长安画派”名称的可能性 |
2.2.2 “长安画派”名称的艺术地理学追问 |
2.3 长安画派的构成 |
2.3.1 长安画派:艺术观念与理想的层次 |
2.3.3 长安画派:网络组织凝聚的层次 |
2.3.4 本文研究的长安画派 |
2.4 长安画派的艺术风格 |
2.4.1 赵望云的艺术风格 |
2.4.2 石鲁的艺术风格 |
2.4.3 何海霞的艺术风格 |
2.4.4 方济众的艺术风格 |
第三章 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访谈、文献与画廊 |
3.1 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访谈与文献分析 |
3.1.1 赵望云绘画价格 |
3.1.2 石鲁绘画价格 |
3.1.3 何海霞绘画价格 |
3.2 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画廊的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 |
3.2.1 长安画派绘画价格问卷调查 |
3.2.2 经营长安画派作品画廊的深度访谈 |
3.2.3 经营长安画派画廊的价格地图 |
第四章 长安画派绘画价格:基于拍卖机构数据 |
4.1 赵望云国画价格 |
4.2 石鲁国画价格 |
4.3 何海霞国画价格 |
4.4 方济众国画价格 |
4.5 长安画派国画作品价格整体态势 |
第五章 艺术生产: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建构 |
5.1 艺术界相关理论回溯 |
5.2 博物馆和美术馆对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阐释 |
5.3 艺术展览对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阐释 |
5.4 文艺批评者对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阐释 |
5.5 营销中介对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的阐释 |
第六章 多元复合:长安画派艺术价值研究 |
6.1 求索创新的思想价值 |
6.1.1 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生活 |
6.1.2 探索,探索,再三探索 |
6.1.3 文艺思想最强音的响应者 |
6.1.4 艺术思想的根性意义 |
6.2 深厚绵长的审美价值 |
6.2.1 “人”的母题与深沉的大地情怀 |
6.2.2 艺术创作既破又立的超越精神 |
6.2.3 对西北地域美术元素的开拓表现 |
6.3 生命深度的启示价值 |
6.3.1 为艺的赤子之心 |
6.3.2 为人的傲人风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8)格式条款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析 |
三、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
(一) 本文主要创新点 |
(二)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格式条款规制目标的再认识 |
第一节 从卡尔多-希克斯改善到帕累托改善: 契约自由原则要求的再造 |
一、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冲击 |
二、帕累托改善的形式证成 |
三、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基础之一: 意思自治的维护 |
第二节 格式条款的博弈分析:契约正义原则要求的再造 |
一、格式条款对契约正义原则的冲击 |
二、合作剩余分配的异化 |
三、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基础之二: 给付均衡的矫正 |
第三节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目标下的国家模式 |
一、公法路径与私法路径二分法的勘误 |
二、国家模式与市场模式二分法的勘误 |
三、由事后监管向事先监管的延伸 |
第四节 规制范围的限定:司法实践与交易实践视域下的格式条款 |
一、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 |
二、格式条款法律性质的基本理论 |
三、格式条款的法经济学解读 |
四、规制单位:格式合同亦或格式条款 |
五、格式条款规制的层次化要求 |
第二章 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实态 |
第一节 格式条款的《合同法》规范逻辑 |
一、第39条第1款与第40条关系辨析 |
二、第40条与第52、53条逻辑关系的辩证分析 |
三、第40条与《合同法解释二》第10条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以《合同法》为依据的格式条款司法审判实态 |
一、最高法院的监管逻辑:动态均衡的实践 |
二、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管逻辑:信息规制的强化与异化 |
第三节 格式条款的其他部门法规制路径 |
一、格式条款的消费者法规制路径 |
二、格式条款的保险法规制路径 |
三、格式条款的反垄断法规范路径 |
第三章 格式条款信息规制理论的反思与修正 |
第一节 市场机制的异化:传统磋商程序之困境 |
一、有限理性下的消费者认知局限 |
二、有限理性下的消费者决策困境 |
三、基于“成本-效益”分析的“理性忽略” |
四、逆向选择模型:低质量格式条款的生成机制 |
第二节 信息规制标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
一、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义务 |
二、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说明义务 |
第三节 信息披露的层次化改进 |
一、以条款显着性为标准 |
二、以条款异常性为标准 |
三、以实证研究为标准 |
第四节 信息规制的实质化改进 |
一、标准化信息提供 |
二、信息加工手段的创新:第三方机构与质量评级 |
三、合同创新:格式合同的“组合式”/“菜单式”设计 |
四、电子商务中电子格式条款的披露创新 |
第五节 信息规制的法律效果 |
一、未成立与无效之辩 |
二、提示与说明义务作为成立要件之证成 |
第六节 软家长主义助推与信息规制之配合 |
一、软家长主义助推的决策辅助功能 |
二、信息规制与助推的适用范围厘定 |
三、助推的具体适用方法 |
第七节 信息规制与法律行为法的分工 |
一、法律行为法的功能定位与规制立场 |
二、信息义务的标准:以法律行为法为参照 |
三、信息规制的功能性重构 |
第四章 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理论 |
第一节 传统型与现代型内容控制规范的适用 |
一、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规范的立法体例 |
二、我国传统型与现代型内容控制规范体系 |
三、合同亦或条款——内容控制规范群适用范围的划分 |
第二节 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特别规范 |
一、不当条款进路的具体化:合同法第40条 |
二、公平原则的适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 |
三、免责条款的特别规则:合同法第53条 |
第三节 一般内容控制规范及合同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 |
三、显失公平原则的适用 |
四、商事交易特殊规则的适用 |
第五章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
第一节 大陆法系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以客观解释为原则 |
一、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之争 |
二、客观解释规则:以通常理解为解释 |
三、不利解释规则 |
第二节 美国法上的格式条款解释规则:非情境化标准 |
一、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211(1)条 |
二、格式条款解释原则: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211(3)条 |
第六章 格式条款的事先性审查:最低质量标准路径 |
第一节 双重规制路径的功能界限 |
一、信息规制效果的局限性 |
二、内容控制效果的局限性 |
第二节 规制逻辑的结构性转变:事先性标准的优越性 |
一、基于规制成本的优化选择:由事后规制到事先规制 |
二、对于规制技术的优化选择:规则与标准的折衷 |
第三节 最低质量标准制定的制度尝试 |
一、格式条款的备案制度 |
二、格式条款标准化的尝试 |
第四节 格式条款最低质量标准的建构模式 |
一、双重质量标准结构的设想 |
二、格式条款最低质量标准的运用模式 |
三、各国格式条款监管机构与监管立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原因及意义 |
二、课题名称的范畴界定及学理依据 |
三、本课题的学术研究回顾 |
四、既往研究成果的反思 |
五、研究内容概述 |
上编 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的形成 |
第一章 晚清民国虞山诗人的诗学思想演进 |
第一节 道咸时期虞山诗坛:“性灵”风落潮与“虞山诗派”回春 |
一、延续、修正孙原湘的性情说 |
二、承继清初虞山诗派 |
三、虞山诗人对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战争的现实书写 |
第二节 同光宣时期虞山诗人对宗宋祧唐及宗唐诗学传统的坚守 |
一、承继钱谦益宗宋祧唐的诗学思想 |
二、与同光体异趣的宗宋诗人 |
三、同治、光绪、宣统时期虞山宗唐诗风 |
四、光宣时期虞山诗坛的新诗接受者及革命诗人 |
第三节 民国时期虞山诗人的诗史精神与诗学宗向新变 |
一、虞邑诗人对钱谦益的尊崇 |
二、宗唐诗人的诗学变化及革命诗人的诗风转变 |
三、虞山诗人保存国粹的努力 |
四、虞山诗人重视乡邦文化建设 |
第二章 乡邦文化与晚清民国虞山地域诗学的发展 |
第一节 虞山文人诗歌中的“红豆”意象——兼谈钱谦益在虞山后学中的接受进程 |
一、芙蓉庄红豆与虞山文人的“红豆”情结 |
二、虞山红豆诗歌的多样内涵 |
三、民国时期虞邑文人引领的红豆研究热潮 |
四、钱谦益在虞山后学中的接受过程 |
第二节 藏书、读书与虞山文人的诗歌创作 |
一、虞山藏书流派的形成及其特色 |
二、藏书、读书、诗歌创作的相互促进 |
第三节 诗画互动关系与虞山文人题画诗创作 |
一、虞山画派的艺术特色及诗画的互动关系 |
二、以人物情事为主的题画诗 |
三、虞邑题画诗创作的家族性 |
四、以画理阐诗学 |
第三章 才媛、义庄、科举与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的形成 |
第一节 才媛与文学世家网络的形成、延续 |
一、文学夫妻 |
二、母教与家学的传承 |
第二节 义庄、家训与家族教育 |
一、义庄为家族教育提供经济支撑 |
二、家训为家族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
第三节 科举与诗书之家 |
一、科举:世家望族形成与维持的正途 |
二、科举仕宦对诗歌创作既促进又制约的双重关系 |
三、科举家族对晚清民国虞山地域诗学的贡献和影响 |
第四章 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的交互与呈现 |
第一节 常熟家集的编刊及其文化意蕴——以对家集序跋为中心的考察 |
一、晚清民国常熟家集的存目及其时间分布 |
二、家集:家谱的另一种呈现形态 |
三、晚清民国常熟家集的形态 |
四、家集的主要内容:诗歌与试艺 |
五、家集中的女性 |
第二节 常熟乡镇诗歌选本的存目、编选及其诗学特色 |
一、常熟乡镇诗歌选本的存目 |
二、常熟乡镇诗歌选本的编选 |
三、常熟乡镇诗歌选本的选诗特征 |
第三节 结社酬唱活动盛况 |
一、晚清民国虞山地区诗社简况 |
二、晚清民国虞山地域文士联吟酬唱活动 |
三、晚清民国虞山文士结社酬唱之风兴盛原因、特色及对地域诗学的贡献 |
下编 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专题研究 |
第五章 虞山诗坛“性灵诗风”的风靡与消解——以孙氏家族为考察对象 |
第一节 孙原湘与晚清虞山诗坛的演进 |
一、虞邑文化与孙原湘诗学理念的形成 |
二、孙原湘与吴蔚光诗歌创作理路的异同 |
三、“性灵之风”与嘉道时期的虞山诗坛 |
四、清末民初性灵诗风的消解 |
第二节 孙雄诗学思想中的家学渊源——兼谈《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甲集》的编刊及选诗理念 |
一、性情·诗史·忠孝——孙雄于孙原湘诗学思想的继承 |
二、《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甲集》的刊印 |
三、由《四朝诗史·甲集》论及孙雄的选诗理念 |
第六章 杨氏家族的诗艺传承与诗学宗向变化 |
第一节 晚清民国虞山杨氏家族行传、着述 |
第二节 杨氏家族的诗艺传承——兼论杨沂孙诗作中的劫后记忆 |
一、杨景仁:诗学陶、苏,诗风本色无雕琢 |
二、杨希钰:诗近陶、苏、陆,诗风率直 |
三、杨沂孙诗歌内容与诗学宗向 |
第三节 清末民国杨氏家族诗学代表——力振唐音的杨圻 |
一、杨圻研究综述及上图藏《江山万里楼诗钞》誊清稿本发掘 |
二、杨圻宗唐趣尚 |
三、杨圻诗学风格的转变 |
第七章 翁氏家族的隆起及其在清末虞山诗坛地位的确立 |
第一节 晚清民国常熟翁氏家族的生平及着述 |
第二节 翁心存早年的学习经历及其诗歌创作 |
一、家庭教育与幕府生涯——翁心存早年的学习经历 |
二、翁心存的诗歌创作 |
三、翁心存对子女及虞邑后学的教育与提携 |
第三节 从消遣到遮蔽:翁同龢诗歌创作的心理变迁 |
一、翁同龢诗集的刊印及文献缺失 |
二、“君亦能诗耶”:翁同龢居京时期的诗歌创作 |
三、古籍的鉴赏、收藏活动与翁同龢的诗歌创作 |
四、翁同龢晚年诗歌中的“庙堂”想象 |
第八章 晚清民国虞山诗坛的“唐宋兼采”——以汪氏、钱氏、单氏家族为中心 |
第一节 汪氏家族的学韩风尚 |
一、汪氏家族的“状元诗人” |
二、汪佑南 |
第二节 兼采众长、关注民生:虞山钱氏家族的诗学及诗艺 |
一、钱氏家族的世袭及对钱谦益的追忆 |
二、钱氏家族的诗歌创作 |
三、钱育仁领导下的虞社 |
第三节 晚清民国虞山单氏家族诗学研究 |
一、诗法少陵与昌黎:康乾时期的单氏诗人 |
二、兼采众家:晚清的单学傅与单良玉 |
三、《海虞诗话》的编纂及其编选特色 |
第九章 虞山文学世家的西昆风尚——以庞氏、张氏家族为中心 |
第一节 庞氏家族的崛起及庞树阶“不专事色相”的西昆诗风 |
一、庞氏家族成员的生平及着述 |
二、积学励行与“贻安堂”庞氏的崛起 |
三、虽尚西昆然更崇本色——庞氏家族的诗学实践与新变 |
第二节 张氏家族的诗风演进与张鸿掀起的清末虞山西昆热潮 |
一、张燮的藏书与写诗 |
二、张定鋆 |
三、伉俪情深的张蓉镜与姚畹真 |
四、吴下西昆的旗帜——张鸿的生平及其诗歌创作 |
第三节 清末民初吴下西昆的诗风演进、诗歌理念及其诗学成就 |
一、“西砖酬唱”与清末吴下西昆诗风的兴起 |
二、吴下西昆的诗歌理念及其兴盛原因 |
三、以史入诗、以诗鉴史——吴下西昆的诗学特色及其艺术上的得失 |
第十章 宗氏家族兼采众长与自抒机杼诗学路径的形成——兼论民国教授诗人宗威、宗白华 |
第一节 虞山宗氏家族的源流世系与诗文着述 |
第二节 承继家学与转益多师:晚清宗氏家族的诗歌创作 |
一、吾家多闺秀,俱各擅文辞 |
二、承继家学与转益多师 |
三、宗氏家族的诗学主张 |
第三节 传道授业、竞艳诗坛——民国宗威、宗白华的诗歌创作 |
一、宗威的诗歌活动 |
二、宗白华的旧体诗创作及其诗学思想 |
结语 |
参考书目 |
后记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清代宝应朱氏家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研究趋势 |
(一) 宝应朱氏家族文献整理 |
(二) 宝应朱氏家学宏观研究 |
(三) 宝应朱氏家学个案研究 |
(四) 研究趋势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清代宝应朱氏家学兴起之背景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社会背景与文化政策 |
(二) 官方哲学与统治思想 |
第二节 人文渊薮 |
(一) 区位优越,经济发达 |
(二) 文脉深远,学术昌隆 |
第三节 家学渊源 |
(一) 明代宝应朱氏学人着述考述 |
(二) 明代宝应朱氏学行对后世朱氏家学之沾溉 |
第二章 清代宝应朱氏家学传承谱系 |
第一节 清代宝应朱氏学人着述考述 |
第二节 清代宝应朱氏家学之特色 |
(一) 源远流长,名家辈出 |
(二) 理学传家,尊崇朱子 |
(三) 工于诗文,兼善书画 |
(四) 立德修身,家风谨严 |
(五) 与世推移,暗合主潮 |
(六) 家族联姻,优势互补 |
第三章 清代宝应朱氏学人交游考述 |
第一节 朱泽沄交游考 |
(一) 师长前辈 |
(二) 友朋同道 |
(三) 门人弟子 |
第二节 朱彬交游补考 |
(一) 师长辈 |
(二) 友朋辈 |
第三节 朱士端交游考 |
(一) 师长前辈 |
(二) 友朋同辈 |
(三) 门人后学 |
第四章 清代宝应朱氏之理学 |
第一节 清初理学之概况 |
(一) 清代以前之理学 |
(二) 清初之理学 |
第二节 朱泽沄之理学 |
(一) 生平学行 |
(二) 治学方法 |
第三节 朱泽沄理学思想的成就特色 |
(一) 对朱子尊、道齐头用功的论定 |
(二) 对朱子未发涵养工夫的抉发 |
(三) 对朱子经世致用思想的重视 |
第五章 清代宝应朱氏之朴学 |
第一节 朱彬之朴学 |
(一) 广采博收,裁断准确——朱彬《礼记训纂》研究 |
(二) 择善而从,视野宏通——朱彬《经传考证》研究 |
第二节 朱士端之朴学 |
(一) 朱士端卒年及字号考辨 |
(二) 寻许氏源流,正后儒删改——朱士端之《说文》学 |
(三) 考经史文字,征诂训声音——朱士端之金石学 |
第六章 清代宝应朱氏之文学 |
第一节 以诗阐理与以诗表情——宝应朱氏之诗歌 |
第二节 学至者文不求至而自至——宝应朱氏之古文 |
(一) 增益学问 |
(二) 裨补时政 |
第三节 吉光片羽,亦足可宝——宝应朱氏之诗文评 |
第四节 家族诗文,世世珍藏——宝应朱氏之家集编纂 |
(一) 《朱氏诗文世珍》之成书与版本 |
(二) 《朱氏诗文世珍》之内容 |
(三) 《朱氏诗文世珍》之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宝应朱氏家族世系表 |
附录二: 宝应朱氏家族世系图(一至十九世) |
附录三: 朱彬《经传考证》引人说统计表 |
附录四: 朱彬《经传考证》引书统计表 |
附录五: 朱士端《说文校定本》引书统计表 |
附录六: 朱士端《强识编》引书统计表 |
附录七: 朱士端《强识编》引人说统计表 |
附录八: 朱士端对段《注》之纠驳平议 |
附录九: 朱士端《宜禄堂收藏金石记》引书统计表 |
附录十: 朱士端年谱简编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 |
四、《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D]. 王硕.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惠栋与吴派经学研究[D]. 王祥辰. 扬州大学, 2020(01)
- [3]周易筮法研究史[D]. 巩忠杰. 南京大学, 2020(02)
- [4]儒学民间化与宗教化视域下的太谷学派研究[D]. 许东.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5]阮元的哲学思想研究[D]. 付子轩. 武汉大学, 2020(04)
- [6]崑曲曲牌源流研究[D]. 黄金龙. 苏州大学, 2020(06)
- [7]长安画派艺术价值:基于艺术品价格的研究[D]. 王曼利. 西北大学, 2019(04)
- [8]格式条款规制研究[D]. 王俣璇. 山东大学, 2019(02)
- [9]晚清民国虞山文学世家与地域诗学[D]. 吕姝焱.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10]清代宝应朱氏家学研究[D]. 程希. 扬州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