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发展中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论文文献综述)
潘欣瑜[1](2020)在《习近平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在与人类社会方方面面相互融合的过程中,也带来了相应的治理难题,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习近平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多次提出依法治理互联网,让网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要论述,对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将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应对互联网迅猛发展、直面我国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建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结国内外经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活动经验等各方面因素是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形成原因,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以及我国网络法治理论成果构成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重要理论依据。习近平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其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公民自律的依法治网主体责任,加强对新兴媒体、网信企业、互联网市场秩序、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客体内容的依法管理,抓紧制定网络立法规划、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严密防范网络犯罪、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依法治网推进方略,以确保网络传播秩序,构建良好网上舆论生态,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的依法治网目标。习近平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立足人民性、根系实践性、缜密系统性、突出安全性,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这些重要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应用,更加充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我国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网络强国战略,为全球网络治理贡献出了中国智慧。认真学习和贯彻习近平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Ivan Sarafanov[2](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3](2020)在《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文中认为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最新要求,解读当前"三教"改革对于职教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以3D打印技术专业为切入点,深层次分析3D打印技术专业在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对"三教"改革的一些具体方案可行性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探讨。
刘奕[4](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张堂云[5](2019)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文中指出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管辖的一项诸边贸易协议,由各缔约方自愿签署,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和国际化。加入GPA是为了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07年年底向WTO提交加入GPA申请书以来,中国已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更是向世界宣告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被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用于保护国内经济。加入GPA将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供入场券的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政府采购信息泄密、政府采购市场被瓜分和政府采购功能削弱等安全威胁。伴随着加入GPA进程的加快,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国内外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研究略显单一,缺乏系统性,围绕加入GPA对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亟待展开深入研究。为此,本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在深入阐释政府采购安全内涵以及政府采购安全维度、设计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剖析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尝试基于系统视角构建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保障机制。遵循“理论阐释——实证检验——对策探索”的基本思路,利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运行”的自行调研数据、全国层面、省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WTO官方网站数据、OECD国民账户数据、中企联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数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资料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法律文本比较法、调研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和联立方程模型等方法,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界定了政府采购安全的内涵,阐释了政府采购安全构成及内在逻辑。在缕析安全和政府采购概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把政府采购安全界定为“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政府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抗外来冲击,以确保政府采购功能目标能够不受侵害,并得以最大程度实现的客观状态”。政府采购安全的本质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利益的维护,相关利益的多维诉求属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安全必须是一个涵盖多维目标的体系结构,在综合归纳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安全细分为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并对这种细分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对中国政府采购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试图全面考察中国政府采购的客观状态。在制度层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全链条采购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场层面,采购总规模持续增长,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项目的采购总量呈上升的趋势,采购结构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建立了以招投标为主,包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构建了反腐倡廉、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第三,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该指标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程度进行了刻画,还分析了冲击形成的原因。政府采购安全评价在加入GPA前和加入GPA后是不一样的,加入GPA前是对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预测性评价,而加入GPA后是对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在加入GPA前,政府采购制度安全主要通过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制在核心条款上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刻画;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从名义开放程度、“本土偏好”程度和国际竞争力三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进行衡量;政府采购功能安全主要是通过GPA规制的政策空间与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排除来刻画。据此对加入GPA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进行预测性评价发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在价值目标、基本原则、适应范围、采购方式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高、“本土偏好”程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与GPA缔约方相差甚远。造成上述安全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存在差距、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受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中国的国货意识淡薄等。针对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本研究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国外供应商投诉率”等在内的13个三级指标,并根据专家评定基于AHP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第四,探索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并利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影响因素,以及三种安全内在的逻辑关系,创新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模型。囿于数据的限制,本研究利用自行调研的微观数据,构建多元回归和联立方程模型,对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机制及政府采购安全各维度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晰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健全的供应商约束机制和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度。(2)企业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掌握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情况的详细程度,对政府采购市场安全具有正向影响。(3)政府采购功能目标、实施细则、政策功能的责任部门设置及政策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产生明显正向影响。(4)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与制度安全、制度安全与功能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均存在双向联动关系,除了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外,其他均为正向影响。(5)三种安全的交互影响关系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三个区域制度安全与政策功能安全存在双向正影响,但中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东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市场安全对政策功能安全有正向影响,均不显着;西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正向影响,而东、中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5)针对是否列入GPA出价清单而言,列入GPA出价清单对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三者调节效应大于未列入GPA出价清单的地区。最后,构建集制度、市场和功能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安全保障体系。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加入GPA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结合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结论,在借鉴GPA缔约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建议:在制度层面,需要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争取参与国际采购规制制定的话语权;在市场层面,需要调整出价策略,谨慎国有企业出价范围,积极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积累国际采购经验,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在政策功能层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恢复政府采购技术创新政策功能。除此之外,政府采购安全保障还离不开国际化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刘玉拴[6](2019)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网络文化安全的众多问题为基础,总结提炼了四个方面的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即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文化、违背社会公德的网络文化、激化民族矛盾、宗教冲突的网络文化和侵犯个人权利的网络文化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证和论述。本文认为,目前对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监管整体有效,但在某些具体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尚需加大治理力度。如在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过的问卷样本分析中,回答泄露过和怀疑被泄露过的两项占比总和为87.32%,虽然这仅是问卷调查样本的分析,但可从侧面反映出此类问题的严重程度。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使得创新网络文化安全监管方式和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系就成为十分紧迫的重大课题。本文围绕上述我国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四个方面,对其形成的原因、治理的困境、治理主体的职能界定和国外治理经验等部分进行了详细论述,努力构建适合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开展深入的分析和多角度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了系统性的治理体系建议。本文以“分权——治理”为内在的逻辑分析框架,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要想实现有效治理,需要各个主体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参与对问题的治理。本质而言,它是权力由政府向社会回归的过程,即由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多方平等协同共治的模式,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重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的建构,需要重塑党委、政府和其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建构的重要特征。在共同的目标推动下,实现权力的重构和对问题的有效治理。理论创新方面,在系统梳理和分析了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后,结合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特点,构建了一种新的理论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并提出了研究假设和分析框架。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融合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的特点,将预防和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其在适用性方面更能适应网络文化安全的特征,以体现它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从不同的视角和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在治理主体职能界定的研究中,选取了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作为分析案例,之所以选择此通知作为研究分析的案例,不仅因为《通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更因为移动游戏的内容可以涵盖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四个方面的内容。由此调研了原广电总局、原文化部、北京市文促中心、海淀区委宣传部以及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的多家移动游戏公司,涵盖大中小等不同类型,以此为基础总结梳理而成。在实证研究环节,通过征询专家意见形成了最终的正式问卷调查,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并以北京市、辽宁省、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问卷投放地,最终收集到的有效问卷为2130份。而后通过SPSS分析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频数等方法的分析,得出了下述主要结论,一是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整体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中,但某些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要在预防、过滤和监管三个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三是要进行理论和问题的适用性研究,以实现本文设定的目标。本文通过文献梳理、深度调研、问卷调查和实证检验等研究,探讨如何对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上述分析认为应在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风险界定、预防机制建设、治理体制建设、治理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和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预防、治理和惩戒三位一体的完善体系,方可实现对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有效治理。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构建了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二是在借鉴其它国家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有效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治理主体的职能界定和实证研究,对未来解决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即建立预防、治理和惩戒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
李虹[7](2019)在《中美网络空间治理的比较研究 ——基于规制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深入推进,网络空间已经演变为继天空、极地、深海、外太空之后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第五疆域”,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关注,并逐步成为全球治理中的关键,同时也是中美关系走向中的焦点议题。网络的特性使得网络空间在表现形式上与现实规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诸如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与传统社会责任间的冲突、互动性与传统信息传播间的冲突、开放性与传统现实权威间的冲突、全球性与传统国家主权间的冲突等,这些冲突加剧了网络空间治理的安全隐患,使得国家对网络空间的规制成为必要的和紧迫的需要。近年来,全球网络空间安全态势不容乐观,数据和信息泄密事件频发;网络空间军事化发展势头仍在蔓延;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层出不穷,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行为都亟待规制。通过法律手段规制网络行为已发展为网络治理的主流。许多国家纷纷着手调整和完善本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体系,并组建专门的机构以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目前,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美国占据着显着的优势。在战略层面,美国较早的将网络安全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保护范畴之中,完成了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威慑的战略转变;在立法层面,美国已经在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并主导着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制定方向;在技术层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和组织手握着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核心资源,并掌控着网络领域的核心产业链。而我国作为首屈一指的网络大国,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实力日益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取得较大进展,在网络空间规制中同样具有良好的战略机遇。棱镜门事件的曝光揭示了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美国“促进其利益”的新领域,网络安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权力和利益的国际战略制高点。虽然网络空间为各国的安全发展提供了创新的平台,但法律规制仍然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最终保障。美国在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立法规制中都具有开创性,主导着本国和全球网络空间的规则制定,而中国的网络空间法律规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两国的网络规制在实践中存在着立法理念、立法原则、监管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不仅仅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程度不同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两国在网络安全战略、国家主权、治理模式上的认知分歧所导致的。美国一方面在全球网络空间推行“自由至上”的价值理念,反对国家对网络空间的干预和管制,另一方面却利用自己的网络霸权监视别国;而中国作为新兴崛起的网络大国,一向主张网络空间有主权,倡导构建公正合理的网络规制体系。因此,中国要积极利用网络大国优势,努力抓住技术变革的机遇期,提高网络科技的自主化和本土化,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的国家战略和专项立法规制,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的治理议程,从而顺利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
赵淋[8](2019)在《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网络安全问题,针对新时代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看法、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本文以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了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生成逻辑、新时代网络安全的本质与特征、新时代网络安全的实现路径及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时代价值,以求形成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形成彰显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交融。从历史逻辑上来看,是他从主政福建、浙江期间对经济社会信息化的探索到十八大以来对网络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深入认识的经验总结;从现实逻辑上来看,是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信息化和应对国际网络空间威胁与挑战的正确抉择;从思想渊源上来说,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届领导人的信息网络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中治乱兴衰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新时代的网络安全具有对抗性本质和整体性、动态性(相对性)、开放性、共同性的特征,对国家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维护网络安全是系统性工程,要树立动态综合的防护理念。在实现路径上要通过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的统一、突破核心技术与促进网络发展的统一、开发人才资源与构建良好网络生态的统一、全社会参与与国际社会共同参与的统一,来提高网络安全防御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基本权益。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具有丰富的时代价值,不仅继承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维护我国网络安全提供了实践指南,还为国际社会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本文不仅研究了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生成的现实逻辑,还研究了其生成的历史逻辑和思想渊源。同时注重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出发来探究网络安全的本质、特征和实现路径,并揭示出新时代网络安全本质、特征与实现路径之间的关系,使得对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研究更具系统性和逻辑性。
方儒[9](2019)在《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空前发展,大数据技术已成为世界各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大数据技术及其运用给人们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大数据技术应用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尤为突出。一方面大数据技术促进了社会正义,对创造机会平等、实现社会正义途径具有正面意义。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引发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对群际、代际、区域、国际等社会正义具有负面意义。就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负面影响而言,大数据技术的信息管理不完善,技术使用及缺陷、数据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造成社会不正义现象。由此,对大数据技术促进社会正义进行理论分析和深入探讨,不仅可以阐明大数据技术的伦理责任、完善大数据管理制度,同时也可以为建立大数据应用伦理原则提供借鉴。论文拟分五个部分:绪论部分系统阐述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严重影响,引发社会不正义问题。第一章旨在对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的概念、内涵及其特征进行总体论述。第二章意在阐明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原则、内涵及其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认为对社会正义的机会平等、个人平等和分配平等产生正面影响,对社会造成群际、代际、区域、国际不正义等负面影响。第三章则重在论述大数据技术造成社会不正义的主要根源。认为主要根源存在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大数据技术使用不当和技术本身缺陷、数据信息资源分配不均、大数据技术伦理规范缺失。第四章重点从理论、制度、思想观念层面三个层面系统论述大数据技术促进社会正义的对策建议。认为应建立大数据伦理原则、行为主体伦理责任、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结语部分对全文做出总结和阐释。
庞靓[10](2019)在《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时代变化之快,令人目不暇接,而身处互联网时代浪潮中的人类,也愈发清晰的意识到,互联网给世界带来的并非都是美好的礼物,还有信息爆炸带来的泥沙俱下。诚如尼葛洛庞帝所言“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最强音”。网络信息技术将计算机从孤独、封闭中解放出来,形成民主开放、自由共享的互联网络,网络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娱乐方式、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为全球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可是网络经济在创造高速膨胀价值的同时,也不难注意到风起云涌后,网络信息污染,网络失信递增,网络侵权严重和网络犯罪的猖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唯有二者的协调发展才能让互联网的成果真正惠及14亿人民。只有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才能换来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明天。然而,现有关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自然生态经济领域或产业生态经济领域,鲜有以互联网发展为背景,分析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协调发展的研究成果,面对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出现的种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应用传统的生态经济学理论,难以寻求出一条适合互联网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及保障措施,以期探索出适应新时代的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鉴于此,本论文立足于信息生态学、网络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在分析和总结国内外对网络经济、网络生态及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厘清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相互关系,深入探讨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和标志。进而运用系统学、社会学以及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借助DEMATEL分析方法探讨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同时,结合我国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状况,进一步提出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通过研究,力求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拓展相关学科的研究内容,并为网络生态的健康、网络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1)网络生态、网络经济及其相互关系。对相关概念清晰的界定和对基础理论的深入探讨,有助于后续研究。笔者首先对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含义和类型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关联的内容。笔者在深入剖析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又相互适应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在空间、时间结构和功能上的关联,只有对两者在发展中的相互关系进行辨别,才能对两者的协调发展有更清晰的认识。(2)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概念及标志。笔者首先阐释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接着,通过头脑风暴法与德尔菲法,在对专家的意见进行一致性判断检验之后,提出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主要包括网络经济能助力网络生态建设和网络生态环境能支撑网络经济发展两个维度,并对各个标志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3)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笔者通过专家访谈收集了各位专家对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的看法,又结合调查问卷,对专家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借助T检验,判断专家评价结果与检验值是否存在显着性差异,从而最终确定了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包括思想观念、技术研发、制度体系和资金投入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之上,基于DEMATEL法找到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并对其中关键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后续研究提供支撑。(4)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本文在对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标志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从观念保障、技术保障、制度保障、机构保障和资金保障5个方面提出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策略,为保障我国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参考,具体的保障策略包括:培养主体的协调发展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主体网络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提高网络硬件设备制造水平、提高网络平台建设水平、建设网络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完善网络信息异化的修复制度、设置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专门机构设置、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技术研发资金投入。
二、在发展中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发展中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跨学科研究法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形成原因和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形成原因 |
(一)应对互联网迅猛发展的现实需要 |
(二)直面我国网络领域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
(三)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迫切需要 |
(四)总结国内外依法治网经验的客观要求 |
(五)习近平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奠定基础 |
二、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 |
(二)我国网络法治理论成果是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依据 |
第二章 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及解读 |
一、依法治网的必要性 |
(一)促进我国网络发展的必要手段 |
(二)我国谋求竞争新优势的现实需要 |
(三)应对我国网络领域日益凸显的管理问题的必然要求 |
二、依法治网的主体及其责任 |
(一)党委领导 |
(二)政府管理 |
(三)企业履责 |
(四)社会监督 |
(五)网民自律 |
三、依法治网的客体及其内容 |
(一)依法加强新兴媒体管理 |
(二)依法加强网信企业规范引导 |
(三)依法规范互联网市场秩序 |
(四)依法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
(五)依法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
四、依法治网的推进方略 |
(一)抓紧制定网络立法规划 |
(二)加快网络立法进程 |
(三)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 |
(四)严密防范网络犯罪 |
(五)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 |
五、依法治网的目标 |
(一)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
(二)构建良好网上舆论生态 |
(三)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
(四)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第三章 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特点及价值 |
一、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特点 |
(一)立足人民性 |
(二)根系实践性 |
(三)缜密系统性 |
(四)突出安全性 |
二、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理论价值 |
(一)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
(二)充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三、习近平依法治网重要论述的实践价值 |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 |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进一步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 |
(四)推动网络强国战略进程 |
(五)为全球网络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2)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面临的突出问题 |
1.1 师资团队的教学素养相对偏差 |
1.2 3D打印技术专业教材不成体系,资源匮乏 |
1.3 教法难以提升学生参与的主动性 |
2 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三教”改革措施 |
2.1 通过“名师引领、双元结构、分工协作”的准则塑造团队 |
2.1.1 依托有较强影响力的带头人,有效开发名师所具备的引领示范效果 |
2.1.2 邀请大师授教,提升人才的技术与技能水准 |
2.2 推进“学生主体、育训结合、因材施教”的教材变革 |
2.2.1 设计活页式3D打印教材 |
2.2.2 灵活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立体化的教学 |
2.3 创新推行“三个课堂”教学模式,推进教法改革 |
2.3.1 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法 |
2.3.2 构建与推进更具创新性的“三个课堂”模式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5)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内容、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安全 |
二、GPA框架 |
三、政府采购 |
四、政府采购安全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理论 |
二、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理论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四、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五、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构成及评价指标体系 |
一、政府采购安全构成的理论阐释 |
二、政府采购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三、政府采购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作用机理与假说 |
一、政府采购制度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二、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三、政府采购功能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四、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内在机理及假说 |
第二章 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发展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变历程 |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运行流程 |
三、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四、全链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现状 |
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 |
二、政府采购市场结构 |
三、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 |
四、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 |
五、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程度 |
第三节 中国政府采购功能现状及实践效果 |
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功能效应 |
二、购买社会公平的政策功能效果 |
三、维护国家安全政策功能实践 |
第三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制度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目标价值的冲击 |
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的冲击 |
三、政府采购适应范围的冲击 |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冲击 |
五、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冲击 |
第二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市场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 |
二、政府采购的“本土偏好”程度 |
三、中国与GPA缔约方国际竞争力比较 |
第三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政策功能安全冲击 |
一、GPA规制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界定 |
二、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安排 |
三、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维度与程度 |
四、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的典型案例 |
第四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原因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 |
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 |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有限 |
四、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
五、政府采购国货意识谈薄 |
第四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开展问卷调查 |
第二节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问卷的统计性描述 |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二、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一、基准模型设定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是否列入GPA清单的调节效应 |
四、联立方程实证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
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 |
第二节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举措 |
一、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出价策略 |
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歧视其他国家产品 |
三、设置国际贸易隐形壁垒 |
四、GPA缔约方国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程度 |
第三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践 |
一、GPA缔约方中央采购实体的作用分析 |
二、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构成及分布特征 |
三、GPA缔约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GPA缔约方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与制度体系 |
二、增强政府采购市场国际风险防范能力 |
三、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GPA规制的契合 |
第六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目标定位 |
一、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 |
二、政府采购安全具体目标 |
第二节 构建开放式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
一、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四、主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制的制定 |
第三节 增强政府采购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
一、合理调整GPA出价清单策略 |
二、积极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
三、提升本土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四、培育政府采购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策略 |
一、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行顶层设计 |
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细则 |
三、设置“国货标准”等隐形贸易壁垒 |
四、恢复实施技术创新政策功能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
致谢 |
(6)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现状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 主要创新之处 |
二 研究中的不足 |
第一章 网络文化安全的概念界定和存在问题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概念与特征 |
一 文化安全和网络文化安全的内涵 |
二 网络文化的特征 |
三 易混概念辨析 |
第二节 网络文化的作用 |
一 网络文化的积极作用 |
二 网络文化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困境 |
一 网络文化安全面临的问题 |
二 解决网络文化文化安全问题面临的困境 |
第二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演进 |
第一节 由文化管理到网络文化治理——网络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 |
一 文化管理手段的演变 |
二 我国网络文化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三 由管理到治理——网络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 |
第二节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 由管理到治理——一种范式的转化 |
二 多中心治理理论和信息抓取理论 |
三 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路径依赖 |
—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核心——多元参与 |
二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依托——治理主体平等 |
第三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主体的功能界定 |
第一节 党委部门:充分授权下的集中领导 |
一 党委部门监管中面临的挑战 |
二 党委部门的治理权限界定 |
第二节 政府部门:由管理向治理转变 |
一 政府部门监管中面临的挑战 |
二 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
第三节 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
一 强化社会组织的独立性 |
二 完善社会组织治理机制 |
第四节 企业和公民:以利益诉求为主的参与 |
一 治理中的权力转移——由国家转向社会 |
二 参与治理的基础——公民意识 |
第四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国际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立体式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美国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 |
二 美国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英国:政府和民间分权式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英国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 |
二 英国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日本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二 日本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调查的研究设计 |
一 问卷的设置和投放区域的选取 |
二 问卷调查的样本回收情况 |
三 问卷研究方法 |
第二节 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和研究发现 |
一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二 问卷调查研究发现 |
第三节 理论验证和适用性分析 |
一 综合性问题数据分析 |
二 理论验证 |
三 适用性分析 |
第六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建构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预防机制 |
一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风险界定 |
二 网络文化安全的预防机制 |
第二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机制 |
一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制的建立 |
二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机制建设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惩戒机制 |
一 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方面的立法 |
二 对引起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主体的惩戒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网路文化安全问卷调查统计表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7)中美网络空间治理的比较研究 ——基于规制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四、论文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现实问题 |
一、网络空间的概念及其特征 |
二、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现实问题 |
(一)网络空间治理的安全威胁 |
(二)网络空间治理的现实困境 |
第二章 全球网络空间规制的治理框架 |
一、网络空间规制的治理模式 |
(一)网络空间治理的战略设计 |
(二)网络空间治理的立法规制 |
(三)网络空间治理的责任界定 |
二、网络空间规制的治理原则 |
(一)网络空间规制的一般原则 |
(二)网络空间规制的特殊原则 |
三、网络空间规制的治理价值 |
第三章 中美网络空间规制的治理差异 |
一、美国网络空间的规制政策 |
(一)美国网络空间规制的现状 |
(二)美国网络空间规制的经验 |
二、中国网络空间的规制政策 |
(一)中国网络空间规制的现状 |
(二)中国网络空间规制的特征 |
三、中美网络空间规制的差异分析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网络空间规制的模式探析 |
一、制定国家战略统筹网络空间规制 |
二、完善法律体系保障网络空间规制 |
三、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巩固网络空间规制 |
四、深化国际合作推动网络空间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论文选题背景 |
1.1.2 论文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课题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课题的创新性 |
第2章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生成逻辑 |
2.1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生成的历史逻辑 |
2.1.1 习近平从政早期地方信息化实践探索 |
2.1.2 网络强国战略的提出 |
2.1.3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确立 |
2.2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生成的现实逻辑 |
2.2.1 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的基本需求 |
2.2.2 构建信息化发展方向与路径的必然要求 |
2.2.3 应对国际网络空间威胁与挑战的现实需要 |
2.3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生成的思想渊源 |
2.3.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届领导人的互联网思想 |
2.3.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网络安全本质与特征的基本观点 |
3.1 新时代网络安全的本质 |
3.1.1 网络安全的本质在对抗 |
3.1.2 对抗的本质在攻防两端能力较量 |
3.1.3 大国网络安全博弈,不单是技术博弈,还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 |
3.2 新时代网络安全的特征 |
3.2.1 网络安全的整体性特征 |
3.2.2 网络安全的动态性(相对性)特征 |
3.2.3 网络安全的开放性特征 |
3.2.4 网络安全的共同性特征 |
第4章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网络安全实现路径的主要观点 |
4.1 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的统一 |
4.1.1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4.1.2 “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标准 |
4.2 突破核心技术与促进网络发展的统一 |
4.2.1 突破网络安全核心技术 |
4.2.2 促进网络发展 |
4.3 开发人才资源与构建良好网络生态的统一 |
4.3.1 开发网络安全人才资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
4.3.2 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
4.4 全社会参与与国际社会共同参与的统一 |
4.4.1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
4.4.2 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国际网络空间 |
第5章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的时代价值 |
5.1 继承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5.1.1 深化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5.1.2 有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地 |
5.2 成为新时代维护我国网络安全的行动指南 |
5.2.1 丰富和完善了新时代我国互联网治理的领导体制 |
5.2.2 推进互联网领域法治化进程 |
5.2.3 促进我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展开 |
5.2.4 推进人才培养与引进行动不断开展 |
5.3 为世界各国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
5.3.1 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实事求是谋安全”的治理思路 |
5.3.2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解决国际网络安全问题的必要之举 |
5.3.3 推动国际社会维护网络安全实践的展开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9)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动态研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难点 |
第二章 大数据技术概述 |
2.1 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
2.1.1 大数据概述 |
2.1.2 大数据技术概述 |
2.1.3 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异同 |
2.2 大数据技术的内涵 |
2.3 大数据技术的特点 |
第三章 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的主要影响分析 |
3.1 社会正义的原则及内涵 |
3.1.1 正义与正义原则 |
3.1.2 社会正义的内涵与本质 |
3.1.3 社会正义的基本规则 |
3.2 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的正面影响 |
3.2.1 创造机会平等的社会环境 |
3.2.2 实现社会正义提供新途径 |
3.3 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主要的负面影响 |
3.3.1 群际不正义:贫富差距扩大 |
3.3.2 代际不正义:信息不对称与生存危机 |
3.3.3 区域不正义:区域资源差异与城乡分化 |
3.3.4 国际不正义:国际发展不均衡 |
第四章 大数据技术造成社会不正义的主要原因 |
4.1 大数据技术中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 |
4.1.1 信息收集、使用及运用范围制度契合度不高 |
4.1.2 信息管理者的责任制度不清晰 |
4.2 大数据技术使用不当及技术本身缺陷 |
4.2.1 非专业人员的操作与使用 |
4.2.2 技术内在缺陷 |
4.3 共享数据信息资源分配不均 |
4.3.1 资源转化的利益分配不均 |
4.3.2 技术信息垄断 |
4.4 .缺乏必要的大数据应用伦理规范 |
第五章 在大数据技术应用中促进社会正义的对策建议 |
5.1 建立大数据社会正义伦理原则 |
5.1.1 公正原则与不伤害原则 |
5.1.2 责任原则与信任原则 |
5.1.3 共享原则与自主性原则 |
5.2 增强大数据行为主体的伦理责任 |
5.2.1 强化工程师职业伦理责任 |
5.2.2 强化信息使用者的道德义务 |
5.2.3 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 |
5.3 完善数据信息管理制度 |
5.3.1 合理制定信息管理制度 |
5.3.2 明确主体责任实行信息监管透明 |
5.3.3 加速发展欠发达地区网络信息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其间发表论文目录) |
(10)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网络经济增长方式创新的动力 |
1.1.2 网络信息生态环境治理的需求 |
1.1.3 信息生态学科发展探索的方向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网络生态的研究现状 |
1.3.2 网络经济的研究现状 |
1.3.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创新之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理论 |
2.1 网络生态理论 |
2.1.1 网络生态的概念 |
2.1.2 网络生态的类型 |
2.2 网络经济理论 |
2.2.1 网络经济的概念 |
2.2.2 网络经济的类型 |
2.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关联理论 |
2.3.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的相互关系 |
2.3.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关联的内容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概念及标志 |
3.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概念 |
3.1.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定义 |
3.1.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特点 |
3.1.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类型 |
3.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的确定 |
3.2.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的初步建立 |
3.2.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的最终筛选 |
3.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的具体含义 |
3.3.1 网络经济活动能助力网络生态建设 |
3.3.2 网络生态环境能支撑网络经济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 |
4.1 影响因素的确定 |
4.1.1 影响因素的初步确定 |
4.1.2 影响因素的最终确定 |
4.2 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 |
4.2.1 确定直接影响因素矩阵 |
4.2.2 确定综合影响因素矩阵 |
4.2.3 影响因素的相互关系 |
4.3 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 |
4.4 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4.4.1 主体协调发展意识的影响 |
4.4.2 网络平台监管制度的影响 |
4.4.3 网络信息技术研发投入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策略 |
5.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保障策略 |
5.1.1 培养主体协调发展观念 |
5.1.2 提高网络空间法制观念 |
5.1.3 强化主体诚信自律意识 |
5.1.4 加强主体网络安全意识 |
5.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策略 |
5.2.1 网络信息异化的修复制度 |
5.2.2 网络侵权乱象的整治制度 |
5.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机构保障策略 |
5.3.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机构的设置 |
5.3.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机构的职责划分 |
5.4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资金保障策略 |
5.4.1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 |
5.4.2 网络信息技术研发资金保障 |
5.5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的技术保障策略 |
5.5.1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
5.5.2 提升网络平台开发建设水平 |
5.5.3 建设网络安全技术防范体系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访谈提纲 |
附录2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标志重要程度调查表 |
附录3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影响因素访谈提纲 |
附录4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影响因素重要程度调查表 |
附录5 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相互关系调查表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在发展中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研究[D]. 潘欣瑜. 广西大学, 2020(07)
- [2]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3]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J].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 数码世界, 2020(04)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5]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D]. 张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6]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D]. 刘玉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7]中美网络空间治理的比较研究 ——基于规制的视角[D]. 李虹.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8]习近平新时代网络安全观研究[D]. 赵淋.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9]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方儒.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10]网络生态与网络经济协调发展研究[D]. 庞靓.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8)